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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区分公司有关以实物抵业务款的管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1-05-28

  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之三

  大区分公司有关以实物抵业务款的管理规定

  基于公司业务规模日益发展扩大的过程中,经常出现需要以实物冲抵业务款项的情况。为了更好地规范以实物抵业务款项发生的行为与管理,特制订以下规定。

  一、适用原则:

  允许以实物抵业务款项的情况有以下三种:一是因公司在经营发展、业务运作过程中确有对相关产品的实际需求(如公司进行基建时需要空调等电器产品,或是因业务扩展需要购买计算机、传真机等);二是在公司业务发生后出现了客户无法以货币方式支付业务款项的情况;三是在新业务拓展初期或业务淡季临时补版(补时)的情况。对于以上三种情况应采用不同的审批流程。

  1、所抵实物必须保证产品质量优良,产品证明文件及相关手续齐全,且实物提供方必须对抵换的产品提供保修等售后服务,并保证抵换的产品享有与其它相同的市场零售产品完全一致的其它各项服务。

  2、在以实物抵业务款的过程中,负责确定实物参考价格的部门是公司的实物(资产)管理部门。(如硬件技术部负责技术设备如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等抵换品价格的确定;行政部负责基建类、耗材类产品如办公桌椅、硒鼓、墨粉等抵换品价格的确定)

  3、参考价格有两组,一组为相同产品的市场最低零售价,一组为相同产品的市场批发价,原则上价格的确定以市场批发价为准,不得高于市场最低零售价。如果实物属稀有物,即不易找到完全相同产品进行比较,则可根据同类型且功能最为相近的产品价格来确定抵换价格,但此时应允分考虑到产品因售后服务等原因带来的使用风险,适当根据实际价格给予下调。

  4、根据各种情况最终确定的实物价值,即为冲抵业务款收入的金额,且等于实物入库价格及出库价格。

  5、实物管理部门(硬件技术部或行政物业中心)应有专人监督所有以抵换方式进入公司的产品的使用情况,并在每月底进行统计汇总;如在使用中出现质量等问题,应及时与原负责抵换的业务人员联系维修或调换,必要时需由其直接领导协助完成此项工作;对于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实物,相关业务部门有责任协助实物管理或使用部门修缮或更换,否则公司将核扣相关业务部门的有关折抵收入。

  二、实物抵业务款的申请、审批流程:

  1、第一种情况: 因公司实际需要进行的实物抵款业务,审批流程如下:

  1)相应部门提出对某种产品需求的书面报告,按公司支出审批规定报批,由公司总经理/大区总裁终审。

  2)公司总经理/大区总裁如认为可以用公司的现有产品或服务(如广告、软件、常规研发报告等)形式进行交换的,可将意见转至相关利润中心总经理,由能要求客户提供可抵产品或服务的业务部门与有产品需求的部门进行沟通,并由部门经理安排业务人员在要求的期限内负责抵换事宜的联系,提出抵换方案。

  3)客户方接受抵换产品或服务的方案,可提出相应的供货方案(方案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产品品牌、型号、数量、供货价格、供货时间、服务政策等)。

  4)供货方案经产品需求部门或实物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业务部可与客户签订相应的业务合同(互抵协议),并安排实物运送。

  5)实物送至公司时,须由需求部门会同实物管理部门对产品质量、包装情况等各方面进行检验,如有必要可开箱验货。如符合要求,业务部可凭实物发票、产品说明书、保修证书等资料办理入库手续(如手续不全,实物管理部门可先将产品入库并只打收条,待手续齐全后再开入库单);如不符合要求,实物管理部门应要求负责抵换的业务人员与供货方协商进行调换,经检验合格方可开入库单。

  6)办理入库之后,业务人员需认真填写《实物抵业务款申请表》,后附购货发票、入库单、业务合同(互抵协议),由利润中心总经理及实物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公司总经理/大区总裁审定业务部门的营业收入金额。

  7)业务人员将《实物抵业务款申请表》及上述附件交至财务部,同时开具业务发票并填写支票回收单(注明以实物形式回收业务款)。

  2、第二种情况: 因无法回收广告款进行的实物抵款业务,审批流程如下:

  1)业务发生后因客户资金方面原因造成未回款达两个月以上,客户提出以实物冲抵业务款时,业务人员应详实填写《实物抵业务款申请表》中的各项内容,后附客户的供货方案(方案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产品品牌、型号、数量、供货价格、供货时间、服务政策等)。经上级经理核实确认后,交由相关实物管理部门指派专人与业务人员共同对客户提供的实物进行检验。如不符合要求或不具可变现价值,需在客户经营(或客户代理商经营)的其它产品中进行选择,并充分考虑实物使用后需要客户提供的后续服务,且取得全部产品资料。(为安全起见,应尽可能选择有较大经营规模的品牌产品,防止客户破产后无法延续售后服务。)

  2)如实物确符合要求,可就实物价格及数量进行确定。原则上应要求客户以出厂价、成本价或市场最低零售价为准给予60%-70%的折扣,如实物的可变现价值较低,应给予更低的折扣。

  3)价格确定后,业务员与客户签订抵换协议(备忘录),并安排实物运送。

  4)实物送至公司时,需由实物管理部门对产品质量、包装情况等各方面进行检验,如有必要可开箱验货。如符合要求,业务部可凭实物发票、产品说明书、保修证书等资料办理入库手续(如手续不全,实物管理部门可先将产品入库并只打收条,待手续齐全后再开入库单);如不符合要求,实物管理部门应要求负责抵换的业务人员与供货方协商进行调换,经检验合格方可开入库单。

  5)入库手续办理完毕后,业务人员将价格详细填写至《实物抵业务款申请表》中,后附入库单、购物发票、互抵协议等,经总经理及实物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公司总经理/大区总裁审定冲抵金额。如用于冲抵的产品价格已有60%(含)以下的折扣,则可全额冲抵未回款;如产品价格高于60%折扣时,将根据具体情况对未回款金额进行一定比例折扣。

  6)财务部按照公司总经理批准的比例计部门回款额,如有差额则作为坏帐处理。

  7)业务人员的提成应按批准的回款额计算,提成比例应至少减少至原标准的60%(或以相应金额的实物发放);已扣业务员未回款金额应全部返还本人。

  3、在新业务拓展初期或业务淡季临时补版时的第三种情况下,业务发生前客户提出只能以实物冲抵业务款项时,业务人员应事先提交《实物抵业务款申请表》,经本部门直接主管经理签字,报公司总经理/大区总裁审批后。可按第二种情况下的审批流程执行。其营业收入的确定以及产品的入库价格均按公司总经理/大区总裁批准的金额确定。

  4、例外情况:如因业务人员自身工作失误造成无法回款,经业务人员与客户协商可以实物冲抵业务款,部门可按第二种情况下的审批流程执行,但业务人员不得参加提成,部门可在对业务人员进行未回款考核时适当调整。同时可按公司批准的实物所抵未回款金额核减部门的未回款,但已核扣部门的未回款考核利润不予返还。

  三、附则:

  1、如遇客户无故拒付业务款或客户濒临破产或更名、更换股东等因素带来的无法回款等情况,业务部应申请委托公司法律部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2、一般情况下,除网刊广告、网上广告、包版(买断)广告、软件、常规研究报告以外的业务不能以实物形式进行冲抵。

  3、抵回实物的出库程序同实物(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设备的折旧根据出库价格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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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集团公司财务部实物资产管理会计岗位说明书

  集团公司财务部实物资产管理会计岗位说明书

  岗位名称 实物资产管理会计 岗位编号 SM-CW-005

  直属上级 财务部部长 所属部门 财务部

  工资级别 直接管理人数

  岗位目的 审核日常费用,保证帐实相符

  工作内容:

  1.办理日常费用报销,制作凭证,定期装订成册;

  2.协同有关部门对公司实物资产定期盘点,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形成折旧额明细表;

  3.设立公司低值易耗品、经营性物业房产台帐,操作管理财务系统的固定资产模块;

  4.协助编制公司中报、年报;

  5.协助预收购房款;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职责:

  1.对费用报销金额的准确性和凭证的完整性负责;

  2.对折旧计提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负责。

  与上级的沟通方式:接受财务部部长书面或口头指导。

  同级沟通:总部有关部门员工的协调沟通。

  给予下级的指导:

  岗位资格要求:

  教育背景: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会计相关专业。

  经验:1年以上财会工作经验

  岗位技能要求:

  专业知识:熟悉会计专业知识,了解房地产开发相关知识。

  能力与技能:有一定的责任心,熟练使用计算机。

篇3:科技公司实物资产管理制度

  科技公司实物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总公司实物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障资产安全,防止资产流失,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部门。

  第二节 实物资产释义

  第一条 实物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较长,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各种固定资产和低值资产。

  第二条 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种生产经营用设备、非生产经营用设备、备品和各种房屋、建筑物、构筑物,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 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的各种生产经营用品、非生产经营用品作为低值资产管理。

  第四条 移动电话不论价值大小均作为低值资产管理。

  第三节 实物资产的分类

  第一条 固定资产按其用途分为房屋及建筑物、机械动力设备、运输设备、仪器仪表检验设备、电子通讯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管道燃气配输专用设施与设备、家具备品和其它固定资产等九大类。具体分类详见《固定资产分类目录》。

  第二条 低值资产按其性质和用途分为办公资产、设备厨卫资产、通讯资产、工装工具资产、消防资产、其他资产等六大类。具体分类详见《低值资产分类目录》。

  第三条 实物资产分类目录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公司财务部、行政部根据公司产业发展和实物资产种类、品种变化,及时补充、调整分类目录,以满足公司实物资产管理的需要。

  第四节 实物资产管理层级与职责

  第一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制定实物资产核算制度,指导、检查各分公司实物资产核算工作。公司行政部负责实物资产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实物资产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为一级资产核算管理单位,负责对公司及所属部门的各类实物的核算。

  第三条 公司行政部为一级资产管理单位,负责对公司及所属子部门实物资产实行日常管理。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归口管理的各类实物资产增减变动情况的登统、资产报表,实物资产的清查等工作。

  第四条 各部门为二级管理单位,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部门各项实物资产的实物管理,做好登统、资产报表工作。

  第五节 实物资产帐务管理

  第一条 各级台帐管理单位应按划定的实物资产类别,分固定资产、低值资产设立台帐,根据手续完备的有关凭证,随时对各项实物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进行登统,按期编制、上报、审核汇总实物资产管理报表。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建立一级核算台帐,对公司各类实物资产实行控制管理,负责组织各部门对实物资产核算,实行财务控制与会计监督。

  第三条 公司行政部建立一级管理台帐,负责归口管理的各类实物资产实行控制、监督管理和报送分类资产动态报表。

  第四条 各部门建立二级台帐,分别对设备类、非设备类实物资产的增减变动、存量等情况实行控制管理,负责本部门的各类实物资产管理台帐的登记、报表的编报和资产实物管理等工作。

  第六节 实物资产的计价

  第一条 固定资产的计价。以下未特别指出的,均指固定资产原价。

  第二条 购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等计价。

  第三条 自营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设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第四条 接收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的价值或协议约定的价格计价。

  第五条 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原固定资产的价值,加上改建、扩建而发生的全部支出,减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计价。

  第六条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值计价。

  第七条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方所提供的有关凭据、取得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确认固定资产价值。

  第八条 购买的低值资产按取得时支付的价款计价;盘盈的、接受捐赠取得的低值资产,按购买同种类、同规格物品相当的价格计价;接受投资转入的低值资产,按评估确认的价值计价。

  第九条 各部门负责实物资产的计价。负责实物资产购建的业务部门和人员,应及时取得实物资产的各种计价凭证并随时转交财务部门,必要时应向财务部门提供有关资产的估价依据,作为财务部门进行资产计价、会计核算的依据。

  第七节 实物资产增加的管理

  第一条 设备类固定资产的增加1、购置固定资产由申请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经按规定程序与权限审批后,签订资产购建合同、实施实物购建、办理款项结算等手续。(审批程序:部门申请--主管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财务预付款项--行政部采购并入库)。

  2、购置计算机、打印机、网络设备、购置机动车辆、购置生产设备。应按相应的采购控制程序审批后,办理有关财务手续。(审批程序:部门申请--主管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财务预付款项--行政部采购并入库)。

  3、购建完工交付使用的设备类固定资产,由申请部门、资产购建管理部门、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依据有关资料共同填写《固定资产增加验收单》作为办理资产增加的依据。

  4、接受投资增加的设备类固定资产,由接受资产实物管理部门会同本公司财务部门填制《固定资产增加验收单》作为办理资产增加的依据。

  第二条 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的增加

  1、新建工程项目应按基建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办理报批手续。经批准建设的项目,由相关管理部门各司其职,实施项目管理,由产权单位财务部门负责资产的会计核算工作。

  2、通过接受投资或购置增加的不动产,由管理部门依据产权转移资料,资产交付使用会同财务部门办理固定资产增加手续,同时登记实物资产台帐。

  3、对各种方式增加的固定资产,财务部门依据《固定资产增加验收单》、《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及构成固定资产价值的各种发票、帐单,随时办理固定资产增加的帐务手续,同时登记实物资产台帐。

  4、购入的低值资产经验收后,具实填制《低值资产入库单》;出库时填制《低值资产出库单》,经领用单位经办人签字、行政部经理签字后办理出库。

  第八节 实物资产减少的管理

  第一条 报废

  对已没有使用价值或使用不经济须淘汰的实物资产,由资产所属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清理审批单》或《低值资产报损单》,办理资产状况鉴定与报废审批手续。所属资产财务部门依据上述单证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

  第二条 出售

  对需出售的固定资产,由资产所属部门及时填写《固定资产清理审批单》,经审批后,资产所属单位财务部门依据此单做相应的帐务处理;对需出售的低值资产,资产所属部门及时填列出售低值资产清单,经审批后办理资产出售,所属资产财务部门依据上述单证做相应的帐务处理。

  第三条 报废、出售实物资产,原值在10万元以下的经总经理审批,原值在20万元以上的经董事会审议。

  第四条 赠送

  对外赠送固定资产,必须由资产管理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清理审批单》,报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赠送,财务部门依据上述单据进行帐务处理。

  第五条 对外投资对外投资的固定资产,投资单位应填写《固定资产清理审批单》或对外投资低值资产清单(分类填列)。经审批后办理资产转移手续。财务部门依据上述单据和被投资方的签收手续,进行有关的帐务处理。

  第九节 实物资产其他变动管理

  第一条 内部调拔

  1、固定资产、低值资产在内部各部门间的调拨,只在《固定资产卡片》和相应的资产管理台帐上进行登记,反映动态情况即可。

  2、固定资产、低值资产在各分公司间的调拨经公司总经理批准,资产调出单位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连同《固定资产卡片》或低值资产调拨清单一并交与资产调入部门,作为调入调出部门登记资产管理台帐、进行财务帐务处理的依据。

  第二条 实物资产的出租、出借。实物资产出租、出借时,由资产所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出租出借申请单》或《低值资产出租出借清单》,报经总经理批准后办理;待资产返还时,再填写《固定资产出租出借返还验收单》或在《低值资产出租出借清单》上逐项注明。由资产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对接收时资产的状况进行详细的检查和记录。对有问题的应出具详细报告,报总经理审批。

  第三条 实物资产的封存。对暂时闲置不用的资产需进行封存的,由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或资产管理部门直接核实后填写《资产停(启)用通知单》,办理封存;重新启用该资产时,经资产管理部门相应填写《资产停(启)用通知单》有关栏目后,实施资产启用。

  第十节 实物资产的台帐管理

  第一条 公司实物资产实行二级管理台帐

  1、公司财务部分别按固定资产、低值资产设立总台帐(即一级台帐),对公司的全部实物资产实行核算控制管理。

  2、公司行政部分别按固定资产、低值资产设立实物管理台帐(即一级台帐),对属于本部门归口管理范围内的各类实物资产实行动态控制管理。

  3、各部门分别按固定资产、低值资产设立实物管理台帐(即二级台帐),负责本部门各类实物资产的动态管理。

  4、各部门对固定资产、低值资产的变动情况进行会计核算的同时,结合资产管理部门设立的固定资产和低值资产大类台帐,对实物资产动态管理实行财务监督。

  第二条 实物资产台帐管理人员职责

  1、一级台帐管理员负责公司各类实物资产台帐的登统,资产管理报表的审核、汇总,对二级台帐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提出管理意见和改进资产管理的建议等工作。

  2、二级台帐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和《个人在用资产》的登记,各类实物资产管理台帐的登统,资产管理情况的分析、报表的编制上报和本部门实物资产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 台帐管理人员的变更。各级实物资产台帐管理员不得随意更换,但因工作需要或其他情况确需变动的,必须填写工作移交清单,注明所管台帐期间、移交的各项资料、需说明的有关情况等。工作移交清单须经交接双方签认、主管领导监交签字。

  第十一节 实物资产的报表管理

  第一条 报表的种类

  1、资产增减变动月报表(资管01表):二级台帐管理部门向一级台帐管理部门报送资产综合变动月报表。

  2、资产使用分布状态报表(资管02表):二级台帐管理部门向一级台帐管理部门报送资产变动月报表。

  3、各类固定资产期末存量报表(资管03表):二级台帐管理部门向一级台帐管理部门报送的分类资产季度报表。

  4、一级台帐管理部门编制按季分类资产汇总管理报表。

  5、各部门月度资产管理报表和反映资产变动情况的表单,于次月6日(节 假日顺延)报公司财务部和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行政部各一份。

  第二条 报表管理

  1、上级台帐管理员审核下级台帐管理员报送的报表无误后,登记本级台帐,将各种报表分类装订成册后存档。

  2、资产管理报表经上级台帐管理员审核无误后,各级台帐管理员装订成册、存档。

  第十二节 实物资产的档案管理

  第一条 实物资产的使用说明书、相关技术材料及记载实物资产本身性质状态发生变化的资料,如改良、大修记录等,都是该实物资产的档案材料。

  第二条 实物资产档案由实物资产采购、使用部门实施管理。次年将上年度实物资产档案移交公司档案室。

  第三条 实物资产档案保管至该实物资产清理后2年,按照档案要求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销毁。

  第四条 实物资产一级台帐管理部门对各类实物资产档案管理实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节 资产清查及盘盈盘亏的处理

  第一条 资产清查时点

  每年年末,二级资产管理单位应对本公司的全部实物资产进行清查。如公司发生资产重组、兼并、收购或其他需要的,可随时进行。

  第二条 资产清查的组织

  在清查资产前,由公司财务部、行政部、及部门经理组织,落实资产盘点人员并明确职责分工;清查时先由盘点人员根据实际盘点情况分别填制《固定资产盘点表》、《低值资产盘点表》,并与财务部门的实物资产明细帐逐一核对。

  第三条 资产的盘盈、盘亏。资产清查核对后,经查证确认属于资产盘盈盘亏的,应分别资产类别编制《资产盘盈盘亏明细表》,提出资产盘盈盘亏处理报告,经总经理签字后,各财务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应根据审定的结果同时进行台帐登记和帐务处理。

  第四条 属于过失人责任的,过失人应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 由于违反资产管理制度或资产使用不当,造成资产事故损失的,视情节 对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赔偿损失、降级降职等经济、行政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 对报表报送不及时、资产变动程序不合规、帐物管理不规范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经济或行政处罚。

  第十四节 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二条 附件中所涉及的各类报表、单据、台帐、卡片等由行政部统一制订,管理。

  第三条 附件

  附件1:资产编码原则

  1、固定资产编码原则固定资产编号原则设固定资产编号设9位

  G固定资产代号

  单位代号

  资产类别代号

  固定资产建帐序号

  固定资产明细分类

  1-固定资产代号

  此资产代号用固定资产中“固“的汉语拼音字头“G”表示。

  2-单位代号

  单位代号采用行政部统一编制的编号。

  3-资产类别代号

  表示固定资产的大分类,分别用阿拉伯数字1~

  9表示。

  1--房屋、建筑物

  2--机械动力设备

  3--运输设备

  4--仪器仪表检验设备

  5--电子通讯设备

  6--办公设备

  7--管道设备

  8--办公家具

  9--其他固定资产

  4-固定资产建帐序号

  表示本类资产在产数量,用三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即从“001--9

  5-固定资产明细分类

  表明本固定资产的具体种类,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具体分类明细情况见《固定资产分类目录》

  2、低值资产编号原则低值资产编号原则设定低值类资产编号设10位

  D低值资产代号

  单位代号

  资产大类代码

  资产建帐序号资产明细分类代码

  说明:

  1-低值资产代号

  此资产代号用“D”表示,表示的是低值资产;

  2-单位代号

  单位代号与固定资产的单位代号相同

  3-资产类别代号

  根据公司资产的情况,综合各公司的现状,将公司的低值资产分为6类,且这6类资产的代号分别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分别为:

  01办公资产

  02设备、厨卫资产

  03通讯资产

  04工装工具设备资产

  05消防资产

  06其他资产

  4-资产建帐序号

  表示本类资产总共的数量,规定用三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即从“001--9

  5-资产明细分类

  具体分类明细情况见《低值资产分类目录》(另发)。

  附件2:资产管理报表

  1-资管01表:资产增减变动月报表。

  2-资管02表:资产使用分布状态报表。

  3-资管03表:各类固定资产期末存量报表。

  附件3:资产管理台帐及卡片

  1-固定资产台帐

  2-低值资产台帐

  3-固定资产卡片

  4-个人在用资产卡片

篇4:开发公司实物档案管理细则

  开发公司实物档案管理细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对公司实物档案进行有效管理,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对公司在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中获得的奖杯、奖旗、证书、旧印章,公司与外界交往中接受的礼品以及上级领导的题字、书画等。

  第三条 实物档案的分类

  (一)各类证书、证件;

  (二)奖杯、奖旗、奖章 ;

  (三)旧印章;

  (四)其它类(接受的礼品、纪念品、书画等)。

  第四条 职责分工

  以公司名义获取的实物档案均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公司、各部门和各项目部各时期的旧印章作废后由办公室统一保管。

  第五条 各部门对公司所属的实物档案要及时移交到办公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据为已有。办公室档案管理员对移交的实物档案要及时登记,办好移交手续。

  第六条 个人在相关领域中获奖的各类奖品和奖励证书,由公司支付评奖费用的,原件交办公室保存;由个人支付评奖费用的,将各类奖品的照片和证书的复印件交办公室保存。

  第七条 实物档案的编号组成:类别代码+实物档案顺序号。

  第八条 实物档案的保管应做到“八防”。纪念品等有观赏价值的可放在展柜内,旧印章等重要实物要存放在保险柜内,由专人保管。

  第九条 实物档案一般不外借。为方便利用可将实物档案拍成照片后装订成册。

  第十条 实物档案的保管期限为长期或永久。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细则与《档案管理办法》一并颁布施行。

篇5:深圳市落实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工作的通知(2017)

  深圳市关于落实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工作的通知(20**)

  深物维【20**】9号

  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各新区城建局,各区维修资金管理机构:

  我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信息已通过物业管理信息平台全面公开。为切实落实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工作,化解相关物业矛盾纠纷,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下称《规定》)等有关要求,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期归集的专项维修资金追缴

  根据《条例》第九十一条,“本条例实施前,建设单位未按照《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划拨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应当按照该条例有关规定继续缴交。未按照规定缴交的,由区主管部门予以追缴。”首期归集的专项维修资金(下称首期维修金)交存缺口仍然较大。对至今仍未按照规定缴交的建设单位,请各区主管部门多措并举,加大首期维修金追缴力度。

  二、日常收取的专项维修资金交存

  目前,全市范围内由物业服务企业代收的日常收取的专项维修资金(下称日常维修金)交存工作进展滞后。根据《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第十条,请各区相关部门进一步梳理日常维修金交存情况,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加大政策宣传和培训力度,督促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代收代缴日常维修金。

  对拒不配合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工作的有关企业,各区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应及时整理有关企业名单上报辖区主管部门。各区主管部门应按照《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至第一百一十七条等规定严格执法,强化住建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切实保障业主切身利益。

  专此通知。

  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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