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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化工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5-07

  精细化工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1、易制毒化学品由专人负责保管,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双人使用)。

  2、易制毒化学品到库后,应及时卸货,轻搬轻放,严禁撞击,在待卸货期间,应指定专人看管,双人验收。

  3、易制毒化学品入库时必须进行验收,核对品名、标志、数量、规格、包装、生产厂家等,并据实进行登记,做到账、货、卡相符。如资料与送货单据不一致时,拒收货物,并立即通知安全生产科作出相关处理。

  4、检查包装是否残破、泄漏、封闭不严、包装不牢等,如出现上述情况,应拒收货物并立即通知安全生产科作出相关处理。

  5、检查储存量,根据库房面积、高度、货堆安全间距计算允许存放的数量,不得超量储存。

  6、生产用易制毒化学品根据使用单位的日使用计划凭出库单出库,采取“双人发放,双人复核,双人领用”。

  7、仓库保管员要建立易制毒化学品台账,及时登记出入库情况,管理台账要求完整、清晰,购买量、用量、库存量必须一致,做好盘存工作,确保账实相符,及时向公安局报送有关资料和报表。

  8、使用单位要按生产的需要领用易制毒化学品,确保按合法用途使用易制毒化学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不用于非法产品,不挪作他用、不私自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9、严禁借用和赠送易制毒化学品。

  10、逐日检查由仓库保管员自查,遇有问题及时上报,检查要有记录。

  11、定期检查、临时抽查由安全生产科牵头会同仓库保管员、使用单位进行,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12、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入库按照《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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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精细化工易制毒化学品销售管理制度

  精细化工易制毒化学品销售管理制度

  1、有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健全的销售网络。

  2、建立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的品种、数量、日期、购买方等情况。

  3、易制毒化学品销售情况自销售日起30天内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

  4、销售易制毒化学品时应当查验购买许可证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查验无误后方可销售。

  5、对经营的易制毒化学品应有明确的标识及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

  6、对经营的易制毒化学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

  7、查验留存购买许可证(备案证),查验留存委托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实购买、销售的品种数量等。

  8、销售单位应当将销售台帐及留存的有关材料保存二年备查,应当于每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经营情况。

  9、除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外还应严格执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

篇3:医院微生物室化学品安全规定

  医院微生物室化学品安全规定

  目的

  消除化学品对实验室生物安全和人员健康的威胁,以保证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

  职责

  1.生物安全负责人负责审定和发布各类化学品的材料安全数据单。

  2.检验科负责各类化学品的领取、标识和使用等的日常管理工作。

  3.工作人员在具体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各种化学药品的性质和用途,安全使用。

  化学品安全管理要求

  1.按化学品的性质或名称分类保存,定点存放,设专人妥善保管,并做好记录。

  2.应按照相关要求在每个化学品储存容器上标明其危害性质和风险性,同时在其使用的各个环节中也应清楚标明。

  3.实验室制定切实可行的化学品操作,并按照要求对涉及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之落实到化学品的存放、处理、使用及处置的各个环节。

  4.实验室制定切实可行的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措施,以应对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爆炸意外事件的发生。

  5.实验室工作人员在使用化学品的过程中,应按照相关要求或规程规范操作,即使是在被认为安全的装备或装置中进行,也应按章操作,工作结束后立即洗手。

  6.对实验室内所用的每种化学品的废弃和安全处置程序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有关要求严格进行。

篇4:医疗器械出入库管理及复核工作程序

  医疗器械出入库管理及复核工作程序

  一、目的:

  为制订一个医疗器械出库复核的程序,保证出库产品数量准确,质量合格,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 例》650号令、《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局令8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施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年第58号)等法规,特制订本程序。

  二、范围:

  适用于所有医疗器械的出库复核。

  三、职责:

  仓储保管员、出库复核员对本标准的实施负责。

  四、工作程序:

  4.1仓管员依据验收的结果,将产品移至仓库相应的区域,如:验收结果为:不合格,需将产品移至不合格区域,产品经判定需退货的,需将产品移至退货区。如为合格品,将产品移至合格区域。

  4.2企业应当建立入库记录,验收合格的医疗器械应当及时入库登记;验收不合格的,应当注明不合格事项,并放置在不合格品区,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退货、销毁等处置措施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把好医疗器械出库质量复核关;

  4.3对发货医疗器械产品进行质量检查,对出库医疗器械质量负主要责任;

  4.4按发货单逐批复核出库产品,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包装牢固,标志清晰;

  4.5特殊管理产品出库应由双人进行质量核对;

  4.6对复核质量合格的产品,在出库复核凭证注明质量状况并签章 :

  4.7对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应暂停发货,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报质量管理机构进行质量复查;

  4.8认真做好《出库复核记录》,做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内容准确,便于质量跟踪,复核记录应保存至超过医疗器械产品有效期两年,但不得低于五年;

  五、质量记录:

  a)《出库复核记录》

篇5:贸易公司医疗器械仓库贮存、养护、出入库管理制度

  贸易公司医疗器械仓库贮存、养护、出入库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所有医疗器械产品的仓库贮存、养护、出入库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仓库贮存

  1、应当配备与经营产品相适应的储存条件。按照医疗器械的贮存要求分库(区)、分 类存放,包括待验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发货区等,并有明显区分(如可采用色标管 理,设置待验区为黄色、合格品区和发货区为绿色、不合格品区为红色),退货产品应当单 独存放。

  2、医疗器械与非医疗器械应当分开存放;

  3、库房的条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库房内外环境整洁,无污染源;

  (2)库房内墙光洁,地面平整,房屋结构严密;

  (3)有防止室外装卸、搬运、接收、发运等作业受异常天气影响的措施;

  (4)库房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能够对无关人员进入实行可控管理。

  4、按说明书或者包装标示的贮存要求贮存医疗器械;

  5、贮存医疗器械应当按照要求采取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防火等措施;

  6、应作好仓库安全防范工作,定期对安全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并填写“安全卫 生检查表”。

  7、搬运和堆垛医疗器械应当按照包装标示要求规范操作,堆垛高度符合包装图示要求, 避免损坏医疗器械包装;

  8、医疗器械应当按规格、批号分开存放,医疗器械与库房地面、内墙、顶、灯、温度 调控设备及管道等设施间保留有足够空隙;

  9 、贮存医疗器械的货架、托盘等设施设备应当保持清洁 ,无破损 ;

  10、非作业区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贮存作业区,贮存作业区内的工作人员不得有 影响医疗器械质量的行为;

  11、医疗器械贮存作业区内不得存放与贮存管理无关的物品。

  12、从事为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提供贮存、配送服务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其自 营医疗器械应当与受托的医疗器械分开存放。

  二、库存养护

  1、养护人员要在质量管理部门的技术指导下,检查并改善贮存条件、防护措施、卫生环 境。按照医疗器械储存养护标准做好医疗器械的分类存放。

  2、医疗器械养护人员对库存医疗器械要逐月进行质量检查,一般品种每季度检查一次;

  对易变效期品种要酌情增加养护、检查次数;对重点品种应重点养护。可以按照“三三四” 循环养护检查,(所谓三三四指一个季度为库存循环的一个周期,第一个月循环库存的 30%,

  第二个月循环库存的 30%,第三个月循环库存的 40%)并做好养护记录,发现问题,应挂黄牌 停止发货并及时填写“质量复检通知单”交质量管理部门处理。并要认真填写“库存医疗器 械养护记录”。

  3、养护人员要指导并配合保管人员做好库房温、湿度的管理工作,当温、湿度超过规定 范围时应及时采取降温、除(增)湿等各种有效措施,并认真填写“库房温湿度记录表”,每天上、下午不少于2次对库房温湿度进行监测记录;对库存医疗器械的外观、包装、有效 期等质量状况进行检查;

  4、对库存医疗器械有效期进行跟踪和控制,采取近效期预警,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 应当禁止销售,放置在不合格品区,然后按规定进行销毁,并保存相关记录。

  1)效期产品的医疗器械直接影响到该产品的使用效果,因此在采购入库验收、仓贮、

  出库复核销售及售后服务中都必须注意,在所有记录表格中都必须明显记录其效期起止日期。

  2)采购时应注意是否近失效期产品,入库时应认真填写“效期商品管理记录表”,并按先进先出原则,认真做好保管,货位卡特别注明,填写效期催销表,销售时,告知消费 者注意事项,并做好售后服务。

  3)有效期产品的内外包装破损不得销售使用,应视为不合格商品,登记后放置于不

  合格区。

  4)对所有商品应根据企业销售情况限量进货。

  6、养护人员在日常质量检查中对下列情况应有计划地抽样送检,如易变质的品种、储存两年以上的品种、接近失效期或使用期的品种、其它认为需要抽检的品种等。当发现不合格品种时要及时请示有关部门和领导同意后将“不合格医疗器械”移出合格区,放至不合格区,并做好记录。

  7、企业应当对库存医疗器械定期进行盘点,做到账、货相符。

  三、出入库管理

  1、入库

  1)仓管员依据验收的结果,将产品移至仓库相应的区域,如:验收结果为:不合格,需将产品移至不合格区域,产品经判定需退货的,需将产品移至退货区。如为合格品,将产品移至合格区域。

  2)企业应当建立入库记录,验收合格的医疗器械应当及时入库登记;验收不合格的,应当注明不合格事项,并放置在不合格品区,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退货、销毁等处置措施。

  3)验收合格入库商品,需填写:“医疗器械验收、入库交接单”。

  2、出库

  1)器械出库应遵循“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

  2)医疗器械出库时,库房保管人员应当对照出库的医疗器械进行核对,发现以下情况不得出库,并报告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处理:

  (1)医疗器械包装出现破损、污染、封口不牢、封条损坏等问题;

  (2)标签脱落、字迹模糊不清或者标示内容与实物不符;

  (3)医疗器械超过有效期;

  (4)存在其他异常情况的医疗器械。

  3)医疗器械出库应当复核并建立记录,复核内容包括购货者、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批号或者序列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或者 失效期)、生产企业、数量、出库日期等内容。

  4)医疗器械拼箱发货的代用包装箱应当有醒目的发货内容标示。

  5)医疗器械出库,必须有销售出库复核清单。仓库要认真审查销售出库复核清单,如有问题必须由销售人员重开方为有效。

  6)医疗器械出库,仓库要把好复核关,必须按出库凭证所列项目,逐项复核购货单位品名、规格、型号、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数量、销售日期、 质量状况和复核人员等项目。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包装牢固。

  7)出库后,如对帐时发现错发,应立即追回或补换、如无法立即解决的,应填写查询单联系,并留底立案,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配合协作,认真处理。

  8)发货复核完毕,要做好医疗器械出库复核记录。出库复核记录包括:销售日期、销往单位、品名、规格(型号)、数量、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至、生产厂 商、质量情况、经手人等,记录要按照规定保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2年。

  9)需要冷藏、冷冻运输的医疗器械装箱、装车作业时,应当由专人负责,并符合以 下要求:

  (1)车载冷藏箱或者保温箱在使用前应当达到相应的温度要求;

  (2)应当在冷藏环境下完成装箱、封箱工作;

  (3)装车前应当检查冷藏车辆的启动、运行状态,达到规定温度后方可装车。

  10)运输需要冷藏、冷冻医疗器械的冷藏车、车载冷藏箱、保温箱应当符合医疗器械运输过程中对温度控制的要求。冷藏车具有显示温度、自动调控温度、报警、存储和读取温 度监测数据的功能。

  附表:

  1、库房温湿度记录表

  2、库存商品养护检查记录表

  3、医疗器械验收、入库交接单

  4、效期商品管理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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