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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金管理办法:经营绩效评核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9-02

  奖金管理办法:经营绩效评核

  直线单位经营绩效评核办法

  第一条 为协助各直线单位(包括服务中心)了解其每月的经营损益情形,并藉评定其当月份的经营绩效,以作为年终考绩及年终奖金红利计算标准的主要依据,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公司各直线单位依本办法评核其经营绩效时,应填报“直线单位经营绩效评核表”。

  第三条 绩效评核表中的评核项目及得分计算方式如下:

  (一)单位总编制人数:

  1.单位总编制人数系指单位内全体人员(包括单位主管、营业、服务、总务、业务、会计及仓库等人员)。

  2.单位内的营业人员每人平均销货额不足9万元或服务人员的平均服务收入未达其前6个月的平均服务收入基数者,则不论其总编制人数多少,一律不予给分。

  3.本项得分的规定如表6.5.6:

  表6.5.6

  编制总人数 得分

  7人以下 1

  7人以下 0

  9人以下 0.5

  11人以上 1

  13人以上 1.5

  15人以上 2

  17人以上 2.5

  20人以上 3

  (二)每人平均销货额:

  1.每人平均销货额一律依编制人数计算,唯遇编制人数增编时,为顾及事实,新编人员在2个月内,每人以5万元计算。因产品分发而致超编的人员亦比照新编人员计算,每月5万元,未满1月者比例折算。

  2.因储训分发而致超编的人员,超编期间以1个月为限,期满应予纳入正式编制。并视同扩编。在最初2个月内仍以每人每月5万元计算单位平均销货额。

  3.每人平均销货额的计算公式如绩效评核表上所示。

  4.每人平均销货额的得分规定如下:

  9万元以下者零分;9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得1分;超过10万以上,每增加达1万元,则加得分一分。惟平均销货额达14万元以上者,每增加1万元,则加得分两分。

  5.凡遇估回旧商品时,其销货一律依实收价计算。

  6.新成立单位视地区的市场环境及购买力,由业务部提供调查资料呈执行副总经理予以核定A或B级。

  A级:新成立3个月内,凡营业人员平均销货额在9万元以上时,则就其超过部分乘以1.5倍后再核算得分,第6个月以前,就其平均销货额9万元以上部分乘以1.2倍后再予核算得分,第6个月以后则视同其他单位。

  B级:新成立单位3个月内,凡营业人员平均销货额9万元以下,则就总销货额乘以1.2倍后再予核算得分:如其平均销货额在9万元以上时,则除其比照上述乘以1.2倍外,其超过部分再乘以1.5倍后,再予核算得分;第3个月至第6个月中,如其平均销货额在9万元以上时则就其超过部分乘以1.5倍后,再予核算得分第6个月至第9个月内,凡平均销货额在9万元以上时,则就其超过部分乘以1.2倍后,再予核算得分;第9个月以后视同其他单位。

  7.分公司总务人员(即为现有的总务员及练习生、工友(扣除一名工友后),但营业人员编制在13名以上者扣除2名)其余人员每名一律折合营业额5万元计算。

  (三)每人平均销货额成长率:

  1.凡上月份平均销货未达9万元者,而本月份已超过9万元,则其成长率一律依其超过9万元部分除以9万元计算。

  2.每个平均销货成长率的计算公式如绩效评核表上所示,其得分规定如下表:

  (四)每人平均贡献额:

  每人平均贡献额的计算方法为各单位该月份的损益总额除以当月份单位总编制人数(包括单位主管、营业、服务、总务、业务、会计及仓管等人员)计算的其得分规定如表6.5.7:

  表6.5.7

  本月人 得分 均销货

  成长率

  上月人

  均销货额

  -2分

  -1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9万以下 -3%以下 0

  9万以下 -5%以下 -3%以下 10%以上 20%分上 30%以上 40%以上 50%以上

  11万以下 -10%以下 -5%以上 5%以上 15%以上 25%以上 35%以上 45%以上

  13万以上 -15%以下 -10%以下 3%以上 10%以上 20%以上 30%以上 40%以上

  15万以上 -20%以下 -15%以下 1%以上 5%以上 15%以上 25%以上 35%以上

  17万以上 -25%以下 -20%以下 0 3%以上 10%以上 20%以上 30%以上

  1000元以下者零分;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得1分;超过2000以上每增加达1000元者,则加得分1分;反之,每上平均贡献额若为负数,则每负1000元扣其得分1分。

  (五)月底应收帐款比率:

  1.凡未依照会计办法规定作业而越区交货,经裁定拨补实绩时,则其帐款仍留原开发票单位,并由其负责收款:如系依照会办法规定作业而代开发票者,则该笔交易的帐款得随实绩拨补。

  2.营业人员向客户收取票据缴付货款后,遭致退票所形成有“问题票据”,在未另作处理之前,一律视为未收的应收帐款。

  3.应收帐款比率的计算,一律四舍五入,不计小数点。

  4.应收帐款比率的计算公式如绩效评核表上所示,其得分规定如

  表6.5.8:

  表6.5.8

  月底应收帐款比率 得分

  10%以下 7.5

  15%以下 6

  20%以下 4.5

  30%以下 3

  35%以下 1.5

  40%以下 0

  50%以下 -1

  55%以下 -2

  60%以下 -3

  70%以下 -4

  70%以下 -5

  (六)本月倒帐总额的扣分规定:

  单位内发生的倒帐,经提报核准赔偿的当月份,其该笔交易的金额在当月份总营业额的0.25%以下者不扣分;超过0.25%以上未达0.5%者,则扣得分总分一分;超过0.5%以上每增加达0.25%者,则加扣得分总分一分。唯上述倒帐金额如经悉数索回时,则于索加当月份追回原所扣分数。

  (七)平均服务收入成长率:

  1.分公司的平均服务收入成长率得列为评分项目,惟各单位第一次平均服务收入成长率计算,应以其前6个月的平均服务收入为基数,并就其超过此基数部分除以此基数计算。

  2.新成立单位如成立时间未达6个月者,其基数由服务部提供资料转呈执行副总经理核定。

  3.凡上月份平均服务收入未达第1次计算的基数者,而本月份已超过该基数时,则其成长率一律依其超过基数部分除以基数计算的,其得分如

  表6.5.9:

  表6.5.9

  成长率 得分

  50%以上 5

  40%以上 4

  30%以上 3

  20%以上 2

  10%以上 1

  10%以下 0

  -15%以下 -1

  -20以下 -2

  (八)“奖励商品”销售奖励:

  1.‘奖励商品”另定。

  2.凡销售“奖励商品”者,其销售额除并入前述各项成绩的计算外,另予特别 奖励,增加主管的绩效分数。

  3.“奖励商品”的得分以每人平均5000元为计分单位,凡单位内每人平均‘奖励商品’销售额每增加达5000元者,给予得分0.5分

  4.每人平均“奖励商品”销售额一律以营业人员编制数为计算基础。

  (九)每月经评核后,依得分的高低,分别选出分公司及营业部的第一、二、三名颁给奖金奖励,惟若前三名的单位,其每人平均销货额未达12万元或月底应收帐款比率超过40%以上者,则给奖名额即视同出缺处理,不另递补,奖金金额如表6.5.10:

  表6.5.10

  名次 奖金

  1 $2000

  2 $1000

  3 $500

  (十)经评核结果,如遇得分相同时,则其名次的前后,依每人平均销货额决定,唯若每人平均销货额亦同时,则依单位编制人数的多寡决定。

  第四条 绩效评核表及其附表(直线单位费用明细表)中所列各项科目的名称、定义及有关规定如下:

  (一)损益表部分:

  1.销货收入:各单位迄月底止的服务收入外的发票总金额(包括国外标及实绩拨补)。

  2.销货成本:即底价总数的80%(供应营业部以83%计算)。

  3.销货毛利:即销货收入减销货成本。

  4.免费保养成本:即销货收入的3%(用以分摊库存、试用中、及免费保养期间内的产品调整及叫修)。

  5.供应品(耗用与附赠):即销货报告上当月份的供应品附赠及耗用总额。(原销货报告中仅有附赠栏而后应在备注栏加填耗用明细,并依最底价核算其价)。

  6.销货净毛利:即销货毛利减免费保养成本、供应品等称。

  7.营业费用:即营业人员(包括营业主任及外务人员)所发生的下列诸费:

  (1)汽车诸费:凡营业人员汽车、机油、过桥费、过路费、租用汽车以表演商品的费用等皆属。

  (2)旅费:凡营业人员计程车资及营业员因业务需要所支付的差旅费称。

  (3)公共关系:凡营业人员因业务上应酬需要所为的支出属。

  (4)薪工津贴:指营业人员的薪资及津贴(包括本薪、机车津贴、交际津贴、成交奖金、各项加给及值班费等)。

  (5)坏帐:凡帐款尾数无法收回或倒帐确定时公司所损失的部分属。

  (6)名片:凡营业人员所印名片的费用属。

  8.营业利益:即销货净毛利减营业费用后的余额称。

  9.服务收入:

  (1)免费保养拨入:即单位内销货收入的3%属,服务中心以各单位的营业收入的3%属。

  (2)合约及叫修收入:即单位内迄月底止服务所开发票总金额。

  10.服务成本:服务收入的50%称。

  11.服务毛利:服务收入减服务成本后的余额称。

  12.服务费用:凡服务人员所发生的下列各项费用属。

  (1)汽车储费:凡服务人员所支的汽油、机油、过桥费、寄车费等皆属。

  (2)旅费:凡服务人员所支的计程车资及服务人员因服务的需所支付的差旅费属。

  (3)公共关系:凡服务人员因服务需要所付的交际费用属。

  (4)薪工津贴:指服务人员的薪资及津贴(包括本薪、机车津贴、绩效奖金、加给及值班费等)。

  (5)坏帐:凡帐款尾数无法收回者属。

  (6)名片:凡服务人员所印名片的费用属。

  (7)工具:凡单价在100元以下的工具购置费用属。

  13.服务利益:即服务毛利减服务费后的余额。

  14.营业及服务总利益:即营业利益加服务利益的和称。

  15.管理费用:凡营业费用及服务费用外所发生的费用属。

  (1)汽车诸费:凡营业及服务以外人员所支付的汽机油费等。

  (2)旅费:凡营业及服务以外人员所支付的计程车或差旅费属。

  (3)运费:装载货物所支付的费用属。

  (4)文具用品:日常所用的文具纸张费用属。

  (5)清洁费用:支付清洁公司清洁打腊的费用属。

  (6)邮费:凡邮寄函件及包裹所发生的费用属。

  (7)电话费:凡因业务需要使用长途电话及市区电话所发生的费用属。

  (8)电报费:凡因业务需要拍发电报所发生的费用属。

  (9)电力费:凡用电所支付的费用属。

  (10)自来水费:凡用自来水所付的费用属。

  (11)修理费:凡汽车修理及保养等费用属。

  (12)人事广告费:凡刊登招募启事的费用属。

  (13)报章杂志:订阅报章及杂志所支付的费用皆属。

  (14)固定薪资:凡营业及服务以外人员的薪资皆属。

  (15)公共关系:凡营业及服务以外的人员所支付的交际费属。

  (16)税捐:指营业税及印花税的费用。

  (17)什支:其他不属前述科目所支付的费用属。

  (18)上列各项费用中(1)、(2)、(14)、(15)、(17)等项,各营业部必须填报,其余费用均由总务部统一支付,惟各营业部若有自行支付的情事时,则应予列入;分公司在上述费用中除12项由人事部刊登部分可免例外,其余各项均应填报。

  16.本期损益:即本期营业及服务利益减除管理费用后的余额称。

  (1)经营分析部分:本栏数字一律根据损益表栏各项数字,就所标示的符号填写计算的,惟地区经列级者,其‘每人平均销货’(仅限此栏)应自行依本办法第三条第二项第六款的规定换算调整。

  (2)自评栏:本栏一律由填表人根据损益表及经营分析栏各项经营成果自行评核。

  (3)得分栏:由填表人根据本办法所定的计分标准自行计算各项得分。

  (4)复核栏:本栏由业务部复核计算。

  (5)绩效评核表的表人为本公司的营业主任、服务中心主任、营业单位主管及服务中心主管:

  唯因事实限制,服务中心主管及主任仅需填写该表中的服务损益及服务经营分析栏即可;各营业部则仅需填写表中的销售损益及销售经营分析栏即可。

  (6)绩效评核表仅营业单位主管列入评分竞赛,营业主任、服务主任及服务中心主管等不列入评分竞题,可不必填写得分栏。

  (7)本表应于每月3日前寄送总公司业务部复核后转呈上级作为当月份结帐用。

  第五条 本办法由业务部呈请总经理核准公布后实施,修订时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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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家电制造业绩效奖金制度范文

  家电制造业绩效奖金制度范文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各部门达成本年度预定经营目标,并充分掌握各职层所分担的勤务责任,以达到本年度的营业利润为目的,特颁布各部门别奖金核发办法。

  第二条 适用资格

  下列各部门人员皆适用本资格规则:

  (一)生产部门

  (二)营业部门

  (三)开发部门

  (四)管理部门

  第三条 计算期间

  各部门考核计算期间乃依照会计年度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为止,并于每年年初计算前年度各部门考绩成绩,并依其考绩分数支付奖金。

  第四条 奖金支付方式

  各部门奖金支付,按每年分两次发放;原则上于每年2月及8月支付。其计算期间如下:

  (一)上期(8月)奖金:从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并于8月份与薪资合并发放。

  (二)下期(2月)奖金:从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并于2月份与农历春节奖金合并发放。

  第五条 计算单位

  奖金计算时以元为单位,若计算时有元以下的尾数产生时,一律以四舍五入计算至元为计算单位。

  第六条 离职或遭解雇时的处理

  员工基于私人理由,而向公司申请离职时或受惩戒解雇时的奖金,一律拒绝支付。

  考绩评定方式

  第七条 考绩评定表

  各部门考绩评核项目及评分比率如表6.5.18:

  表6.5.18

  考 核 项 目 得 分 附 注

  1.基准率 30 保障项目

  2.销售目标达成率

  3.销售增长率

  4.投资报酬率

  5.附加价值提拨率 20

  10

  10

  10 2~5项需由各部门共同努力,才

  能达成的项目

  6.业绩表 20 由各部门独立控制

  合 计 100

  7.预留调整 0~20

  第八条 基准率

  各部门考绩分数如享有30分的基准率,其主要目的乃在于保障员工不论身置任何职务或任何部门,皆可享有全体同仁共同努力的成果,并能与公司的发展,作为共同努力。

  第九条 销售目标达成率

  (一)营业部门:依据各营业部门销售净所得与预定销售目标相除后所得的成绩,再与对各生产单位预定生产销售目标所达成比率,按下列方式进行评核:

  1. 销售目标达成率×80%=A

  2. 对生产部门所承诺的生产销售目标达成率×20%=B

  3. A+B=营业部门销售目标达成率分数

  (二)生产部门:除考虑营业部门所允诺的生产销售目标外,各生产部门间的附

  加价值亦须一并考虑,其评核规定如下:

  1. 有附加价值的评核规定包括下列两项:

  (1)当期附加价值净值÷外购附加价的成本×95%=附加价值利益

  (2)附加价值利益÷附加价值预定目标×加权平均数=附加价值达成率

  2. 无附加价值者,则依照各营业部门预定销售比例计算。

  (三)其他,各部门考绩计算则依照营业部门的评核考绩计算。

  第十条 销售增长率

  (一)营业部门:各部门销售增长比例,则应就当期实际销售额与目标销售额相比较后所得即为销售增长率,其评核规定如下:

  1. 销售增长率的考核分数=10分(考核基准)×达成率

  2. 达成率=A+B

  (1)A=1+(实际值-目标值)

  (2)B=该部门占公司实际销售比例

  ×部门实际增长率/全公司实际增长率

  (3)公司实际增长率若低于10%时,则最低评核标准仍以10%计算。

  3. 当该期的预定目标值呈负成长时,则不论该项评核分数如何皆不予以计算。

  (二)生产部门:依照与营业部门预定的销售目标评核,但生产部门若有附加价值产生时,则加算附加价值的评核。

  (三)其他,各部门考绩的计算,则依照营业部门的评核标准计算。

  第十一条 投资报酬率

  公司视前年度营业成长比例由董事会议通过后,所制定各部门年度损益目标及投资报酬率;其标准如下:

  (一)评分基准

  投资报酬率×考核分数标准=投资报酬率评定分数

  (二)营业部门投资报酬率

  税前纯利/使用资产=营业部门投资报酬率

  (三)管理部门

  全公司年度税前纯益/总资产=管理部门投资报酬率

  (四)其他各部门的投资报酬率则由经营企划部门评核后,设定各部门目标达成标准后,呈报总经理评定后实施。

  第十二条 附加价值提取率

  本公司所支付的奖金乃由附加价值利益中,提出40%~50%的净所得(须扣除该项的管销费用及销货成本)作为奖金的分配额,其评定方式如下:

  (一)当期附加价值实际产生及销售额>预定目标时,则依照原订的考核分数10分计算。

  (二)当期附加价值实际产生及销售额<预定目标时,则依照原订的基准分数×达成率。

  (三)经营企划部门在计算出各部门目标值后,呈报总经理评定后实施。

  第十三条 业绩率

  各部门的经营可由经营企划部门视各部门所负责的职务分别设定目标及评核项目,以作为该项达成率的考绩分数,则为各部门对公司的贡献程度(业绩率),其评核标准如表6.5.19,6.5.20,6.5.21:

  (一)营业部门业绩率

  表6.5.19

  考核项目 A部门 B部门 C部门 D部门 E部门

  1.平均薪资销售额

  2.营销费用比率

  3.资金运用成本控制

  4.应收帐款比率

  5.应收票据比率

  6.促销商品达成率

  7.市场占有率

  8.呆帐损失比率

  9.存货控制比率 20

  合 计 100 100 100 100 100

  (二)生产部门业绩率

  表6.5.20

  考核项目 A厂 B厂 C厂 D厂 E厂

  1.平均薪资生产量

  2.不良品成本率

  3.不良品回收率

  4.成本降低达成率

  5.新产品开发达成率

  6.经营资金成本控制

  7.生产效率达成率

  8.物料控制达成率

  9.提案建成达成率 15

  合 计 100 100 100 100 100

  (三)开发部门业绩率

  1. 开发目标达成率:包括新产品研究、开发、质量、规格、性能及成本等开发项目的目标达成率,在经由商品科评核后,以业绩率的百分比计算。

  2. 开发计划达成率

  (1)开发计划应于每半年检视一次,计划进度经核定通过后,应作定期性业务分析及评核。

  (2)计算期间遭命令终止研究时,仍应视开发前实际达成率评核。

  (3)原计划案的外的企划若因执行上较他案达成困难者,可视其达成难易度评核后,乘以1.2为实际评估分数。

  (4)开发计划达成率占业绩率的40%。

  3. 经费控制

  开发部门所需的经费预算,可按年度编列的预算进行经费控制,并对该期间经费控制比率予以评核。经费控制占业绩率的20%。

  (四)管理部门业绩率:

  表6.5.21

  评核项目 人事部 总务科 质量管理科 商品科 稽核室 幕僚室

  1.专案进度

  2.费用控制

  3.专案提议

  4.资金控制

  5.目标达成

  合 计 50

  30

  第十四条 预留调整

  该项评估系保留给最高主管针对市场变动及社会经济结构变化时,对各部门职务责任度及管理控制等因素,予以裁定评核。其评核标准则视其需要程度给予0~20分的考绩评比。

  附 则

  第十五条 修订

  各部门对于本规则有任何疑义产生时,则由各部门主管汇整后,呈报人事科代为释疑义;倘若有修订的必要时,则应由人事科提列改善建议方案后,呈报总经理评核。

  第十六条 施行

  本规则自 年 月 日起实施。

篇3:学院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办法

  学院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7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51条的规定,学校建立健全教师考核评价制度,以“教学科研双任务、数量质量双因素”为考核内容,把品德、能力和工作实绩作为衡量教师的主要标准。

  第二章 考核评价的目的与程序

  第二条 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分为中期考评和年度考评。

  1.中期考评时段为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是形成性评价,注重绩效反馈,帮助教师总结阶段工作,明确下一阶段的努力方向。中期考评由院、部组织,于每年暑假前完成。

  2.年度考评时段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既是形成性评价,又是总结性评价,依据教师年度思想政治表现、教学、科研和管理业绩,评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5个等第。年度考评由院、部组织,按照人事处公布的时间节点完成。院、部考评等第为“优秀”和“良好”的名额不超出人事处下达的指标。

  教师年度考评等第评定标准的指导意见(供院、部参考)详见附录1。

  第三条 教师绩效考核评价的程序:

  1.教学督学在考评前,把督学和专家听课(《听课记录、评价表》见附录2)和其他评教意见及时通报教务处和院、部,并通过院、部反馈给相关教师。

  2.教务处在考评前,确认学生评教(《学生网上评教指标》见附录3)、同行评议和督学评教等意见,教师违纪情况等输入《教师中期考核表》(附录4)或《教师年度考评表》(附录5)。

  3.教师对照《教师岗位职责》(附录6)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教师中期考核表》或《教师年度考评表》(“履职自评意见”和“下学期教育教学工作改进计划”部分;列入学校激励计划、专项培养与资助、或整改考察计划的人员需另填报“其他专项考核/考评”部分)。

  4.院、部对教师进行思想政治、教学、科研和管理业务方面的考核,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教师中期考核表》或《教师年度考评表》(“院部考评意见”部分)。院、部应帮助教师明确下一阶段的努力方向,指导其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5.年度考评为“优秀”、“良好”等第的教师,其具体业绩分别由院、部在院、部内公示一周,由校人事处在校内公示一周。

  6.教师认为其本人在年度考评中受到不公正评价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校工会相关职能部门书面申诉。

  第三章 考评相关规定

  第四条 依据学校两级管理原则,各院、部可以根据自身实际,对《教师岗位职责》要求进行细化,自行制定评估细则,与(或)进行量化考评。院、部补充的评估细则或量化考评办法应在院、部范围内广泛征求教师意见,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第五条 次年3月15日前,学校督导办组织对上年度教师考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按10%比例随机抽样复核结果。检查结果在校内公示一周后报人事处。人事处牵头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作如下处理:

  1.对拒绝参加年度考评的教师,认定其本年度考评等第为“不合格”(因公因病原因除外)。

  2.对错填误填考核表内容的教师,应要求其更正;如必要,相应更改其考评等第。

  3.对在考评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实行师德“一票否决”,本年度考评等第为“不合格”。

  4.对不负责任的考评管理者,认定其本年度考评等第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第四章 考评结果的使用

  第六条 教师绩效奖励(年度奖金):

  1.考评等第为“优秀”的,发放一次性年度优秀绩效奖金。

  2.考评等第为“良好”的,发放一次性年度良好绩效奖金。

  3.考评等第为“合格”及以上的,发放一次性年度基准奖金。

  4.考评等第为“基本合格”的,发放一次性年度基准奖金50%。

  第七条 教师绩效工资(次年奖励性):

  1.考评等第为“优秀”、“良好”和“合格”的,发放绩效工资(次年度兑现)。

  2.考评等第为“基本合格”的,发放绩效工资60%(次年度兑现)。

  3.考评等第为“不合格”的,取消绩效工资(次年度执行)。

  第八条 教师表彰、培训与调岗

  1.对考评等第为“优秀”的教师进行全校表彰并提供优先培养机会。

  2.因教学能力原因,年度考评等第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教师,应参加校、院(部)组织的相关教学能力培训,培训结束后根据校学术委员会的鉴定结果决定继续任用或调岗处理。

  3.对考评等第为“不合格”,或连续两次为“基本合格”的教师,学校保留调动其岗位、直至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的权利。

  第五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暂行办法经20**年11月28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年12月1日起实施,由人事处负责解释。此前所颁布的相关规定若与之不符的,按本办法执行。

  附录1:《教师年度考评等第评定标准的指导意见》(供院/部参考)

  附录2:《听课记录、评价表》

  附录3:《学生网上评教指标》

  附录4:《教师中期考核表》

  附录5:《教师年度考评表》

  附录6:《教师岗位职责》

  附录7:《上外sd学院师德师风规范》和《上外sd学院师德师风道德底线》

  附录1

  教师年度考评等第和等第评定标准的指导意见

  (供院、部参考)

  等第

  (比例)

  业绩特征与(或)评定依据

  优秀

  (10%)

  1.能履行教师岗位职责。

  2.学生评教“优秀”或“良好”。

  3.在师德、教学、科研和管理中,有下列表现之一:

  (1)至少两个方面表现比较突出,在学院(部)内得到公认;

  (2)有创新业绩,为学校做出较大贡献;

  (3)才干超出现职要求,能承担更高要求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表现超出期待水平。

  良好

  (20%)

  1.能履行教师岗位职责。

  2.学生评教“合格”及以上。

  3.在师德、教学或科研中,有下列表现之一:

  (1)至少一个方面表现比较突出,在学院(部)内得到公认;

  (2)胜任现职,能圆满处理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表现符合或超出期待水平。

  合格

  1.能履行教师岗位职责。

  2.学生评教“合格”及以上。

  基本

  合格

  1.在履行教师岗位职责方面,有下列表现之一:

  (1)态度认真,但多项工作未能达到期望的要求,必须认真改进;

  (2)态度认真,但尚不胜任教师岗位要求,在教育教学能力方面比较欠缺,需要相当努力地提升。

  2.在其他方面,有下列情况之一:

  (1)全年中,有Ⅲ级事故(一般教学事故)2次(含)以上。

  (2)全年累计事假10天以上,或累计病假40天以上,或享受产育假、顺延假后再休病、事假;无正当理由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3次以上,或一年内累计迟到、早退6次以上;一年内累计旷工3天以下。

  (3)入职(非专职专任教师经批准授课)满2年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

  (4)因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

  (5)当年受党内警告处分或行政警告处分。

  (6)校长办公会议或院(部)党政联席会议确定为“基本合格”等第的其他情况。

  不合格

  1.在履行教师岗位职责方面,有下列表现之一:

  (1)态度不认真,多项工作未能达到期望的要求,必须认真改进;

  (2)态度不认真,不胜任教师岗位要求,在教育教学能力方面欠缺,需要相当努力地提升。

  2.在其他方面,有下列情况之一:

  (1)被师德“一票否决”。

  (2)无正当理由拒绝院(部)系合理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

  (3)学生评教“不合格”,且有事实依据。

  (4)全年中,有Ⅱ级事故(严重教学事故)或Ⅰ级事故(重大教学事故)。

  (5)无正当理由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5次以上,或一年内累计迟到、早退10次以上;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天及以上。

  (6)因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

  (7)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年度考核。

  (8)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由组织安排的培训。

  (9)入职(或非专职专任教师经批准授课)满3年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

  (10)校长办公会议或院(部)党政联席会议确定为“不合格”等第的其他情况。

篇4:XY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Y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我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我校教师激励长效机制,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15号)、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及d*县教育局文件d*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d*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d*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大教人〔20**〕24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按国家规定的在职在编正式教师。具体数量为18人(上期18人,下期18人)(校长除外)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要坚持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内容

  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教师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主要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详细分项见绩效考核细则)

  四、考核方法。

  教师绩效考核由我校组织实施,实行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教师自评与学科组评议、年级组评议、考核组评议相结合。

  教师平时考核由教导处依据学校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按月开展。定期考核分为学期考核,由学校绩效考核小组依据学校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教师年度绩效考核与教职工年度考核结合进行,依照二期考核后的总分之和为序,根据县教育局人事科的名额按从高到低取名次。

  (一)组织领导:

  教师绩效考核由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以下简称“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以中层领导、基层教师为组员,考核小组人数控制在全体教师的30%。具体名单经教师大会表决同意后确定。

  (二)考核时间:奖励性绩效考核每学期一次。

  (三)考核方式:考核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教师自评与互评、考核小组评议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相应项目要听取学生、家长的意见。

  (四)考核资格:全体在编在职的正式教师均参加本项绩效考核。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加奖励性绩效考核资格:

  1、触犯国家法律,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谋取私利、擅自脱离教育教学岗位、延误教育教学工作、干扰正常教学秩序的。

  2、严重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

  3、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4、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

  5、进行有偿家教服务、有偿收费办班的。

  6、无充分理由,拒不接收工作任务;或者敷衍拖拉,影响整体工作,造成较坏影响的。

  (五)教师绩效考核争议的处理。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首先需要书面向学校绩效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学校绩效考核委员会受理后进行复核和考核结果的再次确认;如果教师对学校绩效考核委员会复核和再次确认的考核结果仍有异议,可以向县教育局提出再次复核的书面申请,县教育局受理后进行复核和考核结果的最后确认。

  (六)计算方法。

  1、学校按下拨总金额×15%提取资金作为班主任的考核奖,(总金额-班主任津贴-超课时津贴)÷(18人考核的总分)×个人考核得分=个人奖励性津贴。

  班主任津贴=班主任总金额÷班主任总分×个人得分

  2、按上级相关政策规定我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将设立各项专门津贴(含行政人员津贴、班主任津贴、超课时津贴、骨干教师津贴、教育教学特殊成果奖励)和教师常规考核津贴两部分。考虑到教师一般都在学年末调进调出,为了方面考核,我校将采用分上、下期分别进行考核的办法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A:各项专门津贴发放办法:

  (1)、班主任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15%,具体考核办法和标准另见《d*县*Y小学班主任管理考核细则》。(说明:为了避免津贴重复享受的情况出现,根据我校实际,从下期开始我校对班主任在享受班主任津贴后的工作量将不再另行计算。)同时班主任和副班主任按3:7分配。

  (2)超课时津贴。在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情况下每周每超一课时计发津贴10元。

  (4)、骨干教师津贴。在县教育局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情况下,市级骨干教师每人每月100元,县级骨干教师每人每月50元。

  (5)、各室及教研组长津贴。在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情况下,语文教研组组长、数学教研组长每人每期补助100元,艺体教研组组长补贴70元;各室管理员,每人每期补贴70元。

  五、考核程序

  教师定期考核的基本程序:

  1、教师述职。教师填写《绩效考核评价表》和个人总结,对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主要业绩和师德表现等做出符合客观实际的自述自评。

  2、民主测评。采用多种评价形式,组织学生、家长、教师、考核组等评价主体对教师的师德表现以及履职情况、教育教学满意度等进行民主测评。

  学生和家长测评:

  家长评(占30%):

  (1)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组随机在班上抽取10-15名家长进行问卷调查,对任课教师进行评议。

  (2)所教班级较多的任课教师,每年抽取不同任课班级进行评议。

  学生评(占30%):

  (1)原则上我校1、2年级学生不参加,主要放在3-6年级班级进行测评;

  (2)学校采取随机在班上抽取10-15名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对任课教师进行评议。

  教师测评(占40%):

  (1)教师在全体教师会议上进行个人述职;

  (2)学校集中全体教师发放测评表,现场测评;

  (3)现场查票,公布结果;

  3、考核组考核。学校绩效考核小组根据绩效考核具体内容和评价标准,对教师的师德表现、履职情况、教育教学业绩和贡献等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根据考核情况,结合民主测评和平时考核的结果初步确定绩效考核综合得分,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意见;

  4、确定考核等次。学校绩效考核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教师考核等次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种。

  5、公示考核结果。在校内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受理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教师的复核申请。

  6、上报考核工作总结和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学校将考核工作总结和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备案。教师绩效考核相关材料和考核结果存入教师档案。

  六、考核结果及使用

  (一)绩效考核结果在量化评分的基础上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为3名,称职得票在70%及以上的视为称职,70%以下的视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票数在40%及以上者视为不称职。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绩效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1、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2、旷课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

  3、当年所带班级发生较大影响事故的;

  4、其它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

  (三)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也要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学校将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次,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坚持向骨干教师和考核为优秀的教师倾斜,合理拉开分配差距。学年度或自然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教师,当年不发放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七、有关问题的处理

  1、病、事假人员执行绩效工资的规定

  当月除公假而外,事假累计超过7天不足10天的,次月扣发绩效工资总额的50%;当月事假累计超过10天或旷工的,次月停发绩效工资。当年病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从其累计超过半年的次月起停发绩效工资至恢复上班次月。

  女同志妊娠和产假期间,凡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其绩效工资按规定标准发放;产假期满,经单位批准延长产假期的,从单位批准的次月起绩效工资按60%计发。凡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理期间(无期限规定的按12个月计算),停发其绩效工资。

  2、脱产培训学习执行绩效工资的规定。

  凡经组织批准带薪脱产培训学习人员,培训期间若未出现违规、违法行为,绩效工资全额发放;凡经组织批准带薪脱产培训学习人员,培训期间若出现违规、违法行为,次月绩效工资将停止发放。

  3、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能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并作待岗处理。

  4、未聘人员待聘期内只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的80%,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重新上岗后按新岗位确定绩效工资项目及标准。

  5、借调、支教、轮岗交流人员:

  (1)义务教育学校之间借调、支教、轮岗交流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由工资关系所在学校核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借入学校考核发放。

  (2)义务教育学校借调、支教、轮岗交流到非义务教育学校人员(含经县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借调到教育系统外单位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由工资关系学校核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现工作学校(单位)考核后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统筹发放。

  6、中途调动、退休、死亡人员

  (1)义务教育学校之间中途调动人员:调动前绩效工资由原工作学校核发,调动后绩效工资由现工作学校核发。

  (2)义务教育学校中途调到非义务教育学校或调出本县教育统人员:调动前绩效工资由原工作学校核发,调动后不享受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

  (3)非义务教育学校中途调到义务教育学校人员:调动前不享受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调动后绩效工资由现工作学校核发。

  (4)中途退休人员:退休前享受绩效工资,退休后享受生活补贴。

  (5)中途死亡人员:死亡前享受绩效工资。

  7、义务教育学校癌症病、精神病等危重病人病假期间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他病、事假人员参照《d*县中小学教师管理暂行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8、受党纪、政纪处分和受刑事处罚人员执行津贴补贴的规定。

  受组织处理、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从受处分的次月起,按下列规定执行绩效工资。

  (1)、受组织处理(停职、免职、开除留用察看等)后未明确职务(职称)的人员,在确定新任职务(或恢复原职务)前,绩效工资暂按员级标准发放;确定新任职务(或恢复职务)的,执行新任职务对应的绩效工资标准。如没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新任职务(或恢复职务)补发其受处理期间被扣发的绩效工资。

  (2)、受行政开除处分的人员,从受处分的次月起停发绩效工资。

  (3)、受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收容审查、强制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所外执行)等处罚的人员停发绩效工资。

  八、考核的组织管理

  经学校全体教师同意,我校设立绩效考核委员会和考核小组名单如下。

  绩效考核委员会名单

  主任:Z(校长)

  委员:Z

  绩效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是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领导和组织本校绩效考核工作,确定教师绩效考核等次,对有异议的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和确认。

  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Z(教导副主任)

  成员:Z

  档案管理员:Z

  绩效考核委员会和绩效考核小组,必须按照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进行考核。对绩效考核过程中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的,必须严肃处理。

  九、考核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高度公开。学校高度重视本项工作,健全考核制度,完善考核机制,全程操作公开,基层教师参与考核小组人数不得低于总数的30%,每次操作结果及时向广大教师公布,积极接受每一位教师的监督。

  (二)健全组织,严格纪律。学校设立教师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科学选拔组员,明确考核纪律。对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拉帮结派,影响考核工作顺利进行的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严重者取消其当年参评资格。

  附件:

  1、d*县*Y小学师德考核评分表;

  2、*Y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细则;

  3、d*县*Y小学教师德、能、勤、绩考核汇总表;

  4、*Y小学班主任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细则;

  附件1:

  d*县*Y小学师德考核评分表

  (分为教师、学生、家长评)

  教师: 时间: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考评情况 得分

  师德考核

  10分 遵纪守法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做有损国家和集体荣誉的事。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2分)

  为人师表 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文明执教,语言规范健康,使用普通话;举止端庄,衣着整洁得体。坚持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2分)

  关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保护学生身心健康,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规范,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地发展。尊重学生人格,公平对待每个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发现学生不良言行及时纠正、处理。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坚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有安全措施,无责任事故。(2分)

  家校联系 尊重学生家长,主动与家长联系,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开好家长座谈会。每学期家访的学生人数不少于班级人数的30%,通信联系等方式访问面达到100%。(2分)

  廉洁从教 不为学生有偿补课,不从事有偿家教,不在外兼职或从事商业活动,不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接受学生及家长宴请或礼品,不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不利用学生家长的关系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向学生和家长推销教辅资料。(2分)

  附件2:

  *Y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细则

  教师: 时间:

  A级

  指标 B级

  指标 权重 考  核  要  求 得分

  A1思想工作

  18分 B1

  师德表现 10分 具体祥见教师师德考核表

  B2出勤情况 8分 1、学校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出满勤的。(8分)

  2、事假累计每3天扣1分,累计病假每5天扣0.2分,公假、产假、婚假及学习假不扣分。

  3、旷课每节扣1分,迟到、早退累计2次为旷课1节。

  4、政治业务学习、教研课改活动、学校会议、集体活动,每无故缺席一次扣0.5分,请假扣0.1分。

  A2教学工作

  45分

  B3 工作任务 9分 1、一线教师以学校平均工作量20节为标准,未达下限17节的每少一节扣1分。(9分)

  2、不是一线教师完成学校布置的课时节数的。(7分)

  B4备课 6分 1、能按规定认真备课,教案要求体现新课改三维教学目标,教学目的明确,重点突出,教学过程详细,能体现教学法和学法。(4分)

  2、教师兼课达两科的可写简案,视为完成任务(4分)。

  3、积极参加集体备课(1分)。

  4、在学校教务常规检查教案中,每缺一节扣0.5分;教案不合格或者较差要适当扣分。

  5、在各级教案评比中获奖的,适当加分(1分)。

  6、不是一线教师,但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任务,效果好。(2-3分)

  B5授课 13分 1、能按时上、下课,讲授内容准确、生动,学生反映好,听课教师评价好,课堂秩序好。

  2、能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积极开展素质教育。

  3、综合评价:优秀12-13分,良好10-11分,一般7-9分,差0-6分。

  4、不是一线教师,但认真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综合评价:优秀8-10分,良好6-9分,一般4-7分,差0-2分。

  B6作业 3分 1、按要求布置作业,作业设计合理,有目的性和启发性。

  2、学校教务检查得分计入本考核。

  3、不是一线教师,但认真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1-2分)

  B7教绩 14分 1、所任学科教学成绩有较大提高的,分为优秀12-14分,中等9-12分,一般9分以下。

  2、不是一线教师,但认真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工作实在,受到教师们一致好评。分为优秀9-12分,中等6-8分,一般6分以下。

  A3教研、课改、科研工作

  15分 B8

  计划总结 2分 1、按规定要求完成教学计划、教学进度、教学总结,有质量。(2分)

  2、每缺1项扣0.5分。

  3不是一线教师,但认真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每天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0.5-1.5分)

  B9公开课 2分 1、每位教师每学年完成两节公开课。(2分)

  2、推诿公开课展示任务,扣2分

  3、非教学人员视工作情况(0.5-1分),不按时完成任务的扣2分

  B10听课 3分 1、教师每学期听课满16节,听课记录规范。(3分)

  2、每缺一节扣0.5分。

  B11课改 4分 1、参与课改实验,有课题、有计划、有过程、有总结、效果好。(1分)

  2、能积极投身于新课程改革,创新意识强、有效果。(2分)

  3、积极参与校本课程开发、编写教材,积极实施好校本课程。(1分)

  4、非教学人员视工作情况(1-2分),不按时完成任务的扣4分

  B12科研 2分 1、参与学校科研工作,主研人员。(2分)

  2、没有实际开展科研实验工作的但积极参与课题推广的(1分)

  B13继续教育 2分 1、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课时。(2分)

  2、40周岁以下,学历未达专科且没有参加学历进修的扣1分。

  A4个人素质能力

  2分 B14

  现代教学技能 1分 1、能制作课件。(0.5分)

  2、能正确使用现代教学设备设施。(0.5分)

  3、能积极、较好地应用农村远程教育资源的,加1分。

  B15

  综合素质能力 1分 综合能力、素质表现好。(1分)

  一般(0.5分)

  差(0分)

  A5奖励性考核20分 B23

  工作总量 4分 1、超出规定周课时节数,出色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4分)

  2、出色完成学校及上级艺体大型活动的组织人员。(3分)

  B24

  指导奖励

  5分 1、指导学生获奖的,市级及以上5分,县级4分,区级3分,镇级2分。

  2、按学校规定完成指导教师任务的。(1分)

  3、指导教师赛课获奖的,市级及以上5分,县级4分,区级3分,镇级2分。4、奖励取最高等次,不累加。

  B25

  专业表彰

  4分 教师撰写教育教学获奖或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获奖的,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可累加但不超过4分。

  B26

  综合表彰

  4分 教师本人获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表彰的,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可累加但不超过4分。

  B27应及工作 3分 认真完成学校突击性的工作任务,视质量3、2、1分

  注:1、奖励性绩效考核部分为100分;2、扣分不超过本项权重分值。3、非正规渠道得奖不予认可。4、奖励性绩效考核部分由校绩效考核小组根据实际证件加分。

  附件3:

  d*县*Y小学

  教师德、能、勤、绩考核汇总表

  姓名 考核内容 合计 考核 等次

  A1思想工作18分 A2

  教学工作45分 A3

  教研、课改、科研工作15分 A4个人素质

  能力4分 A5奖励性

  考核18分

  B1师德表现

  (10分) B2

  出勤情况

  8分 B3

  工作任务9分 B4

  备课 6分 B5

  授课 13分 B6

  作业 3分 B7

  教绩 14分 B8

  计划 总结

  2分 B9公开课

  2分 B10 听课

  3分 B11 课改

  4分 B12 科研

  2分 B13 继续教育

  2分 B14

  现代教学技能

  1分 B15

  综合素质能力 1分 B16

  工作总量 6分 B17

  指导奖励 6分 B18

  专业表彰 4分 B19

  综合表彰 4分

  学生评 家长评 教师评 小计

  附件4: *Y小学班主任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细则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及细则 考评情况 得分

  一、班主任基本工作  (50分)

  1、制订班级工作计划,每月活动内容具体,按计划开展工作并有记录和期末总结。(6分)注:每缺一项扣2分,未及时完成扣1分。

  2、制订后进生转化计划和优生培养计划,耐心做好后进生思想转化工作和培优工作。(4分)

  注:没有后进生转化和优生培养计划扣2分,没有每月谈话记录扣1分。

  3、每月与任课教师和家长联系,及时将学生在校表现、学习情况与家长交换有家访记录或电话记录(每月与家长谈话次数不得少于5人次数)(4分) 注:少一人次扣1分,没有记录扣1分。

  4、每月召开两次班干部会议(4分)。

  注:每缺一次扣2分,没有记录扣1分。

  5、服从学校的分配,按时完成布置任务,及时上交学籍卡及有关表册(4分)。

  注:表册上交不及时每次扣2分,完成质量不好每次扣1分。

  6、有计划地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身体健康教育、心理教育和法制教育等,上好每周一节班会课,并有班会活动记录。(6分)

  注:每缺一节班会课扣2分;没有班会记录扣1分。

  7、定期出好黑板报、手抄报,班容班貌文明健康,富有文化气息和竞争氛围。(6分)注:未按时完成的扣2分。

  8、加强安全、卫生教育。(4分)注:每月至少两次,少一次扣2分,没有记录每次扣1分。

  9、突发事件 处理学生突发事件及时到位,既要原则性强,又要有爱心。(4分)无特殊原因,不及时到位者扣4分。

  10、加强班级学生出勤管理(4分)缺勤一人次扣0.5分,辍学一人次扣4分。

  11、加强文明团结意识(4分)学生中若有打架、顶撞老师、上网等不良行为每人次扣1分

  二、班级一日常规考核成绩(50)分 (一)卫生清扫(10分 1、每天上午和下午值日生要按时进行清扫。2、教室内地面清洁,桌凳摆放整齐,物品摆放有序。

  3、教室、环境要清扫干净,保持无泥土、乱石、纸屑和杂草。4、垃圾要及时清倒,不准在教室存放。

  注:以上四项工作由值周教师打分,差一次扣1分。

  (二)上学和放学(10分) 1、学生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或生病要请假,请假要出示请假条,若是特特情况必须事先打电话说明情况。

  2、学生放学后要按时回家,不在路上无故逗留。3、星期五放学时必须确认教室门窗锁好关好,方可离校。4、未经学校批准,学生星期天不得到校。5、学生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其他人家里借宿。

  注:此项工作由值周教师打分,违犯一次扣1分。

  (三)上课(4分) 1、预备铃响后,学生要尽快进入教室唱歌,歌声要整齐响亮。

  2、学生必须按时上课,上课铃一响,要立即进入教室坐好,准备好学习用具,迟到者要喊“报告”,经老师批准后方可进入教室。中途未经教师批准,不得离开教室。

  注:此项工作由学校领导和值周教师共同监督打分,违犯一次扣1分。

  (四)课间操和升旗。(6分) 1、按时参加,不准无故缺席。

  2、集合站队要做到“齐、静”,做操期间要做到间隔适当、步伐整齐、动作标准。

  注:此项工作由学校领导和值周教师共同监督打分,违犯一次扣1分。

  (五)课间休息(6分) 1、课间学生尽量到教室外休息,但不能作剧烈活动。

  2、在教室内不要大声喧哗,不推搡,不追逐打闹。

  3、语言文明,不说脏话,不骂人,不生气、打架。学生间出现矛盾不准私自解决,必须告诉班主任或课任教师。

  注:此项工作由学校领导和值周教师共同监督打分,违犯一次扣1分。

  (六)积极参加阳光体育锻炼活动(4分) 积极主动锻炼身体,有组织有纪律,要保证安全。

  (七)爱护公物(10分) 1、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2、爱护桌凳门窗、墙壁等一切公共设施,损坏公物要自觉报告赔偿。

  3、节约用电,按时开关,爱护用电设备。4、教室门窗要保护好,由当天值日生负责开关窗户。

  5、不准在教室、院内、黑板、墙壁、课桌、凳子等公用设施上乱刻、乱写、乱划。

  三、特色加分

  1、校内各种比赛,团体、学生个人获一、二、三等奖的,给所在班级分别奖5、4、3分。(由组织单位打分汇总后报教导处)

  2、积极完成学校安排的劳动任务。缺一班次扣2分,完成质量低扣1分,保质保量完成加3分。

  3、对获得流动红旗进行加分。获流动红旗第一名得5分;获第二名得3分;获第三名得2分。

  4、好人好事 学校提倡学雷锋做好事,教导处对做好事的个人和班级进行登记,每做一件好事加1分,影响较大、较好的,每件加3分。

  四、说明

  1、设基础分:每班100分。然后根据学校检查结果对班进行加分或扣分,作为评选先进班级的重要依据。

  2、学校每学期对班主任进行4次考核,期未结束,将4次考核进行汇总,从高到低排列。一切关于班主任评优评模,采取从高到低进行摘录,逐级推荐,做好公示。

  3对班级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班主任工作不到位,对学校产生不良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追究班主任相关责任。

  4、班主任老师如有严重违反班主任职责的,学校立即撤换。

篇5:PM公司员工绩效考评管理办法

  PM公司员工绩效考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了解,评估员工工作绩效,发现优秀人才,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考核范围

  第二条凡公司全体员工均需考核,适用本办法。

  第三章考核原则

  第三条通过考核,全面评价员工的各项工作表现,使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与取得报酬,待遇的关系,获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动力。

  第四条使员工有机会参与公司管理程序,发表自己的意见。

  第五条考核目的,考核对象,考核时间,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形式相匹配。

  第六条以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坚持上下结合,左右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第四章考核目的

  第七条各类考核目的:

  1.获得晋升,调配岗位的依据,重点在工作能力及发挥,工作表现考核;

  2.获得确定工资,奖金的依据,重点在工作成绩(绩效)考核;

  3.获得潜能开发和培训教育的依据,重点在工作和能力适应性考核。

  第五章考核时间

  第八条公司定期考核,可分为月度,季度,半年,年度考核,月度考核以考勤为主。

  第九条公司为特别事件可以举行不定期专项考核。

  第六章考核内容

  第十条公司考核员工的内容见公司员工考评表,共有4大类18个指标组成考核指标体系。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考评表给出了各类指标的权重体系。该权重为参考性的,对不同考核对象,目标应有调整(各公司依据自身企业特点,生成各类权重表)。

  第七章考核形式和办法

  第十二条各类考核形式有:

  1.上级评议;

  2.同级同事评议;

  3.自我鉴定;

  4.下级评议;

  5.外部客户评议。

  各种考核形式各有优缺点,在考核中宜分别选择或综合运用。

  第十三条考核形式简化为三类:

  即普通员工,部门经理,公司领导的评议。

  第十四条各类考核办法有:

  1.查询记录法:对员工工作记录档案,文件,出勤情况进行整理统计;

  2.书面报告法:部门,员工提供总结报告;

  3.重大事件法。

  所有考核办法最终反映在考核表上。

  第八章考核程序

  第十五条人事部根据工作计划,发出员工考核通知,说明考核目的,对象,方式以及考核进度安排。

  第十六条考核对象准备自我总结,其他有关的各级主管,下级员工准备考评意见。

  第十七条各考评人的意见,评语汇总到人事部。根据公司要求,该意见可与或不与考评对象见面。

  第十八条人事部依考核办法使用考评标准量化打分,填写考核表,统计出考评对象的总分。

  第十九条该总分在1~100分之间,依此可划分优,良,好,中等,一般,差等定性评语。

  第二十条人事部之考核结果首先与考评对象见面,征求员工对考核的意见,并需其签写书写意见,然后请其主管过目签字。

  第二十一条考核结果分存入人事部,员工档案,考核对象部门。

  第二十二条考核之后,还需征求考核对象的意见:

  1.个人工作表现与相似岗位人员比较;

  2.需要改善的方面;

  3.岗位计划与具体措施,未来6个月至1年的工作目标;

  4.对公司发展的建议。

  第九章特殊考核

  第二十三条试用考核。

  1.对试用期届满的员工均需考核,以决定是否正式录用;

  2.对试用优秀者,可推荐提前转正;

  3.该项考核主办为试用员工部门经理,并会同人事部考核定案。

  第二十四条后进员工考核。

  1.对认定为后进的员工可因工作表现随时提出考核和改进意见;

  2.对留职察看期的后进员工表现,作出考核决定;

  3.该项考核主办为后进员工主管,并会同人事部共同考核定案。

  第二十五条个案考核。

  1.对员工日常工作的重大事件即时提出考核意见,决定奖励或处罚;

  2.该项考核主办为员工主管和人事部;

  3.该项考核可使用专案报告形式。

  第二十六条调配考核。

  1.人事部门考虑调配人员候选资格时,该部门可提出考评意见;

  2.人事部门确认调配事项后,该部门提出当事人在本部门工作评语供新主管参考;

  3.该项考核主办为员工部门之经理。

  第二十七条离职考核。

  1.员工离职时,须对其在本公司工作情况作出书面考核;

  2.该项考核须在员工离职前完成;

  3.公司可为离职员工出具工作履历证明和工作绩效意见;

  4.该项考核由人事部主办,并需部门主管协办。

  第十章考核结果及效力

  第二十八条考核结果一般情况要向本人公开,并留存于员工档案。

  第二十九条考核结果具有的效力:

  1.决定员工职位升降的主要依据;

  2.与员工工资奖金挂钩;

  3.与福利(住房,培训,休假)等待遇相关;

  4.决定对员工的奖励与惩罚;

  5.决定对员工的解聘。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颁布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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