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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中学校升国旗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7-02

  职中学校升国旗制度

  一、升旗时间:每周一早进行(*、节日另定)。

  二、参加人员:全体老师,全体学生,除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三、旗手:每班4名,每月按条件选举一次旗手。

  四、升旗手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国旗,热爱集体。

  2.遵守校规、校纪,品学优良。

  3.工作认真负责。

  4.会唱国歌,有一定的乐感。

  五、升旗要求

  1.提前半小时准备,按时升旗。

  2.每天放学后后降旗,降旗后将旗送回团委办公室;早晨预备铃前升旗。

  3.准备不充分,升半旗,不降旗,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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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职中学校家长学校工作制度

  职中学校家长学校工作制度

  --家长学校管理制度之一

  一、家长学校领导成员主要由学生家长担任。学校校长任名誉校长,学生家长任家长学校的校长,思政办主任任常务副校长。日常工作主要由学校政教处牵头组织。

  二、家长学校的领导班子任期为两年换届,特殊情况下任期一年可换届。领导成员由家长学员推荐,学校综合研究确定。

  三、家长学校的学员每年调整一次。每届学员均作详细登记。

  四、家长学校每学期活动两次。一般来说,上学期讨论和研究家庭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并请专家或专职老师讲课。下学期组织主办“家教论坛”年会,请家教有方的家长在会上介绍经验。学校给学员发统一教材,指导家长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家教水平。家长学校领导成员根据具体情况,每学期至少研究二次工作。

  五、每年主办一期家教简讯。并在校报上开辟家庭教育栏目,刊登家长学员文章。

  六、每学期安排一定时间让家长学校的领导及学员到学校听课,并参加评课,为学校建设献计献策;同时,学校的刊物、报纸及有关文件发送给家长学校领导成员,让其及时了解学校信息。

  TJ职中家长学校

  职中家长学校领导机构及其成员的主要职责

  --家长学校管理制度之二

  一、家长学校领导机构

  名誉校长1名,由学校现任校长担任。

  校长1名,由学生家长担任。

  常务副校长1名,由思政办主任担任。

  副校长若干名,其中有1~2名离退休老同志以及2~8名学生家长担任。

  秘书长1名,由政教处1名干部担任。

  各年级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家长学校年级分校,其领导成员分别由各年级负责同志和部分家长组成。

  二、家长学校领导成员的主要职责

  1、制订家长学校学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

  2、每年春季召开一次家庭教育工作研讨会,其规模以30人左右为宜。

  3、每年秋季举办一期家庭教育培训班,请有关专家和在职领导、教师给学生家长进行家庭教育辅导讲座。

  4、每年召开一次家庭教育经验交流会。

  5、每学期主办一期《家教简讯》。

  6、聘请在职教师、离退休教师以及有关知名人士为家长学校的教师。

  7、加强家长学校的管理与指导。

  8、每年做好家长学校财务开支的预算和支出的管理。

  9、每学年进行一次家庭教育工作总结。

  10、以上各条,在校长和常务副校长的指导下,将任务落实到人,秘书长负责家长学校的组织管理、活动安排等项工作,并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力求高质高效,不断开创家庭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职中家长学校家庭教育培训制度

  --家长学校管理制度之三

  1、家长学校举办家庭教育培训班,以提高家长的教育理论水平为宗旨,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精心组织好每期培训活动。

  2、主讲教师要认真备课,写好教案。讲课应力求做到言简意明,生动形象,融科学性、思想性、针对性、趣味性于一炉,对家长有启迪作用。

  3、参加培训的家长要登记造册,并由秘书长委派有关班主任协助作好考勤工作。

  4、每期培训结束后,家长学校副校长,应通过问卷调查、试卷测试、个别询问等形式,了解家长对讲课的意见与建议,以便改进工作。

  5、家长学校应向参加培训的家长推荐有关家庭教育的书籍,或者给听课家长印发主讲教师的讲稿。

  职中家长学校家庭教育经验交流会和家庭教育研讨会的制度

  --家长学校管理制度之四

  1、要与年级主任、班主任紧密配合,认真挑选家教有方、成效显著的家长作为家教经验交流的报告人。

  2、家长学校常务副校长和秘书长以及有关班主任,应与报告人共同研究报告提纲。

  3、报告人要认真写好讲话稿,并将讲话稿交给家长学校常务副校或秘书长进行审阅。

  4、每期家庭教育研讨会都必须确定一个主题,并提前一个月印发研讨会通知,以便家长作好充分准备。

  5、参加研讨会的家长,应准备一个发言提纲或发言稿。

  6、家长学校的主要领导成员,必须按时参加研讨会。

  7、家庭教育经验交流会的发言稿和研讨会的讨论稿都应进行整理存档。

篇3:职中图书室借阅制度

  职中图书室借阅制度

  1、本图书室面向本校一至六年级的学生提供各类中文图书借阅服务。

  2、本校学生凭借书证在四楼小图书室借阅图书。读者可在学校网站图书管理版块先查图书目录,并记录下所要借阅的书名及其书号,将书号和书名报给图书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3、学生每人每次限借一册图书。借阅时间为一星期。超期归还则取消其借阅资格两个月。

  4、读者借阅图书时应仔细检查书内是否有圈点、勾划、缺页等情况,如发现则应立即向图书管理员报告进行处理。严禁在图书上圈点、勾划、撕、挖。若发现损毁图书者,除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全校外,还要按有关损坏书刊处罚规定进行处理:处以原书价三倍的罚款,并取消其借阅资格一学期。

  5、读者若丢失图书,应购买同版图书赔偿,若无法买到,则按原书价的五倍赔偿。

  6、本校学生离校时,必须还清所借图书,否则不能办理离校手续。

篇4:职中图书室管理制度

  职中图书室管理制度

  1、图书人员应热情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保管和借阅工作。

  2、建立健全图书帐册。新购进的图书都要及时分类、编号、登记、上架,并定期清点核对,做到帐物相符。年终将一年报刊装订成册,归类存放。损坏的图书要履行注销手续,已禁止阅读的图书按上级规定妥善处理。

  3、图书室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透光,做好防火、防晒、防霉、防蛀、防盗工作;阅览室保持室内肃静和环境卫生,不大声喧哗,不乱抛果皮和纸屑,不随地吐痰。

  4、借阅图书凭借书证办理手续,一次不的超过规定的册数,按时归还;阅览报刊不准乱涂乱画,不准剪贴,不准携带出室。

  5、爱护图书,损坏赔偿。教育读者爱护借阅的和阅览的图书报刊,如有遗失损坏视其情节照价赔偿或加倍赔偿,故意破坏者要从严处罚.

篇5:职中财产管理制度

  职中财产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财产的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各项制度,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或使用过程不慎造成人为的损失特制订学校财产管理制度望师生遵照执行。

  1、 购买物品首先必须财产保管员填写物品申购单,后经分管领导签名同意,再经校长审批方可购买。

  2、 物品采购必须由学校指定的人员办理采购,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采购。

  3、 物品购入之后必须凭有效发票经财产管理员验收之后经校长审批后方可报销及使用。

  4、 学校财产管理员接到物品发票之后即刻登记物品验收登记簿,并及时进入学校资产帐。

  5、 各保管员加强对本专用室物品的管理及使用,学校管理员应对各分管人员管理的财产每学期进行检查,平时经常性的指导。

  6、 每学期对班级财产使用管理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评比文明班级、先进班级的依据。

  7、 认真作好教工调离本校后对财产进行审核交接工作。

  8、 学校物品出校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将学校财产拿出校门。

  9、 借用学校物品必须凭由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同意的借条方能借用,用后必须及时归还。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10、学校财产如在使用过程中人为造成损坏必须经财产管理员核准,经主管领导审批,由学校报帐员开据发票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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