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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公益电影固定放映点管理办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3-20

  市区公益电影固定放映点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市区公益电影固定放映点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在本市区、区、区、工业园区、高新区行政区域内非营利公益电影固定放映场所的建设及管理。

  第三条 公益电影固定放映点包括室内、室外两类。固定放映点建设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以下简称“市文广新局”)指导实施并统一授牌,各区文化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公益电影固定放映点建设的统筹规划和业务指导。

  市文广新局委托广电总台所属广电农村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院线公司”),负责放映点片源提供,开展放映员培训,指导公益电影放映的标准化建设、放映点申报及相关验收等工作。

  第四条 各区文化行政部门应按照《市区公益电影固定放映点管理办法》有关建设标准和要求,把公益电影固定放映点建设纳入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和管理,推动公益电影固定放映点建设实现街道(镇)、社区(村)全覆盖。

  第五条 各区文化行政部门应把公益电影放映纳入文化馆、文化站、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工作职能,纳入文化惠民服务重要内容。鼓励公益电影放映由“政府包揽”向“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市场运作、双向测评”转变,探索电影放映公共服务与商业运营的有机结合。

  第六条 公益电影固定放映点的放映活动,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宣传核心价值观,传播有益于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科技和文化知识,促进我市公益电影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七条 公益电影固定放映点的设立,应充分利用文化馆、文化站、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评弹书场、文化广场等各类现有公共文化设施及场所,也可以在有条 件的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会议中心、影剧院、体育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科技馆等各类公共场所及学校、企业等单位,对集中居住区、人员密集场所、偏远地区的固定放映点建设,应给予优先考虑。

  第八条 鼓励和扶持公益电影放映由室外向室内转变。市文广新局在市级文化事业建设资金中每年安排项目经费,对市区各街道(镇)区域内首次申请设立的公益电影室内固定放映点建设和运行给予经费补助。对各街道(镇)区域内首次申请设立的公益电影室内固定放映点,第一年给予建设资金补助0.5万元,并授予公益电影固定放映点铭牌。第二年开始每年对通过年度验审合格的公益电影室内固定放映点,给予0.3万元运行资金补助;对承担固定放映点放映任务的放映员,经年审合格,每个点每年给予0.2万元放映补助。

  第九条 申请市区公益电影室内固定放映点资金补助,应由设立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区文化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报市文广新局批准。市文广新局批准同意后,给予相应经费补助。

  第十条 申请建设补助经费的公益电影室内固定放映点,应当具备下列条 件:

  (一)属本街道(镇)区域内首次申请设立;

  (二)放映厅室内面积不小于150㎡,相对固定的座椅数不少于80座;

  (三)有具备组织协调能力的场地管理人员;

  (四)有固定的、熟悉数字电影放映技术的工作人员;

  (五)符合《省农村电影放映质量标准(试行)》有关硬件设施要求,环境整洁;

  (六)有必要的公益电影固定放映点管理制度;

  (七)符合国家、省、市相关的安全、环保、消防等技术要求,固定放映点负责人、放映员与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第十一条 申请运行及放映补助经费的公益电影室内固定放映点,应符合以下条 件:

  (一)获得市文广新局建设补助经费及公益电影室内固定放映点铭牌一年以上;

  (二)室内固定放映点每月放映不少于8场,全年不少于96场;每年国产新片(院线上映不超过1年)放映比例不少于1/3;

  (三)放映片源能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实施“菜单式”预约放映,放映服务文明、规范、有序,群众反响好;

  (四)符合《省农村电影放映质量标准(试行)》要求,实施“标准化”放映;

  (五)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第十二条 市文广新局每年11月份接受年度室内固定放映点补助资金申请工作。各区文化行政部门组织并指导各室内固定放映点填写《市区公益电影室内固定放映点补助经费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区文化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文广新局。各区每年可申报3个新建固定点申请建设补助,市文广新局从中确定10个新建固定点给予建设资金补助。对已建并正常运行的固定放映点,可申请公益电影固定放映点运行、放映补助。

  第十三条 市文广新局会同各区文化行政部门、广电院线公司开展固定放映点补助资金申请工作的评估、验收工作,并对固定放映点补助实施动态管理。

  第十四条 市文广新局对各区未纳入市文广新局经费补助的室内外固定放映点,实施备案登记制度,给予统一授牌,并对优秀放映员,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各区可根据各自实际,制定本区室内外固定放映点建设运行的经费补助办法。

  第十五条 市文广新局制定《市区公益电影室内固定放映点安全管理规范》,对获得市文广新局授牌的室内固定放映点,加强安全工作指导。各室内固定放映点应在显著位置张贴《市区公益电影室内固定放映点安全管理规范》。各室内固定放映点负责人、放映员应与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第十六条 各区文化行政部门应切实加强公益电影室内外固定放映点的安全工作督查,指导本区内各公益电影固定放映点做好放映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

  第十七条 各区文化行政部门应积极争取当地宣传部门、文明办、财政部门及基层党委、政府支持,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加强固定放映点建设、运行的经费、设施、人员保障。

  第十八条 各区文化行政部门应根据本实施细则,制定本区域内公益电影固定放映点建设及管理相关制度,加强扶持和引导,落实规范管理。

  第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由市文广新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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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协会关于开展衣点爱心公益项目的倡议

  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关于开展“衣点爱心”公益项目的倡议

  各会员单位: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最新数据显示,每年我国大约有2600万吨旧衣物被扔进垃圾桶,且这些衣服大多没有被重新加工或是无害烂掉。大量的旧衣物最后进入填埋场、燃烧场,不仅造成了资源的浪费,而且大大加重了环境的负担。

  居民家里旧衣物多,堆放家中占位置,与其他废物一同丢进垃圾桶又觉得可惜,如何处理这些衣物成为不少人的一大难题。虽然旧衣物在城市里少有市场,但我国仍有很多贫困地区的儿童甚至成人缺少衣物。然而大部分人都有捐赠旧衣物的意愿,但捐赠无门,渠道不畅通。市面上有一些专门的旧衣回收机构,但没有部门监管,也不公开旧衣去向,让人担心旧衣会流回市场。

  为此,广州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倡议与衣点爱心志愿服务队联合行动,在各个会员单位管理的物业小区内组织开展“衣点爱心”公益项目,具体相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衣点爱心”公益项目,由衣点爱心志愿服务队开展,旨在整合各个会员单位的旧衣资源,通过衣点爱心志愿服务队对旧衣物进行分拣、消毒、综合利用、资源再生、爱心捐赠的方式,让旧衣物创造出更高的价值,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

  二、项目流程

  (一)投放

  由衣点爱心志愿服务队在各个物业小区设立统一回收箱,摆在空旷便民处,并遵守相关规定,定期安排志愿者巡查箱里的旧衣物是否存满,及时处理。

  (二)回收处理

  在运输及回收过程中,保持清洁干净,按时运送。通过衣点爱心志愿服务队的纺织品分拣中心,对回收的旧衣物进行分拣归类,对于符合捐赠条件的衣物,按规定进行消毒。对于不符合捐赠条件的衣物,会分类处理,比如白色棉质物会通过纤维化处理成为棉纱,涤纶质物通过化学处理分解成为涤纶原料。该中心的安全、管理及费用由衣点爱心志愿服务队承担。

  3、爱心捐赠

  对捐赠旧衣物的来源和去向由衣点爱心志愿服务队进行追踪,在运行过程中按照法律规定运作,在回收箱上明显的标明衣物去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三、项目实施步骤及相关要求

  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要广泛利用现有资源,配合衣点爱心志愿服务队,对衣点爱心公益项目及时进行广宣传。积极组织居民积极参与,要协助做好项目试点的有关协调和后续服务工作,帮助衔接各小区旧衣回收箱放置事宜,并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管。

  实施旧衣回收,不仅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让旧衣帮助更多有需要的人。希望各会员单位积极参与,倡导、呼吁市居民以实际行动参与公益事业,传递爱心和关怀。

  请有意向成为试点的单位与本会工作人员联系。

  协会联系人:Z2 手机:13*****8

  广州青年志愿者协会联系人:Z1 手机:18***99

  Z3 手机:13****40

  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二〇**年十二月十八日

篇3:购物中心小记者公益艺术讲座活动方案

  购物中心小记者公益艺术讲座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艺术畅想,放飞心灵。

  二、活动目的:

  1、以艺术讲座及艺术体验课的形式进一步激发少年儿童对艺术的兴趣爱好。

  2、繁荣商场文化,营造向真、向善、向美的商场文化艺术氛围,提升z的影响力。

  3、为小记者搭建艺术学习的平台。

  4、培养少年儿童高雅的艺术欣赏能力和审美能力。

  三、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z日报社z商场

  2、承办单位:z市艺术活动中心分教点z教育

  四、活动时间:

  20**年3月13日(周日)上午9:30

  五、活动地点:

  z商场一1F层(z教育门前中庭)

  六、活动内容

  1、艺术讲座:“艺术畅想”-培养少年儿童的艺术素养。

  2、舞蹈、美术、小主持人、书法、声乐、摄影等专业课程体验。

  七、活动宣传推广

  1、通过微信预告活动前信息及活动后报道。

  2、中心门口及商场内(待定地点)摆放活动*架宣传海报。

  3、媒体报道:日报晚报、新闻网等。

  八、分工合作:

  1、zz教育负责活动的组织安排。

  2、z商场负责舞台、灯光、音响及宣传。

  3、z日报社负责小记者发动组织及活动宣传。

  zz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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