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 导航

学院后勤基建处工作职能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12-06

  学院后勤基建处工作职能

  郑州**学院后勤基建处是我校行政职能部门之一,代表学校行使对后勤的管理、规划、协调、服务等职能,下设8个部门,分别是办公室、物业服务中心、商业管理中心、场馆管理中心、环境管理中心、**宾馆、校门诊部、基建办公室。其主要工作职能是:

  1.管理职能:编制学校后勤发展规划;制订后勤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后勤经费预算;制订后勤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负责学校维修工程管理工作;负责学校节能减排管理工作;负责学校供电专线管理工作;负责校园商户管理及其它管理工作。

  2.服务职能:学生饮食供应、学生宿舍维修服务、水电暖供应及管网日常管护、校园物业管理和职工住宅区物业服务、校园绿化管护、校内固定电话服务等服务工作。

  **后勤基建处倡导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务实创新,奉献进取的后勤精神,强化全球视野,规范提升,精品服务的中西合璧服务理念,全面提升后勤保障服务能力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持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为突破,制定并实施后勤事业发展规划和队伍建设规划,认真践行后勤工作的服务理念、管理理念和育人理念,不断提高管理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后勤服务机械化水平,同时积极推行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后勤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为学校的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和支撑。

采编:www.pmceo.cOm

篇2:重庆大学后勤项目质量科职能

  重庆大学后勤项目质量科职能

  1.负责组织全校维修工程项目的统计、论证、规划、审核、设计、立项申报等工作;

  2.负责组织或参与后勤管理处所有项目的招标工作,包括维修、绿化、物业、特种设备、场地出租、物资采购等各项内容;制订配套制度;编制项目清单及招标文件,收集整理标的物的有关基础资料等工作;

  3.负责对外各类合同的起草、报审、签订及管理;按学校规定对工程结算资料的审计、审核、整理、上报等工作,并保管和移交相关档案资料;

  4.负责配合各中心制定服务质量监管体系和考核目标;参与相关考核工作;负责对项目的施工过程、质量、管理进行监督和抽查;参与相关工程的验收;

  5.在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后勤管理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监督开展后勤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6.代管后勤服务呼叫中心;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3:重庆大学后勤财务科职能

  重庆大学后勤财务科职能

  1.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后勤管理处经济秩序和业务流程,协助领导进行经济决策,依法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监督、分析、审核和预决算工作;

  2.采用财务一支笔制度,实行“统一管理、设点办公”的管理模式,采用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

  3.认真核实、正确反映后勤管理处的各项收入,实时入账;

  4.严格把控后勤管理处各项成本和费用的发生,按预算进行开支,力求收支平衡;

  5.统筹、调配资金,监督资金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6.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使用共享,提高资产质量,避免重复浪费,做好资产的保值、增值工作;

  7.根据学校计划财务处的要求,按时编制各项财务报表,并撰写相应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后勤管理处的财务情况,并分析财务变化原因;

  8.建立内部财务检查制度,对后勤管理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4:重庆大学后勤人力资源科职能

  重庆大学后勤人力资源科职能

  1.贯彻、执行学校党委的各项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

  2.协调和处理上下级党组织关系、指导下级党组织开展组织工作;

  3.负责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工作;

  4.负责起草后勤党委的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等相关文稿;

  5.负责后勤党委各类会议的准备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决议事项的督办;

  6.负责后勤党委各类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和落实;

  7.负责后勤党委党务日常工作;

  8.贯彻执行学校有关人事工作的政策,负责拟定出后勤执行的具体方案;

  9.职工工资、岗位津贴、福利计划的编制与管理工作;

  10.职工业务培训;

  11.职工的考核、奖惩等事宜;

  12.临时用工的管理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5: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机构职能

  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研究、拟订全区政府物业资产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全区政府物业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政府物业管理,并指导、监督实施。

  3、负责代表区政府统一接收、购置政府物业。

  4、对全区政府物业实行统一调配、授权使用和委托管理。

  5、负责全区政府物业的账务管理、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及产权登记。

  6、负责管理全区经营性政府物业,编制全区经营性物业资产收益计划。

  7、负责直接管理政府物业的装修、维修及其他日常物业管理,审核行政事业单位所使用政府物业的改扩建、装修、维修及其他日常物业管理所需经费。

  8、审核全区政府物业的调拨、出售、改造、报损、报废、置换等资产处置。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