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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集团公司预算管理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3-30

  产业集团公司预算管理

  1.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以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分子公司为预算责任单元,分解落实预算指标,严格控制成本费用。

  2.公司成立预算管理委员会,领导和组织公司预算的制定、执行、调整、分析、考核和评价等全面预算管理工作。

  2.1 预算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为:

  主任:董事长  副主任:总经理 主任委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执行委员:财务部部长 委员:公司所属分子公司总经理,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2.2  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职责:

  2.2.1制定和颁布有关预算的制度和规定;

  2.2.2研究决定公司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及计划;

  2.2.3审查和协调各单位的预算申报工作,并讨论和建议调整事项;

  2.2.决有关单位在编制预算时可能发生的问题;

  2.2.面预算的批准与下达;

  2.2.6当公司经营环境或经营方针变更时,修订预算及调整各单位的经营目标、工作计划,以更好地适用市场需要;

  2.2.7检查预算的执行情况,促使有关单位协调一致地完成预算所规定的目标和任务;

  2.2.8接受和讨论分析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报告。

  2.3  预算执行委员职责:

  2.3.1预算执行委员负责公司预算制定及执行情况检查和分析的日常工作;

  2.3.2汇总各单位的初步预算,提出建议事项和初步预算报表,提交预算管理委员会讨论;

  2.3.3编报经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的各类预算报表;

  2.3.预算管理委员会委员中的各部门负责人及分子公司领导及时沟通,要求其按时提供各单位编制的预算草案;

  2.3.促预算编制按进度进行;

  2.3.6根据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编报预算执行分析报告并提交预算管理委员会;

  2.3.7组织、培训、指导各单位编制预算,对各单位所编制的预算及其预算执行报告进行审核,并提供必要的人员及技术支持;

  2.3.8办理其他有关预算执行的策划与联络事项。

  2.分子公司成立预算小组,公司各职能部门由负责人按公司的要求和工作部署,在公司财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各自单位的预算工作。分子公司预算小组和公司各职能部门的预算工作,由各单位负责人领导,负责本单位预算的制订并将公司批复的预算指标落实到各责任单元和责任人。

  2. 分子公司预算管理小组和公司职能部门预算责任人员的主要职责:

  2.1拟定本单位的预算工作计划;

  2.2审查本单位的初步预算并讨论建议修正事项;

  2.3协调本单位内部的预算工作事项;

  2.营环境或经营方针变更时,及时修改预算,报经预算执行委员审核后报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

  2.写预算执行报告,比较分析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的差异情况。

  3  预算管理原则

  3.1  效益优先、综合平衡的原则。预算管理要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讲求整体观念和总体目标最优,约束并优化各项专业计划和技术经济指标;要贯彻公司发展战略意图,兼顾当前与长远,优化资金投向,降低成本费用,控制经营过程,确保经营目标实现。

  3.2  集中管理、防范风险的原则。公司实行大销售、大供应、大财务的集中统一管理模式,财务管理权集中,公司财务部门为预算管理的综合归口部门,在董事长、总经理的领导下,财务总监组织公司财务部门对公司财务资源进行统一管理、统筹协调,各单位对执行预算负责。

  3.3  积极稳健、实事求是的原则。预算目标的确定既要积极向上,又要合理可靠。各单位每年进行一次零基预算,不以上年的实际指标为基础确定预算的各项指标,而是以最新的市场环境、生产技术及管理要求,结合上年度预算执行的实际情况,深入细致分析每项成本费用支出是否有必要性以及支出金额的大小是否合理,认真研究市场环境及其变化趋势,充分估计预算目标实现的可能性,积极安排,从零开始进行预算。

  3. 权责明确,控制有效的原则。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分子公司和公司各职能部门为独立单元编制预算,把预算目标任务和成本费用控制指标项目分解落实到部门,预算控制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已审批下达的预算,同时将预算执行结果纳入公司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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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宝丽股份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宝丽股份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第1条 总则

  (一)为了完善公司内部管理机制,建立严谨的财务管理体系,预见并避免经营中潜在的困难和风险,科学、合理地利用资源,及时有效地调整和控制公司经营活动,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的实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全面预算管理,是指在对公司历史营运结果、市场预测、政府监管环境和公司经营战略的分析研究基础上,以目标利润为导向,对整个公司的所有经营活动实施全面的预算管理,通过提供全面预算的编制、预算追踪及预算分析,从而有效地配置资源,建立起有效的管理控制体系,建立起对预算单位的绩效考核体系,使整个公司的组织经营活动能沿着预算管理轨道科学合理地进行。

  本办法所称全面预算包括经营预算、投资预算和财务预算。

  1、经营预算,指对预算期企业经营过程中可能形成的收入、支出、盈亏所作的预计和测算。经营预算结果反映了企业预算期间的经营业绩预计。

  2、投资预算,指对预算期企业资本性支出所作的预计和测算。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投资。

  3、财务预算,指从财务的角度,对预算期间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作的预计和测算。财务预算以经营预算和投资预算为基础,通过对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的预计,控制和约束预算期的经营预算和投资预算。

  4、 本办法所指的预算期为一年,期末指年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编制年度预算外,还应根据要求编制月度资金收支预算。

  第2条 预算编制的依据和内容

  (一)预算编制依据:公司董事会下达的年度利润目标、成本目标,各类单项考核指标,本单位的经营战略、历史资料、装置能力、行业水平、市价状况和未来趋势。

  (二)经营预算的编制以销售预算为起点。投资预算以当年投资计划为主要依据,考虑上一年度未完工投资项目的延续性,按项目、分投资性质分别编制。财务预算的编制以经营预算和投资预算为基础,根据现有的资本、资金等状况,编制预算期企业的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预算期末的资产负债表。

  (三)经营预算包括销售预算、生产预算、采购预算、直接人工成本预算、制造费用预算、期末存货预算、产品成本预算、期间费用预算等。

  1、销售预算,指对预算期企业销售各产品和提供各种劳务形成收入的预计。销售预算以市场销售预测为基础,根据年度目标利润、预测的产品市场销量和劳务需求量及价格预测来编制。

  2、生产预算,指对预算期企业生产规模所作的预安排。生产预算在销售预算的基础上依据企业各装置的现有生产能力和设备更新计划,产成品期初和预计期末库存的情况和有效生产时间编制。

  3、采购预算,指对预算期企业生产所需的直接原辅材料所作的采购计划安排。采购预算依据预算期生产所需材料消耗量和期初、期末原辅材料库存情况、采购单价来编制。

  4、直接人工成本预算,指对预算期企业生产所需的人工支出进行的预计。直接人工成本预算主要依据生产预算及单位工资水平或单位产品工时定额编制。

  5、制造费用预算,指对预算期企业生产所需的间接成本和费用作预计。制造费用预算应在生产预算的基础上,按费用项目、上年实际及预算期成本费用的降低指标要求来编制。

  6、期末存货预算,指对企业在预算期末原辅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库存的预计。期末存货预算主要依据销售预算、生产预算、采购预算、期初存货来编制。

  7、产品成本预算,指预算期企业生产产品、提供劳务所需的生产成本、单位成本、劳务成本,并考虑期初、期末存货预算对产品成本的影响所作的预计。产品成本预算主要依据生产预算、直接材料预算、直接人工成本预算、制造费用预算等汇总编制。

  8、期间费用预算,指对预算期企业组织生产经营发生的营业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所作的预计。

  9、营业费用预算,指对预算期企业销售产品过程中发生费用的预计。在编制时,应当区分变动费用与固定费用、可控费用与不可控费用的项目,根据上年实际费用水平和预算期内的变化因素,结合企业降低成本费用的要求编制。营业费用预算以销售预算为编制基础。

  10、管理费用预算,指对预算期企业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而发生管理费用的预计。在编制时,应当区分变动费用与固定费用、可控费用与不可控费用的项目,根据上年实际费用水平和预算期内的变化因素,结合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和企业降低成本费用的要求编制。

  11、财务费用预算,指对预算期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所发生费用的预计。财务费用预算的依据是预算期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资金的存量、借款变化和利率(汇率)调整等因素。

  (四)投资预算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预算、长期投资预算。

  1、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指在预算期内购建、改建、扩建、更新固定资产进行资本投资的预算,应当根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决策、预算期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有关投资分析资料,分项目、分投资用途编制。

  2、长期投资预算,指对预算期企业除固定资产投资以外的其他资本性支出及处置的预算,应当根据企业长期投资决策、预算期企业的长期投资计划分项目编制。包括股票投资预算、其他股权投资预算和债权投资预算。

  (五)财务预算是经营预算和投资预算在财务上的综合反映,包括现金、资产负债权益、损益、现金流量的预算,编制预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1、现金预算,指预算期企业为抵御财务风险,对经营、投资、融资项目的现金流入和流出的全面预计。它主要包括现金收入、现金支出、现金剩余或赤字、融资四个部分,现金预算表的平衡关系为:(期初现金金额+现金收入-现金支出)+融资及偿还=期末现金金额。它以经营预算和投资预算为基础,是各项预算有关现金收支的汇总,反映预算期内经营和投资收支现金的平衡额是资金结余或资金短缺,进行筹资决策。

  2、预计资产负债表,指按照资产负债表的内容和格式编制的,反映预算期末企业财务状况的报表,预计资产负债表应根据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以及销售、生产、投资等预算的有关数据编制。

  3、预计利润表,指按利润表的内容和格式编制的,反映预算期企业经营业绩的报表。预计利润表应根据销售收入、产品成本、期间费用等预算的有关数据编制。

  4、预计现金流量表,指按照现金流量表的内容和格式编制的,反映预算期企业现金流入、流出的报表。预计现金流量表应根据经营预算、投资预算、现金预算中的有关现金收支项目和数据编制。

  第3条 预算管理组织和部门职责分工

  (一)全面预算管理是全方位、多层次的工作,必须责任到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应建立预算管理组织,各单位行政负责人为预算管理第一责任人。公司预算管理组织是有市场、财务、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的有关人员参加,由公司总经理负责,日常工作由总会计师负责牵头组织。

  1、负责组织制订本年度本单位生产经营、项目投资总目标并细化,分解下达本单位预算总目标;在实施过程中组织监控、检测、修订;对实施结果组织评价、考核。

  2、负责根据本单位的组织体制和管理层次,按照经营预算、投资预算、财务预算所涉及的内容和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形成预算编制与管理网络。

  3、负责协调、平衡和解决预算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4、负责预算管理日常基础工作的督促检查,以提高预算指标的准确性和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实现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

  5、参与企业管理部门制订预算指标完成的绩效评价和考核奖惩方案。

  (二)公司财务部和子公司财务部为预算管理日常办事机构。其职责为:在预算管理组织的领导下,负责预算数据的审核、汇总;负责预算的编制、平衡、修订和上报;负责经营预算和财务预算指标的下达,跟踪监督预算的执行;分析研究预算与实际差异的成因和对策;参与预算执行结果的评价和考核。

  (三)预算管理涉及面广,业务交叉点多,在推行全面预算管理过程中各部门应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协作、主动沟通、密切配合。尤其是预算编制过程中基础资料的完整、准确直接影响到预算方案的质量。

  (四)为保证预算管理在公司顺利推行,预算编制做到高效高质,本办法对各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1、投资部及项目实施部门:投资部及项目实施部门得管理目标是资源的优化和平衡,主要负责:

  (1)、投资部组织编制预算期企业的投资预算,包括项目投资概算,长期股权、债权、债券以及其他长期投资的安排,并将编制结果上报下达,分析、考核。

  (2)、项目管理部门提供预算期内项目投资中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安装工程进度以及其他零星购置计划,并填报月度资金使用预算。

  2、市场部:市场部的管理目标为占领和开拓市场,满足市场需求,增加营业额和提高盈利水平,主要负责:

  (1)、提供各类产品的销售数量、价格预测和价格趋势分析。

  (2)、提供预算期企业销售收入和销售费用预算。

  3、采购部:采购部的管理目标为全面降低单位采购成本,主要负责:

  (1)、采购部提供预算期公司大宗化工原料的用量、价格、采购成本,期初期末库存的数量、价格。

  (2)、采购部提供备品备件、一般消耗品采购的数量、单价、总金额预算数据及期初期末库存数量、价格(可按类别提供)。

  (3)参与预算指标完成情况的评价考核。

  4生产管理部门的目标:面向市场降低生产经营成本,生产管理部门皆应参与各类预算实施过程中的检测、控制、分析、考评,主要负责:

  (1)、技术中心提供预算期公司各装置、各产品主要原料单耗、能耗的预算数据。

  (2)、生产制造部提供预算期公司公用工程预算数据和预算期公司固定资产维修费用预算数据。

  (3)、技术中心、微机中心提供预算期公司科技开发费用和电子信息开发费用预算。

  (4)、生产制造部和安保部提供预算期公司对外支付排污费预算,污水处理费预算、预算期公司安保基金支付、劳动保护费用预算数据。

  (5)、安保部提供预算期公司消防费用总预算。

  5、人力资源部的管理目标:以人为本,有效利用人力资源,调动人的积极性,降低人工成本,主要负责:

  (1)、提供预算期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车间管理人员和直接生产工人人数预算数据。

  (2)、提供预算期公司应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待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险、计划生育险的预算数据。

  (3)、提供预算期公司劳务用工人数和费用预算数据。

  (4)、组织预算指标在实施中的检查和考评。

  6、财务部门的管理目标:降低各项成本和费用,实现利润最大化,主要负责:

  (1)、负责组织编制预算期公司财务预算,负责经营预算、投资预算、财务预算的汇总、审核和平衡。

  (2)、在经营预算、投资预算和财务预算编制的全过程中,负责财务数据的及时、准确反映,并进行财务分析。

  (3)、负责经营预算和财务预算的对口上报和下达,负责财务预算指标在实施过程中的控制、分析、考核。

  (4)、负责财务费用预算的编制。

  (5)、负责管理费用预算的编制。

  (6)、其他部门:按照本部门的职责,作出相关经营活动内容的预算。

  7、 在公司总会计师领导下,财务部门负责对逐级和各职能部门报送的预算数据进行审核、分析、汇总,编制并形成公司初步预算,经总经理核定后,报公司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定。

篇3:视讯股份公司预算管理制度

  视讯股份公司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明确公司下一年度经营目标,责成各部门依据公司目标,拟定各部门的责任目标,并作为协调各部门控制标准、考核绩效的依据。通过各种指标标准的制定、事前的合理规划,达到降低成本、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目的。

  第二条 预算应遵循实事求是原则。公司预算的编制应从公司的总体发展目标出发,并综合考虑当期政策、市场环境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第三条 预算应遵循资产质量改善原则。公司预算编制要考虑风险管理因素,应关注公司财务结构的优化,将资产结构的合理调整、不良资产的清理、债务结构的优化、资本结构的优化等纳入预算体系。

  第四条 预算应遵循责权配比原则。在确保实现公司整体目标的前提下,明确各预算部门的责任和权利,充分发挥各部门的积极性,促进公司预算目标的顺利完成。

  第五条 预算应遵循侧重原则。按公司的组织结构合理划分为成本费用中心、利润中心和投资中心。

  1、成本费用中心:对成本费用中心的主要考核目标为成本。

  2、利润中心:对利润中心的主要考核目标为各利润中心的业绩、利润。

  3、投资中心:对投资中心的考核除利润指标外,主要考核投资的效益情况。

  第六条 预算应遵循刚性原则。公司预算一经确认,各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第七条 公司预算管理的审批机构为公司股东大会。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在预算管理方面的职责是: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制定公司业绩目标、公司年度预算方案编制方针;拟订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及年度预算调整方案。

  第九条 公司经营班子在预算管理方面的职责是:根据公司董事会的要求,具体组织和下达年度预算编制要求,并对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核及调整;负责组织将审议通过的公司年度预算分解到相关部门予以落实;负责组织向董事会提交半年度及全年度情况分析报告;负责组织向董事会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负责落实预算方案执行情况的奖惩等。

  第十条 各部门应根据公司的总体经营目标并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编制部门预算;财务部对各部门编制的部门预算进行审核、汇总编制出公司预算草案,按月对公司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统计、分析比较,并及时提交相关的分析报告。

  第十一条 预算年度与会计年度一致,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公司的预算采取零基预算、滚动预算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

  第十二条 预算应包括收入预算(收视维护费收入预算、入网费收入预算、宽频业务收入预算、数字电视收入预算、节目传输收入预算、频道收转收入预算、其他收入预算等);成本费用预算(管理费用预算、人工费用预算、办公费用预算、折旧摊销预算、财务费用预算、其他费用预算等);资本性支出预算(包括长期投资预算、网络工程支出预算、器材设备购置预算等);投资收益预算、损益预算;现金流量预算等。

  第十三条 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各部门如因特殊情况,需对预算进行调整时,须向财务部提出书面申请,就预算的调整内容和原因进行详细说明。财务部结合公司预算完成情况,综合考虑有关因素,形成修改意见,报批后方可调整预算。

  第十四条 因国内外环境、市场供求情况、国家法律、政策等影响生产经营的重大情况发生变化,使公司的预算出现较大偏差,可以适时调整预算,按照审批权限报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

  第十五条 财务部是公司预算执行的监督控制部门,对每一笔支出应根据其业务的合理性进行审核,严格区分预算内和预算外审批程序,对预算内的支出也必须把握其针对性、时效性。

  第十六条 公司应于每年的十月份开始着手下一年度预算的编制工作,并在下一会计年度的第一个月完成预算的编制。

  第十七条 公司财务部应在预算年度终了后90天之内向公司领导提交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并报公司董事会。

  第十八条 公司应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建立合理的预算执行调查和奖惩办法,保证预算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篇4:区级财政预算追加管理办法范本

  区级财政预算追加管理办法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预算约束,规范财政预算执行中追加支出事项的申报、审批程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 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财政预算追加支出是指在财政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对涉及重大政策和决策调整、救灾抢险及突发公共事件处理等不可预见的临时性必须保障的支出。

  第三条 预算追加应遵循“从严控制、量入为出、统筹安排、讲求绩效”的原则。各大功能区、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在预算执行中,区政府原则上不批准预算追加。对于确需追加预算支出的,结合区级财力情况,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平衡的原则,按程序予以审核批复;凡是可以纳入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支出项目,一律不得追加当年预算支出。

  第四条 建立健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各大功能区、各部门、各单位的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追加和以后年度支出预算安排的主要依据;对零星分散,重复安排,支出效果不明显的支出项目一律不批准预算追加。

  第二章 预算追加申请及审核

  第五条 财政预算追加按照“各大功能区、部门、单位申请,政府批办,财政审核,政府审批,人大监督”的流程予以办理(公文格式附后)。

  第六条 区政府对各大功能区、部门、单位提报的预算追加申请签署有关批办意见。

  第七条 区财政部门收到预算追加申请批办报告后,根据区政府的批办意见,按照厉行节约、从严控制的原则,结合年度预算资金安排、预备费、区级可用财力及单位非税收入完成等情况,按照财政性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对预算追加申请事项和金额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报区政府研究。

  第八条 经区政府批准同意的预算追加支出,由区财政部门按照区政府批复意见办理预算追加或调整有关项目预算,并根据资金性质用途及项目进展情况拨付资金。属于《市政府采购目录》的货物、工程、服务支出应纳入政府采购;对应实行政府采购而未按程序采购的,财政部门不予拨付资金。

  第三章 预算追加审批权限

  第九条 对符合本办法第二条 规定,年度内预算追加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经分管预算追加事权单位及财政的区政府领导审批会签后办理;预算追加金额在300万元(含)以上的,按程序报区政府研究。对于已确定的预算追加事项,由区财政部门汇总后于每年10月份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第十条 区政府实事及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项目等建设类预算追加,按照《西海岸新区(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预算追加的管理

  第十一条 各大功能区、各部门、各单位应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强化增收节支观念,树立忧患意识、成本意识、效率意识,精打细算,勤俭节约;严肃预算执行、严格预算追加。要进一步加强对预算追加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严格按区政府批准的内容使用资金,确保预算追加资金使用规范、合理、高效;预算追加资金结余按中央、省、市规定全额收回区财政部门。区政府将各大功能区、各部门、各单位预算追加项目管理情况作为部门、单位的重要考核内容之一,对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绩效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二条 区财政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财政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预算追加资金的拨付应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建立健全财政收支分析预测、绩效评价机制,充分发挥预算管理的职能作用,促进区级财政健康平稳运行。

  第十三条 区审计、监察部门应加强对预算追加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各大功能区、各部门、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状况、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和分析,对虚假支出、截留挪用、坐收坐支等违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区财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截止20**年4月30日。原《关于印发区级预算追加管理办法的通知》(西新管发〔20**〕6号),《关于印发区区级大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西新管办发〔20**〕29号)同时废止。本办法施行前有关文件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篇5:HZ机关事务管理局预算经费财务管理办法

  HZ机关事务管理局预算经费财务管理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颁发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局机关预算执行和财务经费管理工作,规范财务收支行为,现根据市财政局有关最新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财务管理

  (一)财务处负责对局的各项预算经费实行统一管理,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局机关预算经费由分管财务局领导审批。

  (二)局机关预算经费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并根据市财政局要求,做好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格按照会计法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制度规定,准确设置会计科目,根据规定程序进行凭证审核录帐、记帐、结帐、报帐工作,做到帐证、帐帐、帐实、帐表相符。会计收支业务必须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资料完整,确保局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

  (四)认真行使会计的监督、管理职能,对各项经费做到事前合理预算、事中进度控制、事后准确核算,及时向领导及相关部门提供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

  二、预决算管理

  (一)财务处负责编制年度总预算,处室负责编制本部门年度所需要的项目经费,并经分管局领导审核后以书面形式(附项目依据)在预算编制的规定时间内交财务处汇总后,递交财务分管局领导或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无预算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列支经费。

  (二)财务处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将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向分管财务局领导汇报,并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

  (三)年终,应按照市财政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编制工作。

  三、经费支出管理

  (一)局机关经费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

  1.日常经费及预算安排的专项经费支出由经办人、处室负责人和分管局领导签字后,最后由分管财务局领导审批。

  2.预算内专项资金使用由处室在每月15日前填报次月用款计划,经处室领导审核后,交财务处汇总。最后由财务处向市财政申请预算项目支出指标。专项资金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不得挪作它用。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资金,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二)出差、考察费用管理

  1.差旅费:按照《HZ市财政局转发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杭财行〔20**〕103号)执行。出差人员应在出差前填写《HZ市市级行政机关出差审批报销表》经有关领导同意,出差后凭发票及相关凭证按规定审批程序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原则上使用公务卡结算。

  2. 考察费:外出学习考察活动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控制人员数量、考察时间和经费。严格按照规定的经费开支标准核报外出学习考察活动的费用支出,报销时附外出考察学习通知。费用超出规定标准的部分,由个人自理。

  (三)会议、培训费管理

  1. 培训费:根据《HZ市市直机关工作培训费管理规定》(杭财行〔20**〕51号)的要求,各处室应尽量利用网络、视频等信息化手段开展培训。培训费应严格按经批准的预算执行,按规定纳入政府采购管理,并在HZ政府采购网网上商城中选择定点会议(培训)场所,按规定程序办理培训申报手续,填写会议(培训)联系单。举办处室在培训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培训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培训通知、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单、培训场所出具的会议(培训)结算单以及其它原始明细单据等凭证。对未经批准、未纳入部门预算和应办未办政府采购手续的培训,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一律不予报销。

  培训费支付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管理的有关制度执行,除讲课费、小额零星开支以外的培训费用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2. 会议费:按照《HZ市财政局关于印发HZ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杭财行〔20**〕96号)执行。严格按开支标准、参会人数、天数、工作人员比例等编制会议预算经费。会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会议费报销时除合法票据外,还应当提供会议审批依据、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饭店会议(培训)结算单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等凭证。会议费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对未经批准和未列入部门预算的会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一律不予报销。

  (四)“三公”经费管理

  公务接待费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办法》和市委市政府《意见》的精神,实行总量控制,有效压缩,规范管理,严格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并且实行分科目单列管理。局机关的三公”经费应控制在预算之内,预算执行情况在适当范围内予以公开。

  四、资金管理

  (一)银行存款管理

  1.所有收支往来资金必须及时存入银行;严禁公款以个人名义在银行开户存款;严格遵守银行的各项结算制度和现金管理制度;银行帐户只限本单位使用,不准出租、出借、套用或转让。

  2.及时进行银行存款的对帐工作,出纳每月初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如发现余额不符,应查明原因;认真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及时清理未达帐项。

  (二)现金管理

  按照市财政的要求,应严格控制现金支出,原则上以公务卡结算为主,遇特殊情况需使用现金的,财务处应严格按照经费开支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现金支出;现金收支必须日清月结,收入的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库存现金不得超过核定限额,不得白条抵库;私人非公事一律不得借用公款。

  五、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六、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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