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饮食中心食品留样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6-20
学院饮食中心食品留样制度
一、学校食堂、集体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以上的聚餐,应对食品进行留样,以备必要时检查。
二、食品留样工作由专人负责,专人操作,专人记录。留样食品应使用易清洗、消毒的专用器具,留样冷藏柜由专人管理,并贴有明显的“食品留样专用”标识。留样柜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三、留样食品范围为每日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其他情况可根据需要由监管部门或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行决定留样品种。
四、留样食品放入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器皿中,待冷却后加盖或用保鲜膜密封好,放入专用冷藏柜内,并在外面贴上标签,标明编号、留样时间、餐别、餐名、留样量、销毁时间、留样人。
五、食品留样量不少于lOOg,冷藏温度为O-10℃,留样时间48小时以上。
六、留样的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避免污染。
七、建立完整的留样记录,留样记录由餐饮负责人或留样负责人保管。留样记录至少应保存12个月,以备查验。
八、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篇2:建筑工地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建筑工地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一、食品留样要准确及时,留样量不少于50克,保持24小时,并认真做好记录。
二、留样人对每餐的样品认真对照,对每一种样品都要设置留样品,并填写好食品留样薄。
三、留样样品数量应统一一致,留样人不得任意调换。
四、留样该在留样之前必须严格进行认真消毒。
五、留样人必须对留样的每一种留样品负责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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