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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司会议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5-07

  信息公司会议制度

  第一条 会议纪律

  1、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每次扣10分,超过10分钟按员工日常行为准则处理。无故缺席按旷工处理。

  2、遵守会议纪律,与会期间应将手机调到无声或振动,原则上不允许接听电话,如须接听,需得到会议主持人的批准方可离开会场。

  3、凡因通知原因造成应参加会议人员迟到或缺席的,以上处罚由传达人承担。

  第二条 会议室使用管理办法

  1、会议安排的原则为: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临时会议服从例会。各类会议的优先顺序为:公司全员例会、公司临时行政会议、部门会议。因处置突发事件而召集的紧急会议不受此限。

  2、会议室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管理。部门使用会议室须提前(特殊情况除外)知会行政人事部,以便综合协调。

  3、会议确定后,行政人事部会派专人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会后,与会人员需做好会议室清理、卫生工作,否则扣分处理。相关设备要及时归还到行政人事部。因人为原因造成公物损失的,由责任人赔偿。

  第三条 会议记录

  1、会议记录的格式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会议的组织情况,要求写明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出席人数、缺席人数、列席人数、主持人、记录人等。另一部分是会议的内容,要求写明发言、决议、问题、商议结果等。这是会议记录的核心部分。

  2、所有重要会议的会议纪要由会议记录员在例会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部门负责人,并文件(含电子文档)备案。

  3、各部门负责组织的各类会议的会议记录,由各部门安排专员负责日常归档、保管,但用完后的记录本应作为机要档案及时转行政人事部统一归档备查。

  4、会议内容涉及到公司机密的,与会人员应严守保密纪律。相关会议记录为公司的机要档案,保管人员不得擅自外泄。其调阅应严格按公司文档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会议的统筹协调及本制度的执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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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KTV排练及会议制度

  KTV排练及会议制度

  一、每月1号18:00时准时开会,如迟到者将处以50元-100元罚款。

  二、会议中不允许交头接耳、吃东西、抽烟或接听电话,有问题举手发言。如有违反者罚款10元-50元。

  三、如果会议中所讨论决定的问题,讨论中无异议的话,会后无条件执行。

  四、每星期五公司将组织排练时间为15:00,必须到齐参于排练,如每队要单独排练,领队将计划上报公司。

篇3:KTV会议制度

  KTV会议制度

  为规范广场KTV会议管理制度,保证KTV公关部经营业务的顺利进行,经管理会议决定:

  1、KTV公关部定于每月15日及30日的下午16:00召开工作例会。

  2、会议要求全体公关经理准时参加。如迟到早退者罚款20元,缺席者罚款100元。

  3、开会时全部手机关到“振动”,不得发出铃声,无关业务事情一律不得通话。

  4、会议由KTV领导主持,各公关经理轮流发言,不得争抢与吵闹,影响会议秩序。

  5、会议决定的事项和任务,参加者要无条件执行,并在下一次会议中汇报结果。

  6、本制度自20**年12月17日起执行。

篇4:有限责任公司会议管理制度

  有限责任公司会议管理制度

  1.股东会

  1.1.流程:召集--确定会议时间、地点--通知参会人员--开会--形成《股东会会议记录》--参会股东签名--发布会议决议。

  1.2.股东会的召集: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由监事召集;监事不召集的,代表三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

  1.3.股东会主持: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其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非由董事会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主持。

  1.4.股东会须提前15天筹划,会议时间及地点由股东会召集人确定。

  1.5.股东会必须提前15天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半年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三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监事提议方可召开。

  1.6.股东会参会人员:全体股东或股东代表;经全体股东认可的列席人员和记录人员。

  1.7.会议权限: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就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以及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

  1.8.会议要求: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股东会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股东会会议记录》上签名。

  1.9.《股东会会议记录》应包括通知时间、开会时间、召集人、主持人、参会人员、讨论问题、表决情况等内容,详见附表。

  2.董事会会议制度

  2.1.流程:召集--确定会议时间、地点--通知参会人员--开会--形成《董事会会议记录》--参会董事签名--发布会议决议。

  2.2.董事会的召集:由董事长召集;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

  2.3.董事会主持: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2.4.董事会最少须提前10天筹划,会议时间及地点由董事会召集人确定。

  2.5.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前1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2.6.董事会参会人员:全体董事;经全体董事认可的列席人员和记录人员。

  2.7.会议权限: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2.8.会议要求:董事会对所议作出的决定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作《董事会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董事会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2.9.《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括通知时间、开会时间、召集人、主持人、参会人员、讨论问题、表决情况等内容,详见附表。

  3.月例会

  3.1.流程:召集--确定会议时间、地点--通知参会人员--开会--形成《月例会会议记录》--会议召集人签字--发布会议决议。

  3.2.月例会的召集:由董事长召集;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总经理召集。

  3.3.月例会主持: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总经理主持。

  3.4.月例会最少须提前2天筹划,会议时间及地点由月例会召集人确定。

  3.5.月例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前1天内通知全体参会人员。

  3.6.月例会参会人员: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等以及记录人员。

  3.7.会议权限:总结过来公司工作;宣布公司决定;制定后期工作重点;解决提出的问题;考评部门业绩;表彰惩处决定等。

  3.8.会议要求:应作《月例会会议记录》,会议召集人在《月例会会议记录》上签名。

  3.9.《月例会会议记录》应包括通知时间、开会时间、召集人、主持人、参会人员、讨论问题、表决情况等内容,详见附表。

篇5:房地产分公司会议管理制度

  房地产分公司会议管理制度

  1.开会准备:

  1〉拟定会议内容、目的、归纳会议事项与要点;

  2〉决定会议的方式,如出席人员、会场、时间等;

  3〉会场准备。如会议横幅、扩音设备、桌椅等。

  2.主持会议须知。

  3.参加会议人员需知。

  4.列席参加公司的例会或行政领导办公会时应做好会议的记录,需形成会议纪要的做好有关覆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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