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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5-21

  零售药店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拆零药品的管理,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为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购药需求,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三、药店拆零人员必须每年参加健康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拆零销售工作。

  四、药店须设立拆零专柜配备专用的拆零工具,如药匙、药刀、瓷盘、拆零药袋等,保持拆零工具清洁卫生。

  五、拆零前,对拆零药品须检查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可疑或外观性状不合格的不可拆零。

  六、对拆零后的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能与其他药品混放,拆零专柜尚无的药品应在其他药柜移入,采用即买即拆,并保持原包装。

  七、拆零后的药品须放入拆零药袋,写明药品的通用名称、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及拆零药店,并做好拆零药品记录。

  八、凡违反上述规定,出现不合格的拆零药品上柜销售,发现一个品种,将在考核中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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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零售药店药品处方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药品处方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药品处方的管理,确保企业处方销售的合法性和准确性,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销售处方药时,应由从业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并签字或盖章后,方可依据处方调配、销售,销售及复核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全名或盖章。

  三、处方必须有从业药师签名,方可调配;

  四、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生更正后或重签字方可调配和销售。

  五、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六、处方药销售后要做好记录,处方保存两年备查。顾客必须取回处方时,应做好处方登记。

  七、处方所写内容模糊不清或已被涂改时,不得销售。

篇3:零售药店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药品销售环节的质量管理,严禁销售假药劣药和质量不合格药品,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凡从事药品零售工作营业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同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工作。

  三、认真执行国家的价格政策,做到药品标价签,标示齐全,填写准确、规范。

  四、药品陈列应清洁美观,摆放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药品要按用途或剂型陈列。

  五、营业员根据顾客所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药品交与顾客。必要时,能为消费者提供药咨询和指导

  六、销售药品必须以药品的使用说明书为依据,正确介绍药品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及注意事项等,指导顾客合理用药,不得虚假夸大药品的疗效和治疗范围,误导顾客;

  七、处方药必须由药师依据医生开具的处方调配、销售,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销售;在营业时间内,应有药师在岗,并佩戴标明姓名、药师等内容的胸卡。非处方药可不凭处方出售,但如顾客要求,药师应负责对药品的购买和使用进行指导;

  八、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方式销售药品;

  九、严格执行对处方的审核、调配、复核和保存的管理规定,确保销售的正确性和准确性;

篇4:零售药店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一、为确保所陈列药品质量稳定,避免药品发生质量问题,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陈列的药品必须是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的合格药品。

  三、陈列的药品必须是经过本药店验收合格,其质量和包装符合规定的药品。

  四、药品应按品名、规格、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条件要求分类整齐陈列,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物价标签必须与陈列药品一一对应,字迹清晰;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与一般药,中药饮片与其他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柜摆放。

  五、拆零药品必须存放于拆零专柜,做好记录并保留原包装标签至该药品销售完为止。

  六、需要低温保存的药品只能存放在冰箱或冷柜中,不得在常温下陈列,需陈列时只陈列包装。

  七、中药饮片应一味一斗,不得错斗、串斗、混斗;装斗前应进行质量复核,饮片斗前必须写正名正字。

  八、对陈列的药品应每月进行检查并予以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质量管理人员处理。

  九、用于陈列药品的货柜、货架等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篇5:零售药店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一、为确保所储存药品质量稳定,避免药品发生质量问题,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养护工作的职责是:安全储存,降低损耗,科学养护,保证质量,避免事故。

  三、根据陈列药品的流转情况,进行循环的质量检查;对养护品种的养护应建立档案;做好养护用仪器设备、温湿度检测等仪器的管理。

  四、在药品养护中发现质量问题,应撤下柜台并暂停上柜台,尽快通知质量负责人进行复查。

  五、近效期药品应填报效期催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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