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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修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7-09

  汽修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环境是国家的重要资源,也是人民生活质量的基本条件,环境保护是国策大事。环境保护人人有责,关系人人。清洁有序的环境也是保证汽车维修质量的重要条件。下列各项必需认真落实。

  1.维修车辆清洗应在规定的固定地点进行,每天应对汽车清洗地点进行清扫,保持下水道疏通,场地整洁。

  2.保持场地清洁,汽车拆卸维修时,应做到油、水不落地,拆下的零件应放置在零件盆中,废油接入油盆中,拆修完毕后,立即清扫场地。

  3.废旧料应分类放置在规定的收集地点,废机油倒入收集桶内,定期处理废旧料和废机油。

  4.锉削制动蹄片应防止有害粉尘扩散,危害人体健康,有条件的应装置防尘罩或去尘装置。

  5.车辆喷漆应在烤漆房或喷漆间内进行,防止漆尘飞扬,污染环境。

  6.检修空调机时,致冷剂不得随意排放到大气中,应使用冷媒回收装置回收利用。

  7.维修车辆的废气排放应达到国家标准的规定要求,不得随意降低标准,不达到标准的不准出厂。

  8.环保工作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定期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奖惩措施。

采编:www.pmceo.cOm

篇2:环境保护局项目建设推进若干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局项目建设推进若干管理制度

  20**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环保体制改革之年,是项目建设推进之年,是作风建设深入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的各项决议决定,切实改进机关和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加强对干部职工队伍和各项工作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管理规范有序,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经局党组研究,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工作制度

  (一)全局工作实行局长负总责。全局上下实行分级管理,局长对上级负责,对全面工作负责;其他班子成员对局长负责,对分管工作负责;股室负责人对分管领导负责,对股室工作负责;一般干部职工对股室负责人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

  (二)工作报告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开展工作事前、事中、事后必须报告。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由局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主要听取并研究每时段各项工作情况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因工作职能涉外审批事项先由相关职能股室、分管领导提出具体意见报经局长同意签字后办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执行环保“六项禁令”,严禁我行我素,随心所欲,确保政令畅通。

  (三)目标管理责任制。全体在职工作人员实行定岗定责,严格按照规定的目标任务,认真抓落实,不折不扣完成。成立以局纪检组长为负责人的局绩效考核工作小组,负责绩效考核。在省、州业务评比及各类业务考核中获得名次的个人和股室,将给与奖励(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四)实行督查通报制。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和干部职工到岗到位情况进行严格督促检查,实行一季一通报。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与干部职工绩效及年终考核评定挂钩。对不服从工作安排,不作为或乱作为,服务质量差,部门、企业、群众不满意,完不成工作任务,工作中出现失误的,扣发工作经费,并视其情节给予教育、通报批评直至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五)在工作中涉及业务重叠、职能共管的事项,遵循大局原则,加强配合,团结协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作职能及监管范围,规范操作,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打乱战”等现象发生。

  二、考勤制度

  (一)严格实行上班签到制。全局在职干部职工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时间上下班,采用指纹签到,每天签到2次(上午、下午各签1次)。未按时签到的视为迟到,未签到的视为旷工。旷工半天扣个人绩效工资50元,旷工一天扣个人绩效工资100元。(累计迟到3次算旷工一天;局要求参加的会议或活动的,未经请假的,每缺一次,算旷工一天)。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因事或因病不能正常工作需请假者,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紧急特殊情况事先电话报经局长批准,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假条交由局政工人事股留存,并报办公室备案。请假1天由股室负责人批准,请假2天由分管领导批准,班子成员需请假的及一般干部职工请假2天以上必须报局长批准(局长不在可由主持工作领导批准)。休年公休假以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根据工作紧缓,合理安排,休假前应提前向分管领导报计划,时间不能安排在年头年尾。

  (三)请事假天数不得超过本人应享受的年公休假天数。凡需长期请病假者一律按永发(20**)44号文件执行。

  (四)凡请假者假期满后应主动销假,对擅离职守或无故超假者一律以旷工论处。

  (五)局政工人事股负责出勤登记和考核工作。每月底对出勤情况进行统计,报局纪检组长审核,审核后下月初公布,并将结果送财务室,财务室按实扣发绩效工资。

  (六)上班期间因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受到上级相关部门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的,除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外,每次扣发绩效工资2000元。

  (七)局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出勤考核以县政务管理中心下发的出勤考核管理制度为标准,被县政务中心取消当月绩效奖励的,扣除同等绩效奖励。局扶贫工作组队员出勤考核以县驻村扶贫办管理制度为标准,因出勤不到位受到县驻村办通报批评的,每次扣发绩效工资2000元。

  三、学习制度

  (一)坚持自学为主。鼓励有条件的干部、职工参加各种培训、函授等学习。

  (二)坚持集中学习制度。每月单位组织政治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不得少于一次,由分管领导组织实施。参加学习的干部职工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写好学习心得。

  (三)坚持学以致用。学习要联系思想、工作实际,做到有的放矢、学有所用,反对空对空、纯理论,反对搞形式。

  (四)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学习规划。各股室也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组织本股室干部职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学习,组织开展法律、业务知识考试,使干部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五)鼓励开展宣传报道,凡是在各大报刊发表文章的,对本局工作有帮助的,有利于本单位,有利于环保事业发展的文章报道,将予以奖励。(操作及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四、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定期分析研究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状况。

  (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落实好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并签订好责任状。

  (三)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及廉政教育。

  (四)加强对股室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每半年检查一次,每一年评比一次。

  (五)积极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

  (六)严格执行上级有关人情宴请相关事宜规定文件要求。

  五、财务、接待制度

  (一)局所有资金实行统一管理。严格实行财务收支两条线制度。严格资金管理,局机关除财务人员以外,任何股室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单位资金。

  (二)使用资金必须事先报告。大额资金使用必须报经班子会议研究;日常性工作经费必须报请分管财务领导和局长审核同意后方可开支。单位财务开支发票必须经局长审核签字、分管财务领导签批后方可报账。

  (三)专项资金使用,必须按规定经纪检组长和局长审核后,由分管财务领导签批后方可使用。

  (四)财务人员必须保管好资金、票据,做到日清月结;并按要求认真做好报表和账目,按规定与财政、银行等部门及时对账。

  (五)接待严格按上级相关规定执行,原则上由办公室报分管财务领导同意后进行接待;接待任务较大的,报请局长同意后方可接待。严禁违规接待。

  六、车辆管理制度

  (一)机关车辆管理坚持有利工作,统一调度,注重节约,确保安全的原则。办公室负责机关公务车辆的调度管理工作。

  (二)实行公车专人负责制度。每辆公车配备专用驾驶员。每辆公务车,办理一张专门加油卡,由专用驾驶员持本加油卡加油。

  (三)实行公车使用登记制度。公车钥匙由办公室统一保管,相关股室因公用车时,事先填写《机关公务车辆出车登记表》,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到办公室领取车钥匙和加油卡;驾车返回后,由驾驶员停车入库,将车钥匙和加油卡交还办公室保管。机关公务车辆因工外出产生的停车费、过路费,洗车费等费用,由驾驶员凭据报销。

  (四)实行车辆单位停放制度。除因公外出不能回归本单位外,所有车辆下班后一律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和应急执法车辆外,其他车辆须封存停驶。

  (五)实行定点维修保养制度,机关车辆维修保养要在指定的厂家进行。指定厂家无法完成的,由驾驶员提出申请,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报局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同意,需到县外进行的,报经局主要领导审批同意。

  (六)严禁公车私用。擅自驾驶机关公用车辆外出的,一律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在这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一切责任由本人负责。

  (七)驾驶员应服从安排,文明行车,爱护车辆,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七、宣传奖励制度

  (一)鼓励干部职工开展宣传报道,大力提倡调查研究。对积极撰写宣传信息和调研报告的个人,在精神奖励基础上,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二)所有宣传稿件、文章投送前必须报办公室校稿审核。投送稿件被采纳刊登后,交由办公室核查留档,作为奖励依据。

  八、卫生管理制度

  (一)坚持卫生清扫制度。一切工作区做到一天一清扫、一周一大扫,保持室内整洁、地面干净、玻璃明亮、桌、椅、器具无尘埃。

  (二)实行卫生区域包干责任制。各股室负责股室办公室卫生,办公室负责会议室卫生。老环保局院内卫生由环境监测站负责。

  (三)坚持卫生跟踪监督,由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负责督查到位,一月一检查、一季一通报、半年一评比。

  九、安全保卫制度

  (一)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人人有责任查询不明身份人员,消除不稳定因素。

  (二)加强节、假日安全值班制度。当班人员要恪尽职守,防止其它事故发生。

  (三)环保局宿舍门卫值班实行来人来客来访登记制度,留宿客人要事先向门卫报告。

  (四)防止火灾、盗窃和其他破坏事故的发生,各股室要坚持人走灯灭,人走火熄。

  (五)要严格加强公、私财产管理,凡公共财产(包括车辆、办公用品、监测设备、器材、现金、票据等)因人为管理不善,被盗或丢失的,由直接责任人全额赔偿,造成较大损失的,追究党纪政纪处分。

  (六)禁止在机关内闹事。凡属外单位以任何理由或借口闹事的,组织干部制止或逐出院外或扭送110大队;属于本单位闹事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较大影响的一律作待岗处理。

  十、水电管理制度

  (一)节约用水、用电。私人不得用单位公家的水洗衣、洗菜。下班后各办公室要人离灯熄。

  (二)注意用电安全,任何人不得私自随意接线或改线,禁止私自动用或更换电表和闸刀开关。

  (三)搞好水电维修管理。局宿舍楼水电的主线和主管道维护由局里负责,到户支线和支管维护由住户自己出资。

  (四)凡因乱搭线、接线、超负荷用电引起的火灾或线路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负责。

  十一、以上规定从20**年3月1日起执行。

篇3:汽修企业环境保护制度

  汽修企业环境保护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环境保护方针,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积极防治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垃圾等有害物质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按生气工艺安装、配置“三废”处理、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

  3、定期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和环保常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环境保护制度。

  4、严格执行汽车排放标准,全面实施在用车辆的检查/维护制度(I/M制度),控制在用车辆的排放污染,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净化装置。

  5、严格执行车辆噪声抑制技术标准,确保修竣车辆的消声器和喇叭技术性能良好,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消声装置。

  6、车辆竣工出厂前,要严格检查车辆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对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得出厂。

篇4:建筑分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环境保护是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项目部及分包队伍全体员工有义务积极地参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禁止和制止任何工程给周围环境带来危害,保证环境保护工作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落实相关的规章制度,合理安排和科学施工,确保周围环境处于良好状态。

  3、认真做好环境保护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环境保护的意识和主动性。

  4、妥善处理工业和生活废水等,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放。

  5、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毯、油漆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臭气体的物质。

  6、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

  7、禁止将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

  8、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扰民。

  9、城镇、农田附近遇有大风时严禁卸白灰等易飘浮污染物。

  10、营地内外设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及卫生值班人员负责打扫及清理。

篇5: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环境保护责任制

  1、组织机构

  (1)本公司各项目经理部必须成立现场环境领导小组,组长由总工程师担任,设专(兼)职环保员一人,负责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日常管理工作,技术管理部为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处理日常管理工作。

  (2)各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有效的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和自我保证体系,并保持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运行。

  2、项目经理部主要职责

  (1)各项目经理部是公司环境保证体系的具体落实者,负责执行公司环境安全方针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2)对环境保护体系的实施进行连续监控。

  (3)负责项目部环境因素、重大环境因素的识别、危险源、重大安全风险的识别与评定,建立项目部环境因素台帐、重大环境因素清单,危险源泉台帐和重大安全员风险清单及控制计划。

  (4)负责建立项目环境保证管理方案、作业指导书、应急响应预案及安全技术交底。

  (5)负责配备满足要求的各类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项目各级人员环境职责分工,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

  (6)组织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进行环境、安全交底,进行分包环境保证管理的考核和评定。

  (7)负责配备足够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过程的环境保证资源,进行生产进度、成本的管理,保证项目环境,保证体系的运行。

  (8)负责组织项目每月进行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自检,进行内部沟通,负责纠正措施的制定,实施与跟踪验证。

  3、技术管理部主要职责

  (1)认真传达并贯彻上级部门下达的环保方针、政策及工作任务,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2)认真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深入施工现场,对各单位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不断提高全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水平。

  (3)制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组织、检查和督促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

  (4)组织各单位环保员进行业务学习和交流,积极推广环保科研革新等项活动。

  4、环境管理员主要职责

  (1)对项目经理负责,贯彻实施环境方针和环境目标,协助建立、完善环境管理体系,确保其有效运行。

  (2)负责制定环境管理方案,并保存记录。

  (3)负责环境管理体系文件收发工作,及时传递到有关人员手中,保证运行有效。

  (4)负责与外部、本部门各层次之间的信息交流,并保持渠道畅通。

  (5)负责收集整理有关记录,以备查阅。

  (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

  1、防大气污染措施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应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泞、不扬尘。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

  (2)施工现场不得使用锅炉、烧煤的茶炉、大灶等;现场食堂必须使用清洁燃料,设施符合环保要求。

  (3)规划市区内的施工现场,浇筑混凝土量超过100立方米的施工现场,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未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工地,必须在搅拌设备上安装除尘装置并将搅拌棚封闭。

  (4)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物应在库内保存或严密遮盖。

  (5)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并指定专人负责洒水汲清扫。

  (6)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封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施工现场应设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7)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设置洗车池,施工车辆出入现场严格清洗车轮,防止泥沙带出现场;运土方、渣土车辆必须封闭,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撒。

  (8)市政道路施工铣刨作业时,应采用冲洗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灰土和无机料物拌合,应采用预拌料,碾压过程中要洒水降尘。

  (9)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工序的施工。

  (10)拆除旧有建筑时,应随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渣土要在拆除施工完成之日起三日内清运完毕,并应遵守拆除工程的其他有关规定。

  2、防噪声污染措施

  (1)人为噪声的控制,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2)强噪声作业时间的控制,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噪声作业的,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就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并报工地所在的区、县环保局备案后方可施工。

  (3)强噪声机械的降噪措施

  ①牵扯到产生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作作业(如预制构件、木门窗制作等),就尽量放在工厂、车间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

  ②尽量选用低噪声或者有消声降噪声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4)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监测,采用专人管理的原则,根据测量结果,凡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3、防水污染措施

  (1)搅拌机前台、混凝土输送泵及运输车辆清洗处应当设置沉淀池,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而是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

  (2)现场存放油料,必须对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储存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油料泄漏,污染土壤水体。

  (3)施工现场设置的食堂,用餐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应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加强管理,专人负责定期掏油,防止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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