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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销售人员绩效奖金管理办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6-09

  公司销售人员绩效奖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鼓励销售人员发挥工作潜能,积极拓展市场,促进公司产品的营销,维护公司的正常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的实施对象为公司销售业务代表以及销售业务的主管人员(主任级及其以上人员)。

  第三条 奖励计算的标准时间为每月月初至月末。

  第四条 销售业务代表奖励办法。根据销售达成率、收款达成率、客户交易率三项指标综合评定。

  1.计算公式。

  ①销售达成率=(销售金额-退货金额)/销售目标金额 * 100%

  说明事项:等式右方最高按150%计算(之所以限定为最高上限,是因为目标制订

  过低或某些突发事件出现,而非销售人员个人努力的结果)。

  ②收款达成率=货款回收率 * 60%+天期率*40%=实际收款额*上月应收款余额+本月实际销售额*60%+90/∑[实际收款额*(货款到期日收款基准日月)]/∑实际收款额*40% 。

  说明事项:

  a.货款回收率低于40%(即等式右方的前项低于24%)时,不计奖金。

  b.现金扣5%的客户,等式右方的后项货款到期日应加75天。

  c.收款基准日为次月10日。

  d.后项的分子数90天是指公司所允许的最长票期(从送货后的次月一日算起)。

  ③客户交易率=∑每日交易客户数/250*50%+当月交易客户数/总客户数*a

  说明事项:

  a.等式右方的前项最高按30%计算,即∑最高为150。(250是指每月工作25天,每位销售人员最起码每天应拜访10位客户。因前项的50%加后项的a的百分数超过100%,所以限定30%为最高限。)

  b.当月交易客户数对客户不可重复计算。

  c.总客户数在100户以上者,a定为90%;

  总客户数为90~99户者,a定为80%;

  总客户数为80~89户者,a定为70%;

  总客户数为70~79户者,a定为60%;

  总客户数为60~69户者,a定为50%;

  总客户数为59户以下者,a定为0。

  (总客户数是销售人员负责区域内的有往来的客户总数)

  2.奖励金额标准。

  第五条 销售业务主管人员奖励办法。

  1.计算公式:

  产品销售达成率=销货量-退货量A部甲产品销售目标量*40%+销货量-退货量A部乙产品销售目标量*25%+销货量-退货量A部丙产品销售目标量*10%+销售额-退货金额B部产品销售目标金额*20%+销售额-退货金额C部产品销售目标金额*5%

  2.奖励金额(如下表)。

  产品销售达成率(%) 奖金(元)

  121~150 500*达成率/120

  100~120 5000

  90~99 3500

  80~89 2000

  79 0

  第六条 奖金的核算单位。

  由领取奖金的单位负责计算奖金金额,并于次月15日以前提呈,在工资发放日同时发给。稽核科应按时进行抽查工作,以稽查各单位奖金核计的正确性。

  第七条 奖金领取的限制条件。

  1.若有舞弊隐瞒及不正当的虚伪销售、收款及虚设客户冒领奖金的事情,一经查觉,除收回奖金外,还要停止该员工及该单位主管人员半年内获取奖金的资格,同时按人事管理规定另行处置。

  2.当月该销售业务代表若发生倒账事件,除该员及其所属主管人员不得领取该月奖金外,还要依照倒账赔款办法处理。

  第八条 国外销售部的奖励办法另行研究。

  第九条 本办法自**月**日起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加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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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筑施工员工奖金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员工奖金管理制度

  1.总则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责任感,特制定本制度。

  2.出勤奖金

  (1)出勤奖金按点计算,每点20元,每月计分30点(600元)。凡本公司员工在公司工作每出勤一天给予1点。

  (2)凡员工于当月份内请假者,不论事病假均按下列标准扣减奖金。

  ①请假1天扣7点(140元)。

  ②请假2天扣14点(280元)。

  ③请假3天扣21点(420元)。

  ④请假4天扣30~31点(600~620元)。

  (3)全月份不请假、且轮休不超过2日者另加给全勤奖金8点(160元)。凡请假旷工(包括1小时)或轮休超过2日(逢有法定假日的月份得增加为3日)及星期日固定休息人员均不给加。

  (4)兵役公假、婚、丧、生育假:

  ①身家调查、点阅召集、后备军人召集等出勤奖金照给。

  ②动员召集教育召集及奉派受训20天以上者不予给点。

  ③婚、丧、生育假所请假日不予给点(如夸月者其全勤加给的8点只扣1次)。

  (5)工伤与国内公差出勤奖金照给。

  (6)旷工:每旷工1天扣10点(4小时以内扣5点,超过14小时按1天扣点)。

  (7)当月份请事病假累计4小时以内奖金不扣,超过4小时按1天扣点)。

  (8)为顾念员工确患重病必须住院(限公立或劳保医院治疗),情节特殊,其住院期间经取得医院证明者得予从轻扣点,即每住院1天扣发奖金5点,其余门诊仍按本办法第(2(条 规定计扣奖金。

  (9)星期例假及轮休、特休:

  ①常白班员工星期例假日或排定轮休日奖金照给,但被指定加班而不到工者扣奖金10点。

  ②已排轮休的人员除轮休日外如有不上班者应一律请假否则视作旷工。

  ③特殊休假必须于前一天下午5点钟提出申请经核准者,出勤奖金照给,事后(包括当天)申请者不准,视作事假论。

  ④应休未休的特别休假在年限届满后均按现支日资的1.6倍发给奖金,但中途离职者不予发给。

  3.全勤奖金

  (1)本奖金每季颁发一次,其给付日期为次月20日。

  (2)凡当季内未请假(包括年休假),迟到及早退者,按下列标准给予全勤奖金:

  ①月薪:按当季最后一个月的月薪÷30天³6天。

  ②日薪:按当季最后一个月的日薪³6天。

  (3)颁发奖金前,人力资源部将名单送总经理核阅后公布。

  (4)新进人员如到期日恰为当季第1日者,奖金自该月份起计算,否则于次季第1日起计算。

  (5)当季服务未满3个月而离职者,不予计算奖金。

  (6)停薪留职期间不发此项奖金。

  4.年终奖金

  (1)本公司从业人员年终奖金的发给,悉依本办法的规定办理。

  (2)本办法所称从业人员以本公司编制内的人员为限。

  (3)奖金数额。从业人员的年终奖金数额视公司当年度的业务状况及个人成绩而订。

  (4)按实际工作月数比例计算的范围。从业人员在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年终奖金按其该年度内实际工作月数的比例计算(服务未满半个月者以半个月计,半个月以上以一个月计)。

  ①准给特别病假或工伤假者。但因执行职务奋勇负责而致伤害,经专案签准其请假间得予发给的工伤假除外。

  ②非受处分的停薪留职者。

  ③中途到职者。

  (5)离职从业人员于当年度年终奖金发给前离职或收停薪留职处分中者,不予发给。但退休、资遣人员服务已满该年度者,不在此限。

  (6)发放日期。每年度从业人员的年终奖金于翌年1月20日发给。

  (7)奖惩的加扣标准。从业人员在当年度曾受奖惩者,年终时依下列标准加减其年终奖金。

  ①嘉奖一次:加发1日份薪额的奖金。

  ②记小功一次:加发3日份薪额的奖金。

  ③记大功一次:加发10日份薪额的奖金。

  ④审戒一次:扣减1日份薪额的奖金。

  ⑤记小过一次:扣减3日份薪额的奖金。

  ⑥记大过一次:扣减10日份薪额的奖金。

  (8)请假旷职的扣减标准。从业人员于年度中曾经请假或旷职者,其当年度的年终奖金依下列标准计扣。

  ①病假1日扣减半日份薪额的奖金。

  ②事假1日扣减1日份薪额的奖金。

  ③婚假1日扣减1/4日份薪额的奖金。

  ④丧假1日扣减1日份薪额的奖金,但因祖父母、配偶等丧亡请假在5天以内者,每日扣减1/4日份薪额的奖金。

  ⑤产假1日扣减半日份薪额的奖金。

  ⑥旷职1日扣减3日份薪额的奖金,旷职半日扣减1.5日份薪额的奖金。

  (9)奖金提拔。凡符合本办法第(4)项规定,工作不满1年者,其奖金按实际工作月数比例提拔。

  (10)扣款处理依本办法规定扣除的款额应缴回公司。

篇3:医院财务工作制度:奖金分配管理制度

  医院财务工作制度-17 项十六、奖金分配管理制度

  1.贯彻落实国家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精神,结合医院特点,制定相应科学、合理的资金分配与管理制度,不准科室承包、开单提成、医务人员奖金分配与所在科室收入直接挂钩。

  2.设立奖金管理组织负责全院奖金管理工作,并有相关程序与制度。

  3.奖金分配原则。

  (1)坚持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原则,遵照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不准再实行科室的收入和医生个人收入挂钩” 的要求。

  (2)逐步健全和规范对医院的资金分配制度,突出医疗质量、技术水平、医疗服务在医院的组织绩效考核中的权重。

  (3)坚持优质、高效、低成本的原则,充分利用医疗资源,降低成本,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安全、便捷和经济的医疗服务。

  (4)坚持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的原则。

  4.医院奖金分配的主要依据

  (1)医院内部进行奖金分配时应按照岗位职责,提出工作要求,明确任务指标,考核综合业绩。奖金应与综合考核指标挂钩,不得单纯与业务收入挂钩。

  (2)医院内部的绩效考核应根据岗位所承担的责任不同、风险不同、技术不同,并综合考虑工作质量、服务质量、工作数量、创新能力等因素,在规范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对于工作可以量化考核的部门以量化考核为主,难以量化考核的部门主要以岗位职责为基础进行考核。

  (3)医院内部奖金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奖金的分配应当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分配形式和办法可以由医院根据本单位的目标任务和工作特点,根据考核结果自主确定。

篇4:奖金管理制度

一、员工出勤奖金办法
(一)本公司为奖励员工出勤,减少请假,恪遵公司规章,特订定本办法。
(二)出勤奖金按点计算,每点20元,每月计分30点(600元)凡本厂员工(包括契约工)在厂工作每出勤1天给予1点。
(三)凡员工于当月份内请假者,不论事病假均按下列标准扣减奖金。
1.请假一天扣7点(140元)。
2.请假二天扣14点(280元)。
3.请假三天扣21点(420元)。
4.请假四天扣30~31点(600~620元)
(四)全月份不请假,且轮休不超过2日者另加给全勤奖金8点(160元)凡请假旷工(包括1小时)或轮休超过2日(逢有法定假日的月份得增加为3日)及星期日固定休息人员均不加给。
(五)兵役公假、婚、丧、生育假:
1.身家调查、点阅召集、后备军人召集等出勤奖金照给。
2.动员召集教育召集及奉派受训20天以上者不予给点。
3.婚、丧、生育假所请假日不予给点(如跨月者其全勤加给的8点只扣1次)。
(六)公伤与国内公差出勤奖金照给。
(七)旷工:每旷工1天扣10点(4小时以内扣5点,超过4小时按1天扣点)。
(八)当月份请事病假累计4小时以内奖金不扣,超过4小时按1天扣点。
(九)为顾念员工确患重病必须住院(限公立或劳保医院治疗,情节特殊,其住院期间经取得医院证明者得予从轻扣点,即每住院1天扣发奖金5点,其余门诊仍按本办法第3条、的规定计扣奖金。)
(十)星期例假及轮休、特休:
1.常白班员工星期例假日或排定轮休日奖金照给,但被指定加班而不到工者扣奖金10点。
2.已排轮休的人员除轮休日外如有不上班者应一律请假否则视作旷工。
3.特别休假必须于前一天下午5点钟前提出申请经核准者,出勤奖金照给,事后(包括当天)申请者不准,视作事假论。
4.应休未休的特别休假在年限届满后均按现支日资的1.6倍发给奖金,但中途离职者不予发给。
(十一)本办法经核准后公布实施,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改。

二、全勤奖金给付办法
(一)本公司为使员工勤于职务,提高生产效率起见,特订定本办法以资奖励。
(二)凡本公司生产线作业人员(领班除外),守卫人员及长期临时性生产工作人员适用本办法。
(三)本奖金每季颁给一次,其给付日期为次月20日。
(四)凡当季内未请假(包括年休假),迟到及早退者,按下列标准给予全勤奖金:
1.月薪:按当季最后一个月的月薪÷30天×6天。
2.日薪:按当季最后一个月的日薪×6天。
(五)颁发奖金前,人事部将名单送厂长核阅后公布。
(六)新进人员如到职日恰为当季第1日者,奖金自该月份起计算,否则于次季第1日起计算。
(七)当季服务未满3个月而离职者,不予计算奖金。
(八)停薪留职期间不适用本办法。
(九)本办法经呈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三、年终奖金发给办法
第一条、依据本办法依据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第39条、订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从业年终奖金的发给,悉依本办法的规定办理。
(二)本办法所称从业人员以本公司编制内的人员为限。顾问、聘约人员、定期契约人员、临时人员均不适用。
第三条、奖金数额从业人员的年终奖金数额视公司当年度的业务状况及个人成绩而订。
第四条、按实际工作月数比例计算的范围从业人员在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年终奖金按其该年度内实际工作月数的比例计算

(服务未满半个月者以半个月计,半个月以上以一个月计)。
(一)准给特别病假或公伤假者。但因执行职务奋勇负责而致伤害,经专案签准其请假间得予发给的公伤假除外。
(二)非受处分的停薪留职者。
(三)中途到职者。
第五条、发给前离职从业人员于当年度年终奖金发给前离职或受停薪留职处分中者,不予发给。但退休、资遣人员服务已满该年度者,不在此限。
第六条、发放日期每年度从业人员的年终奖金于翌年1月20日发给。
第七条、奖惩的加扣标准从业人员在当年度曾受奖惩者,年终时依下列标准加减其年终奖金。
(一)嘉奖1次:加发1日份薪额的奖金。
(二)记小功1次:加发3日份薪额的奖金。
(三)记大功1次:加发10日份薪额的奖金。
(四)申诫1次:扣减1日份薪额的奖金。
(五)记小过1次:扣减3日份薪额的奖金。
(六)记大过1次:扣减10日份薪额的奖金。
第八条、请假旷职的扣减标准从业人员于年度中曾经请假或旷职者,其当年度的年终奖金依下列标准计扣的(以元为单位)。
(一)病假1日扣减半日份薪额的奖金。
(二)事假1日扣减1日份薪额的奖金。
(三)婚假1日扣减1/4日份薪额的奖金。
(四)丧假1日扣减1日份薪额的奖金,但因承重祖父母、配偶等丧亡请假在5天以内者,每日扣减1/4日份薪的奖金。
(五)产假1日扣减半日份薪额的奖金。
(六)旷职1日扣3日份薪额的奖金,旷职半日扣1.5日份薪额的奖金。
第九条、奖金提拨凡符合本办法第4条、规定,工作不满1年者,其奖金按实际工作月数比例提拨。
第十条、扣款处理依本办法规定扣除的款额应缴回公司。
第十一条、实施及修订本办法经经营决策委员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下表为各公司年终奖金核发标准
达成率 奖励标准
100%以上 3个月(同特别休假在14天以内者加发1个月份奖金)。
95%~100%未满 2.5个月(同上)
90%~95%未满 2个月(同上)
85%~90%未满 1.5个月(同上)
85%以下 1个月(同上)

篇5:地产公司奖金管理办法

  奖金管理办法

  为了构建较为完善的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实施“奖惩分明”的管理理念,最大限度地调动公司全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金的来源

  、1、完成主要月度生产经营指标,以人均200元提取奖金。

  2、超额完成主要生产经营指标,在人均提取200元的基础上,另提取超额部分的20%作为奖金。

  (二)、奖金的下发比例

  按月度提取奖金的80%下发,另20%连同月度考核处罚的绩效工资和奖金,作为公司奖励基金,参与年终分配。

  (三)、奖金分配

  奖金参照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按奖金系数分等级进行分配。系数如下:

  1:1、2(一级),2:1、1(二级),3:1、0(三级),4:0、9(四级)5:0、8(五级)。

  (四)、奖金计算办法

  总奖金额/总系数=平均奖金数(1、0系数对应的奖金数)。

  个人奖金额=平均奖金数*岗位奖金系数*个人考核得分。

  (五)奖金管理程序

  1、办公室汇总月度考核成绩。

  2、主管公司领导初审。

  3、公示个人考核成绩。

  4、办公室造表,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签批。

  5、财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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