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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社区党组织在职党员社区活动登记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7-04

  县社区党组织在职党员社区活动登记制度

  1、社区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后,要定期参加“八小时”以外的社区活动。

  2、社区党组织要为在职党员开展活动搞好服务。

  3、社区党组织要把在职党员在社区的表现如实、客观地填写在在职党员活动登记表上。

  4、社区党组织要把在职党员服务情况建立规范的档案,具备条件的社区可实行微机化管理,以备上级党组织和驻区单位党组织查询。

  县社区党组织在职党员社区活动反馈制度

  1、社区党组织在做好在职党员社区活动登记的同时,通过社区监督员、入户调查、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对活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2、社区党组织将在职党员在社区的表现情况进行汇总。

  3、社区党组织每季度向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集中反馈一次情况。

  4、驻区单位党组织在社区党组织反馈情况的同时,将在职党员在单位的表现情况向社区党组织介绍,以便社区党组织全面了解党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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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SJ中学学生上网登记制度

  SJ中学学生上网登记制度

  培养学生上网用网能力,以适应社会信息化发展的需要,是信息化学校建设目的之一。为了规范学生上网、用网行为,特制订本办法。

  一、管理组织

  学校电脑室和电子阅览室是提供学生上网的主要场所,对学生的开放时间即管理有明确的要求,上网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在上网时段,学校均安排负责老师进行组织、管理。

  二、入网管理

  学生用户只能按授权帐号、口令上网,不允许擅自盗用他人帐号。违反规定者,取消上网资格,并根据学生手册予以处理。

  学生上网,要严格填写上网登记记录。明确填写上网日期、班级、姓名、设备、系统使用情况。

  三、运行管理

  学生入网需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校园网的规定和制度,服从网络中心的管理。

  在网上发布信息应文明礼貌,不允许进行人身攻击,不允许将网络作为政治活动的工具,不允许捏造事实散布谣言,不允许通过校园网发送商业广告信息,不允许查找和散布黄色、*信息,不允许泄露国家秘密或进行其他非法活动,不允许散布计算机病毒,不允许利用校园网进行任何可能危害、影响网络正常运行的实验。

  未经网络中心许可,不准随意拆卸、拔插、挪用网络设备及其连线、电源线。 对违反规定者,将视情节给予处分。

篇3:SJ中学账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SJ中学账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我校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现制定本帐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管理制度。

  一、校园网络计算机入网申请制度

  1、凡学校工作场所的计算机,因工作需要,均可申请计算机入网;

  2、申请入网的计算机需指定负责人,报经学校批准,由学校网络中心负责开通网路;

  二、校园网络用户申请制度

  1、凡学校在职教职工及全日制在校学生,均可免费申请为校园网络用户;

  2、申请校园网络用户的教职工和学生要认真填写账户申请表,并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

  3、教职工入网用户名使用个人姓名实名制的规则,若有重名现象,由学校网络中心负责另行设定用户名;

  4、学生入网用户名为:[stu][班级代码][姓名];

  三、校园网IP地址管理制度

  1、学校网络用户的IP地址,由网络中心负责统一管理和分配;

  2、未经申请批准入网的计算机,不得私自占用其它计算机的IP地址或私自乱设IP地址,不得私自连接其它入网计算机。网络中心有权切断乱设的IP地址入网,以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

  四、网络账户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1、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计算机服务器系统由网管中心统一管理,除网管中心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网络设备,修改网络设置。

  2、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计算机服务器系统应当正确分配权限,并加口令予以保护,口令应定期修改,任何非系统管理员严禁使用、猜测各类管理员口令。

  3、对于网络系统应做好备份工作,确保在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及时恢复。

  4、对于网络系统的设置、修改应当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5、网络账户申请通过后将根据其日常工作要求设定固定的权限,严禁具有网络授权的管理人员私自提高个别用户的权限;

  6、具有对网络内容进行添加、删除、修改等等权限的用户需保护好自己的账户和密码,不得随意出借账户给其他用户。

篇4:JD中学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JD中学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深圳市SJD中学计算机信息发布实行各信息发布部门提出申请,校长室审核批准,网管中心具体实施的办法,各部门在信息发布方面必须恪守如下规定:

  1、发布申请部门应当确保发布信息准确、真实,符合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

  2、信息发布部门应当对所发布的信息备案记录,以加强管理;

  3、信息审核部门应在充分理解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基础上及时处理申请部门的请求,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申请部门;

  4、在审核部门同意的基础上应将信息及时转发给网管中心;

  5、信息审核部门应当做好信息请求、处理、转发的备案工作;

  6、网管中心对所收到的经过审核后的信息在确认审核意见后,应及时在网上发布,并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

  7、网管中心对所发布的信息应当做好备案工作。

篇5:职中实验室危险品领用登记制度

  职中实验室危险品领用登记制度

  一、各实验室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经常对师生开展安全方面的教育,做好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对易燃、易爆、有毒、麻醉、放射性及其它危险物品的领用,必须详细写明用途和限量,经教务主任审查签字后,指定专人领取。

  四、凡我校教学实验使用的易燃、易爆、有毒、麻醉、放射性及其它危险物品,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并遵照下述规定领用:

  1.使用老师领用时必须带专用册登记领用。

  2.易燃、易爆、有毒、麻醉、放射性及其它危险物品的使用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对已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并签名,实验过程中的残余物品不得随便倾倒、排放。

  3. 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积极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潮、防静电、防高温等工作,以确保化学试剂及化学危险品安全保存和使用。

  5.剩余易燃、易爆、有毒、麻醉、放射性及其它危险物品,各老师应及时交实验员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将此类物品带出实验室。

  6.易燃、易爆、有毒、麻醉、放射性及其它危险物品发生遗失、被盗等事件应立即向学校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7.每学期期末,各实验室应对易燃、易爆、有毒、麻醉、放射性及其它危险物品使用库存情况进行一次核查,并报教务处备案。

  8.对违反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以致造成事故者,不论任何人都必须追究责任,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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