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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ISO9000程序文件:住户意见调查和分析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1-11

  物业公司ISO9000程序文件:住户意见调查和分析

  EJ-QP9.4 住户意见调查和分析

  1.目的:

  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实施控制,及时有效地处理住户意见,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确保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为住户提供安全、舒适、优美、整洁的居住环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

  3.引用文件:

  3. 1质量手册4.14、4.20章

  3.2 ISO9002标准第4.14、4.20章

  4.职责:

  4.1在住宅小区门口明显处标明公司的投诉电话。

  4.2综合办公室负责设计《住户意见调查表》,管理者副代表审核同意后,由经营管理部负责对住户进行意见调查。

  4.3综合办公室协同经营管理部统计和分析住户反馈意见,并将统计结果报送副总经理和管理者副代表。

  4.4管理者副代表会同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处理住户的意见,对住户意见的调查结果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征求管理委员会的意见报副总经理。

  5.工作程序:

  5.1综合办公室在住宅小区门口明显处标明公司投诉电话。

  5.2综合办公室负责设计《住户意见调查表》,管理者副代表审批后,由经营管理部负责对住户进行意见调查。

  5.3每年不少于一次由经营管理部向住户发放和回收《住户意见调查表》。发放比例占长期在小区居住户数的90%;回收率应达到发放数量的90%。

  5.4综合办公室负责汇总调查结果,并形成《住户意见调查统计表》送交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有关部门。

  4. 5公司副总经理组织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召开分析会议,对住户意见调查报告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督促落实和实施情况记录在《纠正及预防措施报告》中,报公司总经理审核,由管理者副代表负责跟踪实施情况。

  5.6公司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物业管理委员会会议,副总经理(或管理者副代表)向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汇报本年度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征求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促进和提高公司的物业管理质量水平,确保服务质量。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的意见由综合办公室整理后交副总经理处理,必要时由综合办公室会同经营管理部发出《纠正及预防措施报告》,责成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管理者副代表不定期征求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的意见。

  5.7管理者副代表组织有关部门人员不定期的走、回访住户,对住户反映的问题进行处理并记录,填写《走/回访住户记录表》

  5.8对住户到公司来访必须热情接待,处理各种问题,听取合理意见,并填写《住户来电/来函/来访登记表》。

  5.9根据住户及物业管理委员会反映的问题,需要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参见 EJ-QP10.1《纠正预防措施》程序。

  6.支持文件与质量记录:

  6.1《纠正及预防措施报告》 EJ-QR-QP10.1-01

  6.2《住户意见调查表》 EJ-QR-QP9.4-01

  6.3《住户来电/来函/来访登记表》 EJ-QR-QP9.3-02

  6.4《走/回访住户记录表》 EJ-QR-QP9.4-02

  6.5《物业管理委员会会议记录》 EJ-QR-QP9.4-03(无固定格式)

  6.6《住户意见调查统计表》 EJ-QR-QP9.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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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业主(客户)意见调查和分析程序

  业主(客户)意见调查和分析程序

  1目的

  明确业主(客户)意见调查和分析的要求和方法,确保进行有效的业主(客户)意见调查和分析,改进物业管理质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对各业主(客户)进行的意见调查和分析活动。

  3相关标准要素

  GB/T19002--ISO90024.14,4.19,4.20

  4相关文件

  4.1纠正和预防措施

  5职责

  5.1物业管理部(包括沙河管理部)负责组织定期的业主(客户)意见调查,负责编制调查结果分析报告,上报总经理/管理者代表,并采取必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5.2各管理处负责按物业管理部要求进行调查,收集汇总调查结果,采取必要的纠正/预防措施,并将调查结果向业主(客户)沟通。

  5.3公司各相关部门负责根据业主(客户)意见调查结果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

  5.4总经理/管理者代表负责批准纠正措施。

  6实施程序

  6.1业主(客户)意见调查的频率

  6.1.1公司对管理时间满一年以上的物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业主(客户)意见调查,由物业管理部/沙河物业管理部组织各管理处进行,一般安排在每年第一季度进行。

  6.2业主(客户)意见调查的形式和内容

  6.2.1对业主(客户)意见调查由各管理处向业主(客户)发放"业主(客户)意见调查表",调查表的内容包括业主(客户)对下述各方面的物业管理工作的满意情况:

  a.供电管理;

  b.供水管理;

  c.消防治安管理;

  d.卫生管理;

  e.绿化管理;

  f.公共设施管理;

  g.维修服务;

  h.服务态度。

  6.3业主(客户)意见调查结果的收集

  6.3.1各管理处负责向业主(客户)收集填写完毕的"业主(客户)意见调查表",并统计本管理处的调查结果,书面汇报物业管理部经理,书面报告的内容包括:

  a.本管理处业主(客户)意见调查的总体结果(调查表的回收份数,总的满意率以及分项的满意率);

  b.业主(客户)对物业管理的意见(共性的意见)

  6.3.2沙河物业管理部的调查意见汇总报告按6.4进行。

  6.4业主(客户)意见调查的分析

  6.4.1物业管理部/沙河物业管理部对调查结果应进行汇总分析,并提出书面的"业主(客户)意见调查分析报告"上报总经理/管理者代表,"业主(客户)意见调查分析报告"至少包括下述内容:

  a.调查总体结果(统计总体的满意度,各管理处的满意度,分项的满意度);

  b.业主(客户)反馈的共性问题;

  c.建设整改要求。

  6.5业主(客户)意见调查结果的整改

  6.5.1共性问题的整改

  6.5.1.1总经理/管理者代表收到物业管理部/沙河物业管理部的调查分析报告后,应根据报告的结果指定相关部门提出纠正/预防措施要求,各部门提出的纠正/预防措施要求应报总经理/管理者代表审批。

  6.5.1.2各部门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应报总经理/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或指定的人员应对纠正/预防措施的结果进行跟踪和验证,以确保纠正/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6.5.2业主(客户)一般意见的整改

  6.5.2.1对在业主(客户)意见调查过程中,业主(客户)提出的一般意见(个别单独的意见),应由各管理处提出整改措施,对一些业主(客户)的误解意见,应进行必要的解释。所进行的整改工作应提出书面的记录。

  6.6业主(客户)调查结果的信息反馈

  6.6.1各管理处将业主(客户)意见调查的结果及公司的整改方案向业主(客户)进行通报,通报的方式可以通过张贴业主(客户)意见调查结果公告或上门走访进行,所有的反馈应形成书面的记录。

  6.7有效业主(客户)意见调查的规定。

  6.7.1对工业区、商贸办公综合大厦的业主(客户)进行意见调查时,应向大厦内的所有法人发调查问卷,收回的调查卷应达到发卷总数的70%为一次有效的意见调查。

  6.7.2对公寓大厦、住宅楼的业主(客户)进行意见调查时,发调查问卷应达到住户或房间(指公寓大厦)的60%,收回调查问卷应达到发卷总数的60%为一次有效的意见调查。

  7质量记录

  7.1业主(客户)意见调查表

  7.2业主(客户)意见调查分析报告

  7.3纠正/预防措施

篇3:小区业主意见调查和回访程序

  小区业主意见调查和回访程序

  一.客服中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业主意见调查,业主意见调查应列明业主对以下方面的满意程度:

  a)供电管理;b)供水管理;c)消防治安管理;d)卫生管理;

  e)绿化管理;f)公共设施管理;g)维修服务;h)服务态度。

  二.服务中心对回收的意见表进行统计分析工作,并将结果如调查表的回收份数,总的满意率以及分项满意率,业主对物业管理的意见(共性的意见)等书面报告办公室主任。

  三.对各部门存在问题,办公室主任提出整改意见,责成有关部门限期解决。

  四.对业主的误解,服务中心应进行必要的耐心解释。

  五.对业主意见调查结果及整改方案应定期向业主委员会进行通报,接受监督。

  六.物管员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定期对相关业主进行回访。

  七.回访时,虚心听取意见,诚恳接受批评,采纳合理化建议,做好回访记录。

  八.回访中,对业主的询问、意见,不能当即答复的,应告知预约时间答复。

  九.回访后遇到的重大问题,应上例会讨论,找出解决方案,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篇4:物业住户意见调查和分析管理程序

  公司程序文件 版 号: A

  修改号: 1

  EJ-QP9.4 物业公司住户意见调查和分析管理程序 页 码: 1/2

  1.目的:

  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实施控制,及时有效地处理住户意见,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确保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为住户提供安全、舒适、优美、整洁的居住环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

  3.引用文件:

  3.1质量手册4.14、4.20章

  3.2 ISO9002标准第4.14、4.20章

  4.职责:

  4.1在住宅小区门口明显处标明公司的投诉电话。

  4.2综合办公室负责设计《住户意见调查表》,管理者副代表审核同意后,由经营管理部负责对住户进行意见调查。

  4.3综合办公室协同经营管理部统计和分析住户反馈意见,并将统计结果报送副总经理和管理者副代表。

  4.4管理者副代表会同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处理住户的意见,对住户意见的调查结果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征求管理委员会的意见报副总经理。

  5.工作程序:

  5.1综合办公室在住宅小区门口明显处标明公司投诉电话。

  5.2综合办公室负责设计《住户意见调查表》,管理者副代表审批后,由经营管理部负责对住户进行意见调查。

  5.3每年不少于一次由经营管理部向住户发放和回收《住户意见调查表》。发放比例占长期在小区居住户数的90%;回收率应达到发放数量的90%。

  5.4综合办公室负责汇总调查结果,并形成《住户意见调查统计表》送交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有关部门。

  5.5公司副总经理组织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召开分析会议,对住户意见调查报告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督促落实和实施情况记录在《纠正及预防措施报告》中,报公司总经理审核,由管理者副代表负责跟踪实施情况。

  5.6公司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物业管理委员会会议,副总经理(或管理者副代表)向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汇报本年度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征求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促进和提高公司的物业管理质量水平,确保服务质量。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的意见由综合办公室整理后交副总经理处理,必要时由综合办公室会同经营管理部发出《纠正及预防措施报告》,责成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管理者副代表不定期征求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的意见。

  5.7管理者副代表组织有关部门人员不定期的走、回访住户,对住户反映的问题进行处理并记录,填写《走/回访住户记录表》

  5.8对住户到公司来访必须热情接待,处理各种问题,听取合理意见,并填写《住户来电/来函/来访登记表》。

  5.9根据住户及物业管理委员会反映的问题,需要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参见EJ-QP10.1《纠正预防措施》程序。

  6.支持文件与质量记录:

  6.1《纠正及预防措施报告》 EJ-QR-QP10.1-01

  6.2《住户意见调查表》 EJ-QR-QP9.4-01

  6.3《住户来电/来函/来访登记表》 EJ-QR-QP9.3-02

  6.4《走/回访住户记录表》 EJ-QR-QP9.4-02

  6.5《物业管理委员会会议记录》 EJ-QR-QP9.4-03(无固定格式)

  6.6《住户意见调查统计表》

篇5:物业ISO9000文件之住户意见调查和分析程序

  公 司 程 序 文 件 版 号: A

  修改号: 1

  EJ-QP9.4 住户意见调查和分析

  1.目的:

  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实施控制,及时有效地处理住户意见,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确保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为住户提供安全、舒适、优美、整洁的居住环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

  3.引用文件:

  3.1质量手册4.14、4.20章

  3.2 ISO9002标准第4.14、4.20章

  4.职责:

  4.1在住宅小区门口明显处标明公司的投诉电话。

  4.2综合办公室负责设计《住户意见调查表》,管理者副代表审核同意后,由经营管理部负责对住户进行意见调查。

  4.3综合办公室协同经营管理部统计和分析住户反馈意见,并将统计结果报送副总经理和管理者副代表。

  4.4管理者副代表会同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处理住户的意见,对住户意见的调查结果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征求管理委员会的意见报副总经理。

  5.工作程序:

  5.1综合办公室在住宅小区门口明显处标明公司投诉电话。

  5.2综合办公室负责设计《住户意见调查表》,管理者副代表审批后,由经营管理部负责对住户进行意见调查。

  5.3每年不少于一次由经营管理部向住户发放和回收《住户意见调查表》。发放比例占长期在小区居住户数的90%;回收率应达到发放数量的90%。

  5.4综合办公室负责汇总调查结果,并形成《住户意见调查统计表》送交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有关部门。

  5.5公司副总经理组织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召开分析会议,对住户意见调查报告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督促落实和实施情况记录在《纠正及预防措施报告》中,报公司总经理审核,由管理者副代表负责跟踪实施情况。

  5.6公司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物业管理委员会会议,副总经理(或管理者副代表)向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汇报本年度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征求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促进和提高公司的物业管理质量水平,确保服务质量。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的意见由综合办公室整理后交副总经理处理,必要时由综合办公室会同经营管理部发出《纠正及预防措施报告》,责成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管理者副代表不定期征求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的意见。

  5.7管理者副代表组织有关部门人员不定期的走、回访住户,对住户反映的问题进行处理并记录,填写《走/回访住户记录表》

  5.8对住户到公司来访必须热情接待,处理各种问题,听取合理意见,并填写《住户来电/来函/来访登记表》。

  5.9根据住户及物业管理委员会反映的问题,需要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参见EJ-QP10.1《纠正预防措施》程序。

  6.支持文件与质量记录:

  6.1《纠正及预防措施报告》 EJ-QR-QP10.1-01

  6.2《住户意见调查表》 EJ-QR-QP9.4-01

  6.3《住户来电/来函/来访登记表》 EJ-QR-QP9.3-02

  6.4《走/回访住户记录表》 EJ-QR-QP9.4-02

  6.5《物业管理委员会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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