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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国际集装箱码头门机防风、防台应急预案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10-07

  **国际集装箱码头门机防风、防台应急预案

  为防止大风袭击、防患于未然,确保人员、设备安全,保障安全生产,降低财产损失,结合公司防风、防台的有关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大风的危害分析

  尤其是突发性的强阵风,轻则影响生产,重则威胁生产人员和设备、设施的安全。由于大风突袭,很多港口曾发生过门机被掀入大海的重大机损事故,对我港也造成过险情。大风、强阵风后患无穷,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采取可行措施,防患于未然。

  二、成立 工作小组

  组 长:Z

  副组长:Z

  成 员:当班调度、当班门机司机、当班理货班、当班电工

  三、防风装置

  防风拉索、铁鞋、行走锚锭装置、旋转锚固器等各门机配备,必须做好日常检查维护工作。

  四、 处置与抢险

  (一)正常天气的防风处置

  1)、上机检查、保养和清洁时,应首先检查两侧的旋转制动器是否紧固。

  2)、作业间歇应拧紧旋转制动器。

  3)、下机领料时除拧紧旋转制动器外,还应打好防风铁鞋。

  4)、船舶作业结束,无其它任务时,应将门机开到锚锭坑位置锚固,拧紧旋转刹车,关好门窗,打好防风铁鞋,拉紧好防风拉索。

  (二)预报大风时的处置

  根据公司生产控制室的有关大风通报,在大风来临之前,将门机开到锚锭坑位置锚固,拧紧两侧旋转刹车,放下旋转锚固器,打好防风铁鞋,拉紧好防风拉索。单独 3 层以上集装箱及时调整下来,避免被风吹倒。

  (三)突发性强阵风的处置

  门机在装卸作业遇到突发性强阵风时,要立即停止作业,沉着冷静,按下列步骤进行应急防范。

  1)、值班人员立即通知作业司机打好防风铁鞋,拉好防风拉索,保持门机原地不动,同时报告公司生产调度室、安技部等部门,并做好相关记录。

  2)、将门机收至适当幅度,拧紧两侧旋转刹车。

  3)、值班人员立即组织人员支领手拉葫芦、防风绳、卡环等工具,将门机就地捆绑在带缆桩上,并加穿备用铁鞋。

  4)、机上(司机除外)人员立即下机,和其他人员在安全位置进行监护。

  5)、门机随阵风滑动时,须反档行走,以抵制门机滑动,严密防范门机相撞造成重大事故。

  (四)、 防台风的处置

  接到防台风通知后,门机司机立即将门机开到锚锭坑位置锚固,拧紧旋转刹车,放下旋转锚固器,打好防风铁鞋,拉紧固好防风拉索,将处置情况报告门机班长。班长组织人员分组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五)、 风后恢复生产

  大风或强阵风过后,门机班长及时与生产调度室联系并确认,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按照生产调度室指令恢复生产。

  五、工作要求

  1、操作部所有员工 24 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2、调度员及理货班长随时关注天气变化,发现天气异常立即停止生产,安排人员做好防风措施,无需请示领导,安排完后发信息告知即可,并做好相关记录。

  3、单独 3 层以上集装箱及时调整下来,避免被风吹倒。所有当班人员不允许脱岗,有险情第一时间汇报。

编辑:www.pmceo.Com

篇2:街道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

  街道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减灾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筑和谐社会,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6、《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7、《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大纲》(国家防总);

  8、《浙江省山洪灾害防治规划》(20**年12月);

  9、《浙江省小流域防洪避洪规划技术指导》;

  10、相关的规程规范和有关技术文档。

  三、编制原则

  防汛防台抗旱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以人为本、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抗洪;工程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调动全社会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

  四、本预案适用范围

  本街道辖区范围内的行政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 防汛防台抗旱组织领导机构

  一、街道成立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由街道办事处主任赵晓军同志任总指挥,李斌同志任常务副指挥,姚志华、马峻峰、沈金燕、应建鸣、蒋月华、黄从秋、缪建宏、任文远、胡 边同志任副指挥,李科强、谢 楠、蔡培源、方雪敏、卢怿平、洪 飞、柏成功、周 杨、郑金明、马 珑、陶新春等同志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洪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永飞、朱震亮、周玉农、马彬、骆文涛等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工作。

  二、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的防汛防台抗旱领导小组及应急抢险队伍,由各村、社区行政负责人任组长,并报街道办事处登记备案。

  第三章 防汛防台抗旱的主要职责及分工

  一、防汛防台抗旱的主要职责

  1、及时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准备工作,汛前(4月15日前)应对所辖范围内的水闸、机埠、水库和堤塘进行检查,确保完好率达100%,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进入防汛、防台或抗旱阶段,应及时了解各片水情、雨情、灾情。当南头和石门桥机埠达到排涝水位时,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关闸、封闭涵洞,开机排涝等工作。当出现险情时,应及时组织抢险。当南苕溪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沿线各村、社区应及时按百米1人的要求组织人员进行24小时上岗巡塘。

  3、落实防汛防台抗旱责任制,根据防汛防台抗旱责任行政首长负责制原则,办事处主任负责全街道的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各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居民委员会主任负责本村、社区的防汛工作,并层层落实防汛防台抗旱责任制,签订《安全度汛责任书》,明确双方责任。街道、村(社区)与水库巡查管理员签订责任书,各村、社区与各险户、监测信息员签订责任书,确保安全度汛。

  4、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工作,街道区域发展办公室与各行政村、社区应加强对水利工程的管理,对山塘水库等重要水利工程应经常性检查、养护和维修,全面掌握工程运行状态及变化情况,发现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并采取处置措施。

  5、落实巡查管理制度,本街道所属小(二)型以上水库由街道区域发展办公室会同相关村确定一名专职巡查管理员,其它山塘由所在村(社区)确定一名兼职管理员,落实巡查管理责任。山塘、水库巡查员必须遵循山塘、水库巡查管理制度进行巡查。有雨量观测设施的,还要严格按照防汛报告制度进行报汛。地质灾害隐患点由街道办事处与所在村(社区)落实地质灾害监测检查责任人,并严格按地质灾害巡查制度进行监测、检查。

  6、病险山塘水库实行控制运行,坚持“病库控制运行,险库空库度汛”的原则,加强山塘、水库安全度汛管理。

  二、防汛防台抗旱的具体职能部门分工

  (1)党政综合办公室:组织发动抢险队伍及后勤保障,负责协调灾情调查和信息发布,并统一上报灾情。

  (2)区域发展办公室:负责水利工程巡查、抢险技术指导、水毁工程修复及农田排涝。

  (3)城建管理办公室:负责地质灾害点、危旧房、建筑工地安全巡查、预防、通知建筑工地工人的撤离。

  (4)区域发展与治理中心:负责工业企业厂房、设备安全预防通知,指导协调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活动。

  (5)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辖区内中、小、幼儿园学生和教职员工安全转移,并落实医疗小分队及时做好灾后防疫工作。

  (6)公共服务中心:负责做好灾民转移和安置救助,核查评估灾情,组织发放救灾物资。

  (7)财政审计办公室:负责防汛防台抗旱抢险物资及后勤所需经费保障。

  (8)派出所:负责灾害期间的社会治安,严防不法分子的破坏活动。

  (9)综合信息指挥室:负责水利工程巡查、城镇区块道路和积水点的应急排涝、灾害期间的道路清障以及灾后的清洗和恢复工作。

  (10)党群服务中心:负责做好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11)应急分队:负责抢救、抢险工作。

  第四章 防汛防台抗旱物资准备及预案调动

  一、防汛防台抗旱物资准备

  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按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筹备一定数量的编织袋、木桩等防汛抗旱物资,存放在街道防汛仓库,数量不足时,应及时予以补充,也可与相关企业订立合同代为储存。动用防汛防台抗旱物资需经街道防汛办主任以上领导批准。各村、社区,各预案责任单位也应准备好必要的防汛防台抗旱物资。

  二、紧急状态下调动预案

  防汛防台抗旱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必要措施。在遇到紧急状态时,街道境内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的干部、群众应全力投入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服从统一调度,并提供必要的车辆、物资,做到领导亲临一线;街道应急分队、巡防队做到随时待命。

  第五章 防汛抗旱应急响应

  一、一般水旱灾害Ⅳ级响应

  1、防汛防台抗旱办公室加强值班,密切关注气象信息,监视天气动向,及时将灾情信息报告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和副指挥,必要时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通知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进行防汛防台抗旱检查,重点是山塘水库、苕溪堤塘、护坡挡墙、各类危房、地质灾害点等。

  3、对有关农业生产进行安排,做好作物抢收,落实好农业大棚防汛措施。

  4、检查防汛防台抗旱会商系统运行情况。

  二、较大水旱灾害Ⅲ级响应

  1、防汛防台抗旱办公室主任进岗,部署重点防御工作,启动相应预案,并将情况上报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

  2、街道驻村、社区干部督促各村、社区开展工作,广播汛情信息,提醒群众和有关企事业单位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准备。

  3、检查各村、社区防汛责任人、预警员、应急抢险队人员到岗情况和物资落实情况。

  4、做好各类人员撤离准备,按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加强水库、堤塘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等的巡查,并将工作情况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5、做好城镇、危房、仓库、交通道路、户外广告牌等公用设施的加固。

  6、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加强值班,分管领导主持工作,密切监视灾情变化,监督指导各地洪水调度,发布灾情通报。

  三、重大水旱灾害Ⅱ级响应

  1、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指挥主持会商,相关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成员参加,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作出部署,视情况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将情况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工情和灾情的发展变化,派相关专家赴一线指导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3、各抢险队员集结待命,全体机关干部进岗,下派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到各村、社区检查、督促、指导。

  4、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塘防守,或组织强化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5、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增加人员加强值班,主要领导主持工作,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灾情变化,监督、指导各地洪水调度,发布灾情通报。

  四、特别重大水旱灾害Ⅰ级响应

  1、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指挥主持会商,全体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成员参加,做好工作部署,视情况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将情况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工情和灾情的发展变化,派相关专家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或邀请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专家组协助。

  3、各驻村、社区干部到各村、社区第一线,重点落实组织人员大规模转移工作,强化工程设施巡查和抢险工作。

  4、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塘防守,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强化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5、各抢险队伍随时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快速反应抢险,尽量减少人员流动。

  6、发动各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进入相应的应急响应启动状态,并将工作情况上报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特别注意和控制诱发危害,维护治安,防范传染病,防止基础设施失事及其他自然灾害的发生。

  7、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增加人员加强值班,主要领导主持工作,做好重点工程洪水调度,协调相关部门调配防汛防台抗旱物资,新闻媒体及时报道防汛防台动态。

  第六章 总结与表彰

  防汛防台抗旱结束后,由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进行总结,并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附件:1、中泰街道范围内河道情况一览表

  2、中泰街道小(2)型水库基本情况一览表

  3、中泰街道主要山塘基本情况一览表

  4、中泰街道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分队名单

  附件1:

  中泰街道主要行洪河道情况一览表

  河 道

  名 称

  起 点

  终 点

  长度(

  千米)

  河面宽度(米)

  河底高程(米)

  属 性

  附件2:

  中泰街道小(2)型水库基本情况一览表

  水 库

  名 称

  所在村

  坝 型

  坝 高(米)

  坝 长(米)

  坝顶宽(米)

  总库容

  (万m3)

  正 常

  库容

  (万m3)

  集 雨

  面 积(km2)

  溢 洪

  道宽(米)

  附件3:

  中泰街道主要山塘基本情况一览表

  水 库

  名 称

  坝型

  坝 高(米)

  坝 长(米)

  坝顶宽(米)

  总库容(万m3)

  正常

  库容

  (万m3)

  集雨

  面积

  (km2)

  溢洪

  道宽(米)

  附件4:

  中泰街道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分队名单

  队 长:Z

  副队长:Z

  一 班:12人

  班 长:Z

  成 员:

篇3:建设集团做好防台防汛工作的通知

  建设集团关于做好防台防汛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办事处、分公司、项目部:

  今年第9号台风“利奇马”预计8 月10日到达福建与浙江,最大风力达14级,我司在建工程区域将会受其影响,也将会出现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对建筑工地带来严重安全隐患。为切实做好我司在建工程防台、防汛工作,保障建筑施工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就做好建筑施工防台防汛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防台防汛工作组织领导

  各项目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防台防汛工作的领导,要成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防台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制,防台防汛工作要求思想到位、人员到位、物资到位。在台风来临期间,项目负责人要亲自带班,坚守岗位,座阵指挥,加强值班管理。

  二、突出重点、切实做好各项防范措施

  各项目部要与分包单位联合行动,认真组织开展建筑工地防台防汛的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检查深基坑、脚手架、高耸支模架、建筑起重机械、施工用电、工地围墙、民工宿舍、临时设施等部位,做到“早布置、早准备、早落实”。在台风、暴雨来临之前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及其他不安定因素。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如遇大风暴雨天气,要暂停作业;对正处于基坑施工阶段的项目,要加强对基坑围护质量及日常监测,做好地下室施工阶段工地的排水工作,防止暴雨积水导致塌方。

  三、完善预案,强化突发情况应急管理工作

  各项目部要结合实际编制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防台防汛应急预案,内容包括组织机构与职责、相关责任人联系电话、应急相应、相关物资、救援设备等情况,一旦出现险情要立即上报,并按预案要求组织抢险工作,努力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四、切实做好以下防台防汛工作要点

  (一)高空设施

  1、塔吊应尽量降低自由端高度,塔身螺栓必须全部坚固,严禁对塔吊大臂进行固定,确保其自由旋转(大臂半径内有障碍物的除外,在固定时应尽量按顺风方向)。

  2、脚手架连墙杆应加密加固,架体上有悬挂物、料具的应立即清除。

  3、物料提升机、井架应用钢缆予以加固,箱体、吊笼降至地面。

  4、加强对塔吊、脚手架、大型提升设备的基础进行检查,防止基础沉降发生倾斜。

  5、高空设施的避雷设施必须确保完好有效。

  (二)临时设施:

  1、所有彩钢板房和临时加工场必须采用钢管、钢索等进行加固,并于场面进行牢固连接、确保其不移位;

  2、地势低洼或可能被掩没的临时房要防止墙体及基础泡水坍塌;

  3、有可能因被风刮落的物体材料,必须全面清理至物料堆放场集中堆放,防止物料坠落伤人,特别是屋顶、女儿墙顶及脚手架顶步上的材料。

  (三)深基坑、施工用电

  1、加强对深基坑周边的监控,发现险情及时采取措施。

  2、 配备足够的潜水泵等排水设施,确保排水及时,防止基坑坍塌。

  3、台风来临之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照明、排水和抢险用电外,其他电源必须全部切断,配备相关临时移动电源或照明。

  4、变(配)电室、电箱做好防雨措施。

  (四)人员物资转移

  1、台风来临时,停止一切施工作业活动,对有安全隐患的临时宿舍住宿人员必须全部撤出到安全地方,基坑、围墙、高空设施有可能倒塌并危害到的临时设施内的人员必须全部撤出。

  2、 工地存放的台帐资料、电脑等重要设备必须在台风来临前转移至安全地点。3、妥善转移保管好水泥、等建筑材料、建筑设备、建筑机械,减少灾害性天气造成的财产物资损失。

  (五)灾后复工

  1、对建筑工地被水浸泡和受损的房屋要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安全,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2、 加强对施工现场重点设施设备、重点部位的检查,特别是深基坑等地下作业的排水、放坡、支护情况;塔吊等垂直运输设施和落地式脚手架基础稳固和拉结防风装置情况;

  3、严格复工程序,检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开工。

  4、加强食品卫生工作。

  (六)值班制度

  要坚持24小时抗台防汛值班制度,密切监视台风动向,确保通讯畅通,及时掌握雨情、风情和水情,发生台风灾害和紧急情况,要及时处置,迅速上报。

  z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篇4:虹口区四川北路街道防汛防台应急预案(2019)

  街道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居委:

  《虹口区四川北路街道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已经街道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四川北路街道办事处

  20**年5月5日

  虹口区四川北路街道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发生在本街道辖区内台风、暴雨、高潮和洪水引起的灾害活动,维护居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社会稳定发展和城市安全运行,制定本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上海市防汛条例》、《上海市虹口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街道辖区内台风、暴雨、高潮和洪水引起的灾害活动的应急处置。

  2. 街道基本概况

  2.1辖区范围、人口、居委

  四川北路街道位于虹口区中部偏西,东至欧阳路、临平北路、四平路、虹口港、吴淞路;南至海宁路;西至河南北路、武进路、罗浮路、轨道交通3号线、宝源路、宝山路、东江湾路;北至四川北路、甜爱支路、山阴路、四达路。面积1.76平方公里,下辖22个居委会,户籍人口约8.4万,常住人口约5.1万,共有各类道路48条,街道办事处驻地为溧阳路1338号。

  2.2防汛防台重点部位

  2.2.1河道

  辖区内有俞泾浦、虹口港2条河道,总长1021米。配合区水务部门加强辖区内沿河防汛墙等重要防汛设施的巡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区防汛指挥机构,防汛墙出险时按照区防汛指挥机构指令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2.2.2高空构筑物

  协助区市容、房管部门做好辖区内霓虹灯、广告牌、空调外机、高空构筑物的检查工作,发现隐患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立即整改。

  2.2.3危房简棚

  协助房管部门做好辖区内危房简棚的检查工作,督促房屋稳固修缮工作,落实危险房屋内人员转移、撤离措施,在发生重大汛情及灾害时,按照市、区防汛指挥机构指令或视情实施人员转移、撤离。

  2.2.4地下空间

  协助区民防部门加强对辖区内127处地下空间进行防汛检查,督促相关责任单位确保地下空间内防汛设施功能完好。

  2.2.5在建工地、拆违工地

  协助区建管委加强在建工地的汛期安全检查和宣传、督促城管执法中队对拆违工地和美丽家园建设工地加强监管和巡查,做好汛期隐患的排查和处置工作。

  2.2.6园林绿化

  协助绿化和市容局做好树木的抽稀、绑扎、加土等工作,防止行道树倒伏。汛期中,配合园林绿化抢险队伍及时投入抢险现场,做好树木倒伏排险工作。

  2.2.7低洼易积水区域

  本街道有山阴路、虬江支路、川公路、长春路、武进路等道路的10个易积水点位,是防汛排水重点保障区域,每年汛前将自查情况上报上级防汛单位。

  2.2.8其他

  街道辖区内的加油站、四大纪念馆、海派文化中心、多伦路美术馆、左联会址等区域也是防汛防台重点,需加强日常沟通和配合。

  3 组织体系

  3.1领导机构

  根据虹口区防汛防台工作要求,四川北路街道防汛防台工作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街道办事处是本街道防汛防台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街道设防汛防台指挥机构,由办事处主任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下设防汛防台工作办公室,在社区管理办办公,由社区管理办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处理防汛防台日常事务。

  3.2应急联动机构

  在区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街道防汛防台指挥机构作为本地区防汛防台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在重大汛情灾害中,组织联动单位(各居委、相关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进行先期处置。

  3.3工作机构

  3.3.1街道防汛防台指挥机构

  街道办事处防汛指挥机构职负责指挥本街道的应急救灾工作,负责区域内人员转移安置、临时积水排除及一切防汛抢险配合工作;负责本区域内组织应急物资、车辆、人员;及时传递信息,做好灾情统计上报工作;做好居民安全防范,自救互救的宣传工作。

  3.3.2城管、环卫

  (1)协助区有关部门检查辖区内道路、桥梁及其他防汛设施的防汛安全和相关预案的实施,努力保证汛期通行正常。

  (2)协助区有关部门检查辖区内霓虹灯、广告牌、空调外机等高空构筑物的规范和安全,监督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落实措施,消除隐患。

  (3)督促环卫作业在暴雨、台风预警信号发布后及时上岗,突击消除路边进水口落叶和垃圾,确保排水畅通。

  3.3.3物业公司

  (1)负责检查管辖小区防汛安全。

  (2)协助街道防汛指挥机构处理相关人员的转移安置和应急抢险工作。

  (3)负责在汛期中及时解决居民区因汛造成的各类问题。

  3.3.4房管办

  及时组织人员对危房进行检查和督修,配合街道防汛指挥机构做好居民的撤离、转移工作。

  3.3.5平安办、派出所

  (1)受台风、暴雨袭击后,维护公共秩序,协助交通管理部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抢险救灾车辆优先、快速通行。

  (2)负责维护社会治安,配合街道防汛指挥机构组织群众的撤离和安置。

  3.3.6自治办、服务办、各居委

  (1)按街道防汛指挥机构要求,组织群众防汛队伍,及时传递信息,做好居民的思想工作、引导群众自救互救,做好灾情统计工作。

  (2)按街道防汛指挥机构要求,做好人员撤离、异地安置工作,对受灾的困难群众,按政策及时予以帮扶。

  3.3.7网格中心

  (1)确保信息传递通畅,及时向各网格片区传达街道防汛指挥机构的指令、传递有关的气象信息和预警信息。

  (2)确保监控系统运行良好,密切联系片区,第一时间掌握辖区内汛情、险情,及时调度、协调相关职能单位予以处置。

  3.3.8社区卫生中心、街道爱卫办等相关单位

  做好单位的防汛预案,落实医疗救护队伍和医疗设备,做好灾后的消毒防疫工作。

  4 防御方案

  4.1预警级别

  预警级别依据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预警信号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小区广播、通信、警报器、显示屏及有关媒体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4.2.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台风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立足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队伍和低洼易积水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街道级防汛专业抢险队伍建设。

  (3)预案准备。修订完善街道防汛防台预案、人员安全转移预案。

  (4)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资,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资,以应急需。

  (5)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4.3预警和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按汛情、台风等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市防汛指挥部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蓝、黄、橙、红四级,街道防汛指挥机构按照市、区防汛指挥机构要求进行响应。街道防汛指挥机构及其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市、区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汛情灾害发生后,由街道防汛指挥机构根据职责和区防汛指挥机构指令做好相关处置工作。因洪涝、台风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街道防汛指挥机构应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区防汛指挥部报告。

  4.3.1-1 IV级响应(蓝色预警)

  街道接区防汛办发布的防汛防台蓝色预警信号,组织实施 IV 级应急响应,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

  街道防汛办(社区管理办)主任到岗,视情况组织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指导,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情况。

  辖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进入岗位,组织、通知相应的应急队伍到岗待命,密切关注汛情变化,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灾后救助工作,并向区防汛办上报汛情、灾情和处置等情况。

  4.3.1-2 实施IV响应(蓝色预警)防御要求

  (1)广泛宣传,提示居民注意收(看)听天气预报,掌握预警信息,妥善安置易受风雨影响的室外物品。

  (2)低洼、易受淹地区做好排水防涝工作。

  城管中队加强户外装置巡视,遇险情及时采取有效防御措施。

  绿化管理员、房管办加强巡查,对风口、路口及易倒伏的行道树做好修剪和绑扎、加固等工作,遇险情及时报告区绿化局和街道值班室。

  机关联络员通知居委会负责人。

  4.3.2-1 III级响应(黄色预警)

  街道接区防汛办发布的防汛防台黄色预警信号,组织实施 III级应急响应,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

  (1)街道分管领导到岗主持会商,做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提出专项工作要求,并上报街道主要领导,及时向区防汛办报告。

  (2)辖区各职能部门领导进入岗位,密切关注汛情变化,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灾后救助工作,并及时向防汛指挥部上报汛情、灾情和应急处置情况。

  (3)各抢险队伍分管领导到岗,组织加强巡查。

  4.3.2-2 实施III级响应(黄色预警)防御要求

  (1)街道防汛指挥部启动相应预案,作好防汛防台各项准备。

  (2)广泛宣传,提醒居民尽量减少外出,户外活动应注意安全避险。

  (3)城管中队加强户外装置巡视,遇险情及时采取有效防御措施。

  (4)绿化管理员、房管办加强巡查,对风口、路口及易倒伏的行道树做好修剪和绑扎、加固等工作,遇险情及时报告区绿化局和街道值班室。

  (5)各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及时组织巡检。

  (6)机关联络员与居委干部到现场了解情况,组织受灾居民进行自救,并上报街道防汛防台办公室。

  4.3.3-1 II级响应(橙色预警)

  街道接区防汛指挥部发布的防汛防台橙色预警信号,组织实施II级应急响应,并向区防汛办报告。

  街道主要领导到岗组织会商,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发出相关指令,并向区防汛指挥部主要领导报告相关情况。

  辖区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到岗,部署本系统的防御工作,全面检查各项防汛防台措施的落实情况,按照应急预案转移危房人员。

  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临战状态,在指定地点集结待命,落实医疗救护力量和抢险设备。防汛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运准备。

  4.3.3-2 实施II级响应(橙色预警)防御要求

  (1)按照区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抓紧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2)协助相关单位督促建设工地按照规定和要求暂停施工,对塔吊、脚手架等建设设施进行加固或拆除,并落实相关的防范措施。

  (3)危棚简屋内的人员按预案撤离,转移至安全地带

  (4)环卫所清扫人员提前上岗,排堵保畅。

  (5)绿化管理员、房管办加强巡查,对风口、路口及易倒伏的行道树做好修剪和绑扎、加固等工作,遇险情及时报告区绿化局和街道值班室。

  (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落实医疗救护力量和设备。

  (6)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紧急处置状态,迅速组织巡检, 在第一时间参加街道统一组织的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险等工作。

  4.3.4-1 I级响应(红色预警)

  街道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到岗主持会商,按照防汛应急预案,部署全街道抗灾救险工作,并向区防汛指挥部上报相关情况。

  辖区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全部到岗,按照区防汛指挥部的指令,迅速落实各项抗灾抢险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各抢险队伍进入战斗状态,武装部组织民兵集结待命、并根据汛情的要求负责请求部队的支援,随时准备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街道全体机关、事业干部在办事处集中,听从统一调度、安排。

  4.3.4-2 实施I级响应(红色预警)防御要求

  (1)要求居民根据防汛防台提示,进一步检查落实自我防范措施。

  (2)街道全体人员自动集中,在办事处大厅待命,听从街道防汛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安排。

  (3)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紧急应急作战状态,全力组织排险,在第一时间参加街道组织的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5 应急抢险保障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依据气象、水文部门对灾害性天气与潮位的监测预报,当市、区防汛指挥机构发布防汛防台预警信息时,街道防汛指挥机构应立即传递预警信息,通知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当发生灾情后,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上报灾情。确保防汛值班电话、传真、800兆数字对讲机等通讯设施畅通。

  5.2抢险救援队伍保障

  街道防汛抢险队伍由机关工作人员、相关单位、群众自治自救组织组成。街道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度的队伍约100人,分配方案如下:街道办事处及川北城管执法中队30人,各居委30人,第三方服务30人,川北物业5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8人。车辆准备由街道防汛指挥机构负责。当险情发生时,应及时投入抢险活动,人员名单以具体上报情况为准。

  5.3治安与医疗保障

  四川北路派出所负责汛期的社区治安,保障居民生活安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爱卫办、居委卫生站负责汛期的医疗保障和卫生防疫等方面的工作。

  5.4物资保障

  街道防汛办负责储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和器材,街道城管中队负责落实抢险用车。防汛应急物资及车辆均明确专人负责,定点储存,严禁随意动用,随时听从街道防汛指挥机构的紧急调度。一旦储备物资有所耗用,各储存单位须及时补足。

  6 人员撤离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防御台风、暴雨等灾害人员的避险转移及强制性撤离工作,根据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年7月25日修改通过的《上海市防汛条例》和上海市防汛指挥部《上海市防御台风等灾害人员避险转移及强制性撤离实施意见(试行)》以及虹口区防汛指挥部《虹口区防御台风等灾害人员避险转移及强制性撤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订工作实施方案。

  6.1组织领导

  四川北路街道防汛指挥部是本地区人员转移撤离的指挥机构,街道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责,落实人员撤离的相关工作。

  6.2转移撤离对象

  (1)危旧房屋内居住人员(危旧房屋目录由区房管局每年汛期前负责提供)。

  (2)易受淹的地下空间、低洼地区居住人员。

  (3)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转移的人员。

  6.3转移撤离指令的启动和解除

  出现以下4种情况之一时,根据区防汛指挥部指令立即启动人员转移工作:

  (1)当受热带气旋影响,市防汛指挥部发布防汛防台橙色及以上预警信号后;

  (2)当预警风暴潮强度大于一线防御能力时;

  (3)发生重大险情、灾情时;

  (4)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采取人员转移措施时;

  启动情况解除后,转移撤离人员方可返回。

  6.4人员转移撤离职责分工

  (1)社区管理办:负责收集统计本辖区涉及人员避险转移及强制性撤离工作的相关信息,按区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及时报送;负责本街道人员转移撤离预案的制定,包括转移撤离对象的排查确定、撤离安全路线、撤离交通工具以及安置场所和基本物资保障等工作;负责按街道防汛指挥机构的要求管理安置现场。

  (2)社区自治办、社区服务办、属地居委:负责人员转移安置和救济工作的具体实施。

  (3)机关联络员:负责密切联系居委,及时向居委传递汛情警情,按应急响应等级,第一时间赶赴居委开展工作。

  (4)派出所、社区平安办:负责集中安置点的治安管理和秩序维护。

  (5)房管办、物业公司:负责危旧房屋信息核实以及灾后受损房屋的修复工作。

  (6)相关中小学校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集中安置点):负责为集中安置人员提供热水、照明、电视、空调等保障设施。

  (7)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集中安置点的医疗应急保障。

  6.5撤离方式

  人员转移撤离可以采取分散安置和集中安置两种方式,可以分散安置于亲朋好友家、旅馆等营业场所,也可以集中安置于学校、大型场馆等安全场所。

  6.6集中安置点管理

  人员转移安置的集中安置点,设在中州路一小(中州路80号)、四川北路一小(四川北路1802号);学校开学授课期间设在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海伦路505号)。

  集中安置点的保障工作具体包括:

  (1)安置点的(学校和文化活动中心)单位负责人、总务及水电工到安置点协助安置工作,确保照明、电扇(空调)、电视可以正常使用,并保证开水供应。

  (2)派出所在各集中安置点设立临时警务站,并派驻不少于2名民警进行治安管理,社区平安办派驻不少于4名社区安保人员协助工作。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各集中安置点设立医疗服务点,配备常用急救药品,并派驻不少于1名医生提供医疗服务。

  6.7安置工作其他事项

  (1)分散安置方式:由转移人员及所在单位自行负责人身安全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2)集中安置方式:转移人员应自行携带必备的生活用品(如床褥、被子、衣物、洗漱用品等),听从安置点工作人员安排,举止文明,爱护环境。

  6.8强制性撤离

  对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经劝导仍拒绝撤离的人员,由街道办事处报告区防汛指挥部,区人民政府授权区防汛指挥部发出强制性撤离指令。强制性撤离指令发出后,由平安办、居委以及派出所开展强制性撤离工作,对强制性撤离过程中发生阻碍执行任务或其他违法过激行为的,由派出所派员及时阻止并依法处置。

  6.9经费保障

  街道办事处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相应经费,用于台风、暴雨等灾害造成的人员避险转移及强制性撤离工作,确保转移安置工作顺利开展。

  7信息报送

  (1)依据气象、水文部门对灾害性天气与潮位的监测预报,当市、区防汛指挥机构发布防汛防台预警信息时,街道防汛防台指挥机构应立即向辖区相关单位传递预警信息,通知各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发生灾害后,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上报灾情。

  (2)洪涝灾害发生后,各相关单位须及时向街道防汛指挥机构报告灾情,街道防汛指挥机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及时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1.5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区防汛指挥部,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各居委、单位应按照规定及时,逐级上报洪涝灾情。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四川北路街道办事处

  20**年5月5日

篇5:住建局关于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

  莆建物〔20**〕16号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科)、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做好我市物业管理区域防汛防台抢险工作,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超强台风“尼伯特”发展趋势的通报》(闽建电[20**]38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台风III级应急响应通知》(闽汛电[20**]105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监督指导工作

  各县(区、管委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近阶段暴雨台风多发季节要加强做好对本辖区物业管理区域的防汛防台的检查指导工作,要专门组织人员到本辖区物业管理区域内对防汛防台工作进行指导,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整改。确保各项防御工作不留死角,防御措施落实到位。对于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等原因造成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明确责任要求

  各县(区、管委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物业企业领导和物业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防汛工作,认真做好物业管理项目防汛预案,对防汛工作进行总体安排和部署,结合管理项目实际情况,落实防汛措施。实行主要负责人负责制,明确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加强组织实施,严格责任追究。

  三、做好安全排查与宣传工作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所接管服务的项目进行汛前房屋安全检查,对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对屋面、外檐、排水系统、电梯、地下室等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专项维护、检查;注意户外广告安全;督促业主阳台摆放物要及时清理。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危险房屋、排水和用电隐患,应立即加固、维修和改造;对一些客观原因一时难以解决的,应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特别是对一些处于低洼地段的单位和危旧住宅小区,要切实落实自防、自救、自保措施,确保强降雨时不发生房屋倒塌和人员伤亡事故。

  四、加强日常值班

  各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项目要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安全巡查工作,公布并畅通值班电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填写有关记录;建立防汛抢险队伍,负责查险、抢险工作;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发现问题严重的要及时报告有关政府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以确保物业项目安全渡汛。

  五、落实抢险物资

  各物业管理项目按照制定的防汛预案要求,提前备好各类抢险物资,以便紧急情况下及时抢修、解危。

  今年的汛期以及台风多发的季节已经到来,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防汛防台风工作的严峻性,增强水患意识和防汛抗灾风险意识,认真、及时做好上述工作,扎实推进防汛工作,确保物业项目安全度汛和社区的和谐稳定。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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