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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工程车辆使用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7-19

  土建工程车辆使用制度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开支,避免不必要用车,特制定此制度。

  1、车辆使用应填写《车辆使用单》,单据由司机填写,项目经理签字及相关领导签字。

  2、车辆使用单内容包括:时间、起点和终点、事由、公里数等事项。

  3、公司制订车辆每公里单价作为外用车辆结算的依据,外用车辆同样使用《车辆使用单》,有关人员签字后到公司结算。

  4、项目部在公司车辆安排不了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外用车辆。

  5、公司司机的年终奖金根据《车辆使用单》及相关情况进行发奖。

  6、公司车辆耗油量,根据行使公里数进行报销。

采编:www.pmceo.cOm

篇2:职学院车辆管理和使用规定

  职学院车辆管理和使用规定

  按照“保障工作用车,尽量节省耗费,防止公车私用,确保行车安全”的基本原则,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特对学院公务用车的管理和使用作如下规定:

  一、车辆管理

  办公车辆(小车及救护车)由院长办公室统一管理、调派。货运车分别由医学院和院后勤处管理,学院需要时由办公室统一调度。

  二、车辆使用

  1、工作用车只用于保障工作需要,非工作不得动用公车,禁止用公车钓鱼、迎亲、访友或出席其它非公务性质的活动。

  2、工作用车一律由指定的专职驾驶员驾驶,非专职驾驶员严禁驾驶公车。

  3、院领导正职用车相对固定;副职在保证用车的前提下,采用一月一轮轮换的办法进行安排。

  4、处室负责人有事需要用车时,报告分管领导,2人以上由分管领导安排调度其工作用车,用车冲突时自行解决。一般工作人员非特殊情况不安排派车。

  5、救护车作为住医学院来本部上班同志的通勤用车(不含中午),由办公室统一管理,闲时调度,须经办公室同意,一般不出xt市区。

  6、系部三个人以上外出用车,先报告院长办公室,按预约时间顺序统一调度车辆。

  7、严格控制向外租车,如确因工作急需,先报告分管领导同意,由院长办公室租车。其租车费用从用车单位预算经费中扣除。

  三、车辆维修和油料管理

  1、车辆维修一律在指定维修点进行。先报告办公室同意后维修,特殊情况需要到指定点以外维修的,必须经分管处室的院领导批准。

  2、车辆必须到定点加油站加油(在外地出差例外),不准私自带其他车辆加油,不准带油桶加油。如有违反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篇3:物业公司行政事务制度:内部车辆使用

  物业公司行政事务制度:内部车辆使用

  内部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车辆使用管理规定,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小区巴士归口管理责任部门为所在管理处,工具车由综合部归口管理,并由综合部统一调度。

  第三条 公司车辆主要用于:

  一、 外出采购物品或装运花木;

  二、 员工外出办公事用车;

  三、 公司来客接送用车;

  四、 员工因私用车:如结婚、重病、孕(产)妇去医院等用车;

  五、 其它特殊情况用车。

  第四条 使用车辆的申请审批程序:

  一、 各部门因事需使用车辆时,必须填写《小车使用申请单》,写明用车事由、办事地点、出发时间和返回时间,必要时写明车号;

  二、租赁车辆须事先提出租赁申请,经综合部审核并由总经理同意后,写明车主及车牌号(特殊情况可事后补),并据《小车使用申请单》结算运费;

  三、员工因私用车,申请人填好申请审批单后,须经部门负责人、综合部审核经总经理同意,方可有车;

  四、除规定驾驶员外,其它员工一律不得私自驾驶公司车辆;

  六、 星期天、节假日、中夜班等非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安排用车,确有特殊情况,则由申请部门填写好申请审批单后报总经理审批;突发事件应急用车,事前可以无申请审批单,但事后必须补上;

  第五条 调度员须根据审批有效的申请审批单调度车辆。出车单开出后,申请人应及时交给司机,以便司机做好出车准备;

  第六条 车辆(包括班车、巴士)用后必须停放在公司规定的地点,夜间严禁在公司外擅自停放。

  第七条 车辆在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车辆维修前驾驶员须填写送修单,由所在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综合部审批后方可进行修理。

  第八条 为尊重员工,确保安全,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车辆在上班前15分钟、下班后15分钟内一律避让员工先行,严禁进出大门。

  二、员工自行车、助动车、摩托车一律推行进出大门。

  第九条 驾驶员、调度员及员工未遵照规定执行的,视情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第十条 本规定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4:管理顾问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管理顾问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一、为使公司车辆统一合理管理及有效使用,特制定本标准。

  二、适用范围:公司车辆的使用、保养、修理、油料、事故处理及保险事项、年检、均使用本标准。

  三、车辆管理办法

  (一)车辆使用

  1、每辆车由公司指定专门的司机负责驾驶,总经理除外,非公司司机不得驾驶公司车辆,违反者扣罚1000元/次;

  2、公司车辆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作非公务使用,更不得擅自借给他人使用,违反者扣罚200元起/次。

  3、因公务需要用车,使用部门需填写《签呈》、经部门主管核准后交总务统一调度(填写《派车单》),未依规定申请者,不得用车。

  4、公司车辆使用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登记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总经办每月抽查一次。

  5、车辆使用前应对车辆作基本核查,如有故障,失窃或损坏等,应立即报备总务一同处理。

  6、原则上公务车每天应返回公司(派车远途出差例外),将车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规定失职所造成的损失,应由责任人赔偿。

  (二)车辆保养

  1、各类车辆由总务安排专人每周最少擦洗一次,如遇雨天,则每日须清洗,以防生锈。

  2、车辆各项零件设备保养,由总务负责,须保持完整并注意是否被损。

  3、车辆修理

  (1)凡公司车辆,除紧急状况外,应事先以《签呈》报总务负责人报备核实,总经理批准,由司机送公司指定维修点维修。

  (2)公务车行驶途中,发生故障紧急送修,应先报备总务负责人核准。

  (3)由于驾驶人或派车人使用不当或疏忽保养导致的车辆或机件故障所需的修理费,由驾驶人或派车人负担。

  4、油料

  (1)添加油料需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相关记录。

  (2)每月总务应将耗油量及行驶程抽查一次,以防浪费。

  (3)提高驾驶技术,合理节省油料,严禁倒卖非法获利,如有违反,严肃处理。

  5、事故处理

  (1)公司各类车辆因公务行驶违反交通规则时,属个人过失,其罚款及修理赔偿费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如属车辆本身不可抗力造成的罚款由公司负责。

  (2)车辆公务途中遇不可抗力发生车祸,应及时向附近交警报案,并即刻与公司总务联系,公司总务应派人前往现场协助处理。

  (3)车祸后有关的保险理赔作业,应由当事人配合总务负责处理。

  (4)未经公司许可擅自使用公车,其事故责任概与公司无关,一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6、保险、年检

  (1)本公司各类车辆的投保作业统一由公司总务负责。

  (2)车辆年度检验由总务负责。

  附件1:《车辆行驶记录》;

  附件2:《派车单》;

篇5:信息公司车辆使用和管理制度

  信息公司车辆使用和管理制度

  第一节 使用范围

  第一条 公司业务用车,接送公司客户。

  第二条 公司组织活动、其他紧急用车和特殊用车。

  第二节 车辆使用

  第三条 公司各部门同时用车,按照节目部-业务部-其它部门-董事长或总经理依次派车原则。特殊事件,酌情处理。

  第四条 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养路费支出等事项统一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指派专人驾驶、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

  第五条 未经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或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或办理非公司事务,总经理特批的除外。

  第六条 用车前申请外出人必须到行政人事部填写《用车申请单》,记录外出时间、地点。司机或驾驶员在车辆使用完毕后,必须补充完整《用车登记表》,填写“里程表始发数”“里程表终点数”、“用车公里数”、“耗油量”、“返回时间”、“驾驶人签名”栏等,并由用车人签字确认。行政人事部每月要督促检查,并将《用车登记表》归档。

  第七条 市内用车,市外出差由用车部门主管确认审批,到行政人事部申请。

  第八条 对同方向、时间的派车要求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成本。

  第三节 车辆管理

  第九条 公司车辆由专职司机管理,定期保养,确保车辆各部件正常使用。

  第十条 司机或驾驶员必须持有经公安交警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的驾驶执照。

  第十一条 司机或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标志行驶,并听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服从公司行政人事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 司机在驾车前应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有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油箱、油量、刹车、机油等仪表显示是否正常、轮胎充气是否合适等有关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或处理。未上报或处理的,由司机对使用后产生的后果负责。

  第十三条 司机发现无力排除之故障,应及时报告,不得带病出车。

  第十四条 公司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被盗、损坏,驾驶员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第十六条 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必须保护事故现场,及时向交警、主管和公司有关领导报告,做好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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