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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1-14

  文件名: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世界各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实施程序不尽相同。这里介绍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程序, 主要依据ISO/IEC导则48-1986《对供方质量管理体系的第三方评定和注册指南》的规定 。

  组织提出认证申请

  组织与认证机构接洽,可以了解认证机构的背景、审核员素质、管理水平、认证机构的 公正 性、权威性以及与其他认证机构的关系等,以便选择认证机构。选定一个认证机构后,组织 应向认证机构提出体系认证申请。体系认证申请表由认证机构准备,申请方只要按表填写,其主要内容是组织的基本情况 、组 织的质量管理体系及运行情况和主要产品的质量状况等,并将申请表提交给认证审核机构。

  认证审2核机构审阅申请组织的基本情况后,明确通知组织,接受或拒绝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必要时,认证审核机构可以要求组织进一步提供有关体系的资料。当申请体系认证的组织 的质量管理体系与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差距甚远时,认证审核机构将拒绝申请。

  认证机构初访

  认证审核机构在告知组织可以接受其体系认证申请并商定认证申请费用后,往往要对组 织进 行非正式的初步访问,目的在于了解供方的规模,对生产或作业特点和接受体系认证的准备 情况进行初步了解,以便确定对供方体系进行审核评定的小组人员应具备的专门知识类型 。

  组织确定认证范围

  在认证审核机构进行审核前,组织应确定认证的产品或审核区域范围。如果对ISO9001:2000标准规定的体系要求有增删,申请认证的组织应书面提出合理的说 明,征得认证审核机构所委派的审核组组长的认可。

  认证机构估算费用

  认证机构根据下列三点估计认证审核评定的费用。

  (1)质量体系要求的裁剪情况。

  (2)申请认证的组织规模、体系覆盖的产品范围、涉及查看的现场多少、地理位置的 分散与集中。

  (3)预计总的工作(以人、天计)日。

  组织提供体系文件

  组织如果同意认证机构提出的费用要求,一般应与认证机构之间签订一份合同,然后 认证机构则要求组织提供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送达认证机构的质量手册,必须逐条按标准规定的要求,用简洁的文字说明组织是如何 通过一系列的控制来符合这些要求的,并列出质量管理体系相应程序,即由哪个部门、由谁 负责、何时、何地、如何进行控制等等。

  认证机构评定体系文件

  认证审核机构收到申请认证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后,详细地评定体系文件,评定 该体系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标准的要求。如果发现有不符合的地方或者有重大遗漏之处,认 证审核机构通知申请方修正或补充。同时,与申请方磋商体系认证现场审核的时间安排。

  组织准备迎接审核

  在认证审核正式进行现场审核前,组织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准备工作。一方面是内部完善 质量管理体系,准备质量活动能有效控制的证明文件或资料;另一方面是向认证审核机构提 供体系运行的有关文件,如质量管理体系程序、质量记录等,以备认证机构作现场审核之用 。

  现场审核和评价

  认证审核机构委托一个具有资格的审核小组,到组织作现场审核和评审。审核小组一般 由取得高级审核员资格的人任组长。审核小组人数由认证审核机构根据检查的工作量和时间 进程确定。审核员中至少有一名成员对受检查方的技术领域有一定的了解,并且担任过这一 技术领域的正式审核员。

  审核小组到达现场后,审核小组和受审核方管理人员之间建立联系渠道, 受审方提供审 核所必需的条件(场地、文印、通讯等)。必要时,双方都应澄清或说明认为必要说明的问题 。

  组织修改完善体系

  国内外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实践证明,任何一个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都不是十分完善的 ,经现场审核直接评定为符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而被注册的

  不多。审核员往往会发现一 些质 量管理体系与认证标准不一致的地方,或者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中不符合质量手册或质量活动 不符合程序规定等不合格项。审核组一般应将不合格项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严重不合格,主 要指体系缺少标准规定的要求或要求系统上不能受控;第二类是一般不合格,主要指因偶然过错而发生的不符合。

  认证机构通常在现场审核后,告知受审核方不合格项,并给两周以上的时间,使其对质 量管 理体系做必要的修改、完善。受审核方利用这段时间,对不合格项进行纠正,并向审核组表 明已满足了有关要求;然后,认证审核机构视情况再对修改后的质量管理体系作出评价或免 于审核。

  认证管理机构批准注册

  当确认所有不合格项都得到纠正后,认证审核机构根据审核小组的评定意见,确认受审核方 的质量管理体系满足体系标准要求后,报认证委员会(认证管理机构)批准、注册。由认证管 理机构颁发注册证书。获证组织可以在其经营、商务活动中,使用认证管理机构规定的标志 。

  认证审核机构监督性检查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注册后的有效期一般为三年。在这期间内,认证审核机构根据认证 管理机构的规定,对受审核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监督,以证实是否继续符合要求。认证机构 派监督员到组织现场检查的频次和范围,由认证审核机构决定,一般每年一到两次。

  期满重新评定

  体系认证注册三年后期满,认证机构将对受审核方的质量体系作一次全面的重 新评定。如果 供方体系有了重大变化,比如组织结构调整、生产工艺重大变更等,要通知认证审核机构, 由认证机构决定重新评定的方案。如果组织体系在三年中略有变化,比如职责的划分、手册 的修改等,也要告知认证审核机构,由认证机构通知审核员,可能只对变动的内容进行评定 ,而不变动的内容只作一次确认性审核,以减少重新评定的工作量。现在也有认证机构实 行一次认证后,终生有效,取消了三年重新评定,而依靠每年的监督审核保证体系的有效性 。

  ●审核准备

  (1)制定审核计划。

  (2)审核组任务分配。

  (3)准备检查表、记录表等工作文件。

  附:我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审核的步骤

  ●提出审核

  (1)确定审核范围。

  (2)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初审等。

  ●实施审核

  (1)首次会议。

  (2)现场审核(收集客观证据、审核观察结果等)。

  (3)末次会议。

  ●审核报告

  (1)编制审核报告。

  (2)报告的分发、存档。

  ●纠正措施的跟踪

  (1)向受审核方提出采取纠正措施的要求。

  (2)受审核方制定计划并实施纠正措施。

  (3)纠正措施有效性的验证。

  (4)记录并提出结论。

  ●监督

  (1)2~3年内对受审核方的整个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访问检查。

  (2)复审。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

篇2:物业公司ISO9000程序文件:内部质量体系审核

  物业公司ISO9000程序文件:内部质量体系审核

  EJ-QP9.2 内部质量体系审核

  1.目的:

  审核质量活动是否符合公司的要求,以及质量体系在实现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目标方面是否有效和适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组织的质量体系审核工作。

  3.引用文件:

  3.1质量手册第4.17章

  3.2 ISO9002标准第4.17章

  4.职责:

  4.1管理者副代表负责制定内部质量审核计划,组织实施内部质量审核。

  4.2管理者代表批准组成审核小组,并由管理者副代表担任或指定他人担任审核小组组长,负责审核工作的准备和具体实施。

  4.3综合办公室负责每次内审文件的记录、保存,每次内部质量审核完成并记录后,由综合办公室存档保管。

  5.工作程序:

  5.1审核计划:

  5.1.1滚动式审核:

  5.1.1.1管理者副代表负责编制全年度公司《年度内部质量体系审核计划》,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由管理者副代表负责组织实施。

  5.1.1.2《年度内部质量体系审核计划》应保证公司质量手册的全部要素内容和各部门至少一年进行一次审核。

  5.1.2集中式审核:

  5.1.2.1除上述例行审核外,公司根据下列情况做出进行内部质量审核的决定,由公司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实施临时内部质量审核。

  a体系的功能发生重大变化,如公司机构设置的变动或程序修改等;

  b由于不合格影响或可能影响到物业管理服务的效果及住户使用;

  c必须验证是否采取了纠正措施及其有效性;

  d需要按质量体系标准评价质量体系。

  5.1.2.2集中审核计划内容包括:审核的各种活动和范围,应包括质量体系中各种主要活动、审核人员、审核目的、有关审核结果、结论和建议的报告程序、审核日期安排。

  5.1.3在文件首版至正式通过认证前,由管理者副代表负责安排计划,采取集中式审核的办法,至少进行两次内部质量审核。

  5.1.4在体系正式建立的第一年采用集中式审核,由管理者副代表计划每半年安排一次内部审核,两年后,主要采用滚动式审核。

  5.2审核准备:

  5.2.1内部审核员应通过ISO 9000认证机构或咨询机构的培训考试合格,安排时应考虑避免其审核与自己有直接责任的部门。

  5.2.2审核之前,管理者副代表负责组织审核小组,管理者代表批准并产生审核小组组长。由组长编写《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实施计划》,报管理者代表批准。

  5.2.3审核小组应准备以下文件:

  a审核的依据性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和质量记录;

  b相关部门过程或活动不合格报告和纠正措施报告;

  c审核组员编写检查表,由审核组长审阅。

  5.3审核的实施:

  5.3.1审核小组成员通过访谈、查问、查阅文件、考察各项工作现状、表现和服务活动获取证据,并填写《内部质量体系审核检查表》。

  5.3.2审核小组成员将所有的观察结果进行审核,以确定不合格项目提出不合格报告,所有不合格报告需要审核组长批准并由受审核部门领导确认。

  5.4审核报告:

  5. 4.1滚动式审核只在全部计划的审核活动完成后,一个审核周期提交一份审核报告,每个审核分阶段提交《不合格报告》;集中式审核在每一次审核活动结束后应提交当次审核报告,并附全部的《不合格报告》。一个审核周期每次集中审核完成后,由管理者代表列出《不合格项目分布表》。

  5.4.2《内部质量体系审核报告》由审核小组组长编写,并交管理者代表审核。

  5. 4.3《内部质量体系审核报告》内容包括:审核的范围和目的、审核小组成员、受审核部门和审核日期、审核依据性文件、不合格项目统计分析、审核结论综述、审核报告的发放清单。

  5.4.4《内部质量体系审核报告》由管理者代表审批后发至各受审部门领导,审核报告正本按EJ-QP6.5《质量记录的控制》规定保存。

  5.5采取纠正措施:

  5.5.1受审部门负责人对审核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制定纠正措施,反馈给审核组长。

  5.5.2审核组长委派成员负责纠正措施实施效果的验证,并将验证结果填写在《不合格报告》中,达到满足表格所有项目要求后,交综合办公室存档。

  6.支持性文件与质量记录:

  6.1《年度内部质量体系审核计划》 EJ-QR-QP9.2-01

  6.2《内部质量体系审核检查表》 EJ-QR-QP9.2-02

  6.3《不合格报告》 EJ-QR-QP9.2-03

  6.4《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实施计划》 EJ-QR-QP9.2-04

  6.5《内部质量体系审核报告》 EJ-QR-QP9.2-05

  6.6《不合格项目分布表》 EJ-QR-QP9.2-06

篇3:P物业质量体系文件编制作业指导书

  P物业质量体系文件编制作业指导书

  1.目的:规范公司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制格式。

  2.范围:适用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方法和过程控制

  3.1文件编制、更改、审核、审批权限

编制权限

更改权限

审核权限

审批权限

程序文件

具有相关技能人员

公司任一员工

营运管理部专业人员

分公司总经理

作业指导书

具有相关技能人员

公司任一员工

营运管理部专业人员

分公司总经理

表格

具有相关技能人员

公司任一员工

营运管理部专业人员

分公司总经理

  3.2文件封面格式

制度名称(黑体一号)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黑体四号)

修订记录(黑体四号)(下面表格内容为黑体小四号)

日 期

修订状态

修改内容

修改人

审核人

批准人

  3.3文件表头格式(华文细黑、五号、加黑)

文件名称(黑体小二)

编号

**-CQ

版本

A/0

页码

第 页共 页

生效期

20**年12月20日

表格内的编号、版本、页码、生效期为华文细黑5号加粗,其余为华文细黑5号,行高1厘米

  3.4文件版面格式

  3.4.1文件的页面设置以打开一份新文档时的默认设置为准,即文件页边距为:

2.54厘米

2.54厘米

3.17厘米

3.17厘米

装订线

0厘米

页眉

1.5厘米

页脚

1.75厘米

字符间距

100%

  3.4.2正文部分文字为“华文细黑小四号”,段落行距:1.5倍行距

  3.5质量记录表格格式

表格名称(黑体小二号)

编号

**-CQ

版本

A/0

生效期

20**年12月20日

  序号:

表格内的编号、版本、生效期为华文细黑五号加粗,其余为华文细黑5号,行高1厘米。

  3.6文件编码规则

  3.6.1程序文件编码

**-CQNN

  程序文件顺序号,从"01"起02、03...顺推

  重庆分公司简称(详见对照表“3.6.4”)

  业务模块简称(详见对照表“3.6.4”)

  3.6.2 作业指导书编码

**-CQNN-ZZ

  作业指导书顺序号,从"01"起02、03...顺推

  同3.6.1

**-CQNN-ZZ-F *

3.6.3 表格编码

  文件中的表格顺序号,从"01"起顺推

  表格固定代号

  同“3.6.1”和“3.6.2”

  3.6.4分公司代码对照表格

行政类*Z

财务CW

人力HR

客服类KF

工程类GC

护卫类HW

环境类HJ

重庆CQ

程序

*Z-CQ01

CW-CQ01

HR-CQ01

KF-CQ01

GC-CQ01

HW-CQ01

HJ-CQ01

作业

*Z-CQ01-01

CW-CQ01-01

HR-CQ01-01

KF-CQ01-01

GC-CQ01-01

HW-CQ01-01

HJ-CQ01-01

表格

*Z-CQ01-01-F1

CW-CQ01-01-F1

HR-CQ01-01-F1

KF-CQ01-01-F1

GC-CQ01-01-F1

HW-CQ01-01-F1

HJ-CQ01-01-F1

  3.7文件状态标识

  3.7.1文件的状态用版本号进行标识,第一版文件的版本号为“A/0”,每修改一次版本号顺序升为“A/1”、“A/2”......。

  3.7.2当版本号升为“A/9”时,再次修改应升为“B/0”,依此类推。

  3.7.3文件页数超过1页以上,则只更改这一页的文件状态,如果文件某一页的版本号已升至“A/9”,则对这一页再次修改时,文件全部页版本号升为“B/0”。

  4.相关文件

  *Z-CQ01 《质量体系文件控制程序》

篇4:业主大会或者相关业主书面确认证明(申请维修资金)

  业主大会或者相关业主书面确认证明(申请维修资金)

  为了保障住宅的正常使用和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转,根据实际情况,  项目拟于   年  月对已超过保修期的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涉及   户业主,建筑面积 平方米,工程预算   元。

  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已于年月日,经业主书面确认,户业主同意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占应确认业主户数的%,其拥有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占应确认建筑面积的%。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已有超过专有部分占相关建筑物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相关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书面确认明细表》等申请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证明

  附: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书面确认明细表原件

  业主委员会主任(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业主会盖章)(物业服务企业盖章)

篇5: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2018)

  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

  国发〔2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质量认证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市场效率的基础性制度。近年来,我国质量认证制度不断完善,行业机构蓬勃发展,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深化。同时,还存在认证服务供给不足、认证评价活动亟需规范、社会认知与应用程度不高等问题。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贯彻落实《*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现就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和质量提升行动的总体部署,运用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标准和方法,构建统一管理、共同实施、权威公信、通用互认的质量认证体系,促进行业发展和改革创新,强化全面质量管理,全面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显著增强我国经济质量优势,推动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

  (二)基本原则。

  --统一管理,顶层设计。按照“统一管理,共同实施”的要求,强化对质量认证体系建设的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避免多头管理和重复评价,维护质量认证工作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突出市场主体地位,完善质量信号传导反馈机制,促进供需对接和结构优化。强化政府规划引导、政策扶持、监管服务等作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全面质量监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充分发挥认证认可制度的市场化、国际化特性,把质量认证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创新质量发展机制,激发质量提升动能。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完善质量认证体系,破解体制机制障碍,提升质量认证供给水平和创新能力。

  --激励约束,多元共治。坚持引导和强制相结合,以自愿开展为主、强制实施为辅,对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等方面的产品依法实施强制性认证,鼓励企业参与自愿性认证,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社会各方开展质量共治,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共享质量发展成果。

  (三)主要目标。

  通过3-5年努力,我国质量认证制度趋于完备,法律法规体系、标准体系、组织体系、监管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和国际合作互认体系基本完善,各类企业组织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质量管理能力明显增强,主要产品、工程、服务尤其是消费品、食品农产品的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质量品牌。

  二、大力推广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

  (四)创新质量管理工具。积极采用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标准,将全面质量管理、六西格玛、精益管理等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结合中国实际加以改造提升,积极开发追溯管理、供应链管理、业务连续性管理等适应新业态需求的质量管理工具,打造中国质量管理“工具箱”。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鼓励各行业结合行业特点,推动质量管理通用要求与行业特殊要求相结合,积极开发新型质量管理工具,推广质量管理先进行业及企业的成果经验。

  (五)推广应用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开展百万家企业学习应用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活动,鼓励企业运用质量认证方式加强质量管理,推动质量管理先进标准、方法向一二三产业和社会治理等领域全面延伸。发挥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的“主力军”作用,开展中央企业质量管理“领跑者”行动,带动各行业质量管理水平整体跃升。针对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以及消费者的不同特点,培训普及质量管理知识。发挥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等社会组织的服务职能,开展社会化、群众性质量服务行动。

  (六)转变政府质量治理方式。增强各级政府的质量意识,加强质量基础建设,推广质量管理标准和质量认证手段,提升质量治理能力。鼓励各级政府部门特别是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推行质量管理体系,运用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引入第三方质量治理机制,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推动一个一个行业抓质量提升,直到抓出成效。

  三、广泛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

  (七)打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版”。运用新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等国际先进标准、方法提升认证要求,以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改造传统认证模式,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系统性升级,带动企业质量管理的全面升级。针对不同行业和企业,开展行业特色认证、分级认证、管理体系整合、质量诊断增值服务,推进创新管理、资产管理、业务连续性管理等新型管理体系认证,重点在航空、铁路、汽车、建筑、信息等战略性支柱产业完善适合行业特点的质量管理体系,推动质量管理向全供应链、全产业链、产品全生命周期延伸。支持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关键技术研究,加强对获证企业的培训服务,全面完成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为广大企业树立质量提升的示范标杆。

  (八)拓展质量认证覆盖面。开展万家企业质量认证现状抽样调查,摸清质量管理状况和认证需求。健全质量认证激励引导机制,鼓励企业参与自愿性认证,推行企业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认证提升产品质量和品牌信誉,推动在市场采购、行业管理、行政监管、社会治理等领域广泛采信认证结果。支持各部门、各地区建设质量认证示范区(点)。引导各类企业尤其是中西部地区企业、服务型企业、中小微企业获得认证,帮助更多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四、深化质量认证制度改革创新

  (九)完善强制性认证制度。着力发挥强制性认证“保底线”作用,遵循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按照必要性和最小化原则,对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等方面的产品依法实施强制性认证。根据产品风险等级和产业成熟度,建立认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将低风险产品逐步调出认证目录,引导产业结构调整。根据企业管理水平和诚信状况,实施分类管理,优化认证程序,引入“自我声明”方式,鼓励企业加快提质升级。

  (十)创新自愿性认证制度。发挥自愿性认证“拉高线”作用,创新质量标准管理方式,优化标准体系,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建立新领域研发认证“绿色通道”,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推行高端品质认证,开展绿色有机、机器人、物联网、城市轨道交通装备等高端产品和健康、教育、体育、金融、电商等领域服务认证,推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增加优质产品及服务供给,打造质量标杆。支持运用认证手段推进区域品牌建设,培育优势产业和拳头产品,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

  (十一)清理涉及认证、检验检测的行政许可和行业评价制度。清理、整合、规范现有认证事项,取消不合理收费,坚决治理认证乱象。凡已建立国家统一认证制度的,不再设立类似的合格评定项目。面向社会的第三方技术评价活动应遵循通用准则和标准,逐步向国家统一的认证制度转变。全面清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加快向国际通行的产品认证制度转变。加快建设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清理涉及检验检测能力的行政许可事项,避免重复评价,实施统一的资质认定管理。鼓励认证机构为企业提供检验检测认证“一体化”解决方案和“一站式”服务,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十二)简化规范认证机构审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程序。完善认证机构审批程序,整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许可项目,精简整合技术评审事项,积极推动“五减”(减程序、减环节、减时间、减收费、减申请材料),实行申请、审批、发证全流程网上办理,提高便利度和满意度。严格从业机构资质认定标准,建立行政许可和技术评价相结合的资质管理制度,确保从业主体具备相应资质能力。

  五、加强认证活动事中事后监管

  (十三)完善认证监管体系。完善“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监管体系。加强认证监管能力建设,充实基层认证监管力量,推进部门联动监管。健全认可约束机制,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形成多元共治格局。

  (十四)创新认证监管和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和信息共享平台,推行“互联网+认证监管”方式,向社会公开产品质量认证信息,建立健全质量认证全过程追溯机制,完善风险预警、快速处置、信息通报、倒查追溯等措施。健全政府、行业、社会等多层面的认证采信机制,完善鼓励企业参与自愿性认证活动的激励措施,出台质量认证责任保险、获证企业授信等政策。

  (十五)加大认证监管工作力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和获证企业、产品的联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检验检测认证活动和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或者认证标志等行为,严禁未获强制性认证的产品进入市场,确保认证有效性和公信力。

  (十六)严格落实从业机构及人员责任。严格落实从业机构对检验检测认证结果的主体责任、对产品质量的连带责任,健全对参与检验检测认证活动从业人员的全过程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出证人对检验检测认证结果负总责制度,落实“谁出证,谁负责;谁签字,谁担责”。推行从业机构公开承诺和信息公示制度,建立从业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诚信档案,完善永久退出和终身禁入等失信惩戒机制,提高违法失信成本。

  六、培育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

  (十七)营造行业发展良好环境。打破部门垄断和行业壁垒,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检验检测认证业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营造各类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制定促进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给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鼓励组建产学研用一体化的检验检测认证联盟,推动检验检测认证与产业经济深度融合。

  (十八)促进行业机构改革发展。加快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转企改制,与政府部门彻底脱钩。强化认证活动的第三方属性,健全市场化运行机制,完善政策保障,打破部门垄断和行业壁垒,尽快实现认证结果的互认通用。加快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培育一批操作规范、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规模效益好、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做强做优做大。

  (十九)提升行业综合服务能力。充分依托区域型综合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和专业型产业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重点提升对食品、农林产品、生物医药、信息安全、智能制造、新能源、碳交易等领域的支撑服务能力,形成以检验检测认证为“连接器”的产业聚合新模式。构建服务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通用检验检测认证体系,打造军转民、民参军的能力验证“直通车”。

  七、深化质量认证国际合作互认

  (二十)构建认证认可国际合作机制。加强政府间、从业机构间多层次合作,拓展合作领域、合作对象和合作渠道,推动合格评定政策沟通、标准协调、制度对接、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制定合作共赢的互认安排,加快可再生资源、绿色低碳、跨境电商等新领域互认进程,推动多双边互信互认协议数量持续增长,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发展。

  (二十一)提高国内检验检测认证市场开放度。有序开放检验检测认证市场,鼓励外资机构进入国内检验检测认证市场,积极引入国外先进认证标准、技术和服务,扩大国内短缺急需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进口,鼓励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提高引资引智引技的质量效益。

  (二十二)加快我国检验检测认证“走出去”步伐。鼓励支持国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拓展国际业务,推动检验检测认证与对外投融资、建设项目配套服务,针对高铁、民用飞机等战略产业面临的国际市场准入壁垒,加快推动国际互认,服务中国企业“走出去”和国际产能合作。

  (二十三)提升我国认证认可国际影响力。积极参与和主动引领认证认可国际标准、规则制定,向国际社会提供质量认证“中国方案”,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认证品牌。加强国际化人才培养和输出,扩大在相关国际组织中的影响力,提升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能力。

  八、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

  (二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工作方案,完善配套政策,建立健全相应议事协调机构和工作机制,全面加强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完善全国认证认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提升协作层次,加强政策衔接、规划引导和工作协调,健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机制,提高协作效率。

  (二十五)加强综合保障。清理涉及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快制定检验检测管理条例、修订认证认可条例,推动合格评定立法进程。加强质量认证学科教育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重点产业、高新领域质量认证紧缺人才,健全认证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完善质量认证统计分析机制,加大对质量认证信息共享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财政支持。

  (二十六)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弘扬质量文化,传播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普及质量认证知识,推广获得质量认证的产品,合理引导生产消费,增强市场信心,激发质量提升动能,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弘扬工匠精神和企业家精神,让追求卓越、崇尚质量成为全社会、全民族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

  (二十七)加强督促落实。推动各级政府将质量认证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和质量工作考核,确保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各地区、各部门要将质量认证工作作为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重要举措,加大推进力度,强化督促检查,抓好试点示范,以点带面,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努力建设质量强国。

  国务院

  20**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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