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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迹超市证件及证牌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4-27

  奇迹超市证件及证牌管理制度

  1、员工及其他在职工作人员(如:促销员、专柜人员)均由公司按规定发给工号牌,部门主管及防损员有权随时检查有关证件。

  2、员工在职工作期间(含试用期)均必须办理好健康证,且每年都必须复检。

  3、员工在职工作期间(含试用期)均必须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4、凡进入公司的员工,在办理招聘手续时必须将相关证件复印件交至公司人事部(如身份证、户口本及其他相关资历证明)。

  5、公司发放证件如有遗失、被窃,应及时向课长/主管报告,并按规定到公司人事部办理补领手续。

  6、员工离职时,应将公司发放的所有证件及时交回公司人事部,并按规定做好工作交接、办好退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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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Z住建局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

  Z住建局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保证建设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有效,维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严肃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证件,是指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统一核发的《行政执法证》。

  第三条 建设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申领《行政执法证》。建设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当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

  第四条 申领《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应当是本机关或委托执法组织正式在编在职要岗、直接承担建设行政执法任务的人员。下列人员不得领取《行政执法证》:

  (一)受过刑事处分的人员;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其他不适宜从事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

  第五条 局机关负责人和法制机构从事执法监督检查的人员,领取《行政执法监督证》。

  第六条 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必须参加行政执法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领取行政执法证件。

  第七条 行政执法证件仅限持证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涂改和毁损。持证人调离本局或不再直接承担行政执法任务时,应收回行政执法证件,交还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第八条 如果行政执法证件遗失,原持证人应及时报告局办公室,并在报纸上声明作废,再向上级执法部门申请补发。

  第九条 行政执法证件每年由局办公室统一送上级执法部门年审注册,未经注册或者未能通过年审的行政执法证件无效。

  第十条 行政执法人员因行政执法过错受到暂扣行政执法证件的处理的,由局办公室及时收缴其行政执法证件。

篇3:广播网络公司印章、个人证件管理制度

  广播网络公司印章、个人证件管理制度

  为确保公司印章、个人证件的正常使用,使公司印章、个人证件管理规范化,特制定印章、个人证件管理制度如下:

  1、工作证由管理部统一印刷、发放。员工不得使用与实际身份不相符的证件。

  2、工作证应当随身携带并按规定佩戴,妥善保管,严禁转借、复制、伪造、涂改、防止丢失和损坏

  3、员工在职务、工作单位发生变化时,必须上交原证件,换发新证件。员工离开公司时,必须交回员工证。

  4、遗失证件,应当及时报告本部门和人力资源部。经审查准后方可补发。

  5、收费处收费印章要妥善保存,设专人负责,不得转借他人。

篇4:地产公司各类证件办理制度

  地产公司各类证件办理制度

  为确保各类证件办理的有效性和及时性,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员工因公需要办理港澳通行证时,需填写《办理通行证、签证审批表》报总经理批准,批准后的表单送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准备相关资料,递交申请者,由申请者本人办理港澳通行证。

  二.因公出国处理公务,需要办理护照、签证等相关证件时,需填写《办理通行证、签证审批表》报总经理批准,批准后的表单送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准备相关材料。证件可委托他人代办的情况下,人力资源部会安排相关人员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的情况下,由申请者本人办理。

  三.所有港澳通行证、护照等各类证件需在人力资源部作登记备案。

  四.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监督执行。

篇5:地产公司各类证件办理规定

  地产公司各类证件办理规定

  为确保各类证件办理的有效性和及时性,制定本规定如下:

  第一条:员工因公需要办理港澳通行证时,需填写《办理通行证、签证审批表》报总经理批准,批准后的表单送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准备相关资料,递交申请者,由申请者本人办理港澳通行证。

  第二条:因公出国处理公务,需要办理护照、签证等相关证件时,需填写《办理通行证、签证审批表》报总经理批准,批准后的表单送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准备相关材料。证件可委托他人代办的情况下,人力资源部会安排相关人员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的情况下,由申请者本人办理。

  第三条:所有港澳通行证、护照等各类证件需在人力资源部作登记备案。

  第四条: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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