某物业分公司项目营销配合工作指引
某物业分公司项目营销配合工作指引
1 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物业分公司在项目营销各阶段中的配合工作,具体明确物业分公司与项目所在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 营销策划介入
2.1 物业分公司(筹建处)须参与项目所在公司营销方案讨论,对以下内容的销售承诺提出相关意见:
1)对于销售过程中涉及到物业分公司的相关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水平标准的描述;
2)买房优惠政策中有关抵缴物业管理费的条款;
3)物业管理费的收缴标准的变化;
4)对未办理入住手续的空房的处理办法;
5)房屋装修管理办法及主要注意事项;
6)物业分公司代收、代缴服务内容;
7)物业分公司日后市场开拓经营项目方面。
2.2 严禁出现销售过程中的过分承诺,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正常开展和管理费及其他物业相关费用的收缴带来诸多不便。任何超出《项目物业管理方案》规定的内容,均必须报管理公司经营委员会批准。
3 开盘阶段
3.1 销售配合工作方案
3.1.1 销售开盘阶段物业分公司(筹建处)应提供的配合工作包括(不限于,具体根据项目所在公司要求确定):
a)销售现场管理(售楼处及室外环境、秩序等);
b)样板房管理(样板房清洁、维护、秩序、引导等);
c)营销推广活动配合;
d)房产销售人员的物业知识培训;
e)协助申报物业管理单位招标手续。
3.1.2 在售楼进入到内部认购前1个月,物业分公司根据项目所在公司的具体要求制订销售配合工作方案,明确规定需要提供配合服务事项、人员安排、工作内容、成本测算,以及相关准备工作的落实责任和时间要求。
3.1.3 项目所在公司应在内部认购前完成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物业管理公司招标手续,物业分公司予以协助。
3.1.4 营销配合工作方案中必须包括相关费用测算,并由项目所在公司承担,费用测算按《项目前期专项服务费用测算指引》的规定执行。
3.1.5 物业分公司(筹建处)制订的销售配合工作方案经项目所在公司营销(策划)部审核,项目所在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同时报管理公司物业管理部备案。
3.2 销售现场配合工作内容要点
a)售楼处内、外的现场布置的配合;
b)现场清洁卫生,包括办公桌椅、各展示台及宣传板、室内各种配套设施、室外场地及设施等;
c)现场秩序维持及安全防范工作;
d)为售楼处提供维修服务;
e)作为开发商成员,为现场的参观人员和认购客户提供必要帮助。
3.3 样板房管理的工作要点
a)样板房的清洁卫生;
b)工作时间内样板房内物品的看管;
c)样板开、关及钥匙收管;
d)样板房内参观秩序的维持;
e)为样板房提供维修服务;
f)作为开发商成员,为现场参观人员提供房屋情况介绍和帮助。
3.4 销售人员物业知识培训内容要点(包括,但不限于):
a)公共设施设备的检查与维护保养;
b)服务设施设备的运行或使用;
c)建筑物的评估和修缮;
d)小区车辆停放及交通秩序的管理;
e)小区治安环境的维护及保安队伍的管理;
f)小区物业标识的建立和维护;
g)清洁保洁;
h)环境绿化;
i)维修服务和回访;
j)社区文化活动;
k)与业主的沟通(包括投诉处理)。
3.5 营销推广活动的配合要点
a)参加项目所在公司营销推广活动方案的讨论;
b)在各项促销和品牌展示活动中,物业分公司负责活动现场的清洁卫生、现场布置、秩序维持、安全防范、相关设备维修、咨询服务及文件发放工作。
3.6 销售开盘阶段配合工作控制
3.6.1 物业分公司(筹建处)总经理应对销售开盘阶段的各项配合工作全面负责,在各项配合工作任务完成后,亲自或指定专人到现场进行检查,并就配合工作要求和完成情况与项目所在公司营销(策划)部进行沟通。
3.6.2 销售开盘阶段结束后,项目入伙前,物业分公司应提出销售配合工作报告,列明已完成配合工作任务、得失总结,以及成本开动情况,并由项目所在公司营销(策划)部确认。
4 项目入伙阶段
4.1 项目入伙由项目所在公司负责组织,物业分公司配合,具体按本手册第6.5节的规定执行。
4.2 对入伙时可能出现前期阶段销售问题(如过分承诺等),物业分公司有责任配合解释、劝说和投诉处理工作,不得推诿、敷衍、回避或滋扰顾客。
5 入住后的项目再开发阶段
继续配合项目所在公司营销(策划)部做好销售现场维护和活动开展,具体控制要求与上述第3条(开盘阶段)的规定相同。
a)通过与业主的沟通和接触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协助营销(策划)部约请业主、提供必要的资源等;
b)通过建立各种协会组织,扩大项目知名度,进一步促进销售;
c)物业分公司定期开展以促销为目的社区文化活动,进一步做好项目品牌的宣传推广工作,并提升万达物业服务品牌。
d)通过物业分公司对小区进行高质量的物业服务,提高已入住业主的满意率,进而达到业主进行销售推荐的目的。
e)对空置房户进行管理,保证空置房的整洁和完好,满足销售的要求。
6 相关文件与记录
7.1 WDWY-CB-WI02 项目前期专项服务费用测算指引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篇2:房地产营销推广:媒体利用配合
房地产营销推广:媒体的利用与配合
一、大众媒体树品牌,小众媒体促销量
大众媒体具有覆盖面广、受众数多和权威性强的三大特点,有助于项目和企业造声势、树形象和立品牌,诉求重点在“平面表现的形式”上面,属“明线”通路。小众媒体则具有低成本、针对强、见效快的优势,在大众媒体炮火的掩护下,帮助项目实实在在地迅速去化,故该诉求重点是在于明明白白的“卖点”,属“暗线”通路。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明暗交替、互动推进。
二、大众媒体打头炮,小众媒体补充和强化。
楼盘推向市场之初,启用的广告形态应该是先导性、告知性的,应使用大众媒体。根据对台湾十个著名楼盘推向市场之初的统计,80%首先使用报纸,20%使用电视,没有一家使用小众媒体,只是在当地市场有一定知名度后,再使用各种媒体强化品牌印象。因此,楼盘在未使用大众媒体之前,切忌使用小众媒体,即使免费的也未可尝试。
三、新闻性软文启动市场,商业广告跟进断后。
市场启动是一个“煮开水”的过程,新闻性广告具有权威性和可信度两大特点,它可以轻易突破人们对广告本能的心理防线,正好适合用来“温柔”地撕开市场,在不动声色中占领消费者心智高地。如目前热销的黄浦国际(花园)就是采用“新闻启动法”,先借助《发展导报·上海楼市周刊》等新闻性广告把“上海西藏南路住宅板块”炒热炒熟,然后立即商业广告跟进锁定“黄浦国际是西藏南路住宅板块的风向标和领头羊”,结果市场反应火爆,推出当天狂138套,创造沪上十月楼市奇迹。总之,“广告未动,新闻先行”是操盘高手惯用的“必杀技”。
四、软性广告晚报类有效、硬性广告晨报类有效。
软性广告以文字解说的形式出现,阅读起来较为繁杂和耗时,不太适合行色匆匆惜时如金的“晨报式”读法,由于上班时间紧迫,晨报类主要是以“浏览”为主,故要以大标题或色彩跳跃的大画面(硬性广告)来抢夺瞬间眼球,相反晚报类恰好是“休闲阅读”方式为主,人们下班后一身轻松,一茶一报慢慢品味,此时即使有再繁杂再耗时的软文,都可以消遣得起。所以只有深谙其中之道,才能做到“排兵布阵”时了然于胸、以少搏多,把广告的最佳效果发挥极致。
五、夹报软性广告比硬性广告效果好。
夹报的好处在于一是费用相对较低,二是由于纸张的差异而比较突出抢眼球,但同时也给人一种非正规、低档和权威性不够的负面印象,因此不适宜做硬性品牌形象类的宣传,而充分利用它的“抢眼球”和“低成本”的优势,投放一些软性说教类的广告较为适合。
篇3:物业项目营销配合工作指引(3)
物业项目营销配合工作指引(三)
1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物业分公司在项目营销各阶段中的配合工作,具体明确物业分公司与项目所在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营销策划介入
2.1物业分公司(筹建处)须参与项目所在公司营销方案讨论,对以下内容的销售承诺提出相关意见:
1)对于销售过程中涉及到物业分公司的相关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水平标准的描述;
2)买房优惠政策中有关抵缴物业管理费的条款;
3)物业管理费的收缴标准的变化;
4)对未办理入住手续的空房的处理办法;
5)房屋装修管理办法及主要注意事项;
6)物业分公司代收、代缴服务内容;
7)物业分公司日后市场开拓经营项目方面。
2.2严禁出现销售过程中的过分承诺,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正常开展和管理费及其他物业相关费用的收缴带来诸多不便。任何超出《项目物业管理方案》规定的内容,均必须报管理公司经营委员会批准。
3开盘阶段
3.1销售配合工作方案
3.1.1销售开盘阶段物业分公司(筹建处)应提供的配合工作包括(不限于,具体根据项目所在公司要求确定):
a)销售现场管理(售楼处及室外环境、秩序等);
b)样板房管理(样板房清洁、维护、秩序、引导等);
c)营销推广活动配合;
d)房产销售人员的物业知识培训;
e)协助申报物业管理单位招标手续。
3.1.2在售楼进入到内部认购前1个月,物业分公司根据项目所在公司的具体要求制订销售配合工作方案,明确规定需要提供配合服务事项、人员安排、工作内容、成本测算,以及相关准备工作的落实责任和时间要求。
3.1.3项目所在公司应在内部认购前完成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物业管理公司招标手续,物业分公司予以协助。
3.1.4营销配合工作方案中必须包括相关费用测算,并由项目所在公司承担,费用测算按《项目前期专项服务费用测算指引》的规定执行。
3.1.5物业分公司(筹建处)制订的销售配合工作方案经项目所在公司营销(策划)部审核,项目所在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同时报管理公司物业管理部备案。
3.2销售现场配合工作内容要点
a)售楼处内、外的现场布置的配合;
b)现场清洁卫生,包括办公桌椅、各展示台及宣传板、室内各种配套设施、室外场地及设施等;
c)现场秩序维持及安全防范工作;
d)为售楼处提供维修服务;
e)作为开发商成员,为现场的参观人员和认购客户提供必要帮助。
3.3样板房管理的工作要点
a)样板房的清洁卫生;
b)工作时间内样板房内物品的看管;
c)样板开、关及钥匙收管;
d)样板房内参观秩序的维持;
e)为样板房提供维修服务;
f)作为开发商成员,为现场参观人员提供房屋情况介绍和帮助。
3.4销售人员物业知识培训内容要点(包括,但不限于):
a)公共设施设备的检查与维护保养;
b)服务设施设备的运行或使用;
c)建筑物的评估和修缮;
d)小区车辆停放及交通秩序的管理;
e)小区治安环境的维护及保安队伍的管理;
f)小区物业标识的建立和维护;
g)清洁保洁;
h)环境绿化;
i)维修服务和回访;
j)社区文化活动;
k)与业主的沟通(包括投诉处理)。
3.5营销推广活动的配合要点
a)参加项目所在公司营销推广活动方案的讨论;
b)在各项促销和品牌展示活动中,物业分公司负责活动现场的清洁卫生、现场布置、秩序维持、安全防范、相关设备维修、咨询服务及文件发放工作。
3.6销售开盘阶段配合工作控制
3.6.1物业分公司(筹建处)总经理应对销售开盘阶段的各
项配合工作全面负责,在各项配合工作任务完成后,亲自或指定专人到现场进行检查,并就配合工作要求和完成情况与项目所在公司营销(策划)部进行沟通。3.6.2销售开盘阶段结束后,项目入伙前,物业分公司应提出销售配合工作报告,列明已完成配合工作任务、得失总结,以及成本开动情况,并由项目所在公司营销(策划)部确认。
4项目入伙阶段
4.1项目入伙由项目所在公司负责组织,物业分公司配合,具体按本手册第6.5节的规定执行。
4.2对入伙时可能出现前期阶段销售问题(如过分承诺等),物业分公司有责任配合解释、劝说和投诉处理工作,不得推诿、敷衍、回避或滋扰顾客。
5入住后的项目再开发阶段
继续配合项目所在公司营销(策划)部做好销售现场维护和活动开展,具体控制要求与上述第3条(开盘阶段)的规定相同。
a)通过与业主的沟通和接触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协助营销(策划)部约请业主、提供必要的资源等;
b)通过建立各种协会组织,扩大项目知名度,进一步促进销售;
c)物业分公司定期开展以促销为目的社区文化活动,进一步做好项目品牌的宣传推广工作,并提升AU*物业服务品牌。
d)通过物业分公司对小区进行高质量的物业服务,提高已入住业主的满意率,进而达到业主进行销售推荐的目的。
e)对空置房户进行管理,保证空置房的整洁和完好,满足销售的要求。
6相关文件与记录
7.1WDWY-CB-WI02项目前期专项服务费用测算指引
篇4:物业项目营销配合工作指引
物业项目营销配合工作指引
1.0目的
为了提高客户对我们服务的认可程度,明确物业公司的职责。
2.0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在项目营销各阶段中的配合工作。
3.0职责
卖场经理负责与营销部的沟通协调及岗位安排。
4.0程序
4.1销售配合工作方案
4.1.1销售开盘阶段前期卖场应提供的配合工作包括(具体工作根据项目所在公司要求确定):
(1)销售现场管理(售楼中心及室外环境、秩序等);
(2)样板房管理(样板房清洁、维护、讲解、引导等);
(3)营销推广活动配合;
(4)房产销售人员的物业知识培训;
(5)协助申报物业公司招标手续。
4.1.2在售楼进入到内部认购前1个月,前期卖场应根据项目所在公司的具体要求制订销售配合工作方案,明确规定需要提供配合服务事项、人员安排、工作内容、成本测算,以及相关准备工作的落实责任和时间要求。
4.1.3项目所在置业公司应在内部认购前完成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物业公司招标手续,物业公司予以协助。
4.1.4营销配合工作方案中必须包括相关费用测算,并由项目所在的置业公司承担,费用测算按规定执行。
4.1.5前期卖场制订的销售配合工作方案经项目所在的置业公司营销(策划)部审核,项目所在置业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同时报物业公司备案。
4.2销售现场配合工作内容要点
4.2.1售楼中心内、外的现场布置的配合;
4.2.2现场清洁卫生,包括办公桌椅、各展示台及宣传板、室内各种配套设施、室外场地及设施等;
4.2.3现场秩序维持及安全防范工作;
4.2.4为现场的参观人员和认购客户提供必要帮助。
4.3样板房管理的工作要点
4.3.1样板房的清洁卫生;
4.3.2工作时间内样板房内物品的看管;
4.3.3样板开、关及钥匙收管;
4.3.5样板房内参观秩序的维持;
4.3.5为现场参观人员提供房屋情况介绍。
4.4销售人员物业知识培训内容要点(包括,但不限于):
4.4.1公共设施设备的检查与维护保养;
4.4.2服务设施设备的运行或使用;
4.4.3建筑物的评估和修缮;
4.4.4小区车辆停放及交通秩序的管理;
4.4.5小区治安环境的维护及保安队伍的管理;
4.4.6小区物业标识的建立和维护;
4.4.7清洁保洁;
4.4.9环境绿化;
4.4.9维修服务和回访;
4.5营销推广活动的配合要点
4.5.1参加项目所在置业公司营销推广活动方案的讨论;
4.5.2在各项促销和品牌展示活动中,前期卖场负责活动现场的清洁卫生、现场布置、秩序维持、安全防范。
4.6销售开盘阶段配合工作控制
4.6.1前期卖场经理应对销售开盘阶段的各项配合工作全面负责,在各项配合准备工作完成后,亲自或指定专人到现场进行检查,并就配合工作要求和完成情况与项目所在置业公司营销(策划)部进行沟通。
4.6.2销售开盘阶段结束后,项目入伙前,物业分公司应提出销售配合工作报告,列明已完成配合工作任务、得失总结,以及成本开动情况,上报项目所在置业公司营销(策划)部和物业公司总部。
5.0记录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