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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3-20

  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z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z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人就参加__________政府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评审工作,郑重承诺如下:

  一、在评审活动过程中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依据采购文件规定的办法、标准和要求,客观独立地开展评审工作。

  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廉洁自律的要求,不接受、不索取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的礼金、礼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宴请等好处或利益。

  三、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工作纪律。

  四、现清楚知道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所有供应商情况,并与之无任何利害关系;之前也未参加过与本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文件等的咨询、论证工作,不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

  五、如发现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及时向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六、如在采购活动中出现违反本承诺书规定行为的,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的处罚,因违法违规行为给其他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____(以上利害关系包括:参加评审活动前3年内曾是响应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曾在其中担任董事、监事,或者曾与其存在劳动关系;与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本人近三年内与响应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个人及家庭与响应供应商存在投资或入股关系;所在单位与响应供应商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关系、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响应供应商中担任高级职务或与采购业务相关的职务或担任顾问。

  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

篇2: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廉洁自律制度(文本)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廉洁自律制度(文本)

  廉洁自律是反腐败的一道重要防线,是业主对业委会成员的基本要求,为保证业委会成员廉洁奉公,正确行使业主赋予权力,公正开展工作,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不得接受物业公司及维保单位的各种馈赠或收受贿赂,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大吃大喝、公款娱乐、健身活动或提出非分要求。

  三、严禁收受现金、有价证券、购物卡、支付凭证和礼物;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活动。

  四、不得默许、纵容、授意亲友利用业委会的名义谋取私利。

  五、坚持热情服务方针,正确对待业主的不同意见和申诉,做到公正、客观、热情。

  六、不得因行政干预和经济利益而违反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

  七、不准参与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承包单位的各项经济活动,或以咨询、顾问之名收取各种“服务费”。

  八、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各条款情节较轻的,予以批评指正。情节严重且证据确凿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置。

篇3:业主委员会成员廉洁自律制度(上墙)

  业主委员会成员廉洁自律制度(上墙)

  廉洁自律是反腐败的一道重要防线,是业主对业委会成员的基本要求,为保证业委会成员廉洁奉公,正确行使业主赋予权力,公正开展工作,特制定以下规定: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2、不得接受物业公司及维保单位的各种馈赠或收受贿赂,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大吃大喝、公款娱乐、健身活动或提出非分要求。

  3、严禁收受现金、有价证券、购物卡、支付凭证和礼物;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活动。

  4、不得默许、纵容、授意亲友利用业委会的名义谋取私利。

  5、坚持热情服务方针,正确对待业主的不同意见和申诉,做到公正、客观、热情。

  6、不得因行政干预和经济利益而违反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

  7、不准参与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承包单位的各项经济活动,或以咨询、顾问之名收取各种“服务费”。

  8、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各条款情节较轻的,批评指正,情节严重且证据确凿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置。

  **小区业主委员会

  20**年11月**日

篇4: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廉洁自律公约(2018年版)

  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廉洁自律公约(20**年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从业行为,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市场秩序,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订本公约。

  第二条 凡是在我市开展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均应签署本公约并遵照执行。

  第三条 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廉洁从业委员会(下称:廉洁从业委员会)是在市两新组织纪工委、市社会组织党委和市住建局指导和监督下,依托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下称:行业协会)开展工作,面向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行业自律组织。

  第四条 行业协会应按照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廉洁从业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条件。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廉洁办会,为全行业廉洁从业做出表率。

  第二章 物业服务企业

  第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遵纪守法、文明经营、诚信服务、讲究信誉,严格遵守相关行业廉洁从业规定。

  第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员工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和文化素养,形成推崇法制意识、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良好风气。

  第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该遵守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服务规范,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依法经营服务项目,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物业服务。

  第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业务一并委托给他人。

  第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在参加行业评优、评选、排名等活动时,应当按要求申报并提供真实的数据和资料,不得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

  第十条 物业服务应当依法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

  第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违反规定,故意泄露业主资料或信息。

  第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物业服务企业的公平竞争,损害业主或者其他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与业主委员会(或建设单位)在投标或者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活动中串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选聘。

  第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维护行业整体利益,不得随意发表有损行业和其他物业服务企业名誉的言论,不得做出有损行业和其他物业服务企业利益的行为。

  第三章 物业服务从业人员

  第十七条 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业务,做到依法执业,令行禁止。

  第十八条 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勤奋务实、勇于创新、甘于奉献的职业精神。

  第十九条 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抵制腐败,公平竞争,维护行业共同利益。

  第二十条 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应当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

  第二十一条 物业服务从业人员不得违反《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故意泄露业主资料或信息。

  第二十二条 物业服务从业人员不得收受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损害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 物业服务从业人员不得随意发表有损行业形象和物业服务企业名誉的言论,不得做出有损行业和企业利益的行为。

  第四章 违约处理

  第二十四条 廉洁从业委员会有权依据《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自律规范》及本公约的规定,对企业及从业人员行为进行监督。

  第二十五条 廉洁从业委员会有权对违反《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自律规范》及本公约的行为,依据情节轻重和社会影响作出约谈、警告、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行业制裁。

  第二十六条 行业制裁的适用及程序按照《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制裁规则(修订)》相关规定进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如需修改和补充,由廉洁从业委员会提出预案,经协会理事会审议并经表决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公约解释权归协会理事会。

  第二十九条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签 署 栏

  经认真研读本公约全文,我单位及所有从业人员均已知悉本公约全部内容并完全理解其含义,一致同意签署本公约。

  作为本公约签约单位及所有从业人员的授权代表,郑重承诺:完全接受《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自律规范》和本公约的要求,接受廉洁从业委员会的监督和管理。如有违反,愿意接受依据《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自律规范》和本公约等规定所作出的行业制裁。

  企业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

  20**年6月 日

篇5:房地产公司员工廉洁自律规定

房地产开发公司员工廉洁自律若干规定

为贯彻集团公司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落实领导责任制,切实加强公司廉政建设,高标准、高质量把北湖商业街建设好,特对公司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作如下规定:

一、不准收受勘察、施工、监理等业务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必须及时向组织说明并上交。

二、不准接受可能对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有影响的礼物馈赠和宴请。

三、不准在勘察、施工、监理等业务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有关票据。

四、不准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在经济往来中违反有关规定,以各种名义收取回扣、中介费、手续费等归个人所有。

五、不准在工程招、投标中徇私舞弊。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坚持集体研究和公开监督制度。

六、未经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不准个人私自作出承诺。

七、不准用公款支付个人名义的宴请。不准违反接待规定进行公关接待和业务接待。

八、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任何便利与优惠条件。

九、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占有公司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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