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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展中心建筑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10-27

  会展中心建筑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成品保护的组织管理

  1.1 在准备工作阶段,由项目总工程师领导,配合土建、安装、装饰等专业工程师对施工进行统一协调,合理安排工序,加强工种的配合,正确划分施工段,避免因工序不当或工种配合不当造成成品损坏,研究确定成品保护的组织管理方式以及具体的保护方案,对重要构件保护下发作业指导书。

  1.2 建立成品保护责任制,责任到人。派专人负责各专业所属劳务成品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

  1.3 专业工程师、工程师在安全工程师的配合下,会同各分区的成品保护责任人进行定期的巡回检查,将成品的监护作为项目重要工作进行。

  1.4 加强职工的质量和成品保护教育及成品保护人员岗位教育,树立工人的配合及保护意识,建立各种成品保护临时交接制,做到层层工序有人负责。

  1.5 除在施工现场设标语外,在制成品或设备上贴挂成品保护醒目的警示标志,唤起来往人员的注意。

  1.6 对成品保护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因粗心、漠视或故意破坏工地成品的单位和个人,视不同情况和损失,予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成品保护技术措施

  2.1 制成品保护

  制成品即由厂家直接生产出厂运至工地的产品。

  2.1.1 场地堆放要求:地基平整,排水良好,必要时采用横木搁置,所有成品按指定位置堆放,便于运输。

  2.1.2 成品堆放

  各成品分类、分规格堆放整齐、平直,下枕垫木,对于可叠层堆放的构件堆放高度及搁置部位必须符合图集及规范要求,保证构件水平且各搁置点受力均匀,以防变形损坏,侧向堆放除垫木外还需加设斜向支撑以防倾覆。

  2.1.3 成品运输

  成品运输时计算好装车宽度、高度及长度,运输时捆扎牢固,开车平稳,装卸车做到轻装轻卸,吊运时合理布置吊点,保证吊件不致于变形过大。

  2.2 结构施工过程成品保护

  2.2.1 钢筋工程

  a 钢筋加工制作时,焊接接头冷却时不得接触积水或雨水,以防钢筋成品存在接头隐患。

  b 加工成型的钢筋在存放的吊运过程中,选择合理的搁垫点或吊点,以防发生较大变形。

  c 钢筋绑扎完工后将多余的钢筋、扎丝及垃圾清理干净,严禁踩踏已绑好的钢筋,在部分易踩踏部位的板面筋设置支撑筋搁垫。

  d 接地及预埋等焊接不能有咬口、烧伤钢筋现象,梁柱节点等钢筋密集区在钢材加工制作前编制详细的节点绑筋指导书,严禁私自烤变及割断钢筋。

  e 后道工序模板支设不能随意割断及拆除钢筋。涂刷隔离剂不能污染钢筋,模板支设过程中及时清理作业面的垃圾。钢管、模板堆放时不得直接压在成型钢筋上。

  f 现浇板面钢筋绑扎完后,浇筑砼用的泵管必须设置架在脚手板上,搁置于底模板上,不得踩压钢筋。

  2.2.2 模板工程

  a 模板支设时不得在承重架和平台模板上集中堆放重物。模板支模成型后及时将全部多余材料清理干净。

  b 安装预留、预埋在支模时配合进行,不得随意在模板上开孔穿管。

  c 梁板底模板拆除时经土建工程师核算砼强度符合规范要求后方能进行。不得从高空往下投掷,已组装好的模板不得受抛掷物或吊件冲击。

  d 浇砼时,不准用振捣棒或扛撬动模板,以防模板变形或松动。

  e 模反安装成型后派专人保护,并在浇砼前检查复核模板安装质量,浇砼时水平运输道不得搁置在侧模上。

  f 采用泵送砼时活动泵管不得直接靠压于框架模板上,连接泵管在管路弯折处加强支撑和拉结,以防过大冲击力撞坏模板。

  2.2.3 砼成品保护

  a 砼浇捣完成后及时清理模板上及下层楼面散落的砼或砂浆。

  b 砼终凝前及前期保养时不得上人作业。

  c 楼层面砼上按作业程序分批分类进材料,分散均匀,尽量轻放。

  d 砼承重结构达到规定强度后方可拆除底模板。

  2.3 砌筑工程

  2.3.1 砌块进场按要求堆放整齐,运输时轻拿轻放,缺棱掉角的砌块作半砖使用。

  2.3.2 墙体一次性砌筑高度不能大于规范要求,砌体完工后按要求进行养护,冬期施工按要求进行覆盖保护。

  2.3.3 管道安装及电线敷设,待墙体砌筑砂浆达75%以上设计强度方能开孔开槽。

  2.3.4 需预留预埋的管道铁件、门框等与砌体有机配合,墙体因变更后开门洞经土建工程师同意并采取有效加固措施后方可进行。

  2.3.5 设备吊装时严禁撞击墙体。

  2.4 楼地面成品保护

  2.4.1 楼地面面层施工完成后在楼层或房间入口处设围护栏杆,待成品达规定强度后方能拆除。

  2.4.2 楼地面施工前先将楼层屋面防水及雨水管安装施工完。

  2.4.3 楼面不允许放带棱角的材料及易污染的油、酸、漆类物品。

  2.4.4 设备机具等重物上楼层时避免碰伤墙角及楼梯踏步。

  2.4.5 楼内建筑垃圾做到随完随清。在每层指定位置设置卫生桶,确保清洁卫生。

  2.4.6 安装管道及吊顶、涂料施工时金属活动脚手架不得直接搁置于地面上,需用橡皮皮垫包裹处理。

  2.5 装饰成品保护

  2.5.1 室内装修应在顶层防水及外墙窗安装完后进行,保证雨水管接通。

  2.5.2 吊顶在卫生间防水试水及排水打压完毕后方可施工。

  2.5.3 室内装修严格按墙面、门窗、吊顶、地面的顺序进行施工。

  2.5.4 所有房间楼层施工完成后,按规定清理干净,进行成品质量保护工作。

  2.5.5 不得在装饰成品上涂写、敲击、划痕。

  2.5.6 门窗及时开关,保持室内通风干燥,风雨天气及时关严门窗,以防损坏受潮霉变。

  2.5.7 作业架子拆除运转时轻拿轻放,以免碰撞墙面及墙角。

  2.5.8 房间内严禁生火、泼水,以防墙面脱皮或霉变。

  2.5.9 雨天施工时注意已装修完房间不得带入泥浆,以免污染墙地面。

  2.5.10 装修完成调试及修补期间安排人员在每层值班,做好施工人员进出场登记。

  2.6 门窗工程成品保护

  2.6.1 工人推车或转运物品时在门窗洞口处不得碰伤边框,做到慢推轻拿,不得随意在门窗上涂写、敲击或钉钉。

  2.6.2 铝合金窗框安装后将外露部分用塑料胶布裹缠保护,窗台处用槽形木盒覆盖保护,脚手板及钢管、砌块等严禁搁置于窗台框料上。

  2.6.3 门窗框边缝砂浆塞缝时严禁过塞,防止边框鼓胀变形。

  2.6.4 墙面油漆涂料施工时,对门窗进行覆盖保护。

  2.6.5 门窗开启时按规定扣好风钩、门碰。

  2.7 外墙保护

  2.7.1 外墙装饰尽量避免雨天施工。

  2.7.2 外墙架子拆除时及时封堵墙洞并清理外墙的垃圾油污,防止钢管划伤装饰面。

  2.7.3 外墙施工时钢管及砂浆吊运时必须由专人指挥,严禁出现吊件撞墙事故。

  2.8 交工前楼层成品保护

  2.8.1 楼层各房间在工程竣工交付前一律不得使用,为确保工程质量美观,项目部根据楼层面积分层分区,组织专职人员负责成品质量保护,值班巡查。

  2.8.2 成品保护专职人员总包部确定的所有区域,切实按照有关规定的成品保护职责、制度,做好保护范围内的所有成品检查工作。

  2.8.3 在工程办理竣工手续前,任何人不得在工程内使用卫生间、设备间等其它设施。专职成品保护值班人员工作至工程竣工验收。

  2.8.4 在工程调试及修补阶段,楼层入口处设置保卫人员,内部工作人员挂牌登记入内,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楼层。

采编:www.pmceo.cOm

篇2:建设公司工程成品保护制度

  华兴建设公司工程成品保护制度

  1.职责

  由技术部按阶段负责编制成品、半成品的防护措施; 由工程部负责对在建项目的产品防护管理工作进行实施; 由质检部负责对在建项目的产品防护工作进行监控;

  由材设、施工、技术等部门分别负责采购、施工及检查验收期间的产品防护及监督、检查;

  2.产品防护的标识

  采购产品根据其防护措施做好防护的标识。采购过程中要防止标识损坏和丢失。

  入库后,采购部门将不同防护标识的产品分开存放。

  产品发放时,将标识一同领走,若领用一部分,应复制标识,并将原标识保留在存放点。每批产品发放后,应将防护标识收回,如无需保留,应立即销毁,以免误用。

  产品从存放点运到使用点时,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应妥善保护其防护标识。到使用地点后,还要保存好,防止混用或错用。

  施工需要的各种半成品、成品应做好防护标识,在存放、搬运过程中进行保护。

  安装定位过程中要注意保护防护标识。生产施工过程中作业班组负责对防护标识的管理,本批产品用完后,应将其标识撤消。

  施工形成的各种半成品、成品,应做好防护的标识,并注意保护,如确需毁坏或覆盖原标识,应改用临时标识,该工序完工后应恢复原标识。

  3.搬运、储存过程中产品的防护

  搬运过程中产品的防护,应严格按照专门的工作程序或技术交底进行,特别注意对精密仪器、振动敏感的设备/材料和其它对外界环境条件(如:温度、湿度、阳光照射等)有特殊要求产品的防护。

  搬运工作应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有必要时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对参加搬运工作的机械设备进行检查、保养。

  人工搬运时,工人不得盲目作业或野蛮装卸。确保搬运过程中产品不受到损坏。

  4. 贮存过程中产品的防护

  对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如: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腐蚀品、易受潮和露天存放等产品,应根据产品的不同化学、物理特性,采取充分的防护措施,制定管理和检查制度,选择安全、可靠的贮存空间(如:提供专用的覆盖物和适宜的保护环境)。需要时还应有防雨、防水、防潮、防破损、防盗等措施。

  存放期间,管理员应定期检查产品的贮存状况,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妥善处理。发现该情况后及时向主管人员报告,并鉴定是报废还是采取措施继续使用。

  加工产品的贮存,在加工制作完毕未交付安装使用前,加工部门应做好防护工作。

  5.生产过程中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

  在生产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质量计划时,编制成品、半成品防护措施。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正确的施工顺序组织施工,避免立体交叉作业等不利于成品和半成品保护的施工顺序。施工班组必须按照已确定防护措施或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

  5.1半成品的保护

  装卸运输过程中应注意保护边角及表面磨擦、碰损。

  按要求堆放整齐,确保安全。

  使用时应爱护物品轻拿轻放,分项施工做到工完场清。

  半成品进场应设专人验收、保管。

  注意对产品的防潮、防雨、防风、防污染。

  明确责任、落实到人(进场、使用责任分开)。

  对特殊的半成品应采取特殊保护。

  5.2 生产过程中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 钢筋工程

  -- 加工好的钢筋应按照料牌分开堆放,避免叠压;加工好的钢筋应及时绑轧,避免放置久后锈蚀。

  -- 吊装钢筋时,应清理好存放地点,以免变形。

  -- 采用专门的塑料帽保护钢筋直螺纹接头的螺纹。

  -- 现浇板上下层钢筋采用加撑脚的方法控制。在砼浇筑时应在钢筋上铺设木跳板供施工人员行走,防止直接踩踏钢筋,造成钢筋变形。

  -- 墙体、预留插筋在砼浇筑时应用彩条布将竖向钢筋包裹,防止砼浆污染钢筋。

  模板工程

  -- 吊装模板时应轻起轻放,不准碰撞已完楼板等处,也防止模板变形。

  -- 模板支设时,必须对绑扎好的钢筋进行保护,严禁任意敲打钢筋或将绑在钢筋上的垫块拆除。

  -- 拆模时不得用大锤硬砸或撬棍硬撬,以免损伤砼表面和棱角。

  -- 拆下的模板要及时清理,并分规格堆放,便于下次使用。

  砼工程

  -- 振捣砼时,不得振捣钢筋、模板和预埋件,以免钢筋移位、模板变形或埋件脱落。

  -- 浇筑砼时不得踩碰钢筋,如钢筋有踩弯或脱扣者应及时调直补好。

  -- 散落的砼要及时清理干净。

  -- 已浇筑的楼板、楼梯踏步的上表面砼要加以养护,必须在砼强度达到以后,方可在上面进行操作及安装结构用的支架和模板。

  -- 在砼楼面上搭设脚手架时,钢管下必须铺设脚手板,防止对砼楼面造成损坏。

  -- 已浇筑完的框架柱,采用模板边角料对柱角进行防护。

  砌体工程

  -- 砌筑时必须对拉结钢筋、各种预埋件、水电管线等加以保护。

  -- 砂浆必须倾倒在塑料布或铁皮上,严禁直接倒在地面或楼面上造成污染。

  --落地砂浆及时清除,以免与地面粘结,影响下道工序施工。

  --预留洞口、管道及预埋必须在砌筑时预留、预埋,不得砌后剔凿  -- 雨天施工时,应覆盖砌体表面。

  门窗工程

  6.产品防护管理的检查和监控

  项目部有关主管部门必须每月检查防护措施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应限期整改,并保留产品防护检查记录表。

篇3:建设公司成品保护制度

  华兴建设公司成品保护制度

  为保证福厦铁路施工质量标准,确保实现全线整体创优目标,施工中首先通过制定完善的保护体系和措施,加强对已完工程的保护,使产品受损概率降至最低点。

  1、严格遵守建设单位对已完工程的各项保护规定,加强职工教育,提高对已完工程的保护意识。

  2、定期对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成品、半成品保护教育,提高职工自觉保护成品的质量意识,对已完工程不能随意启用。

  3、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被碰坏、损坏、污染时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处理,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4、加强现场管理,科学组织施工,减少成品损坏。

  ⑴ 编制成品保护细则,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避免工序间相互干扰,凡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会产生污染的要对上道工序采取保护措施,一旦发生成品损伤或污染要及时处理或清除。

  ⑵ 凡在成品或半成品区域施工或装卸运输时,要设专人管理,防止被撞或被刮。

  ⑶ 有效采用成品保护的护、包、盖、封四种措施,对已完工程进行保护。

  ⑷ 严禁地面水流进车站,控制施工用水的跑、冒、滴、漏。

  ⑸ 浇注混凝土时,振捣人员不准直接站在钢筋上振捣,未达到80%设计强度的混凝土上不准堆放材料、机具。

  ⑹ 文明作业,严禁野蛮施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5、成立已完工程维护组,设专人进行维护,为顺利交接打好基础,向业主交付优质的工程。维护组对工程实行巡逻制度,并对维护情况做好记录,如发现损坏或丢失,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书面报告主管生产的负责人,及时组织有关人员修复,修复不了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进行处理。

  6、加强对已完工程的保护,尽量做到不损坏,如不得已破坏时,应及时恢复。

  7、对已完工程设置明显标志,以防其它工程施工或进行农田基本建设时,意外破坏。

  8、对群众进行爱护国家财产的宣传教育,增强法制观念,与他们建立良好关系,相互配合,做好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

  9、工地治安部门加强巡视,防止人为破坏。

篇4:建筑项目经理部技术措施及成品保护措施管理制度

  建筑项目经理部技术措施及成品保护措施管理制度

  1.项目经理为成品保护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技术部负责编制分阶段的《成品保护方案》并具体实施。

  2.从施工开始至工程交付、业主签字验收为止的项目施工全过程都处于成品保护阶段。

  3.成品保护的主要范围:工程设备、结构过程中的工序成品、装修过程中的工序成品、安装过程中的工序成品、交叉作业过程中的易污染成品、工程完工至交付业主前的成品保护。

  4.《成品保护方案》应包括成品保护的依据及范围、保护措施及所用材料、责任区和区域划分、保护人员配置等。

  5.工程部负责实施并监督分包施工单位的成品保护责任的落实,并将督促的结果纳入项目现场管理考核工作中。工序完成后,成品保护列入交接检内容,在工长主持下检查,并将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责任人。

  6.一般问题由项目经理部按责任制、责任人和合同责任处理。重大问题或造成重大质量缺陷时,按《不合格品控制工作程序》中严重不合格工序执行。

篇5:施工现场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

  施工现场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

  (1)进场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严加保护,不得损坏。

  (2)楼板、过梁、混凝土构件必须按规定码放整齐,严禁乱堆乱放。

  (3)过梁、阳台板、等小型构件要分规格码放整齐,严禁乱堆乱放。

  (4)钢筋要分型号、分规格隔潮、防雨码放。

  (5)木材分类、分规格码放整齐,加工好的成品应有专人保管。

  (6)各种电器器件继续数好,保护存放,不得损坏。

  (7)水泥必须入库保存,要有防潮、防雨措施。

  (8)钢门窗各种成品铁件,应做好防雨、防撞、防挤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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