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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SAS18001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规范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9-14

  OHSAS18001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规范

  前 言

  职业安全卫生评估系列(OHSAS)规范及相关标准OHSAS 18002:OHSAS 18001实施指南,是应顾客迫切需要有能对其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和认证的可认可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之要求制定的。

  OHSAS 18001的制定考虑了与ISO 9001:1994(质量)和ISO 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的相容性,以便组织将质量、环境及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整合一体,也许组织希望这样做。

  OHSAS 规范在适当的时候进行审查或修改。当ISO 9001或ISO 14001出新版本时将进行审查,以保证持续相容。

  当OHSAS 规范其内容在国际标准中公布或其作为国际标准时,它将被撤回。

  对英国而言:

  -BSI-OHSAS 18001不是英国标准;

  -BSI-OHSAS 18001其内容在英国标准中公布或其作为英国标准时,它将被撤回。

  -BSI-OHSAS 18001 由BSI 出版,BSI拥有所有权和版权。

  制定OHSAS 18001的过程对愿意与BSI联合制定类似文件的其他倡议者是公开的,只要这些倡议者愿意遵守BSI关于该文件的条件。

  制定OHSAS 规范所参考的资料

  制定OHSAS 规范时参考了下列文件:

  1)BS 8800:1996,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指南;

  2)技术报告NPR 5001:1997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指南;

  3)SGS & ISMOL ISA 2000:1997 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要求;

  4)BVQI Safety cert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标准;

  5)DNV OHSMS:1997,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标准;

  6)草案 NSAI SR 320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建议;

  7)草案AS/NZ 4801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

  8)草案 BSI PAS 088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

  9)UNE 81900 预防职业风险准标准系列;

  10)草案 LRQA SMS 8800 卫生与安全管理体系评估准则。

  OHSAS 18001将替代这些参考资料中的一部分。

  OHSAS 18001与UNE 81900具有高水平的相容性和技术等同性。

  本标准并不意图包括一个合同所有必需的条款。使用者对其正确应用负有责任。

  符合本标准并不免除本身在法律上的责任。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安全卫生(OH&S)管理体系的要求,使组织控制其OH&S风险和改进其绩效。它既没有陈述特定的OH&S绩效准则,也没有给出设计管理体系的详细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期望做到下列各事项的组织:

  a)建立OH&S管理系统,以消除或减少员工和其他利害相关者可能遇到的与组织的活动相关的OH&S风险;

  b)实施、维持和不断改进OH&S管理系统;

  c)确保其符合本身宣告的OH&S方针;

  d)向他人展示其符合性;

  e)寻求由外部组织对本身的OH&S管理系统进行认证/注册;

  f)由自身确定和宣告对本标准的符合性

  本标准所要求事项均可纳入OH&S管理体系。至于实际应用程度,则取决于组织的OH&S方针、活动与风险的性质以及作业的复杂性等因素。

  本标准意图规范职业安全卫生,而不是规范产品与服务安全。

  2 参考资料

  提供信息与指导的其它出版物列入了参考书目。建议参考这些出版物的最新版本。尤其是要参考:

  OHSAS 18002:1999,OHSAS 18001 实施指南

  BS8800:1996,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与定义。

  3.1 事故

  造成死亡、职业病、伤害、财产损失或其它损失的意外事件。

  3.2 审核

  系统审查以确定活动及相关的结果是否符合计划安排,这些安排是否有效地实施,是否适合于达到组织的方针与目标(见3.9)。

  3.3 持续改善

  根据组织职业安全卫生方针,完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以达到提高整体的职业安全卫生绩效之过程。

  备注:此过程并不需要在活动的所有方面同时进行。

  3.4 危险

  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职业病、财产损失、工作场所环境破坏或其组合之根源或状态。

  3.5 危险辩识

  认识存在的危险并确定其特征的过程。

  3.6 事件

  造成事故或可能造成事故的事件。

  备注:没有造成职业病、伤害、财产损失或其它损失的事件也称为虚惊事故。事件包括虚惊事故。

  3.7 利害相关者

  关注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绩效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3.8 不符合

  任何能直接或间接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场所环境破坏或其组合的对工作标准、实务、程序、法规、管理体系绩效等的偏离。

  3.9 目标

  组织设定的自己要达到的职业安全卫生绩效。

  3.10职业安全卫生

  工作场所影响员工、暂时性工作人员、承包商、参观者及其他人员健康的条件与因素。

  3.11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

  整个管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以对与组织经营相关的职业安全卫生风险进行管理。包括为制定、实施、达到、评审和维持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所需的组织机构、规划活动、职责、实务、程序、过程和资源。

  3.12 组织

  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独立或合股、公有或私营的各类公司、集团公司、商行、企事业单位或社团,或是上述单位的部分或组合。

  备注:对于拥有一个以上运行单位的组织,可把每一个单独运行的单位视为一个组织。

  3.13 绩效

  组织的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根据其职业安全卫生方针与目标,控制其安全卫生风险所获得的可测量的结果。

  备注:绩效测量包括测量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活动和结果。

  3.14 风险

  特定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

  3.15 风险评估

  估计风险程度并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

  3.16 安全

  脱离不可接受的伤害风险(ISO/IEC Guide 2)。

  3.17 可容许的风险

  其程度已降低到组织考虑其法律责任和其职业安全卫生方针后能容忍水平的风险。

  4 OH&S 管理体系要素

  图1-成功的OH&S管理的要素

  4.1 总的要求

  组织应建立和维持OH&S管理体系,本(4)节将说明该体系的要求。

  4.2 职业安全卫生方针

  图2-OH&S方针

  应有由组织的高层主管批准的OH&S方针,清楚地陈述安全卫生的总体目标和改进安全卫生绩效的承诺。

  方针应:

  a) 适合组织OH&S风险的性质和规模;

  b) 包括持续改进的承诺;

  c) 包括至少符合现行实用的OH&S法规和组织须遵守的其他要求事项的承诺;

  d) 文件化、实施和维持;

  e) 传达给所有的员工,以使他们认知各自的OH&S责任;

  f) 可向利害相关者公开;

  g) 定期进行检查,以确保它贴切和适用于组织;

  4.3 规划

  图3-规划

  4.3.1 危险辨识、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规划

  组织应建立和维持程序,以进行危险辨识、风险评估和实施必要的控制措施。程序应包括:

  -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

  -所有接近工作场所人员(包括分包商和参观者)的活动;

  -工作场所的设施,无论是组织提供的还是他人提供的。

  组织在设定其OH&S目标时,应确认对评估结果和控制措施的效果进行了考虑。组织应文件化并保持该信息的更新

  组织用于危险辨识和风险评估的方法应:

  -根据其范围、特征和时限加以界定,以保证该方法是有计划的而不是临时性的;

  -对风险进行分级,并辨识出哪些风险可采用4.3.3和4.3.4中确定的措施加以消除或控制;

  -与运行经验和采用的风险控制措施的控制能力相一致;

  -为确定设备要求、确认培训需求和/或建立作业控制提供依据;

  -考虑到对所要求采取的措施的监督,以保证实施措施的有效性和时间性。

  备注:对危险辨识、风险评估与风险控制更多了解,参见OHSAS 18002。

  4.3.2 法令规章与其他要求事项

  组织应建立和维持程序,以鉴别和取得适用于组织的法令规章和其他OH&S的要求事项。

  组织应保持信息的更新,并且应将法令规章与其他要求事项的相关信息提供给其员工和其他有关的利害相关者。

  4.3.3目标

  组织应在其各有关部门和阶层建立并维持文件化的OH&S目标。

  备注:目标应尽量地予以量化。

  在建立和检查其目标时,组织应考虑法令规章与其他要求事项,自身的OH&S危险与风险,技术选择、财务、作业与业务等要求,以及利害相关者的观点。目标应与OH&S方针一致,包括持续改进的承诺

  4.3.4 安全卫生管理方案

  组织应建立并维持一个或多个OH&S管理方案,以达到其目标。管理方案应包括:

  a) 组织各相关部门与阶层为达到目标的责任与权限

  b) 达到目标的方法与时程

  OH&S管理方案应有计划地定期进行检查。必要时,管理方案应进行修订,以表述组织的活动、产品、服务或作业条件的变化。

  4.4实施与运作

  图4-实施与运作

  4.4.1 机构与责任

  对从事对组织的活动、设备和过程的OH&S风险有影响的管理、执行和验证活动的人员,其角色、责任和权限应加以界定、文件化和沟通,以达到有效的OH&S管理。

  职业安全卫生最根本的责任在于高层主管。组织应指派一名高层主管成员(例如,在大的组织中,一名董事会或执委会成员),负有保证OH&S管理系统正确地实施和在组织内所有地点和作业范围内执行要求的特殊责任。

  管理阶层应提供实施、控制和改进OH&S管理体系所需要的资源。

  备注: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专门技能、技术与财务资源。

  对于组织指派的管理者,应界定其角色、责任和权限以进行下列活动:

  a)确认OH&S管理体系的各项要求是根据本标准而建立、实施和维持的;

  b)确保向高层主管报告OH&S管理体系的绩效以供审查,并作为改进OH&S管理体系的依据所有具有管理责任的人员应展示他们持续改进OH&S绩效的承诺。

  4.4.2 培训、认知与能力

  对于工作上可能对工作场所的OH&S产生影响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能力。能力应以适当的学历、培训和/或经验来界定。

  组织应建立和维持程序,以保证其各相关部门和阶层的员工具有下列认知:

  -符合OH&S方针和程序,以及OH&S管理系统要求的重要性;

  -员工的作业活动所造成的实际的或潜在的OH&S后果,以及提高个人绩效能够带来的OH&S好处;

  -为符合OH&S方针和程序,以及OH&S管理系统的要求,包括紧急事件准备和应急的要求,每个员工所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责任;

  -偏离特定作业程序时可能造成的后果。

  培训程序应考虑不同层次的:

  -责任、能力和文化程度;和

  -风险。

  4.4.3 协商与沟通

  组织应有程序以确保有关OH&S信息与员工和其他利害相关者进行沟通。

  员工参与和协商的安排应文件化并通知利害相关者。

  员工应:

  -参与制定和审查管理风险的方针和程序;

  -参加商议影响工作场所卫生与安全的任何变更;

  -有代表参加管理卫生与安全事务;

  -被告知谁是员工的OH&S代表(一个或多个),以及特殊指派的管理者(见4.4.1)。

  4.4.4 文件化

  组织应建立和维持书面或电子形式的信息,以:

  -说明管理系统的核心组织部分及彼此间的关联;

  -供作相关文件的指南。

  备注:重要的是使文件实用、有效且最少。

  4.4.5 文件与资料管理

  组织应建立和维持程序,用来管理本标准所要求的文件与资料,以保证:

  -文件与资料易于检索;

  -对文件与资料定期进行审查,视需要进行修订,并由指定人员认可其恰当性;

  -在所有关系到OH&S系统有效运作的作业地点,都可得到相关文件与资料的现用版本;

  -即时将失效文件与资料从所有发行处和使用处收回,否则要确保不被误用;

  -为法律和/或知识保存的目的而保留的文件与资料,应加以适当标示。

  4.4.6 作业控制

  组织应鉴别出哪些作业与活动与已确认的需要采取控制措施的风险有关。组织应规划包括维修在内的上述活动,以便通过下列方式确保这些活动是在特定的条件下进行的:

  -建立和维持文件化程序,以能涵盖如缺少那些程序时,可能导致偏离OH&S方针和目标的情况;

  -在这些程序中制定作业准则;

  -建立和维持与组织所采购和/或使用的商品、设备和服务中已鉴别的OH&S风险有关的程序,并把相关程序与要求传达给供应商和承包商;

  -对工作场所、工作过程、装设、机械、作业程序和工作组织的设计,包括考虑人员能力之后的调整,建立和维持程序,以期在发生源消除或减小OH&S 风险。

  4.4.7 应急准备和应变

  组织应建立和维持计划与程序,以鉴别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和紧急状态并做出应变,以及预防和减轻意外事件和紧急状态可能造成的疾病和受伤。

  组织应检查其应急准备和应变计划与程序,特别是在意外事件或紧急状态发生之后。

  可能时,组织还应定期测试这种程序。

  4.5 检查与纠正措施

  图5-检查与纠正措施

  4.5.1 绩效测量与监督

  组织应建立和维持程序,以定期监督和测量OH&S绩效。程序应提供:

  -适于组织需要的定性和定量方法;

  -组织OH&S目标达到的程度之监督;

  -计划性绩效测量方法,以监督与OH&S管理方案、作业准则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符合性;

  -临时性绩效测量方法,以监督事故、疾病、意外事件(包括虚惊事件)和不良OH&S绩效的其他历史证据;

  -监督和测量资料与结果的记录,以便对采取的纠正与预防措施进行有效分析。

  绩效测量与监督需要监督设备时,组织应建立和维持校正和维修的程序。校正和维修活动与结果的记录应加以保存。

  4.5.2 事故、事件、不符合和纠正与预防措施

  组织应建立和维持程序界定责任与权限,以:

  a)处理和调查

  -事故;

  -事件;

  -不符合情形;

  b)采取措施减轻事故、事件或不符合情形所造成的后果;

  c)开展和完成纠正与预防措施;

  d)确定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程序应要求在所有建议的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之前,通过风险评估过程,对其进行审查。

  应根据问题的大小和存在的OH&S风险,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以消除实际和潜在不符合情形之原因。

  组织应实施和记录由纠正与预防措施引起的书面程序之变化。

  4.5.3 记录与记录管理

  组织应建立和维持程序,以鉴别、维持和处理OH&S记录,以及审核和评审的结果。

  OH&S 记录应清楚易读、可辨识,并可追溯到相关的活动。 OH&S 记录保存与维持应作到容易检索,保证其不受损坏、变质或遗失。应规定并记录其保存期。

  OH&S 记录应以适合于体系和组织的方式维持,以展现其符合本标准的各项要求。

  4.5.4 审核

  组织应建立和维持OH&S管理体系定期审核的方案与程序,以期:

  a)确定OH&S管理体系是否:

  1)符合OH&S管理的规划安排和本标准的各项要求;

  2)已正确地实施与维持;

  3)有效地满足组织的方针和目标;

  b)检查以前审核的结果;

  c)将审核结果的信息提供给管理阶层。

  审核方案,包括时间安排,应以组织活动的风险评估结果和以往的审核结果为依据。审核程序应包括审核范围,频率,方法和权限,以及执行审核和结果报告的责任与要求。

  可能时,审核应由与所审核的活动无直接责任的人员进行。

  备注:无直接责任的人员并非必须是组织以外的人员。

  4.6 管理评审

  图6-管理评审

  组织的高层主管应依其自行确定的时间间隔审查OH&S管理体系,以保证其持续适用性、贴切性和有效性。管理评审过程应保证管理阶层能获得必要的信息以进行评估。审查应文件化。

  管理评审应根据OH&S管理体系的审核结果、情况的变化和持续改善的承诺,提出修改OH&S管理体系的方针、目标和其它要素的可能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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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策划公司员工基本行为规范

  策划公司员工基本行为规范

  员工礼仪

  1、 仪表礼仪

  第一条 职员必须仪表端庄、整洁。具体要求是:

  1、头发:职员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男性职员头发不宜太长。

  2、指甲:指甲不能太长,应经常注意修剪。女性职员涂指甲油要尽量用淡色。

  3、胡子:胡子不能太长,应经常修剪。

  4、口腔:保持清洁,上班前不能吃有异味的食品。

  5、女性职员化妆应给人健康清洁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第二条 职员着装应清洁、方便,不追求修饰。具体要求是:

  1、衬衫:无论什么颜色,衬衫的领子与袖口不得污秽。

  2、领带:男性职员外出办理公务时应配戴领带,并注意与西装、衬衫颜色相配。领带不得肮脏、破损或歪斜松驰。

  3、鞋子:应保持清洁,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穿带钉子的鞋、拖鞋进办公室。

  4、女职员的着装要淡雅得体,不得过分华丽。

  5、职员在办公室不宜穿大衣或过分雍肿的服装。

  第三条 在公司内职员应保持优雅的姿态。具体要求是:

  1、站姿:两脚脚跟着地,脚尖离开约45度,腰背挺直,脖颈自然伸直,头微向下,使人看清面孔。两臂自然,不耸肩,身体重心在两脚中间。出席仪式、会见客户或在长辈、领导面前,不得把手臂交叉抱在胸前。

  2、坐姿:坐下后,应尽量坐端正,双腿平行放好,不得斜倚在座位上。要移动椅子的位置时,应先把椅子放在应放的地方,然后再坐。

  3、在公司内与同事相遇应点头行礼表示致意。

  4、握手时用普通站姿,并目视对方眼睛,脊背要挺直,不弯腰低头。要大方热情,不卑不亢,同性间年龄长或地位高的应先伸手,异性间女士应先伸手。

  5、出入房间的礼貌:进入房间前要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后再推门进屋。进屋后要回手关门,关门力量不能过大。进入房间后,如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侯,不要中途插话,如有急事要打断说话,也要等待机会。而且要说:“对不起,打断你们的谈话”。

  6、递交物件时,如递交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的方向递上去;如是钢笔,要把笔尖向着自己,使对方容易接着;若是刀子或剪刀等利器,应把尖锋向着自己。

  7、走通道、走廊时要放轻脚步。无论在自己的公司还是在被访问的公司,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一边走一边大声说话,更不得唱歌或吹口哨等。

  8、在通道、走廊里遇到上司或客户要礼让,不能抢行。

  2、 言谈礼仪

  第四条 电话礼仪

  1. 在接听或打电话时电话接通,应先道“您好”,并自报单位或部门名称、姓名。如拨错号码,应礼貌表示歉意。

  2. 电话铃响三次以内应接听,如两部电话同时响应及时接听一个后礼貌请对方稍候,分清主次分别处理。接到找错的电话应客气告之。

  3. 使用办公电话应回答简明,声音清晰,声音不宜太高,时间不可过长。重要内容应复诵,避免暧昧语词。

  4. 对方欲通话之人不在现场,应主动告知对方再次联络的时间或是电话号码,代人受话,应听取记录并转告。如需回复电话,应准确记录对方电话号码及回电时间。

  5. 如接到不属自己业务范围内的洽询电话,应尽量予以解释,并告知正确的咨询部门和电话。

  第五条 生活中常用礼仪语言

  1. 日常生活注意礼仪,要善用“请”、“谢谢”、“对不起”、“您好”等礼貌用语。

  2. 不论是否认识,在自己工作区域内或到去拜访的客人单位或家庭遇到客人要主动打招呼问好,见面时不理不睬为不礼貌行为。

  3. 言谈应诚恳庄重,声调适度,不可油腔滑调。

  第六条 介绍礼仪

  1. 介绍相识,先将晚辈或职位较低之人介绍给长尊,把男士介绍给女士,把本公司的人介绍给外公司的人。

  2. 向外单位的人介绍本单位人员时,即使是上司也不加先生,只加职位。

  3、接待客户礼仪

  第七条 接待工作及其要求:

  1、在规定的接待时间内,不迟到、不缺席。

  2、有客户来访,应从座位上站起来招呼接待,并让座。

  3、来客多时应按先后次序接待,不能先接待熟悉客户。

  4、因有紧要事项需先接待后来客人的,需向先到客人简要说明原因,征得同意。

  5、对事前预约的客人要表示欢迎。

  6、应记住常来的客户。

  7、接待客户时应主动、热情、大方、微笑服务。

  第八条 介绍和被介绍的方式和方法:

  1、无论是何种形式、关系、目的和方法的介绍,都应热情、大方、礼貌。

  2、直接见面介绍的场合下,应先把职位低者介绍给职位高者,若难以判断,可把年轻的介绍给年长的。在自己公司和其它公司的关系上,可把本公司的人员先介绍给其它公司的人员。

  3、把一个人介绍给很多人时,应先介绍其中职位最高的或酌情而定。

  4、男女间的介绍,应先把男性介绍给女性。男女地位、年龄有很大差别时,若女性年轻,可先把女性介绍给男性。

  第八条 名片的接受和保管:

  1 、名片应先递给长辈或上级。

  2、把自己的名片递出时,应将文字向着对方,双手拿出,一边递交一边清楚地说出自己的姓名。

  3、接对方的名片时,应双手去接,拿到手后,要马上看,正确记住对方姓名后,将名片收起。如遇对方姓名有难认的文字,马上询问。

  4、对收到的名片妥善保管,以便检索。

篇3:岗位规范

  岗位规范

  一、岗位规范的内容

  岗位规范是岗位设计的结果,它是以岗位概念结构为指导,遵守相关企业整体管理制度和系统管理制度的要求来制定的,它规定每个岗位应该做什么和怎么做等问题,是岗位操作的具体规范。它一方面要遵守岗位概念结构所确定的岗位要素,另一方面要将相关企业整体管理制度和系统管理制度对事项的规范落实到每个岗位,不能与它们脱节,更不能与它们相矛盾。一般来说,岗位规范包括以下内容:

  岗位功能:本岗位是干什么的?一般要根据系统功能来确定岗位功能,岗位功能是单位功能的分解或具体化;

  岗位作业:即为了完成本岗位的功能,必须进行的各项作业活动,岗位作业包括基本作业、辅助作业和创新作业;

  作业程序和方法:即每项作业的具体操作步骤和每一步骤的具体操作方法,这部分内容必须与相关企业整体管理制度和系统管理制度对事项的规范相一致;

  作业要求:对作业的时间、数量和质量等方面的要求;

  岗位权限:即本岗位有权决定什么事项和什么事项必须报上司决定,这部分内容必须与相关企业整体管理制度和系统管理制度对事项的规范相一致;

  岗位技能:即规定本岗位操作人员所应该达到的各项技术、经验和相关知识的要求;

  岗位资源:即为了完成本岗位的作业,所应该配备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手段。

  二、岗位规范范例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岗位规范,下面,我们以某公司出纳岗位来例来做进一步的分析。出纳岗位规范如下:

  财会部出纳岗位规范

  一、岗位功能

  本岗位的功能是货币资金收付,包括收款、付款和提取备用金。

  二、岗位作业

  (一)基本作业

  本岗位的基本作业是货币资金收付,包括收款、付款和提取备用金,各项作业的含义如下:

  (1)收款:通过银行转账、承兑汇票、转账支票和现金方式收取货款和其他款项;

  (2)付款:通过银行转账、承兑汇票和现金方式收支付货款和其他款项,为各种业务办理预借支票及核销手续;

  (3)提取备用金:从银行提取现金以备日常支付。

  (二)辅助作业

  (1)文明作业:在作业过程中,与相关单位保持良好的关系,有礼有节,顾全大局,维护公司形象;

  (2)设备维护:在作业过程中,安全地使用各种办公设备,并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

  (3)保密:保守在作业过程中所获得的各种商业秘密;

  (三)创新作业

  (1)钻研业务,提高审核判断水平,杜绝各种非法支出;

  (2)钻研业务,提高现金管理水平,提出现金管理的新思路和新方法,促进本公司现金管理水平提高。

  三、作业程序和方法

  (一)收款

  1、银行转账收款

  (1)银行转账收款流程如图29-1。

  (2)各步骤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A获得收款通知:从开户银行获得进账通知单等,获知收款事项;

  B确定收款类型:根据银行提供的收款凭单,确定该笔收款是属于货款还是其他款项,确定收款类型;

  C交相关业务会计:根据收款类型将银行收款凭单交相关业务会计,对外销售货款交预收及应收项目会计,对内销售货款交对内销售业务会计,其他收款交其他往来会计;

  D获得记账凭证:相关业务会计根据银行收款凭单编制记账凭证,并提请审核以后,本岗位获得该项记账凭证及其附件;

  E登记银行日记账:根据记账凭证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

  F退回记账凭证:登记完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后,将记账凭证退还相关业务会计。

  2、转账支票收款

  (1)转账支票收款流程如图29-2。

  (2)各步骤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A接收凭证及支票:本岗位接收相关业务会计转来的记账凭证和支票;

  B支票查询并存银行,本岗位查询支票的合法性和可靠性,事后将支票存入银行,从银行获得入账通知单;

  C入账单与凭证匹配:支票存入银行以后,本岗位将银行入账通知单和原收款凭证相匹配;

  D登记银行日记账:根据记账凭证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

  E退回记账凭证:登记完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后,将记账凭证退还相关业务会计。

  3、现金收款

  (1)现金收款流程如图29-3。

  (2)各步骤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A取得收款记账凭证:交款人员将相关业务会计编制并经审核的记账凭证及其附件提供给本岗位;

  B收款:清点并收存现金,并与记账凭证相核对;

  C开据:根据收到的现金,开具收据;

  D记账:根据记账凭证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

  E退回会计凭证:登记完银行存款日记账后,将记账凭证退还相关业务会计。

  (二)付款

  1、银行转账付款

  (1)银行转账付款流程如图29-4。

  (2)各步骤具体操作如下:

  A接收记账凭证和单据:本岗位接收付款经办人员提交的记账凭证及所付原始单据;

  B审核并办理付款手续:本岗位审核原始单据的合法性以及记账凭证和单据的一致性,在此基础上,本岗位办理银行转账付款手续,并从银行取得相关单据;

  C单据与记账凭证匹配:转账手续办理完毕后,本岗位将相关单据与原记账凭证相匹配;

  D记账并移交凭证:本岗位根据相关单据及记账凭证登记银行日记账,并将记账凭证及相关单据交相关业务会计。

  2、现金付款

  (1)现金付款流程如图29-5。

  (2)各步骤具体操作如下:

  A获得付款指令:从付款业务承办人员处获得相关业务会计编制并经审核后的付款业务记账凭证及其附件;

  B审核:审核付记账凭证及其附件,看其是否符合公司的有关规定,是否经授权人员批准;

  C支付现金:审核无误,根据记账凭证上所确定的金额支付现金,本岗位对现金要清点两次,并提请收款人清点;

  D记账:根据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

  E退回记账凭证:登记完现金日记账后,将记账凭证退还相关业务会计。

  (三)提取备用金

  (1)提取备用金流程如图29-6。

  (2)各步骤具体操作如下:

  A编制银行付款凭证:根据库存现金限额和现金支付情况,确定需要提取的现金数量,请报表及系统维护岗位编制银行付款凭证,并由其提请其他岗位会计人员审核;

  B开具现金支票:根据审核后的银行付款凭证,开具现金支票;

  C提款:根据现金支票到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存入保险柜;

  D记账:根据银行付款凭证登记银行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

  E退回凭证:将银行付款凭证及其附件退回报表及系统维护岗位。

  四、作业要求

  (一)基本作业

  (1)收到银行入账通知单时,必须于当天交相关业务会计;

  (2)收到转账支票时,必须于当天存入银行。

  (3)收取现金时,必须当面清点两遍以上并经过验钞机检验;

  (4)开出的支票要做到印章齐全、字迹清晰、书写正确,不开远期支票;

  (5)按规定的范围办理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

  (6)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必须逐笔顺序、字迹清晰、书写正确,有书写错误时,要按规定的方法予以更正,不得涂抹、刮擦;

  (7)每月结束时,必须根据银行日记账和银行对账通知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做到调节相符;

  (8)每天下班时库存现金不得越过2000元;

  (9)不得向他人披露保险码,每季度更换一次;

  (10)空白支票和有关印签要严加保管,以防窃盗;

  (11)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

  (12)掌握计算机操作技术,能熟练进行本岗位相关业务处理;

  (13)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作业。

  (二)辅助作业

  (1)在和相关单位的交往中,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和仪容仪表,有礼有节,顾全大局,维护公司形象;

  (2)忠诚本公司,不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3)按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办公设备,并做好日常维护;

  (4)保守在作业过程中获取的各种商业秘密,非经授权,不得向外披露;

  (5)遵守劳动纪律。

  五、岗位权限

  本岗位有权拒绝不符合公司规定及政府规定的货币收付,并有权向上级反映。

  六、岗位技能

  (1)会熟练使用计算机;

  (2)会熟练使用验钞设备;

  (3)中专以上文化。

  七、岗位资源

  (1)计算机;

  (2)保险柜;

  (3)验钞设备;

  (4)办公用具。

篇4:企业总工程师岗位规范

  企业总工程师岗位规范

  一、识别事项

  1、 岗位名称:总工程师

  2、所在部门:公司办公室

  二、素质标准

  1、学识技能方面: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同等水平,接受过技术管理、生产管理和专业技术知识培训。

  2、能吃苦耐劳,有执着的敬业精神。工作严谨,有高度的责任心。

  3、对生产业务有很高的专业水平,具有本行业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

  4、在生产管理范围内有决策能力、组织调度能力、协调能力、督导能力和技术指导能力等。

  5、有较强的全局观念和计划能力,工作做到程序不乱、井井有条。处事果断,讲求工作效率。

  三、岗位职责

  1、在总经理领导下,主持企业的技术和技术管理工作,追踪科技动态,不断推进企业的技术进步,总管公司技术系统。

  2、组织编制企业长远和近期技术发展规划,制定科研规划、技术改革规划,负责科研规划的实施和管理技术改造计划实施中的技术工作。

  3、领导有关部门制定技术攻关计划和产品质量升级创优规划及质量改进措施计划,组织解决产品质量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负责质量管理的技术业务指导,协助总经理督促检查各项质量规划的实施。

  4、根据领导要求和企业发展需要,编制新产品试制计划和生产技术准备综合计划,定期组织召开生产技术准备会议,检查督促并组织确保新产品计划为生产技术准备计划的实现,以加速产品的更新换代。

  5、负责公司技术档案的管理。组织好编制和修订各项工艺、技术规范、科研报告、工程方案;并对其进行有效控制。负责审批产品技术条件、试验大纲、技术状态更改以及对定型产品关键、重点工艺状态的更改。主持公司内各项技术鉴定会议。

  6、根据企业的经营方针、目标,编制年度技术实施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保证项目顺利完成。

  7、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技术管理、科研和新产品开发管理等规章制度协调技术开发部的关系,及时组织解决生产中的技术关键和重大技术问题。

  8、领导科技外事活动,负责组织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合资、合作生产项目。

  9、组织主持技术工作例会并督促检查和考核例会决议执行情况,保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技术工作的完成。

  10、深入基层生产运行过程中的各环节,抓好时间进度及工艺技术的衔接配合,保证生产或项目的正常实施。把好质量关,严禁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的行为,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抓好安全生产、安全施工和安全操作,确保生产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员工人身、设备及工程质量安全。

  11、历行节约,杜绝浪费,搞好综合利用。抓好物资管理,降低物耗成本,确保目标利润的实现。

  12、参与组织工程技术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公司技术人员的总体素质。

  13、完成总经理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四、环境管理职责

  1、组织落实企业EMS文件要求,组织实施环境管理计划,实现公司环境目标、指标。

  2、组织做好设备管理、节能技术、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有关技术工作。

  3、负责科技情况档案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组织编制技术服务资料。

  4、组织编制绿色产品项目,组织判定技术措施,确保其顺利完成。

  5、监督、指导EMS在技术开发部运行情况。

  五、强制性产品认证职责

  1、负责建立满足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

  2、组织编制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程序,确保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

  3、组织编制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和强制性认证产品变更控制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篇5:电器安全对策措施可能涉及的常见标准及规范

  电器安全对策措施可能涉及的常见标准及规范

  1.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 GB13955-1992

  2.防火漏电电流动作报警器 GB14287-1993

  3.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8-1992 (代替GBJ58-1983)

  4.编制电气安全标准的导则 GB/T 16499-1996

  5.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GB12158-1990

  6.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1994 (2000版)

  防触电安全对策措施

  为防止人体直接、间接和跨步电压触电(电击、电伤),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接零、接地保护系统

  二、漏电保护

  三、绝缘

  四、电气隔离

  五、安全电压

  六、屏护和安全距离

  七、连锁保护

  八、其它对策措施

  1) 接零、接地保护系统

  按电源系统中性点是否接地,分别采用保护接零(TN-S,TN-C-S,TN-C系统)或保接地(TT,IT)系统。在建设项目中,中性点接地的低电网应优采用TN-S,TN-C-S保护系统。

  2) 漏电保护

  按《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GB13955-1992)的要求,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TN,TT保护系统中,在规定的设备、场所范围内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部分标准称做漏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和实现漏电保护器的分级保护。对一旦发生漏电切断电源时,会造成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装置和场所,应安装漏电保护器。

  例如,I,II类手持电动工具和生活日用电气,I类移动式电气设备及建筑施工场所,临时用电的电气设备和高温、潮湿、强腐蚀、金属占有系数大的场所(机械加工、造船、冶金、化工、食品加工、纺织酿造等行业生产作业场所等)以及公用、辅助场所(锅炉房、水泵房、浴室、医院、托儿所、旅馆、影剧院、游泳池、喷水池等)、所有插座回路和新制造的低压配电、开关、动力柜(箱)、机电设备的动力配电箱等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不允许停电的特殊设备和场所的应急照明、安全设备防盗报警电源、消防电梯和消防设备电源均应安装报警式漏电保护器。

  3) 绝缘

  绝缘是指根据环境条件(潮湿、高温、有导电性粉层、腐蚀性气体、金属占有系数大的工作环境)选用加强绝缘或双重绝缘(Ⅱ类)的电动工具、设备和导线;采用绝缘防护用品(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垫等)、不导电环境(地面、墙面均用不导电材料制成);上述设备和环境均不得有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装置。

  4) 电气隔离

  采用原、副边电压相等的隔离变压器,实现工作回路与其他回路电气上的隔离。在隔离变压器的副边构成个不接地隔离回路(工作回路),可阻断在副边工作的人员单项触电时电击电流的通路。

  隔离电压器的原、副边间应有加强绝缘,副边回路不得与其他电气回路、大地、保护接零(地)线有任何连接;应保证隔离回路(副边)电压U≤500V、线路长度L≤200m,且副边电压与线路长度的乘积UoL≤100000Vm;副边回路较长时,还应装设绝缘监测装置;隔离回路带有多台用电设备时,各设备金属外壳间应采取等电位连接措施,所用的插座应带有供等电位连接的专用插孔。

  5) 安全电压(或称安全特低电压)

  直流电源采用低于120伏的电源。

  交流电源用专门的安全隔离变压器(或具有同等隔离能力的发电机、独立绕组的变流器、电子装置)提供安全电压电源(42V,36V,24V,12V,6V)并使用Ⅲ类设备、电动工具和灯具。应根据作业环境和条件选择工频安全电压额定值(即在潮湿、狭窄的金属容器、隧道、矿井等工作的环境,宜采用12V安全电压)。

  用于安全电压电路的插销、插座应使用转用的插销、插座,不得带有接零或接地插头和插孔;安全电压电源的原、副边均应装设熔断器作短路保护。

  当电气设备采用超过24V安全电压时,必须采取防止带电体的保护措施。

  6) 屏护和安全距离

  (1)屏护包括屏蔽和障碍。是指能防止人体有意、无意触及或过分接近带电体的遮拦、护罩、护盖、箱匣等装置,是将带电部位与外界隔离、防止人体误入带电间隔的简单、有效的安全装置。

  金属屏护装置必须接零或接地,屏护的高度、最小安全距离、网眼直径和栅栏间距应满足《防护屏安全要求》(GB197-1987)的规定。

  屏护上应根据屏护对象特征挂有警示标志。必要时,还应设置声、光报警信号和连锁保护装置;当人体越过屏护装置或可能接近带电体时,声、光报警且被屏护的带电体自动断电。

  (2)安全距离是指有关规程明确规定的、必须保持的带电部位与地面、建筑物、人体、其它设备、其它带电体、管道之间的最小电气安全空间距离;安全距离的大小取决于电压的高低、设备的类型和安装方式等因素,设计时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的安全距离;当无法达到时,还应采取其它安全技术措施。

  7) 连锁保护

  设置防止误操作、误入带电间隔等造成触电事故的安全连锁保护装置。例如:变电所的程序操作控制锁、双电源的自动切换连锁保护装置、打开高压危险设备的保护时的报警和带电装置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电焊机空载断电或降低空载电压装置等。

  8) 其它对策措施

  防止间接触电的电气间隔、等电位环境和不接地系统防止高压窜入低压的措施等。

  防电气火灾爆炸

  电火花、电弧和电气设备部件的高温以及高压静电火花等,是引起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气、可燃粉尘、纤维及其他可燃、易燃物质爆炸的点火源之一;因此,在生产过程中,对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设备应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爆措施,根据包装危险环境情况选择相适应的防爆结构(包括隔爆型、增安型、正压型、充油型、本安型、无火花型等),是在爆炸危险环境使用的电气设备(包括电击、继电器、开关、配电线路等)整体防爆,使电气设备不能成为点火源,达到安全可靠的目的。

  一、消除电气引燃源

  二、划分爆炸危险区域等级

  三、安全距离

  四、通风

  五、其它

  1) 消除电气引燃源

  (1)为防止电气设备线路因过载、短路等故障,产生引燃温度、引起电气火灾,除按常规设置过载、过电流、短路等电气保护装置外,还应装设漏电流超过预定值时,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或自动切断电源的漏电保护器。

  (2)根据燃、爆介质的类、级、组和火灾爆炸爆炸危险场所的类、级、范围,配置相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防爆等级电气设备(包括线路导线、接地装置),防爆电气设备的装置应符合整体防爆要求。其设计、施工、试车、验收等维护、检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和《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1992)的要求,采取措施。

  必选选用经国家制定的防爆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防爆电气产品,不得降低防爆等级使用,并定期检验、维修。

  (3)隔离。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使用非防火、防爆型电气设备(如变配电设备、控制室设备、电动机。高压氧舱的照明开关等)时,可将这些设备分室安装在非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当安装一般电气设备的非火灾爆炸危险场所贴邻爆炸危险场所时,还应采取密闭措施(包括传动轴和穿墙孔间的密封等)防止爆炸性混合物进入,同时应采用正压(充气)型、充油型电气设备和正压室等措施以保证安全。

  (4)连锁保护装置。应设置爆炸危险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与事故通风装置连动。正压型防爆电气设备内部不得有阻碍气流的死角,启动前应先行通风或充气;通风、充气量达到电气设备容积(含连接管道容积)5倍以上且风压不应低于266.64Pa时,才准许启动设备;停用后,应延时停止送风;还应设置当风压低于133.32Pa时,自动切断电气设备主电源或发出报警信号的连锁保护装置。还应设置防爆电气设备外壳与主电源连锁,运行中打开时自动断电等连锁保护装置。

  2) 划分包装危险区域等级

  生产装置还应根据《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1992)划分爆炸危险区域等级。

  (1)企业所使用的电气设备,要根据爆炸危险环境的危险等级来选择不同的防爆类型,设计相应的电气线路。

  (2)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时从整体防爆角度出发,根据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原则,尽量把电气设备安装在爆炸危险环境之外,或者安装在危险环境等级较低的地方。若同一环境内存在两种以上危险级别不同的物质,须按起重危险级别较高的危险物质来选择电气设备。在0区环境只允许安装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3)非防爆区域选用一般电气设备,但应有防止易燃易爆物质扩散到该区域的措施。

  (4)不同防爆类型的电气设备其防爆结构不同,防爆性能也不同。防爆结构不同的电气设备所适应危险环境的危害等级也不同;因此,选用防爆电气设备时,必须清楚地了解不同防爆类型的电气设备的结构特点和适用范围,应注意以下几点:

  a. 内部经常产生电弧或电火花的电气设备,即使是隔爆型防爆结构,也应尽量避免在1区危险区域使用。

  b. 充油型防爆结构的电气设备,是用油封闭电气元件或实现防爆的,不宜用于有震动而使油面倾斜或摇动的场所,也不宜在1区危险场所内使用。

  c. 增安型防爆结构的电气设备,虽然在温升方面增加了 安全程度,但是设备自身内部发生故障时,就无法保证防爆性能,不宜在1区危险区域使用。

  d. 各类型防爆结构的高压电机、电气均不宜在1区危险区域使用。

  e. 本质安全型防爆结构是安全性能最高的防爆结构,0区危险区域可选用。然而这种电气设备使用安装较复杂,要使其整个系统回路都具本质安全型,才能保证它的防爆性能。

  f. 温度不稳定的防爆电气设备用于1区危险区域,应选用隔爆、正压通风行的电气设备,尽量避免使用增安型的防爆结构。

  (5)在爆炸危险环境内,如果特殊情况采用非防爆电气设备时,必须采取可靠防爆措施。

  (6)电气线路应设计在爆炸危险性较小的场所或距离释放源较远的位置,应避开易受机械损伤、腐蚀、粉尘积聚以及过热的场所,如不可能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以满足这些场所的安全要求。

  (7)爆炸危险环境电气线路的敷设、连接、架空、选用电缆、配电等必须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1992)规定。

  3)安全距离

  一般电气设备与爆炸危险场所间的安全距离,一般采用消防规范规定的防火间距。必要时,可按评价结论提出更高设计要求。

  4)通风

  电气设备通风系统的进气不应含有爆炸危险物质或其他有害物质,废气不应排入爆炸危险环境,通风系统必须用非燃烧性材料制成。

  蓄电池室应设派出氢气的机械排风装置。变压器室一般采用自然通风。

  5)其它

  电气建筑物、电气灭火、消防电源、消防报警和控制等对策措施,一般由消防行政部门按消防规范要求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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