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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技科室制度:核医学科工作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10-29

  医技科室工作制度八、核医学科工作制度

  1、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核医学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2、凡需放射性同位素检查、治疗的病员,由临床科医师填写申请单,严格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详细介绍病情,办理预约手续。做好登记、建卡工作,统一保管资料,定期追踪观察。

  3、同位素仪器的使用、药品的分装、投药,均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扩大污染和差错事故。

  4、病员使用同位素前,应有严格患者识别规范,要核对品种、剂量、用法,准确无误后在实验室内使用。对应用不同同位素的病员,应分开病室。

  5、经常对机器进行清洁、保养,每月进行一次检修。

  6、严格执行放射性同位素制剂的有关管理规定。放射性同位素应有专人保管。建立并执行来药登记、核实制度,存放于专用储藏室内。设立专用登记本,定期清点,严格交接手续,如有疑问,应马上报告科主任和院领导进行清查。

  7、同位素科必须有急救药品、设备。医师要掌握抢救技能。

  8、对防护用具、放射性废物及被污染的一切物品,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管理和处置,并有应急处理的预案。

  9、每天由上级医师主持的集体读片制,确保诊断质量,经常研究诊断技术,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10、 按规定的时限,由执业医师按规范书写诊断报告,核医学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进修或实习医师应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工作,不得独立执业。

  11、 按《放射防护规定》做好防护和保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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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医技科室制度:特殊检查室工作制度

  医技科室工作制度九、特殊检查室工作制度

  1、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特殊检查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2、特殊检查包括心电图、基础代谢、超声波、脑电图、脑血流图、肌电图、超声心动图、内窥镜、肺功能检查等。

  3、需作检查的病员,由临床医师填写申请单,必要时经上级医师同意,检诊医师在检查前应详细阅读申请单,了解病员是否按要求做好准备。危重病员检查时应有医护人员护送或到床边检查。需预约时间的检查应详细交待注意事项。发现有患传染病患者,应排于最后检查,检查完毕严密消毒仪器和用具。

  4、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患者识别规范、查对程序和技术操作常规,并要了解病情,

  5、及时准确报告检查结果,遇疑难问题应与临床医师联系,共同研究解决。

  6、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注意安全,定期保养、维修,并对机器进行检测。

  7、各种检查记录应保管好,建立档案,经过批准和登记手续后才能借出。

  8、按规定的时限,由执业医师按规范书写检查报告,要密切结合临床。进修

  或实习医师应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工作,不得独立执业。

  9、内窥镜及附设器材要经严格的分类清洗、消毒后方可用于患者。

  10、 建立检查项目质量控制制度、程序与评价体系,有条件的科(室)每天由上级医师主持的集体读图制,确保诊断质量,经常研究诊断技术,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篇3:医技科室制度:理疗科工作制度

  医技科室工作制度十、理疗科工作制度

  1、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理疗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2、凡需理疗者,由医师填写治疗申请单,经理疗科医师检诊后,确定治疗种类与疗程。

  3、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治疗前交待注意事项;治疗中细心观察,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治疗后认真记录。

  4、理疗工作人员应经常深入病房,了解病情,观察疗效,介绍理疗方法,更好地发挥物理治疗作用。对不能搬动的住院病员,可到床边会诊及治疗。

  5、疗程结束后,应及时作出小结,存入病历供临床科参考。需继续治疗时,应与理疗科研究确定。因故中断理疗,要及时通知理疗科。

  6、进行高频治疗时,应除去病员身上一切金属物,注意地面与病员的隔离。病员和操作者在进行治疗时,切勿与砖墙、水管或潮湿的地板接触。高频之所有机器应避免与地面接触。超高频率治疗器材,电疗前,必须检查导线接触是否完善,板极有无裂纹、破损,否则不能使用。大型超短波禁用单极法。下班时,所有理疗器械一律切断电源。治疗中病员不得触摸机器。

  7、爱护理疗仪器,使用前检查,使用后擦拭,定期检查维修。要避免震动损坏。理疗机器每次治疗后应有数分钟的休息。

  8、体疗病员,由体疗医师及技术人员根据病情决定体疗种类。并对病员介绍治疗作用及注意事项。

篇4:医技科室制度:针灸室工作制度

  医技科室工作制度十一、针灸室工作制度

  1. 严格无菌操作,针具必须严密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2. 凡留针治疗者,术者不得离开岗位,注意观察病员变化。取针时注意防止漏针、断针。

  3. 采取措施,预防晕针、滞针和断针,如有发生,迅速处理。

  4. 使用电针时,应首先检查机器是否完好,输出是否正常,并根据病情,选用适当强度。治疗完毕后将开关关闭,输出扭至零位。

  5. 经常检查针具是否完好,如有不锐利及弯曲时应及时修理、更换。

  6. 针灸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解剖部位,防止发生意外。

篇5:医技科室制度:病理科工作制度

  医技科室工作制度四、病理科工作制度

  1. 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病理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2. 活体组织标本应按要求及时用固定液固定,并注明科别和患者姓名,填好申请单中的要求项目后,一起及时送到病理科。

  3. 送检脏器和较大的标本,不要切开和翻转,对较小病灶加以标记。做术中冷冻切片时,一般应在前一日与病理科联系。

  4. 需检查肿瘤细胞的分泌物、穿刺标本必须新鲜,取材后立即送交病理科。盛检标本的用具必须干净,不得开运送,应放置于密闭器具中,以防污染误诊。

  5. 活检病理标本一般保存一个月,尸检大体标本保存三年。组织切片及蜡块原则上与患者的病历同期保存和借用。有科研或教学价值的标本应分类存档,长期保存。

  6. 诊断报告应由病理医师以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形式出具,并均应留副页存档。活检诊断报告一般于三日内发出,细胞学诊断一日内发出报告,术中冷冻切片诊断在20-40 分钟内发报告。需做特殊检查、会诊等的病例可适当延长发报告时间。

  7. 院外持病理切片会诊者,应办理会诊手续,做出诊断后发正式会诊报告以示负责。

  8. 院内医师仅可借阅与负责治疗患者的切片,并需办理登记手续,院外借切片需凭医疗单位证明,需经本院医疗管理部门备案。蜡块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者需经本院医疗管理部门批准。

  9. 病理医师应与临床医师密切保持联系,有条件(三级医院)的病理科应与临床科室联合,定期与不定期组织临床病例(病理)讨论会,以提高诊疗质量。

  10. 对临床需要而又未开设的病理服务项目,应与上级医院或具备项目资质

  的医院建立院际委托实验室,拓宽服务面。

  11. 尸检按《解剖尸体规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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