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项目业主公约(空白版)
业 主 公 约
为加强 (以下简称“本物业”)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公约。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的物业时,应当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
三、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服务工作。
四、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可以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自觉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六、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应当遵守有关物业装修规定,并事先告之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对违反规定进行装修的行为,应当劝阻制止,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其行为,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违反规定装修房屋或者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业主如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当另行支付相应费用。
八、物业损坏已经或者可能妨碍、危害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利益,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按规定应当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应当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修、养护的,由物业管理企业采取措施进行维修、养护,或由所在地的区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物业管理企业代为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承担并按规定分摊。
九、业主将房屋出租时,应当告之并要求承租方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和本业主公约。
十、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和破坏房屋外貌;
(2)、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3)、占用或者损坏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公共设施或移装共用设备;
(4)、在天井、庭院、平台、屋顶以及道路等场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5)、在高层住宅室外设置晒衣架;
(6)、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7)、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8)、乱设摊点、乱设集贸市场;
(9)、在建筑物、构筑物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
(10)、随意停放车辆;
(11)、聚众喧闹、噪音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12)、违法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13)、法律、法规、规章制止的其他行为。
十一、人为造成物业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经济损失。
十二、按照规定和物业管理合同约定交纳各项费用。
十三、使用本物业内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共设施、场地时,应当按照规定交纳费用。
十四、自觉维护物业的整洁、美观,共用部位、通道的畅通及共用设备、公共设施的完好。
十五、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友爱,和睦共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十六、违反本公约或者不遵守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而造成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七、本业主公约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在业主(代表)大会决议通过新的业主公约之日起失效。
十八、本业主公约一式二份,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各执一份。
业 主: 物业管理公司:
名下物业: 代 表:
联系电话: 联 系 电 话:
202 年 月 日 202 年 月 日
采编:www.pmceo.cOm篇2:美城花园业主公约
美城花园业主公约
为加强美城花园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订本公约。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安\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定制度。
(一)环境管理
1. 建筑装修
(1)楼宇外貌
为保持楼宇外貌美观,业主或租户不得装设窗外铁笼、蓬、帐幕、花架或任何广告招牌标志,违反者将予以拆除。衣物不晾于窗外或私家花园里。户外不得堆放。
(2)违例装修
禁止在庭院、平台、屋顶以及道路或者其它场地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如有不明,请先征询管理处。
(3)楼宇装修
各业主进行室内装修必须遵从单位内原来建筑物功能,切勿影响楼宇结构及公共设备,如水喉、电器设备、对讲系统、共用天线等,楼宇外墙及窗户切勿更改。如果因业主装修及空调机安装而导致其它单位或公共设备损坏时,由其负责赔偿。商店如欲安装招牌、蓬帐、换气扇槽或抽风系统于店外或做室内装修,必须先获得管理公司批准,方可进行。
业主如欲于其单位内进行装修,在施工前应向管理处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由施工单位为其装修工人办理临时出入证。装修过程中应遵守管理处有关施工装修工程管理规定,缴纳有关施工装修工程保证金及其它费用。
(4)装修承造商(由雇用业主监管)
装修承造商在工程上如有任何疏忽造成楼宇损毁,业主必须负责赔偿损失。承造商不得将建筑材料、设备、垃圾或泥土石头遗留在任何公共地方,否则业主须支付一切清理费用。
(5)住户铁闸、窗花、空调机
业主欲安装铁闸必须符合消防法规。任何铁闸开启时如影响走廊、防火通道的阔度或影响邻户及损坏走廊装饰时切勿安装,铁闸、窗花安装由管理处统一规定式样及安装部位。空调外机的安装位置由管理处指定,不得随意定位。
(6)公共天线
各单位已设有公共有线电视线路,为使电视机有最佳的接收效果,在各单位外请勿安装个别天线。未经许可,住户不得任意更改线路。
(7)业主、装修承造商不按《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装修房屋,出现违规、违章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及时纠正。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对拒不改正的,管理处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其行为,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清洁及环境绿化
管理处负责保持小区内公用地带的清洁及环境绿化,全体业主/住户应给予通力合作。家长应告诫儿童,切勿攀折花木、践踏公共草坪、随意抛掷废弃物或将物件由高处抛下。不可涂污墙壁、公共地方,爱护公共设施、设备,各住户请勿在走廊及楼梯通道弃置任何家具或废物,更不能阻塞防火通道。
3.动物豢养
请业主/住户不要饲养有伤害性的宠物和有碍环境的家禽。如果业主/住户所饲养的动物妨碍或干扰他人,住户应立即将动物送离小区;动物对他人造成伤害和损失,由该动物主人承担一切责任。
4.噪音
晚上10点后,请将所有乐器、电视、收音机、音响设备、卡拉OK或游戏机的音量尽量减低,以免扰人宁静及抵触政府法例。
5.废气、废油
请不要向住宅区释放有毒或有色的气体和液体,更不要在住宅区内修理漏油的汽车或其他物品。
6.自行车停放
各业主/住户使用的非机动车辆统一停放于停车场。单元楼道、等公共地带,任何时候不得停放任何非机动车辆。停放于停车场的车辆均需遵守停车场规定,违例者将
7.机动车辆停放
小区为住户准备了较充足的车位。车主使用车场时应遵守管理处及停车场管理规定。全部车位,不论购买或租赁,只可作泊车用。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作商业用途或作储存货物及摆放杂物等。
车主/司机应将车辆停泊于车位指定界线范围内,车身任何一部分不得伸展于指定界线范围外,违例车辆将按有关规定由管理处管理拖走,而无需事先通知车主/司机。
任何人不得在小区内道路上学车驾驶。
管理处及停车场管理人有自行决定的绝对权力,要求或规劝车主移去被认为具有危险性、残破不堪或因失修而有损本区环境的车辆,不论此等车辆是否停泊在自购或出租的车位上。
8.严禁推销
住户不得利用公共区域做任何形式的广告推销和商品展示活动,如有类似需求,须经物业公司同意并按照指定地点进行有偿使用。
(二)安全防范
1. 对讲机
如有客来访,保安员将与住户联系,客人在得到住户允许并在填写好访客登记表后,方可进入小区。所有访客必须依照单元门对讲机提示与所欲探单位通话,住户在清楚识别后,才可按动开关,让客人进入楼宇。
2.防止罪案
(1)小心门户,如发现可疑人或事件请立即通知管理处或保安部门。特别提示一楼、二楼和顶楼的业主,离家时请关闭好门窗。
(2)发现犯罪行为及时拨打110报警,同时通知管理处保安,以便采取应急措施;
(3)管理处对任何损坏公物而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人士,将视情况轻重,送警追究或采取其它适当的法律行为,以保护业主的共同利益。
3.防火措施
(1)切勿使电掣负荷过大,如需增加电力则应向电力局申请或管理处咨询,以免出现不安全事故;
(2)切勿贮存过量的燃料,火源及石油贮气等应放置在远离炉具的地方;
(3)切勿在单位内放置任何危险或易燃易爆物品;
(4)火柴及打火机等应放置在儿童不能攀及的地方。火灾害人害己,必须注意防范。
(5)教育家人树立安全防火意识,发现险情请及时拨打火警119。
4.水
住户外出时必须检查是否将水喉关妥,若因漏水而导致公共设备或其它单位蒙受损失时,该单位的业主须负一切赔偿责任。
5.电
各单位配有充足的电灯及插座位。为了安全,请切勿随意增设电线路,引致火警。如公用水电设备发生故障,请立即通知管理处,管理处将及时通知工程人员检查抢修。如属私人设备,实行有偿服务。各单元的用电量如需增容,应以书面形式向管理处申请,经管理处同意后,方可进行增容改造,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业主承担。
四、业主如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五、其它非业主使用人建立合法租赁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六、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企业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用。
七、业主使用本物业内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场地时,应按规定交纳费用。
八、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美城花园 幢 单元 楼 号
业主/使用人:
202 年 月 日
篇3:别墅临时业主公约承诺书
别墅临时业主公约承诺书
承 诺 书
致:管理者
有关:“***别墅”
区 座 室
为维护及促进上述物业的管理,本人现同意遵守***投资责任有限公司与 (该物业第一购买者的名称)签署的“****别墅”临时业主公约及/或其他分契约及不时订定之相关公约内的一切条款及有关修订。本人并承诺临时业主公约项下第一购买者所须负担的各项责任及义务同样适用于本人。
本人亦同意在转让上述房屋或任何部分时,于有关买卖合约签署之日起一个月内就使用变化情况以书面通知上述别墅的物业管理公司,并应取得本人的承让人签署与此相同的承诺书,并交与上述别墅的物业管理公司,以确保本人的承认人遵守该业主临时公约内的一切条款及相关修订文件。
在物业管理公司收到本人承让人的承诺书前,如本人之承让人有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包括但不限拖欠管理费用或其他费用),法律责任将由本人及承让人共同承担。
承诺人签署:
二0二 年 月 日
篇4:sy物业业主手册:营业场所管理公约
sy物业业主手册:营业场所管理公约
营业场所管理公约
为了保障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特制定本公约。
一、各营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租用或购买范围经营,不要占用公共场地、走道。
二、各营业单位必须按照规定设置招牌,不要在公共场所乱张贴广告、标语,乱竖指路牌、广告牌。
三、各营业单位应保持店容及环境清洁,按规定要求设置垃圾并及时清倒,不要将垃圾、杂物堆放在公共场所。
四、各营业单位应保持小区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及大音量使用广播器材。
五、所有营业单位应文明经商、合法经营,不要出售伪劣、变质、有害健康的商品、食物,不得强买强卖,欺行霸市。
六、任何单位应自觉遵守消防规定,必须按每3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灭火器1只。
七、各营业单位内部保安工作应遵循小区的有关管理规定,并主动与物业服务中心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保安工作。
八、凡在小区营业场所装修,应严格按照本小区《装修管理公约》执行,不准随意改动房屋结构,改动水电设施、消防器具及其他公共设备,违者除责令停止或恢复原貌外,并视情节轻重,扣除违约金。
九、各营业单位内部清洁应符合本小区《卫生清洁标准》,对多次违反小区卫生管理规定,达不到清洁标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篇5:sy物业业主手册:机动车停放管理公约
sy物业业主手册:机动车停放管理公约
机动车停放管理公约
为了充分利用和管理好本小区机动车,有效地为住户服务,维护车主的利益,特制定本公约。
一、本小区停车场为地下停车场,外来车辆入内超过10分种按时收费。
二、本停车场采取租用车位、固定车位与临时停车位三种方式,实行全封闭式统一管理,请各位住户先在物业服务处办理好领取IC卡手续后方可使用停车场。
三、车辆进出停车场时,秩序维护员认卡对车,IC卡与车辆牌号不符者,禁止车辆出入,所在以请车主认真保管好IC卡,并随身携带,如IC卡一旦丢失或损坏,车主应及时书面报请物业管理处进行处理,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任何后果将由车主自负。
四、停入车场的车辆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要锁好门窗,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五、进出本停车场的所有车辆不允许有任何原因的冲栏行为。对于冲栏行为,管理人员将按破坏和盗车嫌疑坚决予以扣车进行调查、索赔、处理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六、进入小区时车辆应保持谨慎,避免碰撞车场设施和其他车辆,否则应主动向值班人员报告并进行妥善处理。对于隐瞒不报、擅自离场,经发现、举报或其他方法查出者,除责令其负责赔偿外,还将视情节进行处理。
七、进入小区的车辆不要鸣喇叭,应按规定车位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员引导,不要越位,更不要停放在通道位置。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经劝阻无效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装载易燃、易爆、剧毒或有污染物品的车辆不得进入本小区内停放。
九、不要在车位上存放杂物,车位承租者应保持车辆清洁、无油污。
十、车辆不得在停车场内维修、加油、清洗。
十一、 爱护停车场设施、设备,损坏照价赔偿。
十二、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本停车场只提供车位使用,不承担车辆保管和保险责任,如车主有特殊保管或保险需求,可另行协商拟定收费标准,签署协议。
十三、 购买私家车位的住户应按时交纳车位清洁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