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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劳务队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4-07

  对劳务队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对劳务队资质验证

  (1)审核劳务队营业执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围、注册资金、执照的有效期限。

  (2)审核企业性质。

  (3)审核经营手册,查阅其承担过的施工项目,施工过的桥涵、隧道、路基和路面工作量。

  (4)审核资质等级证书,外省市施工队伍的进冀许可证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员的核定数量。

  (5)审核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以往有无重大伤亡事故作必须调查。

  2、对劳务队核验

  (1)审核劳务队的务工人员持证状况(身份证、暂住证、健康证、资格证)。

  (2)审核证件有效性。

  3、劳务队的选择

  选择施工能力较强,业绩、信誉好的劳务队伍。

  4、劳务合同签订要求

  (1)必须严格执行先签合同,后组织进场施工的原则。

  (2)签订劳务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有关附件:“安全生产协议书”。

  (3)合同应明确项目部和劳务队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劳务队应对项目部负责,劳务队必须服从项目部的安全管理。

  5、劳务队伍进场

  (1)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向劳务队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总交底。

  (2)以劳务合同为依据,交底内容包括施工技术文件、安全体系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3)交底应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双方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签字,并保留交底记录。

  6、劳务队伍施工过程安全控制

  (1)劳务队伍施工人数超过50人以上,应由劳务队位指派专职安全人员,协助项目部对施工全过程执行监控。

  (2)劳务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遵守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和接受项目部的监督管理。

  (3)劳务队伍自带各类机电设备,必须向项目部提供有效的验收合格证明。

  (4)劳务队伍各施工班组必须进行“三上岗一讲评”(在班前须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的"三上岗"和每周一次的"一讲评"安全活动)活动,并设立台帐记录。

  (5)各项目部对劳务队施工过程进行控制管理,做好日常管理考核资料的积累,为以后对劳务队的业绩评定提供证明材料。

  (6)公司对劳务队安全管理状况和能力进行年度安全业绩评定。

  (7)劳务队如安全管理松解,整改措施不到位,事故频发,公司将给予处罚,还可作清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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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项目劳务队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项目劳务队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⑴是本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队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的检查、监督、指导。

  ⑵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组织施工班组人员上岗作业,对本队人员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⑶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做到证件齐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做好本队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队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⑷必须保持本队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须事先向用工公司有关部门报批,新进场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入场和上岗安全教育后,方准上岗。

  ⑸组织本队人员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根据上级的交底向本队内各施工班组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交底,针对当天施工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班前安全讲话,施工中发现安全问题,应及时解决。

  ⑹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检查本队所施工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上报有关领导,严禁冒险蛮干。

  ⑺发生各类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组织保护好事故现场,做好抢救工作和防范措施,并立即上报,不准隐瞒、拖延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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