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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员工福利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5-29

  建筑施工员工福利制度

  1.总则

  为保障员工的切身利益,使员工能够舒心地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劳动保险

  1)社会保险

  公司为正式聘用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办理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为参保员工建立社会保险缴费台帐,准确掌握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社保编号、保险费扣缴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

  (1)新增员工参加社保或因岗位调整,涉及缴费工资标准调整的,均于转正或调整的次月进行申办或变更。

  (2)员工离职批准后的第二个月起,社会保险缴费中止,保险关系转移事宜由社会保险机构承办。

  2)其他保险

  (1)公司为生产部和项目部员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2)公司根据发展情况为员工办理其他商业保险。

  3.车辆配备

  (1)因工作需要需购车的主管级及主管级以上员工以及因工作需要经董事会领导批准的工龄在一年以上的员工,可以按照工作需要与公司形象需要相结合、业务需要与配车资格相一致的原则配置车辆。

  (2)员工因故离开公司时,须一次性还清未还车款方能离职,否则公司按协议追究当事人及担保人责任。

  4.其他福利制度

  (1)公司员工可享受劳动保障、节假日慰问等福利。

  (2)每年发给防暑降温费、防寒费,各按每人200元发放,试用人员减半。

  (3)节日发放过节费,标准如下:

  ①元旦、“五一”、国庆、周年庆,按每人300元发放,试用人员减半。

  ②春节按每人500元发放,试用人员减半。

  ③端午、中秋,按每人200元发放,试用人员减半。

  ④“三八”妇女节(指女员工)、“九九”重阳节(指50岁以上人员)按100元发放,试用人员减半。

  (4)员工生日按每人100元发放,赠贺卡一张,以示祝贺。

  (5)员工结婚公司给予600元的贺金,以示祝贺。

  (6)公司为在现场工作的员工解决食宿问题。

  (7)每年定期安排员工体检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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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公司劳动人事制度:员工薪酬福利制度

  物业公司劳动人事制度:员工薪酬福利制度

  第四部 公司员工薪酬福利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的设立遵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力争体现员工个人价值、贡献大小,保障职员生活安全的需要,促进公司与职员共同发展。

  第二条 薪酬福利的内容

  本制度所指的薪酬福利内容包括:

  1、工资;

  2、年终奖励;

  3、津贴;

  4、“四金”

  1) 社会统筹养老保险;

  2) 社会统筹医疗保险;

  3) 社会统筹失业保险;

  4) 社会住房公积金;

  5、内部医疗保障;

  6、有薪年假。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以下人员:

  1、公司职能部门正/副总经理;

  2、公司职能部门正/副总经理以下全部职员(简称职员);

  3、公司向子公司派出人员。

  第二章 员工工资

  第四条 员工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补贴构成

  第五条 职能部门正/副总经理执行职务等级工资制。

  第六条 职员执行职级等级工资制。职员分为高级经理级职员、经理级职员、一般职员等三个职级,每个职级又分别为3个工资等级(详见《浙江**物业管理有限薪级标准》)。

  第七条 工资的确认:

  1、职能部门正/副总经理公司批准录用或聘用时,必须进行工资确认,明确工资待遇;

  2、职员经公司批准试用时,必须进行工资确认,明确工资待遇。

  第八条 工资的调整:

  1、根据公司人员年度考核成绩和公司经营业绩,公司每年年初调整一次工资。

  2、工资调整的标准为:

  总体评价优:晋升二级;

  总体评价良:晋升一级;

  总体评价一般:保持原工资级别。

  第八条 特殊的工资调整

  1、职能部门正/副总经理经批准调整工作部门和职务,其工资可作出相应调整。

  2、职员经批准转正或调整工作部门、岗位、职级等,其工资可作出相应调整。

  3、薪酬行情发生变化时,人员工资将作出相应调整。

  第九条 公司执行工资保密制。员工如对个人工资有疑问,应直接询问综合服务部经理。

  第十条 员工当月工资的支付时间为下月16日,支付的方式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税费处理:

  1、员工个人所得税自理;

  2、员工个人所得税由财务部门代扣代缴。

  第三章 员工津贴

  第十二条 员工津贴包括以下几部分:

  1、交通补贴;

  2、误餐补贴;

  第十三条 津贴发放的对象

  凡与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均可享受公司发放的交通补贴和误餐补贴。

  第十四条 员工在确认、调整工资的同时,确定享受津贴的具体待遇。

  第十五条 员工享受津贴的具体办法详见公司其他相关规定。

  第四章 员工年终奖励

  第十五条 员工年终奖励是指:公司在每年年终以员工的年度考核成绩为依据,除工资、津贴以外,给员工发放的一次性现金奖励。

  第十六条 员工年终奖励的对象:具有年度考核成绩的员工。

  第十七条 员工年终奖励的计算公式

  员工年终奖励=基本年薪×系数

  第十八条 员工年终奖励计算公式中的系数依据员工年度考核成绩而确定。

  第十九条 员工年终奖励的发放按公司有关规定具体执行。

  第五章 员工的“四金”

  第二十条 员工的“四金”包括:

  1、社会统筹养老保险;

  2、社会统筹医疗保险;

  3、社会统筹失业保险;

  4、社会住房公积金。

  第二十一条 员工“四金”属国家法定员工福利。凡与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必须参加公司员工“四金”的缴纳。

  第二十二条 员工“四金”的缴纳和享受的标准按照国家每年颁布的法规执行。

  第二十三条 员工“四金”中涉及的个人付费部分由员工个人承担。

  第六章 员工内部医疗保障

  第二十四条 凡与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均须参加公司出资投保的团体商业医疗保险。

  第二十五条 公司以员工享受团体商业医疗保险所得的保险费,支付员工住院医疗费用中公司应承担的费用。

  第二十六条 员工自离职之日起,不再享有团体医疗保险。

  第二十七条 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员工身体健康检查。

  第二十八条 员工日常门、急诊费用中,除国家和杭州市法规中规定由公司承担的部分外,其余均由员工个人负担。

  第二十九条 员工因工伤产生的医疗费,按国家和杭州市有关法规处理。

  第三十条 员工内部医疗保障具体执行办法待有关规定发布后再予执行。

  第七章 员工的假期

  第三十一条 员工的假期包括:

  1、 法定公众假;

  2、 婚假;

  3、 丧假

  4、 产假

  5、 病假

  6、 工伤假

  7、 事假

  8、 带薪年假

  9、 探亲假。

  第三十二条 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假。带薪年假的长短与员工个人的职务、职级相关。

  第三十三条 带薪年假当年使用,不累积。

  第三十四条 员工休假的具体执行办法,详见公司依据国家法规制定的相关规定。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由综合服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篇3:管理顾问公司员工福利规定

  管理顾问公司员工福利规定

  (一)公假

  1、一年内可享受十二天节假日,工资照发。

  ①星期日:每周一天

  ②元旦节:一月一日

  ③.节:大年初一、二、三、四、五

  ④劳动节:五月一日、二日、三日

  ⑤国庆节:十月一日、二日、三日

  2、本公司归属于服务培训业,因此本公司有权在每周六、日或国定节假日,视公司公事繁忙或专案活动时,可随时通知暂停休假,被暂停休假人员,日后调休可补假,经过主管同意签字可以累积调休,但不可超过7天,不影响业务业绩为重,但不配合公司政策的员工,最少每次罚奉献200元以上。

  (二)年假

  1.凡在公司工作三年以上的合同制员工或一年以上的干部,可享受年假,年假为五天

  2.凡工作一年以上的合同制员工可享受探亲假,具体规定参照现行劳动法。

  3.享受探亲假的员工不得享受年假,反之亦然。

  4.员工未事先征得公司同意,不得因休年假、探亲假而擅离职守。

  5.部门责任人将提前为每名员工制定出休假日期,一般在六、七、十一、十二月以保证公司的营业不受影响。

  (三)婚假

  1.公司员工在结婚时将享有连续3天全薪假期。

  2.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符合国家晚婚年龄的初婚者(男方25周龄,女方23周龄),将享有连续10天(含休息日)的婚假。

  3.婚假必须提前向主管申请并附上结婚证书复印件。

  4.婚假期间照发标准工资。

  (四)产假

  1.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且持有生育证的员工,将享有国家以下规定之假期(含休息日):

  ①女产假90天(产前15天,产后75天)难产/晚育105天。

  ②男陪产假(父亲假)3天(只限于独生子女)。

  2.如女员工在产假后两天内仍不回原岗位工作,将视为破坏相关规章制度。

  3.临时工不享受带薪产假。

  4.公司按工作年限为女职工提供生育补贴,超出费用自理:

  ①工龄1年以上,2年以内补贴¥500元

  ②工龄2年以上(含2年),6年以下补贴¥800.

  ③工龄6年以上(含6年),8年以下补贴¥1000元

  ④工龄8年以上(含8年),10年以下补贴¥1300元

  ⑤工龄10年以上(含10年),补贴¥1600元

  5.经出示证明,公司将批准带薪休息。

  (五)丧假

  1.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死亡,给予3天丧假。

  2.员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死亡,给于2天丧假。

  3.丧假期间照发工资。

  (六)社会福利保险

  1、公司按政府所规定的社会保险政策为全体职工缴纳下列保险和福利项目: ①养老保险②失业保险③医疗保险

  ④在职时的伤害或死亡保险按中国劳动保险法办理。

  2、保险费由本公司及员工依法分配(如合约满了,可转为个人保险,如未满不管任何原因离开此福利取消,并个人承担已交保险费用)。

  (七)住房津贴

  06、05级300元/月,04级以上800元/月,品牌部讲师由公司统一提供。

  (九)旅游

  在公司上班满1年以上的员工表现优秀者,公司将免费送其旅游。

篇4:文化传播公司员工福利规定

  文化传播公司员工福利规定

  第一章 带薪休假

  第一条 全民法定节 日、部分人员节 日

  1、全民法定节 日(按政府办公厅规定):元旦节 、春节 、五一国际劳动节 、十一国庆节 、端午节 、清明节 、中秋节

  2、部分人员节 日:三月八日妇女节 ,女员工放假半天,六月一日(有十五周岁以下子女的员工)放假半天。

  第二条 年假:

  1、凡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累计工作年限满一年的,有权申请年假。

  2、年假的休假规定:

  (1)年假当年有效,不能移至下一年度(以自然年为一个年度)使用。

  (2)工作年限满一年,未满十年者,每年5天;工作年限满十年者,未满二十年者,每年10天;工作年限满二十年者,每年15天。

  (3)年假可根据本人工作情况确定时间,各部门每次休年假人员只能有一人,由本人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经分管副总同意,报董事长批准后,假条 交综合行政部备案后方可休假;部门经理级以上员工休假,所提出申请经分管副总审核后报董事长批准,假条 交综合行政部备案后方可休假。如无直管的部门经理或分管副总的员工须直接报董事长批准。

  (4)对正在休假的员工,公司因工作需要有权中断该员工的休假,并通知该员工按照规定时间返回工作岗位,该员工应无条 件接受,如不服从、不执行公司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5)员工可以年假冲抵病、事假,但每次最低冲抵额度不得低于一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计)。

  第三条 婚假:

  1、员工依法办理结婚手续的,可持结婚证到行政人事部报备,享受15天婚假。

  2、婚假原则上应在职工本人结婚时享受,如遇特殊情况需另行安排时间休婚假的,经单位领导同意,在办理结婚登记之日后十二个月内休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婚假包含公休假和法定假期,连续计算。丧假:父母、子女、配偶、配偶的父母等直系亲属去世可申请丧假3天。

  第四条 产假、哺乳假、助产假

  1、女员工生育享受12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15天;剖宫产按照国家规定可延长15天假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

  2、女员工生育前怀孕流产(含人工流产)的,由三甲级及以上医院出具证明可享受产假:三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与15天产假,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至四个月流产的给与30天产假,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至七个月流产的给与42天产假,七个月以上流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3、女员工怀孕后2个月内应告知上级主管并持怀孕和预产期证明原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4、哺乳期应为十二个月,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至满一周岁止。处于哺乳期的女员工每个工作日享有1小时(包括路途中时间)的哺乳时间。

  5、公司男员工配偶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生育期间,可享受15天的陪产假;需要在配偶生产前后一次休完否则过期作废。

  第五条 休假程序

  1、员工休假2天以内须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分管副总同意,申请交综合行政部备案后可休假。

  2、员工休假在2天以上的,须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并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经分管副总确认,报董事长批准,申请交综合行政部备案后方可休假。

  3、部门经理级以上员工休假,2天以内经分管副总及综合行政部确认后可休假;休假2天以上所提出的申请经分管副总审核后报董事长批准,假条 交综合行政部备案后方可休假。

  4、无直管部门经理或分管副总的员工须直接报综合行政部审核,经董事长批准,申请交综合行政部备案后方可休假。

  5、需附证明文件的必须同时交付证明文件。

  6、员工休假后到岗时间以打卡时间为准,到岗时未打岗或未及时向综合行政部报备申请(休假前)及相关证明文件(最迟在到岗当日内),按旷工处理(未超过半天按半天计,超过半天按一天计)。

  第二章 保险

  第一条 公司按月为员工办理保险手续并按国家规定缴纳保险金。

  第二条 员工需填写《保险申请表》,经确认后交综合行政部办理,同时提供相关资料(所需资料由综合行政部提出,员工自行准备,未及时完备资料,综合行政部可顺延至资料备齐之月再行办理)。

  第三章 员工宿舍

  第一条 公司员工申请租住宿舍需符合下列条 件之一:

  1、公司正式员工,家住外地;

  2、公司正式员工,家住市内但有特殊困难。

  第二条 申请办法:

  1、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报告送综合行政部;

  2、由综合行政部调查评定后签署意见;

  3、报董事长批准后到综合行政部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条 公司收取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公司所提供的宿舍内物品的由综合行政部负责登记、管理、定期检查,如损坏、丢失照价赔偿。

  第四条 员工按月交纳房租(由公司视情况制定),自每月工资中扣除。

  第五条 宿舍的物业管理、水、电、气、以及闭路电视等相关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员工搬出宿舍时结清所有费用,否则公司有权在员工保证金中扣除。

  第四章 其他

  第一条 节 日:“元旦”、“三八”、“五一”等国际性节 日,以及“春节 ”、“端午”、“中秋”等民族性节 日,公司根据情况酌情考虑节 日费或礼品。

  第二条 生日:公司将在每位员工生日当日赠送50元生日费或相应等值礼品。

  第三条 工龄工资: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自次月起每月可领取工龄工资,与每月工资同时发放。

篇5:装饰工程公司员工薪酬和福利制度

  装饰工程公司员工薪酬和福利制度

  一、薪酬

  1、管理、技术岗位员工工资按职务、职称、生产技能、业务水平、工作表现、贡献大小,制定薪酬标准;

  2、针对计时工资(月薪制)的员工,按劳动法规定,员工每天法定工作8小时外,加班超过4小时或以上的,公司将给予相应的调休;

  3、本公司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按所在地政府劳动部门规定执行,目前为960元/月;

  4、公司的工资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具体负责,每月依据各人工作表现和出勤情况,由人力资源部造册报总经理批准发放;公司的发薪日为次月十五日;

  5、本公司将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个人实际表现,不定期地调整工资,工资水平坚持在企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根据企业效益情况发放奖金。

  二、各项福利及补贴

  1、员工节假日休息和工资标准按国家政策和公司制度执行;

  2、员工的社会保险按国家和当地劳动部门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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