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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M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7-09

  JM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一、新员工须经岗前纪律、安全、卫生培训后方可上岗;如因特殊事由未能参加岗前培训的,单位应另行安排时间为其进行“补课”。

  二、每年对员工进行两次以上系统的卫生知识培训,并保障每年参加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组织的卫生知识培训,并组织统一考试。

  三、单位每月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主要学习《食品安全法》、卫生知识和操作流程等,结合季节特点,每年组织开展突发性传染病、肠道疾病及其他季节性多发疾病专题知识培训。

  四、待聘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后,经考核未合格的,不能上岗,直至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在职员工参加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成绩将与年终考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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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餐饮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餐饮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由卫生行政部门发放“食品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和“食品卫生从业人员知识培训证”才能上岗工作。

  二、餐饮单位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发现有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人员,必须停止食堂工作。

  三、餐饮单位从业人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遵守“五四制”勤洗澡,勤换工作服,勤理发,勤剪指甲。

  四、餐饮单位从业人员要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操作规程,遵守本岗位卫生制度。

  五、餐饮单位从业人员要积极参加卫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及本单位组织的各种卫生知识学习和培训,增强卫生知识,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篇3:学院饮食中心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学院饮食中心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的时间与健康检查的时间同期进行,并且每年复训一次,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二、除了卫生部门有组织的培训以外,安康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不定期地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三、卫生知识培训必须作为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做到经常性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从而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

篇4:大米工厂从业人员培训及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大米工厂从业人员培训及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1.目的

  保证所培训的人员满足相关岗位的要求,使其适应本公司当前工作和未来发展的需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为实现公司质量安全目标而对全体职工进行的各类培训及健康检查。

  3.职责

  3.1质检部负责制定员工培训计划及健康检查计划,组织和实施员工的培训工作及健康检查工作,并对培训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3.2各部门负责提出本部门各专业的职工技能培训申请,并配合质检部做好培训工作。

  3.3质量负责人负责审核《年度培训计划》,总经理批准《年度培训计划》。

  工作程序

  4.1人员能力

  4.1.1从事与质量安全管理有关的各岗位的人员应具备一定的能力,对能力的判断应从教育、培训、技能和经历等方面考虑。

  4.1.2质检部负责制定从事与质量安全管理有关的各岗位人员的《主要工作岗位人员能力要求》,经质量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执行。

  4.2培训及健康检查计划的制定

  4.2.1各部门根据《主要工作岗位人员能力要求》和本部门工作的需要,在每年第四季度提出本部门下一年度职工培训计划及健康检查计划,报质检部。

  4.2.2质检部汇总各部门培训需求后,根据现阶段员工教育状况及身体状况,按不同岗位、职务及质量方面所承担的任务要求,拟定本公司员工《年度培训计划》、《年度健康检查计划》,报质量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

  4.2.3培训计划需要追加或需外出培训时,由相关部门填写《培训申请表》报质检部,健康检查计划需追加,由相关部门填写《健康检查申请表》,经质量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

  4.3培训的组织与实施

  4.3.1质检部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年度健康检查计划》的要求,组织实施本公司的各级培训及健康检查。必要时,聘请有相当资格的人员担任授课讲师。质检部根据情况做好后勤保障,以便使培训工作顺利进行,必要时编制培训实施方案,内容一般包括: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方式、授课教师、考核方式、合格判定标准等。

  4.3.2新员工入厂培训

  公司基础教育:包括公司发展史、质量方针和目标、质量及安全意识、公司管理规范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等;

  岗位技能培训:包括岗位职责、作业指导书以及所用设备的性能、操作步骤、安全事项的培训等;

  4.3.3管理人员的培训

  公司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方面的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公司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

  质量安全意识、管理理念、管理方法;

  本岗位管理职责、业绩改进等等。

  4.3.4特殊岗位人员的培训

  针对特殊岗位人员的培训应按劳动部门有关的规定执行。

  本公司的特殊岗位包括:驾驶员、特殊工序、关键工序、质检员等,需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上岗。

  4.3.5全员培训

  国家法律法规与厂规厂纪。

  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宣贯学习。

  安全文明生产教育。

  岗位应知应会、工艺纪律教育和质量安全意识教育。

  4.3.6针对上述各类培训由质检部统一安排,以主管部门为主,相关部门配合组织实施。

  4.3.7每次培训由质检部填写《培训记录表》,记录培训的人员、时间、地点、教师、培训内容及考核情况等,并在培训结束后将本次培训的所有资料和记录(考勤表、考核记录等)归档保存。

  4.3.8质检部应做好培训考勤工作,必要时,做好培训总结工作,并对培训的实施进行监督。

  4.4培训有效性评价

  4.4.1通过理论考核、现场操作考核、业绩评定和观察、交谈等方法,评价培训的有效性,评价被培训的人员是否具备了所需要的能力。

  4.4.2质检部应加强对员工日常工作业绩的评价,可随时对各部门员工进行现场抽查,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员工,应及时暂停其工作,安排培训、考核或转岗,使员工的能力与其从事的工作相适应。

  4.5健康检查的组织及实施

  4.5.1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4.5.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4.5.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4.5.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4.5.5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4.5.6针对上述各类健康检查由质检部统一安排,以主管部门为主,相关部门配合组织实施。

  4.6培训记录及健康检查记录的管理

  质检部负责各类培训记录(包括培训计划、培训记录表及考核记录等)及健康检查记录(健康检查计划、健康检查记录等)的管理和保存工作。

  支持性文件

  《主要工作岗位人员能力要求》质量记录

  年度培训计划培训申请表培训记录表

  培训有效性评价表年度健康检查计划健康检查申请表健康检查记录表

篇5: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管理制范本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管理制范本

  一、从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认真执行培训计划,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食品安全操作技能培训。

  三、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管理人员和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得少于20、50、15课时。

  四、新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六、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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