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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H大学后勤集团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11-08

  BH大学后勤集团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印章是代表企业形象的标志,是具有法律责任的证明。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印章的使用管理,确保用章安全,根据北航党政办字[20**]14号关于印发《BJ航空航天大学印章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此规定。

  一、此规定所指的印章包括

  (一)学校后勤管理印章:BJ航空航天大学后勤管理处印章、BJ航空航天大学绿化委员会印章、BJ航空航天大学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印章、BJ航空航天大学人民防空办公室印章、BJ航空航天大学社区管理办公室印章。

  (二)后勤集团印章:指BJ航空航天大学后勤集团印章、*BJ航空航天大学后勤集团委员会印章、BJ航空航天大学后勤印章、*BJ航空航天大学后勤集团工会委员会印章、*共产主义青年团BJ航空航天大学后勤集团委员会印章。

  (三)机关职能部门及下属各单位印章。

  (四)业务印章:指财务专用章、BJ航空航天大学后勤合同专用章、总经理名章。

  二、印章使用范围

  (一)学校后勤管理印章和后勤集团印章使用范围

  1.以后勤管理处或后勤集团名义上报学校领导及上级部门上报的各类公文、材料等;

  ).,文示天大学提高管理水平,

  2.以后勤管理处或后勤集团下发或转发的各类公文;

  3.以后勤管理处或后勤集团的名义签订的各种协议书、合同等;

  4.向校外业务单位发出的函件;

  5.以后勤管理处或后勤集团名义开具的用于对外联系工作、考察调研、处理公务的相关文件、认证材料以及各类证明材料、荣誉证书、聘书等;

  6.经集团领导批准的其它需要使用行政章的文件及材料。

  (二)后勤集团党委、工会、团工委印章使用范围

  1.以集团党委、工会、团工委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公函、报告、决议、批复和其它材料;

  2.以后勤集团党委、工会、团工委名义下发的各类公文;

  3.上报学校有关部门的各类文件、资料等;

  4.签署党委、工会、团工委意见的报表、推荐表;

  5.以后勤集团党委、工会、团工委名义开具的介绍信;

  6.其它事由需用党委、工会、团工委印章。

  (三)机关各职能部门、下属各单位印章使用范围

  1.以本单位或(本部门)名义上报的文件、公函、报告、决议、批复和其它材料;

  2.以本单位或(本部门)名义下发或转发的各类公文。

  3.签订本单位员工合同书、本单位员工证明等。

  4.本单位负责人批准的行政用章。

  (四)专用印章使用范围

  指业务经营范围中所涉及的业务来往合同、票据及按有关规定应使用的范围等。

  三、印章的管理

  1.集团刻制所有公章须经集团党政联席会审批后再上报学校,由校党政办审核后统一刻制。刻制后的印章由集团党政办公室印模存档,各单位负责人签字领取,由专人妥善保管。

  集团党政办公室负责对集团及各单位印章使用和管理的检查监督工作。

  2.集团和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印章使用范围正确使用印章,严禁超范围使用。

  3.凡以集团名义签发的各种文件、报表、协议、合同等需使用印章时,按照使用管理办法应填写《印章使用审批表》由本单位或本部门负责人签字,集团联系领导(集团党委印章须经党委书记)审批,方可办理。

  4. 遇有特殊情况(总经理、党委书记或联系领导不在),须经党政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批准。

  5.学校后勤管理印章和后勤集团印章由集团党政办公室负责管理。

  6.集团各职能部门和各单位印章由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使用时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批。

  7. 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名章由集团财务管理部负责管理使用,BJ航空航天大学后勤合同专用章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使用。

  8.集团及各单位需选用政治思想好、法纪观念强、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印章管理。所有印章一律不得外借,如因管理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和损失,其责任应由印章管理人员和该单位负责人承担。

  9.印章作废或停止使用时,印章保管人员应及时将印章上交集团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负责交予学校销毁。同时以原印章出据的证明信、介绍信等停止使用。

  四、本规定由后勤集团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印章使用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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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房地产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印章是公司权利的信物,为了正确使用和发挥印章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各印章由总经理签发,公章、合同章由行政部经理保管,支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由出纳保管,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私章由会计保管,公司印章由行政部统一刻制后,交各部门自行保管使用。停止使用的印章必须交行政部,不得自行保存和销毁。
2、公司印章一般不准携带外出使用。特殊情况需外出者须经总经理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由印章掌管人等两人以上共同外出监督使用。凡因公司印章带出使用而发生任何后果,必须追究其责任。
3、凡需用章的合同、协议书、文件、报告、财务报表等必须由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字后方准使用公章,如需用公司业务章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审批签字。
4、不准在空白纸上盖印章,不盖空白介绍信,不代写介绍信。凡使用公章必须造册登记或留底稿,特殊情况由总经理决定。需说明事由、www.pmceo.com姓名、时间存根和便函内容要一致。
5、开出的介绍信、便函,必须符合国家政策,法令的规定,不准弄虚作假,不能假借公司的名义为私人开具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介绍信或便函。
6、公司印章的使用,凡发出文件,由总经理批准,可使用公司印章。范围如下:
(1) 呈报上级机关(股东会、董事会及工商、税务等主管部门)的请示、报告。
(2) 对公司下属部门的指示、通知、批示、批复、奖惩、任命、通告、制度条例的颁发等。
(3) 有关重要计划、报表、预决算等等。
(4) 对上级与其他单位的公函、便函必须由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经管理部审查方可用印章。
8、公司员工一切应以公司利益为重,自觉遵守用章制度,保守公司机密,不得泄露用章内容。

篇3:房地产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房地产开发公司印章使用与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使印鉴管理制度化,保障印鉴使用的权威性及凭信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二、印鉴种类

  (一)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公章)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专用印章(主要指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办公室专用章、销售专用章、工程专用章)。

  (二)职章:刻有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名字的印章—即法人印鉴。

  (三)介绍信:印有公司名头的介绍信。

  三、印章使用规定

  (一)凡对公司经营管理有重大关联或责任关系,涉及政策性问题的文件或以公司名义对外行文,需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盖印。一般事务往来文件或证明材料需由总办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盖印(主要使用人事行政专用章)。

  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确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需开具时,必须经部门分管总监或副总审阅后,送总办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盖印,但需在存根上注明去向、事由。

  印章使用(最终)核定审批权与流程(见下表)印章种类保管部门及责任人使用事物类别范围使用审批流程保管使用规定财务专用章、财务法人印章财务预算部(主管会计、出纳员)支票签发、票据现金收支、财务报表、申请人申请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会计出纳办理但两枚印鉴需分开保管使用人事专用章行政人事部(经理或指定保管人)人事工资、证明、内部考核申请人申请人事部经理核定

  3、(必要时)需报总经理批准部门内部使用也需批准工程(预算)专用章、行政人事部(经理或指定保管人)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小型施工、预决算审核等申请人申请部门经理初审工程总监核定

  4、总经理批准

  5、工程总监实施预算审核还需具备财务预算部意见销售专用章(含修正章)行政人事部(经理或指定保管人)销售合同、内部文件、印刷品确认等申请人申请部门经理审核销售总监批准(在授权范围内)授权范围外需报总经理批准。公司公章法人印章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经理或印章保管人)外事、发文、任命、合同、协议、委托书、证件、其他申请人申请部门经理初审分管总监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行政人事部办理按公司有关规定细则办理建立用印登记制度。所有印章申请使用者在申请使用印章时必须先填写“印章使用审批表”(附表*ZRS20**-013-1),按上述《印章使用审批权限与流程》内容规定,报有关部门、领导签字批准后,印章保管人员方可给予盖印,同时印章保管人员须同时填写“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附表*ZRS20**-013-2)”(申请人需签字留存,同时“印章使用审批表”留作存档)。否则,因为印章使用审批过程中如给公司造成损失,将由印鉴保管人负责赔偿,损失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印鉴保管使用审批责任

  (一)各类印鉴由总办及所在部门设印章保管人负责保管。

  印鉴启用前行政人事部统一要建立印鉴保管登记册,载明印鉴名称、印模、启用时间和姓名。

  印章保管人应明确责任,保证印章的正确使用和绝对安全,防止印章被滥用或盗用。如有遗失或误用,由印章保管人全权负责,经审核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各级批准人负责。

  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单位使用,需经总办负责人或印章使用批准人批准,并履行印章借用手续(载明借用时间段、用途、使用地点部门等);当日使用完毕,必须当日交还印章保管人员,并履行手续。

  五、印鉴停用

  (一)由于名称变更、机构撤消、式样改变,印章必须停止使用。旧印章停用后,如主管机关不予收回,要由行政人事部登记封存,并在2年后统一销毁。

  (二)介绍信用完后,存根归档保存,保存期2年。

  六、附则

  本规定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4:X广电物业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办法

  某广电物业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为加强物业公司印章管理,防范工作隐患和业务风险,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本办法所称公司印章包括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法人代表印鉴以及财务工作专用的个人名章等(以下统称公

  (三)综合办公室是物业公司公章管理的职能部门。

  第二条公章的刻制需要刻制公章时,由经办人员或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物业公司综合办公室审核,报物业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批准后,由物业公司综合办公室办理公章刻制、登记、领用工作。

  第三条公章的保管

  (一)物业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用章由综合办公室保管。

  (二)物业公司公章要委派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保管和使用,并在其岗位职责中予以明确。如保管人外出,应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另行指定专门人员管理,办理交接登记手续,不得随意交由其他人员保管。

  (三)公章应妥善存放保管,注意安全,防止损毁、遗失和被盗。

  第四条公章的使用

  (一)以物业公司党支部或行政名义形成的正式文件(函)、资料用印,必须经物业公司办公室核稿,由物业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发后,方可用印。

  (二)公章使用人向物业公司综合办公室提交需要盖章的文件、资料及《公章使用申请表》,综合办公室公章管理人员核对无误后,予以盖章,并收回《公章使用申请表》,与用印资料(原件或复印件)一并存档。

  (三)任何人不得在空白文件、资料上预先加盖公章。有特殊工作或业务需要预先盖章时,应由公章使用人填写《公章使用审批表》,注明事由,报物业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

  (四)经物业公司总经理审批许可预先盖章的空白文件、资料,使用人要在《公章使用登记表》上写明文件份数,在文件内容实施后,到物业公司综合办公室再次进行核准登记。使用人因故不再使用预先盖章的空白文件、资料时,应将文件、资料退回物业公司综合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使用人承担使用预先盖章的空白文件、资料的安全管理责任。

  (五)公章原则上不得带离物业公司使用。有特殊工作或业务需要携带公章外出使用,应由公章使用人提交书面申请,注明事由,报物业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

  (六)公章带离物业公司使用,在带出和交回时,公章使用人应分别到综合办公室办理交接登记手续。公章带离使用期间,使用人承担公章的安全管理责任。

  (七)部门公章的使用,由部门负责人根据管理权限、工作规定和业务需要等,对部门用印进行审批和使用。

  (八)财务章的使用,由财务部负责人根据财务制度、工作规定和业务需要等,对部门用印进行审批和使用。

  (九)公章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公章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违规使用公章,对违规和越权批准使用公章的行为有权予以拒绝并及时上报物业公司有关部门。要防止公章被随意动用、冒用、盗用和滥用。

  (十)物业公司综合办公室对部门公章的保管和使用情况,应进行必要的检查、监督。

  第五条公章发生损毁、遗失和被盗情况的处理

  (一)公章发生损毁、遗失和被盗情形,公章管理人员要及时上报有关情况,物业公司综合办公室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告知有关业务合作单位的同时,发布公章作废公告。

  (二)按本办法第二章有关规定重新刻制公章。

  第六条公章的封存和销毁

  (一)公章因故长期不需使用时,物业公司综合办公室应书面上报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对公章进行封存。

  (二)公章因故废止使用时,物业公司综合办公室应书面上报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对公章进行销毁。

  第七条罚则

  (一)公章管理、使用及相关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管理规定时,给予通报批评并调离原工作岗位;因违规造成物业公司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赔偿责任。

  (二)物业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对下属员工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做好劝阻、制止、纠正工作,应负相应的管理责任,视责任大小予以处罚。

篇5:物业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印章是公司对外工作的官方代表,是企业法人权利的集中表现。管理用好印章是保证企业利益的重要措施。为了准确用印服务于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印章管理

  1、公司级印章(包括受控章)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保管,总经办主任掌握监督使用,并对公司总经理负责。

  2、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并监督使用,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印章负责。

  二、印章的使用

  1、凡以公司名义行文或开展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协议、合同、文书等一律使用公司印章。

  2、公司的受控体系文件必须加盖受控章。

  3、公司印章使用批准权限。

  (1)重要文书(涉及政策、法规、或财务问题的)用印,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一般业务合同、协议等,一经公司总经理签署,即视为同意用印,可由总经办主任审核执行。一般性文书(介绍信、例行报表等)用印可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制发公文时,公司领导在发文稿纸签发后,即视为同意用印,可不再办理用印审批手续。

  (2)因公需带公司印章外出使用,须请示公司总经理批准。

  (3)因公需带盖章的空白介绍信,必须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4)用印必须严格履行登记、审批手续,总经办要留存复印件以备查考。

  (5)下列情况,禁止用印。

  1、违反国家政策、法令和本规章制度的。

  2、无登记、审批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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