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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处遗失车票/泊车证申报表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1-05-31

  管理处遗失车票/泊车证申报表

  (停车场管理表格4)

  申报日期:

  遗失物件 遗失日期及时间

  个人资料

  申报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行驶证号码 联系电话

  地址:

  车辆数据

  车牌号码 车型 颜色

  所属公司/

  个人资料 泊车证号码 车票号码

  遗失原因

  是否需要补发新证:是/否(是,请补发 证)

  责任承诺

  本人/本公司遗失上述对象,本人/本公司知上述对象为贵司( 管理处)所有,愿意按规定缴付有关手续及补办新证费用。由于对象遗失乃本人/本公司疏忽而遗失,为此特将对有关对象在遗失后所引起的后果,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如补发月票)新证签收及日期: 申报人签名:

  管理处专用栏

  同意/反对补发新证,发证内容:

  新证日期: 新证编号:

  管理处签章:

  日 期: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

篇2:SY物业维修材料申报制度

  SY物业维修材料申报制度

  为了加强对维修材料的管理,杜绝铺张浪费的现象发生,确保设备设施达到正常使用功能,特制定维修材料申报制度如下:

  1、部门经理须在每月25日之前根据下月检修计划,拟定出购入材料申请单,经与保管员核对后,提出申购计划,并注明用料时间;

  2、申购计划须报总经理批准后,交办公室安排人员采购;

  3、为了加快流动资金的有效运转,采购人员须本着零库存的原则,尽量采取先用先买,不影响维修人员使用;

  4、对于日常巡检中发现的问题,为便于迅速处理,可由部门经理直接报总经理安排购买;

  5、事故抢修材料应迅速采购,及时与领导沟通,以便掌握情况;

  6、采购材料在实际维修中剩余较大,应及时入库保管;如剩余材料闲置过久要立即联系退货;

  7、材料申报,要由维保部经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议定,根据实际情况,尽量减小误差。

  8、材料申报单要一式两份,一份用于采购,一份用于备存。

篇3:申报武汉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征询意见证明

  申报武汉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

  征询意见证明

  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评定工作要求,(项目名称)通过发放征询意见表的形式,向全体业主进行了参评意见征询,符合物业管理相关法规规定及表决程序,拟同意(项目名称)申报武汉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参评工作。

  (项目名称) 业主委员会(或业主方):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证明须在202 年7月31日前提交给市协会秘书处。

篇4:置业有限公司员工晋职晋级申报审批制度

  置业有限公司员工晋职晋级申报审批制度

  1.0目的

  为加强公司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管理,规范公司关于员工晋职(要求提升职务)和晋级(要求增加工资)的申报审批条件、流程及规定,特制定以下制度。

  2.0范围

  使用于公司全体干部员工。

  3.0术语--

  3.1晋职:提升职务级别。

  3.2晋级:提升工资级别。

  4.0职责

  4.1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

  4.2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干部员工晋职晋级事务的申报、初审工作。

  5.0内容

  5.1晋职申报条件

  5.1.1各部门对申报晋职的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从严掌握,对确实因为工作需要,该部门相关职位空缺,并确认拟提职者属于德才兼备、管理能力强、敬业精神好、工作表现优秀的人员,才能申报提职;

  5.1.2拟提职人员必须是已经转正的员工,试用期员工一律不予提职;

  5.1.3拟提职人员原则上担任下一级职务时间必须在半年以上,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和工作经验。(例如,主任提拔为副经理必须担任主任职务半年以上,依此类推)

  5.1.4拟提职人员必须向公司提交本人述职报告一份,交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

  5.1.5拟提职人员必须通过部门经理、中心总监、分管副总和总经理的逐级审批同意后,才能确认提职。

  5.1.6对拟提职人员,原则上只能晋升一级职务,并且必须符合以上条件才能提拔。对于特别优秀需要破格提拔的人员,必须报董事长、总经理特批才能办理。

  5.2晋级申报条件

  5.2.1各部门对申报晋级(增加工资)的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从严控制,对工作业绩确实突出,对公司做出较大贡献并能为公司长期服务的员工,才能申报提级;

  5.2.2拟晋级人员必须是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正式员工;

  5.2.3拟晋级人员在本年度内没有受到公司的任何行政处分;

  5.2.4拟晋级人员的工资标准与同职位人员相比,与本人实际承担的工作指标和任务相比,确实属于工资级别明显偏低的;

  5.2.5用人部门必须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晋级申请报告,详细说明晋级理由以及拟晋级人员的工作表现、贡献和完成指标任务的情况,由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达到晋级条件的才能下发《公司员工晋级审批表》进行审批;

  5.2.6试用期满正常转正晋级的员工按原来的规定办理,不受以上晋级条件限制。

  5.3申报审批流程

  5.3.1由用人部门按照以上规定的条件进行严格把关,符合条件的,向人力资源部报送有关申请报告和资料;

  5.3.2人力资源部对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通过者,发放《公司员工晋职审批表》或《公司员工晋级审批表》。未通过者,将相关资料退回申报部门并说明理由;

  5.3.3由人力资源部专员负责办理,将员工晋职、晋级审批表按要求进行填写并逐级上报审批;

  5.3.4办理完毕的《审批表》,由人力资源部专员负责转发,分别通知财务部、用人部门等相关人员执行;

  5.3.5人力资源部和相关部门对员工晋职晋级材料进行汇总存档;

  5.3.6人力资源部是公司负责办理员工晋职晋级的职能部门,凡是未经人力资源部受理或者未按以上申报审批流程办理的员工晋职晋级事项,公司一律不予认可。造成的相关损失由申报部门和个人自行承担。

篇5:学院行政、教辅人员申报教师系列中、高级职务有关事项规定

  学院行政、教辅人员申报教师系列中、高级职务有关事项规定

  为了给在编、在职、既在行政、教辅岗位任职又承担一定教学任务的专职专任“双肩挑”人员提供更好的发展机会,进一步稳定和优化我校管理队伍和师资队伍,特制订暂行规定如下:

  一、凡经过学校鉴定具备兼任教学任务资格、连续授课满2年的行政教辅岗位“双肩挑”人员,如申报教师系列中、高级职务,需符合《上外sd学院关于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例》(上外sd办[20**]10号)有关各级职务对应的各项基本要求,其中校内评价“教育教学能力”的合格标准为“每学期完成不低于54课时本科生授课任务、达到规定的教育教学质量标准”。按照学校下达的申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教学和科研成果。教学方面的内容由教务处盖章确认,科研方面的内容由科研处盖章确认。

  二、人事处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上报市教委有关部门进行任职资格审议。审议通过者由校学术委员会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投票决定聘任意见。受聘中级职务者聘期为2年,高级职务者为3年。

  三、受聘中、高级教师系列专技职务的行政教辅岗位“双肩挑”人员,年终考核时除了按照原任职岗位之有关要求执行外,同时接受教师岗位教学和科研指标的考核,详见《上外sd学院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上外sd人[20**]17号),其中教学工作量为每学期完成不低于54课时、原则上不高于72课时的授课任务(每课时45分钟)。连续两年未通过考核,学校中止聘任。

  四、先前制定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之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自20**年3月1日开始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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