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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行车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1-04-06

  企业行车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1、开车前应认真检查机械、电气和防护装置是否完好;控制、制动、限位、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安全附件是否可靠,禁止带病作业。

  2、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迫近的手势和信号必须正确、统一。得到信号后方可操作。起动时确认无障碍物,鸣号开车。

  3、当接近卷扬限位器终端时,速度要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4、人员应在规定的安全道上、专用站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行车轨道除检修外,一律不准行人。在工作台外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

  5、工作停歇时不得将重物悬空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物时应鸣号。严禁吊物有人头上通过,吊运的对象离地不得1.5超过米高。

  6、检修行车应停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警示牌。

  7、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和检修、调整机件。发生突然停电,起吊件未放下,不准 离开驾驶台。

  8、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9、龙门吊操作应遵照本规程执行。行驶时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吊运高大对象妨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护。

  10、电葫芦操作按本规程执行。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对象之间,吊物上升严防撞顶或碰击。使用拖挂线电气的激活开关,绝缘必须良好,正确按动电钮并注意站立位置。

  11、行车操作工严格遵守“十不吊”:A.超过额定负荷;B.信号、重量不明,光线暗淡C.吊物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D.行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E.歪拉、斜吊;F.工件上站人或浮有活动物;G.带棱角缺口未垫好;H.埋在地下的对象;I.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J.怕受撞击、易燃、易爆品或铸液过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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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行车工(天车工)安全规程

  行车工(天车工)安全规程

  1. 行车工须经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考试不得单独操作。

  2. 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动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4. 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动时应先鸣铃。

  5. 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0”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级挡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0”位。

  6. 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反车代替制动、限位代停车,紧急开关代普通开关。

  7. 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8. 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9. 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10. 运行时,行车与行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撞车,同壁行吊车错车时,行车应开动小车主动避让。

  11. 检修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12. 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13. 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4. 运动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15. 浇铸前,应先看好钢水包高度,然后鸣铃和慢速运行;浇注时,下降速度要缓稳。

  16. 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漏钢或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7. 露天行车遇有暴风、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塞垫块卡牢。

  18. 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19. 龙门吊安全操作按本规程执行。行驶时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吊运高大,物件防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

  20. 行车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1) 吊物上站人或有浮放物件不吊;

  (2) 超负荷不吊;

  (3) 光线暗淡信号看不清,重量不明不吊;

  (4) 吊车上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5) 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6) 斜拉工件不吊;

  (7) 棱角物件没有防护措施不吊;

  (8) 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不吊;

  (9) 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10) 违章指挥不吊。

  21. 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断电源。

篇3:工厂行车、电动葫芦安全操作总规程

  工厂行车、电动葫芦安全操作总规程

  一、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1、行车工须经训练考试,或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或考试不得单独操作。

  2、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份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4、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动时应先发出明确信号,使在场每一个人都确认无误才可操作。

  5、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停车,紧急开关代普通开关。

  6、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行车上跨越。

  7、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发出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8、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9、运行时,行车与障碍物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撞车。

  10、检修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11、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12、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3、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放置关闭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行车操作岗位。

  14、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15、龙门吊安全操作按本规程执行,行驶时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

  16、行车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做到“九不吊”:

  1)斜吊不吊;

  2)超载不吊;

  3)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4)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5)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6)吊物上站人不吊;

  7)埋在地下的工件不吊;

  8)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9)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17、工作完毕或离开操作岗位前,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关闭位,切断电源。

  二、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每次起吊前,应空载是试吊,检查机械运转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必须查明原因,待修复后启用。

  2、使用前认真查看钢丝绳、吊钩、吊攀等部件是否完好。

  3、作业时吊钩底下严禁站人,操作者应主动避让并制止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区。

  4、操作者必须集中思想与搭档人员密切配合,在确保安全状况下起吊,作业时严禁谈笑嬉闹。

  5、对电动葫芦要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使设备随时处于良好状态,严禁带病作业。

  6、操作由专人操作,严禁无关人员随便开车起吊。每次使用完毕及时切断电源。

  以上设备每次使用操作前,需安全登记,按有关规定,确认设备、人员和环境等方面的安全因素,经部门负责人批准,获准后方可操作。

  无论在运行操作电动葫芦、行车过程,都应严格遵守“行车、电动葫芦安全操作总规程”中的任一条款,杜绝一切事故隐患。以保障国有资产和人身的安全。

篇4:企业行车(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企业行车(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一、请对使用说明书和铭牌上内容熟记后再操作。

  二、请将上、下限位的停止块调整后再起吊物体。

  三、在使用之前请确认制动器状况是否可靠。

  四、使用前若发现钢丝绳出现下列异常情况时,绝对不要操作。

  (1)弯曲、变形、腐蚀等。

  (2)钢丝绳断裂程度超过规定要求,磨损量大。

  五、安装使用前请用500V兆欧表检查电机和控制箱的绝缘电阻,在常温下冷态电阻应大于5MΩ,方可使用。

  六、请绝对不要起吊超过额定负载量的物件,额定负载量在起吊钩铭牌上已标明。

  七、起吊物上禁止乘人,另绝对不要将电动葫芦作为电梯的起升机构用来载人。

  八、起吊物件的下面不得有人。

  九、起吊物体、吊钩在摇摆状态下不能起吊。

  十、请将葫芦移动到物体正上方再起吊,不得斜吊。

  十一、限位器不允许当作行程开关反复使用。

  十二、不得起吊与地面相连的物体。

  十三、请不要过度点动操作。

  十四、不要用手电门线前拉其它物体。

  十五、在维修检查前一定要切断电源。

  十六、维修检查工作一定要在空载状态下进行。

  十七、使用前请确认楔块是否安装牢固可靠。

篇5:自行车房(棚)的清洁作业规程

  保洁工作手册

  自行车房(棚)的清洁作业规程

  一.目的: 保证自行车房(棚)的清洁。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管辖区灯具的清洁作业

  三、职责:责任保洁员应按规范操作,做好自行车房(棚)的清洁工作。

  四、相关文件:

  五、操作规程:

  1. 作业程序

  1) 备扫把、胶桶、抹布等工具。

  2) 用扫把清扫自行车房(棚)内的果皮、纸屑、灰尘、垃圾等。

  3) 用干净扫把将房(棚)顶上墙上的蜘蛛网、灰尘清除。

  4) 用湿抹布擦抹棚架和自行车房拉门及窗门。

  5) 将自行车棚内的自行车按顺序排列整齐。

  6) 对积尘明显的自行车,每周用鸡毛掸打扫自行车上的灰尘;长期停放超出规定时限且又影响观瞻的车辆按《车辆管理规定》处理。

  2. 工作标准

  1) 每天打扫,目视无果皮、纸屑、蜘蛛网,墙面无灰尘。

  2) 自行车摆放整齐,无积尘。

  3) 棚架每月抹1次;拉门、窗每周抹1次;棚顶每周清扫1次。

  六、相关记录:清洁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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