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 导航

公章的对外使用范围及审批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4-12

  公章的对外使用范围及审批

  1、在管理中心,对外公文使用公章,须经部门负责人审签(上报省、市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文件资料须经管理中心综合部负责人审核),分管副总及行政副总以上领导审定,方可用章,重要文件用章前须经总经理审定;

  2、各筹建处、项目,对外公文使用公章,须经部门负责人审签(上报省、市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文件资料须经筹建处综合部负责人审核),分管副总及行政管线副总(特殊情况管理中心总经理助理以上其他领导)以上领导审定,方可用章;若管理中心、筹建处、项目需用到集团公章,需经过管理中心总经理、集团分管行政副总经理批准,方可用章;

  3、办理证件使用钢印,须由综合部门负责人审签,方可用章;

  4、原则上所有合同和协议须按照《合同订立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会审手续齐全方可盖章。特殊情况下,未经过合同会审程序,只有管理中心、筹建处分管副总经理及行政副总经理在《用章审批表》上签字同意用章的合同及协议,也须经管理中心、筹建处法律部门对合同或协议条款审核无误后,方可用章;

  5、对外常规业务(各种年检、年审、报建、招投标、工程资料等)使用公章,须经管理中心或筹建处总经理审签,方可用章;

  6、银行新开账户,经集团公司财务部审批,方可用章;

  7、所有财务、税务登记报表(包括对外提供有关资料),统一由管理中心或筹建处财务部经理审签,方可用章;

  8、凡涉及财产抵押、财产产权、贷款、借款、担保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须经管理中心总经理审签,方可用章;

  9、未经集团及管理中心领导小组授权批准,擅自进行投资经营活动,对外担保,对外借贷款,对外签订合同等活动,印章管理人员不得盖章。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

篇2:装饰公司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装饰公司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公司财务章由财务部按财务规定统一使用管理。

  二、公司公章由行政部负责保管使用。

  三、以上两部人员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四、以上两章使用时如文件上未获得总经理签字需使用《用章申请表》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

  五、未经公司领导允许,不得将公章带出办公室。

  六、任何个人如私自使用公章,被公司发现后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公司保留对其除名权力及采取法律手段的权力。

  七、收存人应保证公章存放的安全性。

  八、使用范围:

  财务章:收据、发票、支票。

  公章:各类合同、税务报表及一切公司对外证明等。

篇3:公路试验检测中心公章管理制度

  公路试验检测中心公章管理制度

  1.2.18.1公章的刻制、启用

  (1)中心试验室公章的刻制应通过公司oa系统申请,经公司相关领导同意后由综合部统一刻制;

  (2)公章的形状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验室具体名称根据项目情况确定;

  (3)公章的启用应由公司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4)试验室公章为圆形,直径4.0cm,外圈宽度为1.0mm,星尖直径1.4cm,横行的工程项目名称按一行设计,“中心试验室”名称单独一行。

  1.2.18.2公章的管理及使用

  (1)试验室的公章必须由试验室主任委派专人管理;

  (2)试验报告必须在试验室主任签名完成后方可使用中心试验室的公章;

  (3)对外的文件、表格如需使用公章必须得到验室主任允许。

篇4:TC大厦业主委员会工作制度:公章管理制度

  TC大厦业主委员会工作制度:公章管理制度

  附件四:

  业主委员会公章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小区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保管和使用,防止腐败、渎职、滥用职权等行为的发生,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业主委员会公章是业主大会的财物,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随意使用。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自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签字之时起生效,无须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必要时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为由否定业主委员会决定、决议的有效性;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但没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签字的文件,不得当然视为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

  第三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的决定、决议自半数以上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成员签字之时起生效,无须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必要时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为由否定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决定、决议的有效性。

  第四条 业主大会的决定、决议自业主大会按有效票权数表决通过之时起生效,无须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必要时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为由否定业主大会决定、决议的有效性;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但未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文件,不得当然视为业主大会的决定、决议。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公章因故无法正常使用时,可以以半数以上有表决权委员签字的方式代替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同时采取一切合理手段予以追缴或废除后重新刻制。

  第二章 公章的保管

  第六条 业主委员会公章由专人保管,一般由业主委员会秘书保管,也可由业主委员会决议另行指定专人保管。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公章,不得随意摆放,以防止他人盗用,更不能将公章交于他人任意使用。

  第八条 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存公章使用申请单、登记簿和盖章文件的复印件等文件。

  第九条保管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业主委员会委员被暂时停止工作或资格终止的,应当自停止工作或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其保管的公章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决议指定的专人。

  第十条 更换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的,原保管人应将公章及公章使用申请单、登记簿、盖章文件的复印留底存档文件等资料一并移交。

  第三章 公章的使用

  第十一条 使用业主委员会公章的程序为:

  1. 使用人填写公章使用申请单,注明事由并签字;

  2. 批准人员在申请单上或须盖章文件上签字;

  3. 公章审核人员审核同意后在申请单上签字;

  4. 公章保管人员在公章使用登记簿上登记盖章事由,并由使用人签字、填写日期;

  5. 公章保管人员加盖公章;

  6. 申请单和加盖公章的文件复印留底存档。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公章使用的批准人员为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审核人员为业主委员会备案主任,也可由业主委员会决议另行指定专人负责审核。

  第十三条对于存在明显的错误,不宜加盖公章的,公章审核人员和保管人有责任提醒批准加盖公章的人员,并且有权拒绝任何违反本制度加盖公章的要求,但无权拒绝符合本制度的盖章要求。

  第四章 审批权限

  第十四条 下列事项无须批准人员批准,经公章使用审核人员审核同意后可直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1. 业主车辆在建筑区划内出险,需要业主委员会在现场证明上盖章;

  2.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任职证明;

  3. 须盖章文件已经有半数以上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成员签字的业主大会会议决议和文告;

  4. 在已经按程序加盖过公章的仍然有效的文件复印件上经审核一致后加盖公章;

  5.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发给相关单位的一般性函件(函件上须有备案主任的签字),该等函件不得包含有业主委员会承诺义务和责任等内容;

  6. 已经有生效决议的,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名义提起诉讼的起诉状、授权委托书,及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交的证据材料;

  7. 按已经生效的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名义签署的合同约定,催促合同相对方履行合同的函件;

  8. 向有关部门申请政策解释、投诉的文件;

  9.本制度第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条规定事项以外,经业主委员会决议,可以由审核人员审核同意后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下列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在申请单上或须盖章文件上签字,才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1. 以业主委员会名义签署的各种合同、备忘录(合同、备忘录文本须有轮值主任或备案主任的签字);

  2. 向政府有关部门、其他单位申请办理有关事宜的手续文件。

  第十六条 下列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在须盖章文件上签字,才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1. 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发布的各类须向业主公示的文告;

  2. 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

  3. 专项维修基金使用的申请文件、管理情况报告;

  4. 公共服务性收费的财务审计结果及其他财务性文件;

  5. 本制度和业主委员会决议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事项。

  第十七条下列事项必须具有有效的业主大会决议,并且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在申请单上或须盖章文件上签字,才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1. 以业主大会名义签署的各类合同;

  2. 以业主大会名义发布的各类须向业主公示的文告,但已经有半数以上业主大会会议主席团(筹备组)成员签字的决议和文告除外;

  第十八条在紧急情况下,有五名以上业主证明或有关政府部门证明,必须使用业主委员会公章,但无法完成公章使用手续的,公章保管人经电话征得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同意后,可以先予加盖公章,但公章保管人须在事后三天内补齐盖章手续。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不按本制度保管使用公章,由责任人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无法证明由于他人的责任造成公章的不妥使用的责任由公章保管人承担。

  第二十条 本制度从20**年6月1日起生效

篇5:阿卡小区业主委员会公章使用管理办法

  阿尔卡迪亚小区业主委员会公章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保管和使用,防止滥用、渎职、腐败等行为的发生,保证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公章使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根据阿尔卡迪亚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小区业主委员会公章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业主委员会管理的印章共计六枚。分别是“阿尔卡迪亚小区业主大会”公章、“阿卡迪亚小区业主委员会”公章、“阿尔卡迪亚小区业主委员会财务专用章”、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私章。

  第二条 公章仅限在法律范围内为阿尔卡迪亚小区物业管理相关内容使用。

  第三条 业主大会做出的决议、决定,应当使用业主大会的公章;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议、决定,应当使用业主委员会的公章。

  公章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公章为由否定业主大和业主委员会决议、决定的有效性。只加盖公章但未经表决通过的文件,不得当然视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决定。

  业主委员会财务专用章、主任(副主任)私章的使用制度由业主委员会财务制度和其他制度规定。

  第二章 公章的保管

  第四条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公章按照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业主委员会秘书长保管,如确因工作需要或公章保管人外出,公章由业主委员会两名以上主任(副主任)决定暂时保管人,并办理暂时交管手续,主任和副主任不能保管公章。

  第五条 公章应保管在业主委员会办公场所内,不得携带公章外出鉴印。特殊情况确需外出鉴印,应由业主委员会主任批准。

  第六条 公章保管人不得将公章转借他人,不得委托他人保管公章,更不能将公章交与他人任意使用;公章保管人对公章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摆放,防止公章丢失、被盗和被盗用,如发现上述情况必须立即向业主委员会主任、业主委员会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七条 公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存公章使用申请单、登记簿、和盖章文件的复印件等文件。

  第八条 公章保管人离任、被暂时停止工作或者资格终止的,应在3日内,由业主委员会确定新的公章保管人,且在业主委员会监督下办理公章及申请单、登记簿、盖章留底存档文件等的交接手续,相关人员应签名确认。

  第三章 公章的使用

  第九条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据各自的职责范围使用公章。对本小区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中没有明确规定的事项,但该事项与本小区物业管理活动相关而需要加盖公章的,由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后才能依照本办法使用公章,但是该事项的内容涉及经济内容或者可能需要业主、业主委员会承担法律责任的,必须由业主委员会批准才能使用公章。

  第十条 每次公章使用之前,使用人填写申请单,注明事由并签字;公章保管人在公章使用登记簿上登记盖章事由,并由使用人签字、填写日期; 申请单和加盖公章的文件复印留底存档。严格禁止在空白介绍信、空白合同上加盖公章。

  第十一条 公章保管人应该对所有盖章文件进行编号存档,分为公告类和知会类两种。公告类文件以“(阿尔卡迪亚小区业委会[200×]公告第×××号)”进行编号,知会类以“(阿尔卡迪亚小区业委会[200×]知会第×××号)”进行编号。所有记录应当存档,随时供业主查阅。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未依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委员会决定而使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公章的,由公章保管人承担责任;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公章保管人的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公章遗失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社会公告,按《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重新刻制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公章。公章保管人因为个人原因遗失公章,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由公章保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

  第十四条本办法经业主委员会会议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