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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地质观测工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8-17

  水文地质观测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1、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2、必须熟悉《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中的有关技术规定,并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中的有关技术要求进行操作。

  3、必须经过煤矿安全知识培训,掌握防灾和避灾知识。

  4、必须掌握矿井水文地质的观测、分析方法,以及仪器、仪表的定期检校、保养和使用的管理制度。

  5、提交的各类成果资料必须经科长把关审核。水文地质的观测结果应及时复查、核实,确保提供的水文地质资料真实可靠。

  6、严禁在水文地质观测、计算、资料编录、汇总等工作中弄虚作假。

  7、发现重大水害隐患,必须及时汇报。紧急情况应直接向矿调度室或矿有关领导报告,并做好记录。

  8、对小煤矿、老窑、老空积水区的观测,必须有两人以上,严禁单人进行观测。严禁擅自进入通风不良或空顶区域内观测水情。

  二、观测准备

  水文地质观测应根据观测项目,确定观测的内容、目的及观测方法。必须备齐观测工具、专用记录簿,并且统一编号,妥善保管。现场记录应用铅笔填写,以防水浸后造成记录模糊不清。检校观测水位、水压、水量的仪表器具,使之符合精度及安装要求, 备齐原始记录表。地面水文地质调查与观测的内容要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

  (一)地表水观测

  1、井田范围内及其附近地表水流系统(包括塌陷积水区)的观测站应统一编号。

  2、观测站应建立在地基牢固、观测方便并具有代表性的地点,并且便于观测。河流、渠道水文站应尽量选择在顺直、稳定、水流集中、便于布设测验设施的河段;堰闸、桥涵等水文站,一般应选在建筑物的下游,避开水流紊动的地方;水库、湖泊、塌陷区水文站,应选在岸坡稳定、水文有代表性且便于观测的地方。所设置的固定观测标尺及测量坐标和标高,每年复测一次,发现有变化应随时补测。

  3、地表水观测时问一般为每月一次,雨季或暴雨后根据需要增加观测次数。

  4、地面水文地质观测按规定的时间同步进行,若达不到同步,则应按顺序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

  5、地表水体的水位观测应使用水位标尺或自计水位计。

  (1)水位标尺读数应读至厘米,记载以米为单位。直接观测读数时,应使视线尽可能地接近水面,读取水面截于水位标尺上最近的一个读数。当水面落到水位标尺零点以下时,使用标尺上取的水面到水位标尺零点的距离为负数。

  (2)在有风浪的情况下,应将波浪的峰顶和谷底在水位标尺所截取的最大和最小值读数都记下来,取其平均值。

  (3)必须保证测得关键地形点的最高洪水位,如发现漏测.立即在断面附近找出两个以上的可靠洪水痕迹,及时测下高度。

  6、使用自计水位观测水位,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校正。自己按其周期记录形式,每个周期结束时及时更换。

  7、对塌陷积水区和水库,除观测水位外,还应在地形图上积水范围,用求积仪分段计算不同水深的面积,求得塌陷积、水库的总积水量。同时,要根据地形图和地表水面积,预测降水强度下可能汇水量和水位上升情况。

  8、汛期或暴雨后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观测地面塌陷。观测项目与地表水调查内容相同。雨季或暴雨后根据需要增加观测次数。

  (二)地下水位观测

  1、井下水文地质观测的作用和任务。

  (1)为矿井建设、采掘、开拓延深、改扩建提供所需的水文资料。

  (2)在采掘过程中进行水害分析、预测、预报和防放水。

  (3)为防治水工程提供水文地质资料。

  (4)为钻探、注浆堵水提供观测资料。

  2、井下水文地质观测的内容:

  (1)矿井、水平、含水层、煤层、采区和采掘面的涌水量观测。

  (2)井巷及采面的突、涌、淋、渗、滴水点的水量、水质、水温观测。

  (3)井下各类水文地质钻孔、地质孔的水量、水位(压)、水质、水温动态的观测。

  (4)井巷及井下钻孔揭露含水层、导(阻)水断层、陷落柱、裂隙、暗河洞穴、涌砂点等水文地质调查及编录。

  (5)矿井可能的充水通道的水文地质编录。

  (6)定期检查各类防(隔)水煤柱的留设情况。

  3、地下水观测

  (1)井田内的地面水文观测孔、井、泉应应统一编号。

  (2)在使用电极、水位计或自计水位计等器具测量水位时,严禁使用标志不准或滑动的测绳和电线。

  (3)当测绳和电线标记与标准钢尺的l/1000时,应重新标定或更换。水位遥测仪每半年要用测绳实测检校一次。

  (4)每个测点使用固定的测量工具,不随意更换。必须更换时,要用新旧测量工具同时各观测一次,并进行误差改算。

  (5)每次水位观测要进行两次实测和读数,读数读至厘米。以米为单位时,估读至小数点后二位。水位观测取二位平均值为采用值。

  (6)水井或水文钻孔水位观测结束后,必须妥善保护井口装置,切实防止钻孔被破坏和堵塞。

  (7)每年必须进行一次水井和钻孔的深度测量,发现淤堵应提请领导采取清除措施。

  4、地下水动态观测应在下列地段网点进行观测:

  (1)对矿井生产建设有影响的含水层。

  (2)影响矿井充水的地下水集中径流带(构造破碎带)。

  (3)可能与地表水有水力联系的含水层。

  (4)矿井先期开采的地段。

  (5)在开采过程中水文地质条件可能发生变化的地段。

  (6)人为因素可能对矿井充水有影响的地段。

  (7)井下主要突水点附近或具有突水威胁的地段。

  (8)疏干边界或隔水边处。

  (9)观测点的布置,应尽量利用现有的钻孔、井、泉。观测主要是水位、水温和水质,对泉水还应观测流量。

  5、观测钻孔、井、泉涌水量时,应根据涌水量的大小,分别采用容积法、堰测法、流速仪法、浮标法、流量计(水表)法等不同方法。地表水体和地下水的水位观测只准使用测绳、铅钟(或电极接头)和自计水位计、水位遥测仪等测量工具。

  6、地下水温度的观测,应根据地下水的深度、温度、(孔)口径及要求测量3~5min,读至0.1℃。使用高灵敏测温仪时,需按仪器说明书的要求操作和记录。

  7、矿井涌水量观测。

  (1)一般应分井口、分煤系、分水平、分采区和主要测水点设站观测,观测站进行统一编号。矿井每旬观测1次;受降水影响时,雨季观测次数应适当增加。

  (2)矿井涌水量的观测,应注重观测的连续性和精度,要求容积法、堰测法、流速仪法或其他先进的测水方法。测量仪器要定期校验,以减少人为误差。

  8、用流速仪测定涌水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根据水流速度、水深状况,选择不同型号的流速仪。

  (2)流速仪一般应每年校正一次,并重新标定流速参数。

  (3)测流速时断面的位置应选择在河流(水沟)平直、河底比较平坦、水流平稳的地段。根据河段(水沟)实际情况布置测速垂线,然后在各测线断面上实测数点的点流速,取其平均值即为测线断面的平均流速。

  (4)流速测定时,首先应确定流速垂线的数目,一般是根据河流(水沟)的宽度及断面的形状而定。在流速有很大变化的转折点处必须测定流速。

  9、在特殊条件下,如需采用浮标法测定涌水量时应符合下列条件和要求:

  (1)在难以使用流速仪或缺少测速仪器的情况下采用。

  (2)浮标法的实测断面应选在顺直且比较规则的地段,其长度为井下水沟宽的5~10倍。水沟水流应均匀平稳,无旋涡及回流,无阻碍水流的杂物等。

  (3)实测时按下述程序进行:

  a.选定实测地段后,按相等距离布设2~3个断面,既上断面、基断面(中断面)、下断面。

  b.对每个断面进行横断面测量,水深点距应为0.3~1.0m,并用坐标纸绘出横断面图。井下水沟横断面测量水深不得少于3个点。

  c.根据实测地段水的深浅选择浮标种类,从上游断面以上5~20m处投放,求出流速。

  d.浮标可采用水面浮标及浮游浮标。井下可用木片、乒乓球、纸片等代替水面浮标。

  10、井巷水文地质素描。

  (1)井下钻孔揭露含水层时,要确定含水层的层位、名称,详细观测、记录含水层的产状、厚度、岩性、成分、颜色、构造、裂隙和岩溶发育情况,揭露点的位置、坐标、标高、出水形式、涌水量及水温等,并采取水样进行水质分析。必要时应进行水中环境同位素比值及特殊元素的测定。

  (2)井筒或穿层石门揭露中等以上含水层时,要绘出四壁或顶帮底三面1:1000~1:500的展开图,应较全面地反映含水层及顶底板的地质特征,岩溶、导水裂隙及有意义的构造等在空间的展布情况。绘制展开图时,两壁应采用同一起点、同一方位、同一坡度的观测基线。

  (3)观测岩溶时,要注意其形态、方位、大小、所处标高和岩石层位及其与断层裂隙和上下层的关系,有无充填物及充填物成分和充水状况。

  (4)绘制岩溶素描图或进行实测编录的步骤:

  a.确定实测范围及方向,说明岩溶赋存的地点及相应的坐标、标高,确定素描图的比例尺。

  b.进行实测描绘,整理清楚绘制成图。

  c.重点地段的岩溶形态除进行实测素描外,应摄影或录像记录。

  (5)观测含水裂隙时,较密集裂隙可取l~2m的范围内进行观测。应测定其产状、长度、宽度、数量、形状、尖灭情况,并选择地段,测定岩石的裂隙率,观测充填程度及充填物,观测地下水活动的痕迹,绘制裂隙玫瑰图,测定面积。

  11、井下突、淋、滴、渗水点的观测。

  (1)观测出水时间(年、月、日、时、分)。

  (2)观测出水地点,以巷道最近的导线点控制其位置,以便算出准确坐标、标高。将突、涌水点填绘在充水性图上。

  (3)观测出水层位岩层厚度、岩层岩性、岩溶裂隙发育情况,出水形式,出水点顶底板围岩力的显现变化情况。

  (4)观测出水点水的颜色、温度、透明度、口感气味等物质性质,并进行水质分析。

  (5)观测周围出水点和观测孔的水量水位(水压)变化情况,判断出水水源及影响范围。

  (6)对井下新揭露的出水点,在涌水量尚未稳定和尚未掌握其变化规律的情况下,应根据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突水量大小设定观测时间,一般情况下可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观测:

  (a)对小突水点(<60m3/h),突水量每天观测1次,并观测临近出水点的动态变化。

  (b)对中等突水点(60~600m3/h),突水量每8h观测1次,并对附近钻孔水位及临近出水点的动态变化每天观测1次。

  (c)对大突水点(600~1800m3/h),突水量每2h观测1次,地面钻孔每12h观测1次,对临近矿井进行水位、水量观测,及时掌握地下动态,判断突水水源及变化。

  (d)对特大突水点及溃入性涌水(≥1800m3/h),在未查明突水原因前,应每隔1~2h观测一次,以后可适当延长观测间隔时间。涌水量稳定后,可按井下正常观测时间观测。

  12、当采掘工作面上方影响内有地表水体、富含水层、穿过与富含水层相连通的构造断裂带或接近老窑积水区时,应每天观测充水情况,掌握水量变化。

  13、井下水文观测孔要观测疏水降压(疏放老空水)钻孔涌水量、水压,在涌水量、水压稳定前,应每小时观测1~2h次。涌水量水压基本稳定后,按正常观测要求进行。

  14、在开采受地下水威胁的煤层时,所揭露的断层在其出水或有出水征兆时应记明断层的位置,确定其坐标、标高。并观测断层的产状落差,断层带的宽度及其力学性质,断层两盘含水层的岩性、厚度、破碎程度、顶底板承受的水头压力,断层带充填物的成分及胶结程度。判断其含水性、导水性及隔水性。观测出水情况、出水方式和出水部位,测定其出水量,并观测变化趋势。观测水的物理性质(温度、颜色、气味等)必要时取样进行水质分析或环境同位素比值的测定。

  15、对井下揭露的出水或有出水征兆的小型褶曲构造的观测。

  (1)观测褶曲的产状及力学性质。记录观测点位置,观测其坐标、标高。

  (2)观测裂隙的产状、发育程度及充填情况。

  (3)观测出水状况、出水方式和出水部位,测定水量。

  (4)观测水的物理性质(温度、颜色、气味等),并取样进行全分析,必要时应测定环境同位素比值。

  16、井下探到或揭露陷落拄的观测。

  (1)观测陷落柱的(坐标及标高),尽量圈定其范围。

  (2)详细观测陷落柱内充填物的岩性、胶结程度、柱体周边围岩裂隙发育情况等。

  (3)涌水的陷落柱要测定涌水量,并要取水样做水质分析。

  (4)必要时要取样进行特殊项目分析,判断涌水水源。

  (5)有钻孔探到陷落柱时,要做出钻孔柱状图或剖面图。孔内如有出水现象,则要测定水量、水压、水温等。

  17、对矿(井)范围内的小煤矿(包括已关停的小煤矿)及老空积水区的水文地质调查。

  (1)调查井口坐标、标高、井深和到达煤岩层位。

  (2)调查小煤矿、老窑的开采时间及范围、充水特征、出水点、老空充水区、充水巷道的位置,开采的上下限、涌水量及排水设施等。

  (3)调查小煤矿是否越界开采、是否向矿井排放水、与矿井之间是否有完整的防隔水煤柱、是否有因小煤矿开采而引起危害矿井的可能充水因素等情况。

  (4)小煤矿开采结束后,要收集报废井筒的封闭日期、封填材料及深度等资料。

  18、放水实验与连通实验中的观测。

  (1)放水实验中井上下观测点的水位、水压、水量的观测,要严格按照设计所规定的时间和使用经过校测的量具、仪表进行操作。

  (2)放水实验期间的井上、下水文动态观测,必须按设计规定的时间同步进行。

  (3)放水实验中的水位恢复观测。放水实验结束时要按设计规定时间和次序关闭水门,观测其水位、水压直至稳定。

  (4)放水实验开始前,必须按设计规定进行观测孔水位、出水点水量、相关井巷涌水量背景值等观测。放水开始后,应每天填绘水位、水量历时曲线图等。

  (5)连通实验中,取用无毒无污染的示踪剂投放、水样采集,必须严格按连通实验设计进行操作。

  19、矿井水文地质资料的采集,要保持完整性、统一性,必须核实描述现场的水文地质特征,并注明观测时间、地点和观测者姓名。

  20、对井下的涌(突)水点,必须跟踪观测。掌握其动态特征,并及时收集邻近区域的水文地质资料。

  21、如发现突水预兆,立即向调度室和领导报告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避免酿成大的灾害。

  22、井下水文钻孔进行水量、水位、水压观测应注意:

  (1)测压用的压力表要校验合格、反应灵敏最好用专用的高精度压力表或高精度压力表传感器进行观测,并根据孔口标高及时换算出水位标高。

  (2)钻孔在钻进过程中,应记录初见涌水的孔深、水量、水位(压)等,且每进5~10m或按设计要求测定水量、水压水位。发现水量突变时,应停钻测算深度和进行水量观测。

  23、原始记录必须在现场进行,并记录在专门的水文地质原始记录簿上。每次观测必须记录观测的时间、地点、位置和观测者的姓名。记录簿应统一编号,妥善保存,不得缺页、破损认真完成观测结果的计算、校对、分析工作,及时填写各类台帐、图纸资料。

  四、收尾工作

  1、原始资料整理。

  (1)必须使用专用的记录本填写水文地质观测试验记录、并分页编码,附必要的草图,写明观测地点、日期、观测者姓名、使用仪器及编号。

  (2)必须同时记录影响观测实验资料精度、质量的各种因素和主要原因,供分析资料时参考。

  (3)每项测试所用记录本要按时间顺序进行编号,注明目录索引后,归档保存。

  (4)测试资料应在当天进行计算整理,并将计算结果和计算公式填写在专用台帐上。原始资料的计算,必须由两人对算复核,发现问题要及时核实或补测。

  (5)填写各类台帐、图表和成果表时,必须使用钢笔或碳素笔,要求字迹工整、图文清晰、数据准确,影响观测资料精度的各种因素也应同时填写在备注栏内。

  2、填写各类水文地质观测台帐。

  (1)矿井涌水量观测成果台帐

  (2)气象资料台帐

  (3)地表水文观测成果台帐

  (4)钻孔水位、井泉动态观测成果及河流渗漏台帐

  (5)抽(放)水试验成果台帐

  (6)矿井突水点台帐

  (7)井田地质钻孔综合成果台帐

  (8)井下水文地质钻孔成果台帐

  (9)水源水质受污染观测资料台帐

  (10)水质分析成果台帐

  (11)水源井(孔)资料台帐

  (12)封孔不良钻孔资料台帐

  (13)矿井和周边煤矿采空区相关资料台帐

  (14)水闸门(墙)观测资料台帐

  (15)矿井、采区、工作面排水系统台帐

  (16)井下超前探测基础台帐

  (17)其他专门项目台帐

  3、填绘各类水文地质图纸

  (1)矿井充水性图

  (2)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

  (3)综合水文地质图

  水文地质观测工操作规程

  发布人:煤矿安全网 浏览: 1371 发布时间: 20**-09-27 稿件来源:煤矿安全网

  (4)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

  (5)水文地质剖面图

  (6)主要含水层等水位线图

  (7)矿井排水系统图

  4、每一种成果表或台帐、图表填写后必须进行校对。

  5、资料分析及归档保管。

  水文地质工应如实向科长汇报当天观测的情况,当天的资料必须及时整理并妥善保管。图纸、资料不得随便携带到公共场所,不得私自向外单位提供图纸、资料。所有整理好的资料、图纸必须及时上缴归档,防止丢失、泄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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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煤矿测量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煤矿测量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主要危险源

  (一)井下作业时

  1.检查测量时,顶、帮破碎没有进行“敲帮问顶”。

  2.在车辆运行、运输设备工作时开展测量工作。

  3.人员登高放线时,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二)野外作业时

  1.人员在找点时,遭遇危险动物的袭击。

  2.在采空区测量时,陷入采空区裂隙。

  3.在盘煤时煤堆滑坡。

  4.高压电线下手持长杆状工具作业。

  二、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矿井地面、井下测量工。

  三、上岗条件

  第2条 必须学习《测绘法》,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测量规程》,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3条 必须掌握测量工作的一般安全知识和专业知识,熟悉测量仪器性能,掌握其操作方法,熟悉测绘资料整理、计算及图纸填绘等工作。

  四、安全规定

  (一)一般规定

  第4条 遵守《煤矿安全规程》,严格按照《测绘法》、《煤矿测量规程》中各项技术要求进行测量资料的收集、汇总工作。

  第5条 应根据工程精度要求确定施测等级,各项观测限差均应符合《煤矿测量规程》的规定和要求。

  第6条 不得在测量原始记录、资料计算、汇总、图纸填绘等工作中弄虚作假。

  第7条 测量人员应以施工设计、规程、任务通知单为依据,没有施工设计或任务通知单、或与设计或规程要求相违背的,有权拒绝作业。

  第8条 在高空或井筒中设点观测时,作业人员应佩戴保险带。仪器上下搬运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仪器箱和其他用具须放置牢靠,严防坠落,确保仪器和人身安全。

  第9条 用于煤矿井下的所有测量仪器、设备等必须防爆。

  第10条 观测时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在主要运输大巷及运输石门等运输繁忙地段,必须提前与有关部门、人员联系,在测量作业区段内禁止车辆通行、机械运转。其他巷道和工作面的运输设施影响观测时,亦应立即停止运行。作业中应加强前后了望,做好监护,保证人员与仪器安全。

  2.在有架线巷道和电力设施的地点施测时,应特别注意人员和仪器的安全,必要时应停电作业。

  3.在上、下山等坡度较大的巷道内作业时,应事先联系禁止斜巷绞车运行,必要时停止工作面施工,然后方可施测。

  4.严禁擅自进人盲巷、独头、独巷或已失修巷道进行测量。

  5.在特殊地点进行测量作业,必须编制专项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

  6.井下工作面标定放线需打眼固定中腰线的,应由现场施工单位负责,测量人员不得违章操作。

  (二)仪器管理及使用规定

  第11条 测量仪器、工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校和维修。各种新购置的仪器,必须按《煤矿测量规程》规定的项目进行全面检校。在生产中使用的仪器每年必须定期进行全面的检校、计量。重要工程施测前应对所使用的仪器进行全面的检校。

  第12条 仪器下井或外出作业前必须检查仪器箱的背带、提手、搭扣是否牢固,锁扣是否完好,三角架各部螺丝有无松动、损坏,否则应及时加以修理。

  第13条 背着仪器行走、乘车或上下罐笼时,应注意仪器安全。仪器从箱内取出或用后装箱时应双手把握仪器,做到轻取轻放。仪器架设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仪器

  第14条 夏季在地面使用仪器,应避免阳光暴晒,必要时使用遮阳伞。使用光电测距仪不准将测距镜头照准阳光和反光较强的物体,以免损坏仪器。

  第15条 在测点下进行仪器对中时,应防止所挂的垂球突然滑下损坏仪器,仪器安置好后,应及时将垂球取下,再进行观测。

  第16条 移动测站时,必须卸下仪器装进仪器箱。如测站距离较短,可以不卸下仪器;但必须怀抱仪器,用手托住架腿。行进时,不得跳跃或快跑。

  第17条 井下作业时,若仪器上凝结有水珠,切忌用手或毛巾擦拭物镜、目镜,必须用专用擦镜纸将水珠擦干,也可稍等片刻,待水分蒸发后再开始工作。

  第18条 仪器箱不准坐人,不得将仪器箱、三角架腿、标尺等作“脚手架”使用。

  第19条 各种仪器应按规定操作,用力要轻,制动螺丝不要拧得太紧,微动螺丝的旋转速度要均匀。

  第20条 仪器使用结束后,须将仪器及其附件及时装箱,并将各个部分固定装置锁好。上井后必须及时打开仪器箱,将仪器晾干、擦净,然后存入仪器柜。

  第21条 测距仪(全站仪)一般应每月定期充放电一次,陀螺仪、激光指向仪每三个月充放电一次。

  五、操作准备

  (一)一般规定

  第22条 作业前,根据工程需要合理选择相应级别的测绘仪器,并按规程规定进行各项检验与校正。

  第23条 作业前,必须明确工作地点、工作任务,备齐必需的仪器、工具、材料等。

  第24条 携带专用的原始记录簿、必需的经检查无误的起始资料、设计施工图纸及标定数据等。

  (二)测点的设置

  第25条 井下测点按其相应级别及使用时间的长短分永久点和临时点两种。具体设置方法按《煤矿测量规程》中第80条、第81条执行。

  第26条 在井下进行采区测量时,测点的设置可由前视人员完成。前视点应确保通视,尽量考虑到前后视距及下一个前视有利或巷道特征处,在稳固的顶板或巷道棚梁上设置,且便于仪器架设。设置好后,应及时量取必要的测点要素。

  六、正常操作

  (一)注意事项及操作程序

  第27条 经纬仪观测

  1.仪器转动要平稳,使用微动螺旋照准目标或用测微螺旋对准分划线时,其最后旋转方向应为旋进。

  2.每次照准目标,不得过分拧紧水平和垂直固定螺旋,微动螺旋应尽量使用中间部位。

  3.观测过程中,照准部水准器的气泡偏离中心不得超过一格,接近或超过一格时,应重新整置仪器并重测。

  4.当望远镜旋转超过了要观测的目标时,必须旋转一周后重新照准,不得反向旋转。

  第28条 水准仪观测

  1.使用补偿或自动安平水准仪时,在观测前,圆水准器应严格校正,观测时必须严格置平。

  2.除路线拐弯处外,每一测站上的仪器和前后视标尺的3个位置,应尽可能接近一条直线,并且要求前后视距尽量相等。

  第29条 光电测距仪观测

  1.作业前,要根据需要的充电时间为电池充电,并按规范规定的项目对测距仪及其主要附件进行检测,符合要求方可作业。

  2.要选择良好的气象条件和有利的观测时间进行测距作业。观测时按以下要求进行:

  (1)操作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测距仪使用说明一书,并按说明中的规定操作仪器。

  (2)测距开始前,应使测距仪与作业温度相适应。测量时,光强信号应在保证测距精度的情况下进行测距作业。

  (3)在晴天作业时,应给测距仪、反射镜打伞,严禁将照准头对向太阳,测距仪的主要电子附件应避免暴晒。

  (4)测距仪与反射镜必须配套使用。若更换反射镜时,必须重新测定仪器的加、乘常数,检查经纬仪望远镜光轴和测距仪光轴间的距离与反射镜中心到视标中心问的距离是否相等,如相等时,应进行校止或考虑测冲结果的修正。

  (5)宜根据测程范围采用规定的反射镜个数。测距时,必须使反射镜镜面垂直于视线方向。

  (6)测距作业时,避免有另外的反光或发光体位于测线或测线的延长线上,否则应采取措施。

  (7)测距时应暂停无线电通话,以免干扰。

  (8)测距作业时,一般应用检定测距仪时所用的温度计和气压计。测距作业前应预先打开温度计和气压计,待10min后方能正式读数。在测量前后,应在测线两端点上测定温度和气压数据。等外控制各类边长,可只在测站上测定。

  (9)测量气象元素时,气压表应平置,读数时要防止指针搁滞。温度计应悬挂在与测距仪和反射镜近似同高、不受阳光直射、受辐射影响小和通风良好的地方。在使用通风干湿温度计时,应按其使用说明书上所规定的通风时间测记温度。

  3.操作程序

  (1)在测站上安置测距仪,应严格仔细地进行对中、整平。对于分离式或组合式测距仪,需将测距头、控制器(箱)与经纬仪有机地组合成为一个整体。接好电缆线,并检查接装是否牢靠、接触是否良好,防止测距仪晃动。

  (2)精确对中、整*射镜,反射镜面与测线要近似垂直。

  (3)对于具有米、英制或360°及4O0°制的各种不同制式的测距仪,应首先将程序选择器放在所需的位置上(我国通用360°和米制)。

  (4)接通电源,进行仪器自检,待运行正常后即可开始测距。

  (5)照准反射镜可采用“电子照准”的方法,使光强信号适当时再进行读数。

  (6)按测距键,根据所测边的等级,按照规范所规定的测回数及读数次数进行读数。

  第30条 全站仪观测

  1.注意事项

  (1)作业前,要根据需要的充电时间为电池充电,并按要求对仪器进行检测,符合要求方可作业。

  (2)作业开始前,应使全站仪设置与作业要求相适应。

  (3)全站仪与反射镜必须配套使用,若更换反射镜时,必须重新测定仪器的加、乘常数。

  2.观测程序

  全站仪的具体观测程序视各仪器而定,一般有如下程序:

  (l)在测站上安置全站仪,严格进行仪器整平。

  (2)打开电源键,正镜上下转动望远镜,屏幕为基本测量屏幕后,进行精确对中。

  (3)正镜瞄准后视点,归零或输人起始度数,再精确瞄准后视,读水平角HA,按导线级别需要读垂直角VA,按测量键,读斜距SD。

  (4)顺时针转动仪器,瞄准前视,分别从屏幕读HA、VA、SD。

  (5)倒镜,瞄准前视,读HA、VA 、SD ,逆时针转动仪器,瞄后视点,读数,一测回完成。

  (6)重复(3)、(4)、(5),完成另外测回,根据需要读温度和气压或提前将观测值输人以自动改正。

  (7)一测站结束后按电源键,再按回车键关机。

  第31条 陀螺仪经纬仪观测

  1.注意事项

  (l)仪器使用前,应按要求对电池充电。

  (2)使用外援电源供电时,电压应与仪器要求的电压一致,正负极不能接错。

  (3)同一待定边的定向测量应由同一观测者完成。

  (4)在工作过程中,输出电压应达到额定电压值,否则应停止作业,充电后再进行观测。

  (5)启动和制动陀螺马达时,陀螺马达必须置于托起锁定状态,严禁在悬挂状态下启动和制动马达。

  (6)启动陀螺前和制动陀螺到静止,陀螺必须锁紧。陀螺没有制动到停止状态时,不许转动经纬仪,更不能把陀螺仪从经纬仪上卸下来。

  (7)启动陀螺时,应尽量使陀螺轴与陀螺北保持一致。

  (8)释放陀螺使之处于自由摆动状态时,转动陀螺仪应保证光标线在视场范围内。

  2.操作程序

  (l)在观测点上架设经纬仪,严格整平、对中,小心谨慎地将陀螺安置在桥形支架上。

  (2)检查仪器的各开关位置是否在初始状态,部件、电器线路连接是否良好。

  (3)测定测前零位:

  ①.将仪器望远镜视准轴近似安置指北方向;

  ② 测定测前零位;

  ③ 零位观测一般读记3 个读数,测毕,应立即将陀螺托起;

  ④ 在观测零位的同时测记自摆周期。

  (4)测记测前方向值。

  (5)确定陀螺近似北方向:

  ① 利用定向边已知的概略坐标方位角推算;

  ② 利用陀螺经纬仪粗略定向;

  ③ 利用罗盘、图纸和太阳位置确定。

  (6)精确测定陀螺北方向

  ① 开始启动并测记启动时间;

  ② 启动完毕后,细心、缓慢、均匀地释放陀螺;

  ③ 采用跟踪逆转点法、中天法或其他方法进行 定向测量;

  ④ 测定完毕托起并制动陀螺。

  (7)测定测后零位。

  (8)测记测后方向值。

  (9)陀螺定向观测结束后,应立即锁紧,直至锁紧红圈旋至看不到为止,达到陀螺锁紧的目的。

  (10)陀螺制动操作,应将启动开关转到“制动”位置,大约50s,速度指示由白色变为红色,再将陀螺制动。开关逆时针转到“运行”位置上,停留1s后转到“关闭”位置,最后关闭电源开关。

  3.操作方法

  (1)一般采用逆转点法观测,其步骤如下:

  ① 以一个测回测定待定边的方向值。

  ② 一首先将水平微动螺旋旋至中间位置,将望远镜视准轴置于近似指北方向,以不超过士60´为宜,固定照准部。

  ③ 测前零位观测。启动陀螺几min后制动陀螺,然后下放陀螺灵敏部,观察目镜视场上光标像在分划板上的摆动,读出左、右摆动逆转点在分划板上的正、负格,连续读3 个逆转点读数,并测定摆动周期。

  ④ 启动陀螺马达,达到额定转速后,缓慢释放陀螺至半阻尼状态,稍停数秒钟后,再全部下放。用水平微动螺旋微动照准部,使光标与分划板随时重合(即跟踪),到达逆转点,在经纬仪水平度盘上读数。按相反方向跟踪,依次连测5 个逆转点即可。

  ⑤ 测后零位观测方法同测前零位观测。

  ⑥ 测定待定边方向值。

  (2)中天法操作步骤与逆转点法的不同之处在于用秒表测记光标像每次经过零刻线的瞬间时刻,其他同逆转点法。

  (二)平面控制侧量

  第32条 水平角测量

  1.水平角观测各测回,应均匀地分布在度盘和测微器上的不同位置。度盘和测微器的变换位置应按规程规定进行。

  2.地面三、四等控制导线及精密导线水平角的观测,一般应采用方向观测法。其一测回操作程序如下:

  (l)在测站上将仪器严格整平、对中。

  (2)经纬仪望远镜照准零方向目标,对好度盘和测微器。

  (3)顺时针旋转照准部1-2 周后,精确照准零方向目标,读取水平度盘和测微器读数(重合对径分划线二次,每重合一次读一次数)。

  (4)顺时针旋转照准部,精确照准第二个方向目标读数,然后再依次照准第3 、第4.... 、第n 个方向进行观测读数,最后归位到零方向。

  (5)纵转望远镜,逆时针旋转照准部1-2 周后,精确照准零方向目标,按本条第3 款读数。

  (6)逆时针方向旋转照准部,依次观测其余各方向目标,最后归零(方向数不超过3个时不归零)。

  3.井下控制导线延测时,必须对接测点前的水平角和边长进行检查。检测水平角及边长与原测量值之差值不得超过相应控制导线的规程规定。

  4.井下导线水平角观测,应按规程的规定选用测回法

  或复测法。

  5.测回法一个测回操作步骤如下:

  (l)在测站上将仪器严格整平、对中。

  (2)照准后视目标,安置水平度盘的读数略大于0°。

  (3)顺时针旋转照准部照准前视目标,读取度盘读数。

  (4)纵转望远镜照准前视目标,读取度盘读数。

  (5)逆时针旋转照准部照准后视目标,读取度盘读数。

  6.复测法一次复测步骤如下:

  (l)在测站上将仪器严格整平、对中。

  (2)照准后视目标,安置水平度盘为0°,固定度盘,打开复测器。

  (3)顺时针旋转照准部照准前视目标,读取度盘读数,关闭复测器。

  (4)纵转望远镜照准后视目标,固定度盘不读数,打开复测器。

  (5)顺时针旋转照准部照准前视目标,读取度盘读数。

  7.风速过大、对中困难的地段,可采用镜上光学对中或采用挡风措施以确保对中精度。

  8.设点困难或边长过短时,为保证测角精度,可采用三架法施测。

  第33条 边长丈量

  1.当使用钢尺进行边长丈量时,基本控制导线的边长丈量应遵守以下规定:

  (l)丈量时应注意行人和往返车辆,以免折断钢尺,钢尺不得扭曲和触及障碍物。

  (2)分段丈量时最小尺段长度不得小于10m ,定线偏差应小于5cm。

  (3)对钢尺施以比长时的拉力,应悬空丈量或托平丈量,并注记温度。

  (4)丈量时,钢尺两端各应有一人拉尺,司尺由二人负责读数。每只段应以不同起点读数3次,读至毫米,长度互差应不大于3mm。

  (5)量边时精力要集中,通过信号联络按规范要求进行读数。

  (6)边长必须往返丈量,其精度要求应符合有关规程规定。

  2.一般导线边长丈量可凭经验拉力,不测记温度,采用往返丈量或错动尺位(1m以上)的方法丈量两次,其互差不应超过规程要求。

  (三)高程控制测量

  第34条 水准测量

  1.地面等级水准测量须遵守以下规定

  (1)在水准导线各测站上安置水准仪三脚架时,应使其中两脚与水准路线方向平行,而第二脚轮换置于路线方向的左侧与右侧。

  (2)同一测站上观测时,不得两次调焦。转动仪器的倾斜螺旋和测微鼓时,其最后旋转方向均应为旋进。

  (3)每一测段的往测与返测,其测站数均应为偶数,否则应加入标尺零点差改正。由往测转向返测时,两根标尺必须互换位置,并应重新整置仪器。

  2.三等水准测量应采用中丝读数法,并进行往返观测,也可采用单程双转点观测,两种方法每测站观测顺序均为:后─前─前─后。

  3.四等水准测量采用中丝读数法。当两端点为高等级水准点或自成闭合环时,可只进行单程测量。由已知点起测的四等水准支线,必须进行往返或单程双转点法观测。四等水准测量每站观测顺序可为:后─后─前─前。

  4.采用双面标尺中丝读数法的观测步骤如下:

  (1)整置仪器竖轴至垂直位置(望远镜绕竖轴旋转时,水准器泡两端影像分离不大于1cm )。

  (2)将望远镜对准后视尺黑面,用倾斜螺旋置水准气泡居中,再用视距丝和中丝精确读定标尺读数。

  (3)照准前视标尺黑面接第2项进行操作。

  (4)照准前视标尺红面按第2 项进行操作,此时只用中丝进行标尺读数。

  (5)照准后视标尺红面,按第4 项进行操作。当四等水准测量采用后─后─前─前的观测顺序时,在第2项操作结束后,紧接着进行本项的操作,然后进行第3.4项的操作。

  5.采用单面标尺法观测的步骤如下

  (1)整置仪器竖轴至垂直位置。

  (2)按第4 款第2项进行操作。

  (3)照准前视标尺按第2项进行操作。

  (4)变换仪器高度至10cm以上,整置仪器与第1项同。

  (5)照准前视标尺,按第2 项进行操作,此时只用中丝进行标尺读数。

  (6)照准后视标尺,按第5项进行操作。当四等观测采用后─后─前─前的观测顺序时,变换仪器高度后,可先进行后视标尺的读数。

  6.等外水准测量操作程序采用中丝法后─后─前─前的观测顺序,与四等水准测量操作相同。

  7.井下水准测量一般采用两次仪器高方法观测,其操作程序如下:

  (l)用圆水准器将仪器粗略整平,前后标尺离仪器距离大致相等。

  (2)将望远镜照准后视标尺,旋转倾斜螺旋,使符合水准气泡两端影像精密重合,用中丝读取后视标尺读数。

  (3)照准前视标尺,转动倾斜螺旋使水准气泡精密居中,用中丝读取前视标尺读数。

  (4)变换仪器高度至10cm以上,依上述步骤重新进行操作。

  第35条 三角高程测量

  1.地面三、四等三角高程测量垂直角的观测,一般将观测方向分成若干组,每组包括2-4 个方向,分别进行观测。若通视条件不佳,也可以分别对每一个方向进行连续观测。

  2.每一个方向的垂直角的观测,要在垂直度盘的正、倒镜两个位置上进行。

  3.在每次进行垂直度盘读数以前,必须将垂直度盘上的气泡精确调至中央。

  4.仪器高、觇标高必须在测前、测后各量取一次,且两次误差不得超过4mm ,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最终结果。

  5.井下三角高程测量采用中丝法施测。井下三角高程测量可与水平角观测同时进行。

  6.井下三角高程测量同时要测量仪器高和前视高,并量测该点至底板高度。

  (四)碎步测量

  第36条 井下碎步测量一般在导线测量的同时进行,可采用支距法、极坐标法或交会法。

  第37条 为了满足填图的需要,须丈量测点至左右帮、三(四)角门等各帮的距离,测点至躲避硐、矸子窝、小水仓、硐室等中心的距离及宽度、深度,测点至弯道截取点的距离及各截取点至两帮的支距以及测点至巷道底板的高度。碎步测量的数据,应根据需要在手簿上绘图示意。

  第38条 施工中报废的巷道和临时水仓、盲巷等,必须正确地控制迎头的平面位置和高程。

  七、井下中腰线标定

  第39条 井下各类巷道开工必须有开工通知单或设计,严禁无设计和开工通知单标定放线。对于独头巷道必须及时进行平面和高程控制。

  第40条 对于一井内测距大于3000m 的贯通或两井间的贯通,必须编写贯通测量设计书。贯通测量设计书须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

  第41条 测量人员必须对设计和开工通知单上的数据、附图进行校核,计算标定数据,经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行现场标定。巷道中腰线标定后,必须及时向施工单位交代清楚。

  第42条 用经纬仪施工放线,标定次数和其他限差严格按有关规程要求确定,每次必须采用两个镜位标定,取其平均位置,严禁用一个镜位标定。

  第43条 次要巷道的开口位置及临时中腰线可用罗盘仪或悬挂半圆仪标定。当巷道向前掘进4-8m,必须用仪器重新标定,并检查标定的正确性。

  第44条 用激光指向仪指示巷道中腰线,必须按《煤矿测量规程》第206条规定进行。

  第45条 主要巷道的中腰线必须用经纬仪、水准仪标定。

  八、巷道透窝管理

  第46条 凡掘进巷道透其他井、巷、硐室、采空区以及向水、火、瓦斯等危险边界或保安煤柱边界掘进时,都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并按照《煤矿测量规程》规定的距离向有关单位发放透窝通知单或安全通知单并附示意图。

  第47条 当掘进巷道从巷道、回采工作面和危险区域上方、下方或附近通过,其间距小于巷道高度或宽度4倍时,应向有关单位发出安全通知单,并附平面图和剖面图。

  第48条 测量人员应对能行人的巷道在现场标出透窝位置,并向施工单位交代清楚。

  九、记录、资料计算及整理

  (一)记录

  第49条 各种观测都必须有专人负责记录,并严格按规定的要求记录,严禁自测自记。

  第50条 在记录过程中,要耐心、认真、细致、精力集中。采用复述方法记录,能及时发现观测中的错误(如对错度盘、看错方向等)和超限情况。掌握好重测及取舍原则,合理地进行重测、补测。

  第51条 每次观测必须记录工作地点、观测日期、仪器型号、观测者、记录者、导线等级及初、复测等。

  第52条 作业观测结束后,应对观测手簿进行全面检查,保证记录、计算正确无误,各项限差及检验项目均符合规范的要求后方可迁站。

  第53条 一切原始观测值和记事项目,必须在现场记录在规定格式的外业手册中,严禁凭记忆补记。外业手册中每一页都须编号,任何情况下都不许撕毁手册中的记录纸。

  第54条 一切数字、文字记载应正确、清楚、整齐、美观。凡更正错误,均应将错字整齐划去,在其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禁止涂改、擦改、转抄。对超限划去的成果,须注明原因和重测结果所在的页数。三角点、导线点、水准点的名称必须记载正确,同一点名在各种资料中应严格一致。

  (二)资料计算及整理

  第55条 计算、对算者必须及时独立整理和检查外业观测手簿,确认无误及各项限差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内业计算。观测数据不全或限差超限必须进行补测或重测。

  第56条 任何计算资料必须有对算。计算、对算或检查者都应在计算成果表上签字。资料的计算、复算或对算必须从起始数据和观测数据原始记录开始,不得互相转抄。

  第57条 计算资料字体要工整,计算错误的数字不准涂改,可划掉后重新写上确的数字。

  第58条 各种计算资料应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平差并计算测量精度。

  第59条 计算资料、成果台账要按工作地点收集整理,装订成册。封面要有名称、编号、单位、日期。要有目录、页次、示意图及必要的说明,计算成果表上都要有草图。计算后的最终成果必须及时填入专门的成果表,并建立台账。

  第60条 用计算机进行内业计算的原则

  1.计算程序必须经过验证,可靠后方可使用,并应符合《煤矿测量规程》或其他有关规程的要求。

  2.所有计算过程的检验结果,都要妥善保存。

  3.用计算机处理的观测数据或计算成果等都必须定期备份,同时人库。

  十、填绘

  第61条 生产进度图采用图板方式,原则按自然分层绘制。除地质构造不绘外,其余均按基本矿图中采掘工程平面图的要求绘制。当天测量应当天计算、当天填绘,特殊情况下最迟次日由测量人员用铅笔填绘。生产进度图应每月10 日前清绘上墨一次。

  第62条 生产交换图按210mm ×297mm标准图面折叠,按基本矿图的内容描绘和补绘,巷道月末位置用铅笔短线和日期表示。

  十一、收尾工作

  第63条 测量工作结束后,应在室内对使用过的仪器、工具用软布或手刷擦拭外部灰尘,通风凉干然后装箱。

  第64条 仪器应定期擦拭、检校、鉴定、维修,确保测量仪器各项精度指标符合要求。

  第65条 认真填写仪器、工具档案。

篇3:奥翔立式注塑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奥翔立式注塑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一、目的 消除一切使设备遭到损坏、使人身健康与安全受到威胁、使环境遭到污染的因素或现象,避免设备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正常生产。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立式注塑机的安全生产管理的全过程。

  三、安全操作规程

  1、本设备只能由培训合格的人员或专业维护及维修人员进行操作。

  2、在作业开始时或作业人员交替时,在确认连锁及安全装置的动作正常之前不得操作设 备。

  3、在作业过程中,不得用手触摸设备的任何活动部位,以防夹伤;不得戴手套操作按键,以防按错按键,导致设备发生意外动作;严禁两人以上同时操作设备。

  4、作业过程中注意力一定要集中, 严禁将手和工具等物体伸进危险区内;如发现设有异常声音、振动,必须立即停机查明原因并排除后,方可再继续作业。

  5、安装模具时必须确认安装正确、牢固;在模具合模前,必须确认射嘴不能突出上模板的下平面,以免损伤机台。

  6、当手或者身体的一部分需进入模具内时,必须在马达停止运转状态下进行;不得用手直接接触升温中的模具,请务必使用耐热手套;不得用手接触从喷嘴射出的塑料。 7、设备周围应始终保持清洁,以防在洒落有塑料以及水、油的地面上走动时跌倒;不得在设备上放置任何物品。

  8、在清扫设备时,不得用脏污的抹布擦拭设备,不得使用压缩空气直接吹扫设备。

  9、由于喷嘴及加热料筒周围呈现高温状态,因此不得在设备周围放置任何可燃物体。

  10、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或修理作业时,务必切断设备的电源,确认温度充分降低后再进行 作业,并悬挂禁止上电标志。

  11、操作者及维护人员必须按照设备维护保养指导书及安全操作规程等文件进行作业,注意设备本身及设备运行中的安全,特别要重视安全装置的检查与使用,以保证设备安全正常工作。

篇4:汽车租赁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汽车租赁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篇5: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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