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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小学学年教职工全员聘用方案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7-15

  *Y小学学年教职工全员聘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和***为指导,根据d*县教育局大教人[20**]8号文件《d*县教育局20**年学校人事工作安排意见》要求,为建立符合教育事业发展的人事制度,充分调动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激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使全体教职工在学校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充分实现自身价值。逐步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促进学校办学质量和效益的全面提高。

  二、学校基本情况

  1、我镇小学属于三类学校。现有中心校一所(6个教学班);

  2、我校现有正式教职工20人,其中具有中级职称10人(伍德伟、、黄学芳、杨成、陈术全、付家全、杨忠富、叶金福、鲁玉芬、晏红星、龚仕忠),具有初级职称9人(廖文丽、付晓洪、牟冬梅、周万君、罗杰、陈月园、丁丽、黄俊蓉、杨虎)。此外还有特岗教师3人,支教教师2人。

  3、编制情况:经县教育局人事科核编,我校本学年行政4人,专任教师(248:22.76)11人,共计15人;按现有编制、教师结构比例、灾后重建工作岗位、住校生管理工作岗位、伙食团管理和教师年龄结构计算。学校设岗24个。

  三、学校岗位设置情况

  1、学校工作项目及工作量折算标准如下:

  工作种类及名称 周工作量 工作种类及名称 周工作量

  小学校长 25 小学副教导主任 16

  小学教导主任 18 成教专干 16

  伙食团主管 12 语文、数学跨科教案 3-4

  教研组长 2-3 中心校团队干部 5

  党支部书记 10 女45岁,男50岁以上 2

  实验和电教管理员 4 图书管理员 4

  体育管理员 、广播员 4 课题组主研人员 2

  继续教育登记员 2 报帐员 14

  教科室主任 8 班主任(40人以下) 3

  班主任(40人以上) 4 出纳 6

  按照国家正常教学课程设置标准和以上工作折算标准计算,教师周平均工作量为22节。

  2、根据我校实际,设置岗位如下:

  (1)行政岗位

  岗位名称 序号 职位级别 岗位工作内容 工作量

  校长

  支部书记 1 小学高级 学校法人代表,负责学校全面管理及支部管理 35

  教导

  主任 2 小学高级 协助校长分管学校工会、教学教研、档案管理、幼儿园安全、继续教育、课题研究等工作,从事三年级的数学教学等工作 35

  教导

  副主任 3 小学一级 协助校长分管德育、安全、办公室、体育、教育宣传、互助金、从事四年级数学、科技等教育教学工作。 35

  成教专干 4 小学高级 从事3-4年级音乐,协助校长分管成教工作、后勤管理、住校生管理等教育教学工作。 30

  教科室

  主任 5 小学一级

  教师 协助校长抓教育科研工作,分管少先队工作,从事六年级数学等教育教学工作。 28

  (2)教师工作岗位

  岗位名称 序号 职位级别 岗位工作内容 工作量

  小学语文兼班主任 6 小学教师职务 1年级班主任,其它 22

  小学语文兼班主任 7 小学教师职务 2年级班主任,其它 22

  小学语文兼班主任 8 小学教师职务 3年级班主任,其它 22

  小学语文兼班主任 9 小学教师职务 4年级班主任,其它 22

  小学数学兼班主任 10 小学教师职务 5年级班主任,其它 22

  小学语文兼班主任 11 小学教师职务 6年级班班主任,其它 22

  小学数学教师 12 小学教师职务 1年级数学,其它 22

  小学数学教师 13 小学教师职务 2年级数学,其它 22

  小学数学教师 14 小学教师职务 3年级数学,其它 22

  小学科学教师 15 小学教师职务 全校科学,其它 22

  小学计算机教师 16 小学教师职务 全校计算机,其它 22

  小学数学教师 17 小学教师职务 6年级数学,其它 22

  小学体育教师 18 小学教师职务 专职体育教学,其它 22

  小学美术教师 19 小学教师职务 美术及其它 22

  小学音乐教师 20 小学教师职务 音乐及其它 22

  后勤教师 21 小学教师职务 报帐员、思品,其它 22

  后勤教师 22 小学教师职务 学校门卫、其它 22

  学校报帐员 23 小学教师职务 学校后勤、其它 22

  品德与社会教师 24 小学教师职务 全校品德与社会及其它 22

  四、聘任(用)的范围、条件、工作程序及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学校相关领导和教师代表为成员的聘用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教职工聘用工作的开展,协调处理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对工作过程中的各种情况多研究、多咨询、多请示,确保方案落实到位。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伍德伟,负责制定方案及材料的整理。

  副组长:何 凌,负责岗位设置及思想方面的考核;

  付晓洪,负责教师业务上的考核和教师资格的审核。

  成 员:杨成、罗杰、丁莉、牟冬梅,具体负责各学科教师业务方面的考核及聘任制材料的归档。

  领导小组职责是:

  1、负责研究制定有关制度(包括职责、上岗条件,有关部门问题的处理办法);

  2、制定聘用方案;

  3、承担对聘任人员的考核和管理工作;

  4、承担人事调解工作;

  5小学教师职务任(用)范围:本校全体教职工和校外符合条件的优秀人员。

  (二)聘用原则:

  按照“按需设岗、平等竞争、择优聘用、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全面实施教职工聘用合同制。

  1、公开公正。坚持岗位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走群总路线,保证教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2、竞聘岗位。根据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科学设置工作岗位,同一岗位应聘人数超过岗位编制人数的,在无法协调的情况下,实行公开竞聘上岗。坚持德才兼备、选贤任能的原则。

  3、统筹兼顾。加强宏观调控,既保证教学中心,又兼顾后勤服务;既保证中心小学教师质量,又兼顾级段骨干教师的均匀分布。

  4、地位品等。按照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及聘用制度的政策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学校和受聘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三)聘任(用)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坚持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

  5、聘用岗位职责要求的其它条件;

  6、凡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任(用):

  (1)无故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

  (2)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者;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者;

  (4)严重失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者;

  (5)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教育教学效果很差(连续两期出现全县后三名现象),学生、家长反映强烈或学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者;

  (6)其他不宜聘用者。

  (四)聘任(用)的工作程序及办法

  1、在领导班子、学校党组织充分研究并经教代会讨论通过的基础上,学校公布岗位设置情况:

  2、教职工根据学校公布的岗位情况结合自身条件提出应聘任(用)申请,交学校初聘机构。(教导处);

  3、初聘机构在通过考核,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4、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受聘人选,公布聘用结果。岗位一次未聘满的,可继续按程序开展聘用,直至聘满岗位为止。由校长在表中提出聘任意见;

  5、订立聘用合同:

  (1)聘用合同按原则以书面形式订立,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

  (2)在订立合同时,连续工龄已满25年或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已满10年且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受聘人员。提出订立至退休的聘用合同的,学校应当与其订立至退休的聘用合同,聘用时间从20**年8月1日至办退休手续的时间,学校的其余人员(病假人员除外)一律签订一年的聘用合同,聘用时间从20**年8月1日至20-*年7月31日;签订一年以上聘用期限的需经人事局认可后方可签订。

  6、学校的所有正式工作人员与法定代表人签订聘用合同。

  7、聘用合同签订后统一填写《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花名册》三份,县人事局鉴证机构、县教育局人事科、学校各一份。

  8、聘用工作结束后,校长为爱聘人员颁发聘书;

  五、对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

  1、聘用合同上本人填写的出生年月和参加工作时间未经核实的不能作为今后退休时年龄和工龄的核算依据。

  2、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签订,并要加盖手印,严禁他人代签,否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代签人负责。

  3、凡签订了聘用合同的人员,必须服从单位安排,未经单位批准不得擅离岗位。否则将按未聘人员处理。

  六、对受聘人员的管理

  (一)聘任合同管理办法:

  1、聘约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聘期为一年(个别除外),聘任期满,合同自行终止。聘期满考核结果称职以上的,经双方同意,可续聘,并重新签订聘任合同。

  2、聘任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和执行。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交违约金5000元,所签合同不因校长的调任而改变或终止。在合同期间内,因教职工调动或进修等,需提前一个月向学校递交《辞聘申请》,经学校同意,可以终止合同,但必须在学年期末进行。

  3、对不履行聘任合同,违反合同,经学校研究决定后校长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本人。

  4、学校与教职工因签订或履行合同发生争议时,首先由学校调解小组进行调解,调解无效,报县教育局调解委员会调解,仍调解不成的,再报县人事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进行行政裁决。

  (二)对受聘人员的考核办法:按县教育局有关文件和我镇小学的规章制度,对受聘的教师进行分类量化考核。

  (三)考核结果的使用:按我镇小学《内设机构及其职责》、《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各级各类人员职责》执行。作为教师奖金发放、评优晋级、低聘、解聘、辞退、续聘的重要依据。

  (四)对有关人员的处理情况

  1、未经学校和县教育局同意,旷工超过15天,经教育不改者予以辞退。

  2、年度考核考核连续两年不称职或任职期满考核不称职,又不服从组织安排或安排后考核仍不称职者予以解聘辞退。

  3、不服从学校安排,无正当理由拒绝学校安排的学习进修和临时性工作经教育不改的,予以辞退。

  4、无理取闹、纠缠、恐吓、威胁领导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经教育不改的,情况严重者,予以解聘辞退。

  5、不服从学校安排,故意不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者,予以解聘辞退:

  6、受党纪、政纪行政处分未撤消的人员,予以解聘辞退。

  7、不履行教师义务,教师职业道德差,侮辱、体罚学生影响恶劣的人员,予以解聘辞退。

  8、由于业务水平、工作能力、身体素质等原因不能履行本岗位职责的人员,予以解聘辞退。

  解聘人员必须经教代会讨论,由校长通知本人,并认真作好解释,说明理由,避免矛盾的激化。

  被解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中,错误情节严重的由学校通过县教育局,报上级职改部门批准,取消其任职资格,按规定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触犯刑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教职工在聘期内,开除、劳动教养以及判刑的,聘约自行解除。

  七、此方案由*Y小学聘任(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 人事争议

  聘用双方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学校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申请民主调解,争议调解小组要充分考虑职工切身利益和学校需要,按照政策法规,争议在校内协调解决,调解不成,可向市教育局或市政府人事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

  此方案经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此方案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内容如有与上级文件规定相悖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此方案解释权在校长室。

  九、此方案报经县教育局教职工聘任(用)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从二O*九年*月二*日正式实施。

采编:www.pmceo.cOm

篇2:XY小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

  *Y小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

  按县教育局关于教师年度考核文件之规定,结合我校实际,为保证年度考核起到奖优惩劣,从而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的作用,特定出我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的办法。

  一、年度考核程序:

  1、本人填写年度考核表,写出个人年度总结;

  2、按年度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自评和他评;

  3、先分教研组进行个人述职,然后教研组结合自评和他评的分值按“教育教学工作质量评价方案”量化打分,。

  4、各教研组打完分后,由学校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审查按从高到低的分数,根据县教育局下达的评优指标确定名单并填写d*县教职工年度考核汇总表上报县教育局。

  4、学校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人的实际表现认真审查教师的年度考核表并填写年度考核评语。

  2、 年度考核评语填写完后交教师本人阅并要求填写本人意见。

  6、教师填写完毕交学校行政志管人员负责保管。

  二、评优的优先条件:

  1.获区或区以上教学赛课二等奖以上的等级奖励者,根据等级情况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优。

  2.个人教育、教学论文,经验文章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者,按级别情况,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优。

  3.教学成绩显著,基础年级抽考,期末统考,毕业班毕业统考,及格率、优生率、平均分,居全县前三名或年级榜首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评优。

  4、在素质教育的研究和实践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者可优先考虑评优。

  三、评优的否决条件:

  1、五项基本功考核其中一项不合格者不能评优。

  2、继续教育没有完成规定的学时者不能评优。

  3、教学常规检查不是优秀者不能评优。

  4、全县抽检和统测,在全县前十八名以外者,不能评优;期末统考在年级平均水平以下者,不能评优。

  5、一学期累计病假20天以上,事假5天以上者不能评优。

  四、考核为不称职的条件(满足下列任意一条)

  1、师德考核不称职者;

  2、故意不完成学校下达的工作任务;

  3、教育教学质量特别差又不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业务学习;

  4、教学五认真每次考核为不合格者

  5、不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旷工累计在15天及以上者。

  6、和学校领导或家长无理取闹,影响恶劣者。

  7、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出现者。

篇3:高级中学教职工大会制度

  高级中学机关行政管理

  教职工大会制度

  1.会议由校长或书记主持。

  2.会议内容是传达有关上级精神,总结前一时期工作,通报有关情况。

  3.会议参加人员,包括全体教职工。

  4.会议由综合办公室安排和召集,并负责点名和批假,未经请假擅自不参会者,均按旷勤处理。

  5.会议确定中心发言人,不搞领导轮番发言和重复讲话,会议要做好记录。

  6.每月一次(特殊情况例外)。

  7.会议期间,不准迟到、早退,遵守会场纪律。

篇4:高级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试行条例

  高级中学机关行政管理

  教职工代表大会试行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完善学校管理制度,保障教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办好社会主义学校,特制定本试行条例。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机构。

  第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学校党组织的思想政治领导。

  第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当积极支持校长正确行使其应有的职权,校长应当尊重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力,接受教代会的监督。

  第五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职 权

  第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定期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和管理制度等重大改革方案,财务决算,自筹资金的使用方案等,并就上述方案的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学校制定的岗位责任制,考核制、奖惩制方案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3.审议学校可能办到的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要事项。

  4.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对工作卓有成效的干部,可以建议给予奖励,对不称职的干部,可以建议免职或降职,对犯重大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干部,可以建议给予处分,直至撤职。

  第七条:校长要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执行大会的决议,负责处理教代会提出的应由行政方面处理的提案,并接受教代会的监督。

  第八条:教代会对校长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向校长提出建议,如意见未能统一,可先按校长的决定执行,并由校长和工会分别报告主管机关和上级工会。

  第三章 教职工代表

  第九条: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本学校教代会代表。

  第十条:教代会代表的产生,依据条件,名额,由各年级,部门提名,然后由教职工直接选举。

  第十一条:学校教职工(包括领导干部)均得通过选举成为正式代表参加职代会,根据会议需要,可适当确定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代表的构成要考虑到教师,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和职工各方面人员,又要体现以教师为主体,教师代表不得少于60%。

  第十二条:教职工代表,每两年改选一次,可连选连任。教代会代表对全校教职工负责,教职工有权监督和撤换本单位的教职工代表。

  第十三条:教职工代表权利:

  1.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在教代会上,参加关于学校决策和各项议题的讨论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3.有权参加教代会及工作机构对学校执行教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和咨询。

  4.对教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十四条: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1.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业务水平和参加管理的能力。

  2.密切联系群众,代表教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教代会的决议,做好教代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教职工的工作。

  3.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劳动纪律,搞好教书育人,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十五条:教代会选举主席团(或领导小组)主持会议。

  第十六条:教代会每二年为一届,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经校长,学校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教职工代表的提议,可以提前召开代表大会或临时代表会议,教代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教代会过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非经教代会或工会委员会扩大会讨论通过,不得任意修改变动。在教代会闭幕期间,授权工会委员会,督促行政部门落实教代会通过的决议,办理教代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章 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

  第十八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承担下列工作:

  1.组织教职工选举教代会代表。

  2.提出教代会议题的建议,主持教代会的筹办工作和会议的组织工作。

  3.主持教代会会议,专门负责人联席会议,向教代会提出建议,检查督促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4.发动教职工落实教代会通过的决议,向教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组织工会组长,教代会代表学习政策,业务和管理知识,提高教代会代表素质。

  5.维护教代会代表的合法权益,接受和处理教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

篇5:中医药大学教职工购房(工龄)补贴领取办法

  中医药大学教职工购房(工龄)补贴领取办法

  一、后勤与资产管理处根据学校每年专项经费预算,编制当年可领取教职工购房(工龄)补贴人员名单,并测算每人实发金额,报**市房改办批准后,交财务处安排发放,并通知到人(离退休人员转请离退休处通知)。

  二、在职教职工领取购房(工龄)补贴时,凭本人身份证到财务处103室柜台办理领取手续完毕后,财务人员开具现金支票,领取人可到工商银行汉中门分行领取现金或转存。

  三、退休教职工退休后仍住本市的,根据离退休处具体通知,凭本人身份证到汉中门校区离退休处办理领取手续后,财务人员开具现金支票,领取人到工商银行汉中门分行领取现金或转存。因身体原因不能亲自到校领取者,可与离退休处联系,财务处安排人员上门服务。

  四、退休后定居外埠的,财务处将通过汇款的方式,直接汇入其工资开户行,并在汇款用途栏,注明为职工购房(工龄)补贴。离退休处负责通知领取人注意查收。

  五、上述人员的购房(工龄)补贴一般不得委托代领。

  六、已去世职工的原配偶仍然健在的,由其原配偶凭身份证到学校财务处办理领取手续。若配偶也已经去世,其遗产继承人必须到市级以上公证处进行继承权公正,财务处根据公证书确认的继承权人发放购房(工龄)补贴。未取得市级以上公正者,财务部门无权发放。

  七、本办法自20**年起执行,由财务、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共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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