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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医院查对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7-04

  第二医院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是保证病人安全,防止差错事故的一项重要措施。因此,护士在工作中必须具备严格认真的态度,思想集中,业务熟练,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以保证病人的安全和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一、医嘱查对制度

  (一)转抄和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

  (二)转抄和处理医嘱者、查对者,均须签全名

  (三)临时医嘱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名,对有疑问的医嘱,查清后方可执行。

  (四)抢救病人时,医师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经核实无误,方可执行。用过的安瓿,必须经另一个核对后方可弃去。

  (五)整理医嘱单后,必须经第二人查对。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一)服药、注射、输液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三查:备药前查、备药中查、备药后查。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

  (二)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针剂有无裂痕,有否过期,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三)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四)易致过敏的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无配伍禁忌。

  (五)发药或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即时查清,方可执行。

  三、输液查对制度

  (一)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并查血瓶有无裂痕。

  (二)查对输血单与血瓶上标签上的供血者的姓名、血型、血瓶号及血量是否相符。

  (三)查对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及用血量。

  (四)与受血者的交叉配血有无凝集。交叉配血报告必须两人核对无误后(两人全签名)方可执行。

  (五)输血完毕,应保留血瓶,以便必要时检验。

  四、饮食查对制度

  (一)每日处理和查对医嘱后,按饮食单核对病人床前饮食卡,查对姓名、床号以及饮食种类。

  (二)发饮食前,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三)开饭时,在病人床前再查对一次。

  五、手术病人查对制度

  (一)接收病人时,应查对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或右)。术前用药、药物过敏实验结果等。

  (二)已备血病人,查配血报告。

  (三)查无菌包灭菌标志,以及手术器械是否齐全。

  (四)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在缝合前核对盐水巾、纱布、缝针、器械的数目,是否与术前相符。

  (五)手术取下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对填写病理检验单送检。

  六、供应室查对制度

  (一) 准备器械包时,要查对品名、数量及清洁度。

  (二) 发器械包时,要查对名称、消毒有效日期及灭菌标志。

  (三) 收回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及清洁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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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医疗护理核心制度:查对制度

  医疗护理核心制度:查对制度

  一、处理医嘱、转抄服药卡、注射卡、护理单等时,必须认真核对患者的床号、姓名,执行医嘱时应注明时间并签字。医嘱要班班查对,每天总查对。每周大查对一次,护士长参加并签名。每次查对后进行登记,参与查对者签名。

  二、执行医嘱及各项处置时要做到“三查、七对”。

  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对;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用法、浓度。

  三、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时医师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执行时必须复诵一遍,确定无误后执行,并暂保留用过的空安瓿。抢救结束后及时补开医嘱(不超过6小时)。

  四、输血:取血时应和血库发血者共同查对。

  三查:血的有效期、血的质量及输血装置是否完好;

  八对:姓名、床号、住院号、瓶(袋)号、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液种类及剂量。

  在确定无误后方可取回,输血前由两人按上述项目复查一遍。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12-24小时,以备必要时查对。将血袋上的条形码粘贴于交叉配血报告单上,入病历保存。

  五、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瓶标签上的药名、失效期、批号和药品质量,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摆药后须经两人查对后再执行。

  六、抽取各种血标本在注入容器前,应再次查对标签上的各项内容,确保无误。

  七、手术查对制度

  1、六查十二对:

  六查:(1)到病房接患者时查(2)患者入手术间时查(3)麻醉前查(4)消毒皮肤前查(5)开刀时查(6)关闭体腔前后查。

  十二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手术间号、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所带物品药品、药物过敏史及有无特殊感染、手术所用灭菌器械、敷料是否合格及数量是否符合。

  2、手术取下标本,巡回护士与手术者核对无误后方可与病理检验单一并送检。

  3、手术标本送检过程中各环节严格交接查对,并双方签字。

  八、供应室查对制度

  1、回收器械物品时:查对名称、数量,初步处理情况,器物完好程度。

  2、清洗消毒时:查对消毒液的有效浓度及配制浓度;浸泡消毒时间、没洗前残余消毒液是否冲洗干净。

  3、包装时:查对器械敷料的名称、数量、质量、湿度。

  4、灭菌前:查对器械敷料包装规格是否符合要求,装放方法是否正确;灭菌器各种仪表、程序控制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5、灭菌后:查试验包化学指示卡是否变色、有无湿包。植入器械是否每次灭菌时进行生物学监测。

  6、发放各类灭菌物品时:查对名称、数量、外观质量、灭菌标识等。

  7、随时查供应室备用的各种诊疗包是否在有效期内及保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8、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要查对批批检验报告单,并进行抽样检查。

  9、及时对护理缺陷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改进。

篇3:社区卫生服务执行医嘱及医嘱查对制度

  社区卫生服务执行医嘱及医嘱查对制度

  1. 医嘱分长期医嘱、临时医嘱,护士执行医嘱必须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全名。

  2. 医嘱的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具体到分钟。

  3. 医嘱不得涂改。如需更改或撤消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全名。不执行被涂改的医嘱。

  4. 一般情况下,护士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危重病人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复诵一遍。抢救结束后,医生应及时补记医嘱。

  5. 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以保证执行医嘱的准确性。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交待清楚,并在护士交班记录上注明。

  6. 处理医嘱时必须经过查对后方可执行,及时查对转抄医嘱,对有疑问的医嘱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7. 当日医嘱处理完毕后,要两人以上进行查对,并将所有医嘱核对一次。每周大查对一次。重整医嘱后必须两人查对签字。

篇4:医院查对制度(七)

  医院查对制度(七)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医嘱,应做到当日班班查对。

  2、处理医嘱者及查对医嘱者,均须签全名。

  3、执行医嘱要严格进行“三查七对”(三查:治疗前查、治疗中查、治疗后查。七对:床号、姓名、药品、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查对无误,方可执行。对有疑问的医嘱,须向有关医师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4、抢救病员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口诵医嘱2次,核对无误后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安瓿,经两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5、转抄或重整医嘱时,需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6、护士长每周组织总查对医嘱1次。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安瓿、针剂注意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是否符合要求,标签是否清楚。凡有质量问题的药品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的药物,用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品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用药前,要认真核对,核对的时间和次数,有记录,有签名,若有疑问,必须立即查询,无误后方可执行。

  6、服药、注射、输液时,患者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询,确系无误,向患者解释清楚后,方可执行。

  三、输血查对制度

  1、取血交叉标本时和输血前应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2、查对采血时期、血液有无凝块和溶血、血袋有无裂痕。

  3、查对输血卡上供血者姓名、血型、血袋编号与输血袋上标签是否相符,交叉配血有无凝集。

  4、查对受血患者的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及RH鉴定、血袋编号及血量。

  5、输血前的交叉配血报告必须经两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输血时要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6、输血完毕,应保留血瓶,以备必要时检验。

  四、供应室查对制度

  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3、收回用过的物品时,查对数量、质量、有无破损及清洁处理情况。

篇5:医疗管理:查对制度

  医疗管理-35 项十一、查对制度

  1.临床科室

  1.1 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1.2 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

  1.3 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1.4 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1.5 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2.手术室

  2.1 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拟施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所带的术中用药以和病历与资料、术前备皮等。

  2.2 实施麻醉前,麻醉师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在麻醉前要与病人主动交流作为最后核对途经。同时要知道患者是否有已知的药物过敏。

  2.3 手术切皮前,实行“暂定”,由手术者与麻醉师、护士再次核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手术方式后方可开展手术。

  2.4 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2.5 除手术过程中神志清醒的患者外,应使用“腕带”作为核对患者信息依据

  2.6 对使用各种手术体内植入物之前,应对其标示内容与有效期的进行逐一核查。

  3.药房

  3.1 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医师签名是否正确。

  3.2 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4.血库

  4.1 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逐步推广使用条形码进行核对。

  4.2 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合试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

  5.检验科

  5.1 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5.2 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5.3 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以及标本的质量。

  5.4 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5.5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6.病理科

  6.1 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

  6.2 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

  6.3 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6.4 发报告时,查对单位。

  7.医学影像科

  7.1 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7.2 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7.3 使用造影剂时应查对病人对造影剂过敏

  7.4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8.理疗科及针灸室

  8.1 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8.2 低频治疗时,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8.3 高频治疗时,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

  8.4 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9.供应室

  9.1 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9.2 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9.3 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9.4 高压消毒灭菌后的物件要查验化学指示卡是否达标

  10.特殊检查室(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等)

  10.1 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

  10.2 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10.3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11.其他科室

  应根据上述要求精神,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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