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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装作业安全措施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4-26

  吊装作业安全措施

  1.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 精密贵重,作业条件特殊,已编制吊装作业方案,且经作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副总经 理/总工程师批准)

  2.指派专人监护,并监守岗位,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3.作业人员已按规定佩戴防护器具和个体防护用品

  4.已与分厂(车间)负责人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

  5.已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无关人员不许进入作业现场

  6.夜间作业采用足够的照明

  7.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六级以上大风),已停止作业

  8.检查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缆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保证安全可靠

  9.明确分工、坚守岗位,并按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10.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需经工程处审查核算并批准

  11.吊装绳索、缆风绳、拖拉绳等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12.人员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13.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不准吊装

  14.悬吊重物下方站人、通行和工作,不准吊装

  15.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不准吊装

  16.斜拉重物、重物埋在地下或重物坚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不准吊装

  17.棱角重物没有衬垫措施,不准吊装

  18.安全装置失灵,不准吊装

  19.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矫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

  20.作业过程中应先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

  21.作业现场出现危险品泄漏,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

  22.作业完成后现场杂物已清理

  23.吊装作业人员持有法定的有效的证件

  24.地下通讯电(光)缆、局域网络电(光)缆、排水沟的盖板,承重吊装机械的负重量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25.起吊物的质量()t,经确认,在吊装机械的承重范围

  26.在吊装高度的管线、电缆桥架已做好防护措施

  27.作业现场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已按要求设置

  28.作业高度和转臂范围内,无架空线路

  29.人员出入口和撤离安全措施已落实:

  A.指示牌;B.指示灯

  30.在爆炸危险生产区域内作业,机动车排气管已装火星熄灭器

  31.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36V、24V、12V防水型灯;36V、24V、12V防爆型灯

  32.作业人员已佩戴防护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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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安全措施: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

篇2:工程施工吊装作业安全措施

  工程施工吊装作业安全措施

  1吊装作业必须执行规定的统一信号,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

  2吊具、吊钩、钢丝绳等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规定。

  3高空作业的工具、垫块、螺栓、焊条等应装入工具袋,防止坠落,严禁由高空向下抛掷料具和杂物。

  4主体施工时使用的塔吊,力矩限制器、超高、变幅、行走限位要灵敏,吊钩、卷扬机滚筒要有保险装置,轨道要有极限位置阻挡器,轨道要有接地、接零装置,并且道轨连接处要有跨接地线,每隔30m应加一组接地装置,轨道两端要有接地装置。

篇3: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措施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措施

  1一般规定

  1.1起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1.2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1.3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1.4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1.5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

  1.6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方向作业时,必须保持表1.6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表1.6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输电导线电压(kV)1以下1~1520~4060~110220

  允许沿输电导线垂直方向

  最近距离<m)1.53456

  允许沿输电导线水平方向

  最近距离(m)11.5246

  1.7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必须具备下列操作能力:

  1.起重机司机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1)所操纵的起重机的构造和技术性能。

  (2)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制度。

  (3)起重量、变幅、起升速度与机械稳定性的关系。

  (4)钢丝绳的类型、鉴别、保养与安全系数的选择。

  (5)一般仪表的使用及电气设备常见故障的排除。

  (6)钢丝绳接头的穿结(卡接、插接)。

  (7)吊装构件重量计算。

  (8)操作中能及时发现或判断各机构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9)制动器突然失效能作紧急处理。

  2.指挥信号工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1)应掌握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机进行检查。能熟练地运用手势、旗语、哨声和通讯设备。

  (2)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结构施工图,能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工艺要求指挥起吊、就位构件、材料和设备等。

  (3)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运就位方法及构件重心位置,并能计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

  (4)正确地使用吊具、索具,编插各种规格的钢丝绳。

  (5)有防止构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变形的知识。

  (6)掌握起重机最大起重量和各种高度、幅度时的起重量,熟知吊装、起重有关知识。

  (7)具备指挥单机、双机或多机作业的指挥能力。

  (8)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等。

  3.挂钩工必须相对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1)必须服从指挥信号的指挥。

  (2)熟练运用手势、旗语、哨声的使用。

  (3)熟悉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工作性能。

  (4)熟悉常用材料重量,构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5)熟悉构件的装卸、运输、堆放的有关知识。

  (6)能正确使用吊、索具和各种构件的拴挂方法。

  1.8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1.9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1.10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2基本操作

  2.1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2.2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护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2.3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2.4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2.5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壁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2.6吊挂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2.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3.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4.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2.7捆绑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捆绑必须牢固。

  2.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

  3.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2.8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2.9长期不用的超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验、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2.10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3三角架(三木搭)吊装

  3.1作业前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选用机具、吊具、绳索及配套材料。

  3.2作业前应将作业场地整平、压实。三角架(三木搭)底部应支垫牢固。

  3.3三角架顶端绑扎绳以上伸出长度不得小于60cm,捆绑点以下三杆长度应相等并用钢丝绳连接牢固,底部三脚距离相等,且为架高的1/3至2/3。相邻两杆用排木连接,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5m。

  3.4吊装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试吊时应检查各部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

  3.5移动三角架时必须设

专人指挥,由三人以上操作。

  4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4.1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2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

  4.3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备必须和拍子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实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4.4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4.5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调整就位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4.6超长型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1/4,并应采取防护倾覆措施。

  4.7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5吊索具

  5.1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5.2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5.3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5.4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

  5.5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5.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1.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2.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3.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4.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7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篇4:工地吊装作业安全措施(2)

  工地吊装作业安全措施(二)

  1、吊装作业必须执行规定的统一信号,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

  2、吊具、吊钩、钢丝绳等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规定。

  3、高空作业的工具、垫块、螺栓、焊条等应装入工具袋,防止坠落,严禁由高空向下抛掷料具和杂物。

  4、主体施工时使用的塔吊,力矩限制器、超高、变幅、行走限位要灵敏,吊钩、卷扬机滚筒要有保险装置,轨道要有极限位置阻挡器,轨道要有接地、接零装置,并且道轨连接处要有跨接地线,每隔30m应加一组接地装置,轨道两端要有接地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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