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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丽股份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3-30

宝丽股份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1条 为公司的对外投资主要有长期债权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等。

  (一)长期债权投资的核算:

  1、债券投资:在取得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入账。公司购入的长期债券,初始投资成本减去相关费用及尚未到期的债券利息,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券溢价或折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直线法摊销;债券投资按期计提利息,应计的债券投资利息收入,经摊销债券溢价或折价后,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取得时按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入账;按期计算应计利息,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1、取得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入账。

  2、公司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或对其他单位的投资虽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采用成本法核算;

  3、公司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有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

  4、公司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50%以上(不含50%),或虽不足50%,但具有实质控制权的,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5、股权投资差额的核算: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所占份额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调整初始投资成本。股权投资差额分别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其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所占份额的差额,计入“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科目,并按规定的期限摊销计入损益,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其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所占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

  (三)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核算:公司在期末对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按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是否应计提减值准备,可以根据下列迹象判断。

  是否应计提减值准备,可以根据下列迹象判断。

  1、影响被投资单位经营的政治或法律环境的变化,如税收、贸易等法规的颁布或修订,可能导致被投资单位出现巨额亏损;

  2、被投资单位所供应的商品或提供的劳务因产品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

  3、投资单位所在行业的生产技术等发生重大变化,被投资单位已失去竞争力,从而导致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如清理整顿、清算等;

  4、有证据表明该项投资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2条 对外投资的管理程序

  (一)投资决策权限和程序:

  1、公司董事会应当确定其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风险投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2、公司对外投资,董事会具有不超过公司该项投资行为发生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20%的对外投资权限。

  (二)短期投资管理程序

  1、财务部根据资金平衡预算报告公司资金盈余情况。

  2、投资部根据公司现有的资金、项目资金需要量等实际情况,结合证券市场实际,提出项目建议书,写明投资形式、投资期限、资金来源、预计收益情况等。

  3、投资计划经财务部、总经理和董事会按短期投资规模大小和投资重要性逐级审批。

  4、财务部负责投资的核算、监督及投资收益的计算。

  5、短期投资处置时,应经财务部、总经理逐级审批。

  (三)长期投资管理程序

  1、确定投资目的并对投资环境进行调研考察;

  2、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逐级上报总经理、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3、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4、签署项目合作协议书;

  5、办理出资、工商和税务登记以及银行开户等工作;

  6、实施运作及其经营管理;

  7、经批准后的对外长期投资项目,一律不得随意增加投资,如确需增资,必须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三)长期投资的日常管理

  1、建立对外投资信息档案,收集被投资单位经审计后的年度会计报表、月度会计报表及投资项目分析等有关资料。跟踪反映被投资单位产权变动和利润分配情况,定期对被投资单位进行项目分析和实施监控。

  2、被投资单位有重大事项形成议案,须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由公司委托的股东授权代理人执行表决权。

  3、加强长期股权投资经济可行性的后评估工作,检查分析投资期间经营行为是否合规,组织对被投资单位的效益审计,每年对被投资单位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报告由财务部审核后上报公司总经理、董事会。

  4、发现被投资单位或项目有重大问题,如违规投资、违规进行股权运作,或在生产经营管理中出现重大失误等,要及时上报公司相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依照授权权限逐级上报总经理、董事会审批,并要求被投资单位按批复的意见进行整改。

  5、年度终了,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年度投资收益情况和全资、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

  6、参与终止被投资单位的资产清算和投资回收工作。

  (四)长期投资的转让与收回

  1、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可以收回对外投资:

  (1)、按照章程规定,该投资项目(企业)经营期满;

  (2)、由于投资项目(企业)经营不善,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依法实施破产。

  (3)、由于发生不可抗力而使项目(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4)、合同规定投资终止的其他情况出现或发生时。

  2、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转让对外长期投资:

  (1)、投资项目已经明显有悖于公司经营方向的;

  (2)、投资项目出现连续亏损且扭亏无望没有市场前景的;

  (3)、由于自身经营资金不足急需补充资金时;

  (4)、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情形。

  3、投资转让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和企业章程有关转让投资的规定办理。对外长期投资转让应由公司财务部会同投资部提出投资转让书面分析报告,逐级上报批准。

  (五)长期股权投资项目清查

  1、投资部要定期清查被投资单位的股权证明,核对股权权属变动情况,清查造册上报总经理。

  2、财务部要定期核对账表数据和股权份额;组织清查不良投资,并分析形成的原因,提出书面报告,上报总经理。

  (六)不良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1、对被投资单位三年以上无投资回报或负回报的项目,应清查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逐级上报审批后进行处置。

  2、转让、出售被投资单位股权、收购其他股权等资本运作行为,有关责任部门要及时将有关材料送财务部门审核,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逐级报总经理、董事会、股东会审批后,签订股权交易协议,办理股权变更手续,进行股权交接。

  3、股权交易行为要进行资产评估,办理评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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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视讯股份公司筹资和投资管理制度

  视讯股份公司筹资和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满足公司资金的需要,合理利用财务杠杆,实现利润最大化,公司可以进行融、投资。融资方式包括向银行借款、关联公司间拆借、发行债券以及发行股票等;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第二条 银行借款可分为信用借款、担保借款和抵押借款。公司应尽量争取低息、中长期、信用担保借款;限制抵押借款。对于举借短期借款要慎重安排借款额度,并做好还款计划,合理安排资金,防范违约风险。

  第三条 总经理审批单项借款额度在2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对外融资项目,但是连续12个月内累计批准借款项目的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3倍;超出总经理审批权限,连续12个月内累计借款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对外融资项目,由董事长审批;超出董事长审批权限,单项金额在2亿元人民币以内,但连续12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5亿元的,由董事会审批;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的对外借款由股东大会批准。

  第四条 公司在与银行达成基本借贷意向后,公司财务部应编写借款的请示报告,按照本制度第三条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公司财务部凭审批过的借款审批报告办理借款手续。贷款意向确定后,由公司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与贷款银行正式签订贷款合同。

  第五条 公司的投资活动应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为保证公司利益,降低投资风险,避免盲目投资现象的发生,公司实行项目投资分级审批制度。总经理审批单项投资额度在1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对外投资项目,但是连续12个月内累计批准投资项目的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3倍;超出总经理审批权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投资计划外的对外投资项目,连续12个月内累计投资运用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由董事长审批;超出董事长审批权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投资计划外的对外投资项目,连续12个月内投资运用资金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绝对值的5%的,由董事会审批;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的对外投资由股东大会批准。

  第七条 对每一个投资项目财务部门都要全程参与,参与的过程可分为预测分析阶段、事中监督执行阶段,事后评价总结阶段。

  事前预测分析是指在项目立项前,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运用科学的分析方法对项目的投资报酬率、风险程度进行分析以便投资决策。

  事中监督执行是指根据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制定目标成本,并在项目的发展过程中随时修订和监督,以控制成本开支,确保投资回报。

  事后评价总结是指运用财务分析方法对所投项目进行全面的分析评价,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为其他项目投资分析提供借鉴。

  第八条 公司应建立对投资项目的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实施激励和奖惩机制,确保公司各项投资均能获得合理回报,避免决策失误和投资失败。

  第九条 公司通过发行债券、股票融资,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篇3:视讯股份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视讯股份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本公司担保业务的内部控制,防范担保风险,根据《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一般不对外提供担保。确属业务需要担保的,应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审批和操作。

  第三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组织相关人员对被担保单位的主体资格,申请担保项目的合法性,申请担保单位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和信用状况,申请担保单位反担保和第三方担保的不动产、动产和权利归属等进行全面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被担保企业应是无不良信用记录、生产经营正常、管理水平好、经济效益较好、财务制度健全、营运资金合理的企业。

  公司还应当采取适当的监测方式对被担保单位、被担保项目进行监测。

  第四条 公司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5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的30%。

  第六条 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第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篇4:电力科技公司对外招待费用标准规定

  电力科技公司对外招待费用标准规定

  1.要求

  1.1 招待费实行统一管理,今后各部室凡有业务招待者,必须先经分管领导同意,经办公室开招待单再去指定地方招待,个人签字招待者,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凡有外面招待者,必须及时通知办公室作好记录,否则办公室一律不予签字。

  1.2 各部门需安排对外招待用餐时,应先由办公室填写“招待单”,报公司领导批准;如遇特殊情况可口头请示,同意后先用餐再补办手续。

  1.3 严格控制陪客人员,降低招待费用

  2、标准

  2.1招待档次分四档。

  2.1.1 特别重要和重大的接待。招待标准: 500元以上,烟、酒随具体情况定。

  2.1.2 比较重要和重大的接待。招待标准:150-500元,烟10-20元/盒,酒20-100元/瓶。

  2.1.3 一般接待。招待标准:150元以下,酒20元/瓶,烟10元/盒;每桌按10人计算。

  2.1.4 工作餐。标准:饭菜10元/人,酒水自负。

  2.1.5 其它情况下的招待视重要程度,由总经理批准可实报实销。

  3、员工加班用餐标准

  3.1 加班餐的供应对象为晚间加班(晚上8点以后)的员工和值班驾驶员。

  3.2 各部门负责人确认需要加班时,应提前通知办公室安排,普通员工无权安排加班餐。

  3.3 加班餐开支标准:饭菜8元/人,酒水自负。

  3.4 报销程序:食堂将用餐人数、金额核准无误后,请用餐人、部门负责人分别签字,报公司领导批复后报销费用;或者由办公室开招待单,去指定酒店用餐

  4、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未尽事宜,由办公室负责解释、修订并做出补充规定。

篇5:万科房地产企业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万科房地产企业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加强投资计划管理,明确投资决策权限与投资管理责任,强化投资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提高投资质量,防范投资风险,提升投资效益,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投资控制。第3条 投资管理的原则

  本企业对投资的管理坚持以下三个原则。

  (1)以事前控制为主,其他控制为辅。

  (2)预决算的控制应公正、合理、准确、精细。

  (3)投资控制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各实施阶段的投资控制同等重要,不可偏废。

  第4条 管理职责

  (1)项目前期部负责编制投资计划,对投资项目进行评估与选择。

  (2)商务部负责投资估算、预算、竣工决算的编制等工作。

  (3)项目前期部负责编制《项目投资建议书》及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等工作。

  第二章 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5条 集团控股企业的投资审批权归企业,非控股企业由其董事会确定。按照投资项目下管一级的原则,企业只受理所属一级独资及控股企业的投资申报,其他企业的投资项目按照隶属关系,分级管理。

  第6条 企业所属企业的对外投资总量必须与其资产总量相适应,累计总规模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同时,为防止企业资产过度分散、管理链条 过长,应严格控制集团(总)企业下属二级企业的对外投资。

  第7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权限

  (1)投资在3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企业自主决定,报企业项目前期部备案。

  (2)投资在300万~600万元的项目,由项目前期部调研、论证、审查后审批,报企业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3)投资在600万~1200万元的项目,由项目前期部咨询、论证、审查,报总经理审批。

  (4)投资在1200万~3000万元的项目,由项目前期部论证审查后,由总经理审批,报董事会备案。

  (5)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项目前期部论证审查,报董事会讨论后由董事长审批。

  第8条 集团及控股企业设立新企业或参股其他企业、搞新项目开发等,必须事先进行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的内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对企业发展战略的影响。

  (2)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3)主要风险和应对措施。

  (4)企业的资源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管理能力能否满足新的投资需要。

  (5)投资收益。

  (6)税务论证。

  第9条 按规定必须上报审批的项目,由投资单位在未签订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协议及未进行任何实际投资之前,备齐以下资料,上报企业项目前期部。

  (1)项目投资申请报告或建议书。

  (2)投资企业对投资项目的投资决定或决议。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有关合同、(协议)草案。

  (5)资金来源及投资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

  (6)有关合作单位的资信情况。

  (7)政府的有关许可文件。

  (8)项目执行人的资格及能力等。

  第10条 企业项目前期部在收到项目报批的全部资料后,应组织有关部门对该项目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对初审予以否决的项目,在征得企业主管

  领导的同意后,由项目前期部将初审意见书面返还给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对初审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查一次。

  第11条 经初审认为基本可行的项目,在征求主管领导意见后,由项目前期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召开投资审议会的建议。

  第12条 投资审议会的内容

  (1)查询项目基本情况,比较选择不同的投资方案。

  (2)对项目的疑点、隐患提出质疑。

  (3)评价项目执行人的资格及能力等。

  (4)提出项目的最终决策和建议等。

  第13条 总经理根据投资审议会对项目所做出的决议,签署审批意见。

  第14条项目前期部根据总经理的审批意见,下达书面批复文件。一般情况下,在收到投资单位的上报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的审查与批复。

  第15条 凡属于备案的项目,由投资单位在项目实施后10天内向企业提交备案材料,包括可行性分析报告、合同及章程等。

  第三章 投资控制

  第16条 策划阶段的投资控制

  (1)项目前期部负责市场调查和项目情况调查,进行项目定位,拟订最佳开发规模和销售策略。

  (2)设计管理部委托多家设计单位设计规划方案,由项目前期部从中挑选最佳方案;根据总体规划方案,项目前期部编制项目实施计划,提交项目前

  期部评审;再由商务部进行投资估算,财务部进行项目经济评价,最终由项目前期部形成《项目详细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前期部组织对《项目详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工作,由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批。

  (4)立项后,依据投资估算和项目实施计划,财务部编制详细的项目投资计划及筹资计划。

  (5)项目前期部审核项目投资计划和筹资计划,总经理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批。

  第17条 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

  (1)商务部依据《项目详细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成本控制目标。设计管理部根据该目标,编制《设计任务书》。

  (2)设计管理部委托设计单位形成初步和扩初设计方案,并提交经济技术委员会评审。评审通过后,由总经理签署意见,提交董事会审批。

  (3)项目前期部考察造价咨询单位,形成《考察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项目前期部同造价咨询单位签订委托合同。

  (4)商务部审核设计概算,若概算造价突破估算时,应分析突破原因。如是设计原因,应返回设计单位重新设计;如是增加功能或项目,应重新进行项目评价;如是其他原因,应做补充说明或解释。

  (5)《投资概算报告》提交项目前期部评审通过后,经总经理批准,由设计管理部与设计单位交底,委托编制《施工图》。

  (6)项目前期部组织设计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和商务部共同讨论甲、乙供材的范围并做出甲供材料清单、价格,由商务部编制《材料设备限价表》。

  若有特殊材料设备且价位不清时可暂估价位,由总经理批准并加以说明、备案。

  (7)在接到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材料设备价格一览表、甲供材料清单后,造价咨询单位需在一个月内做出《预算书》或标底,由商务部审核。要求施工图预算与设计概算的误差控制在±5%以内。

  第18条 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

  (1)根据施工合同,依据工程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报监理单位认可签字盖章后,转工程管理部核实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工

  程管理部经理审定工程量,再转给商务部。

  (2)商务部重新核定施工单位的实际完成工程量,并根据合同及国家有关规定审核计算进度款,然后交给项目前期部审核,总经理审批;最后经财务部进行全面稽核,根据工程进度款支付计划,监督和审查当月实际应付的工程进度款。

  第19条 竣工阶段的投资控制

  (1)商务部在接到《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依据合同中的要求,通知承包方报《工程决算书》给监理单位,《工程决算书》应盖有其单位印章和签有编制人姓名。

  (2)《工程决算书》经过监理单位初步核对后,由商务部委托造价咨询单位审计《工程决算书》。最后由商务部统一编制《竣工决算书》。

  (3)商务部最终审定《竣工决算书》,确定工程造价,双方签字、盖章。商务部进行施工图预算对比分析,做出《工程造价成本分析报告》,找出控制偏差,总结工作经验与教训。

  第四章 项目投资成本分析第20条 编制《项目财务决算书》

  (1)财务部与施工单位核对工程款拨付情况。

  (2)根据《竣工决算书》和工程款以及其他项目拨付情况,由财务部编制《项目财务决算书》,交总会计师审核。

  第21条 由财务部牵头,与商务部共同完成项目成本分析

  (1)收集《项目投资估算书》、《设计概算书》、《施工图预算书》(或标底)、《竣工决算书》以及有关施工合同、订购合同等资料。

  (2)根据项目实际运作情况,将实际成本与投资估算、竣工决算、施工图预算(或标底)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差异,分析原因。

  (3)编制《项目成本分析报告》,总结经验

  。第22条 项目前期部负责审核《成本分析报告》。

  第23条 总经理批准《项目分析报告》,报送董事会备案

  第五章 项目的验收和考核

  第24条 企业定期在投资项目运作后开展评价工作。由商务部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成立投资评价小组。

  第25条 项目按批准的内容已经完成,具备投产和使用条 件,达到竣工文件规定的标准后,企业应及时申请项目竣工后验收报告,编写竣工资料,报集团总部投资发展委员会。

  第26条 效益考核

  (1)项目竣工验收投产后,经过试生产期考核(3~6个月),在达到设计规定的效益要求之前,企业应逐月对项目投资效益进行考察分析。

  (2)不能达到设计规定的,应及时向集团总部汇报并提出有效措施限期达标,并每月向有关部门报告项目经济效益情况。

  第27条 企业每年进行一次投资项目评比活动,对获奖的投资项目主管领导和投资项目执行人、监督人实行奖励。

  第六章 附则

  第28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编制,解释权、修改权归财务部。第29条 本制度经企业董事会讨论决定后,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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