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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技科室制度:特殊检查室工作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10-29

  医技科室工作制度九、特殊检查室工作制度

  1、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特殊检查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2、特殊检查包括心电图、基础代谢、超声波、脑电图、脑血流图、肌电图、超声心动图、内窥镜、肺功能检查等。

  3、需作检查的病员,由临床医师填写申请单,必要时经上级医师同意,检诊医师在检查前应详细阅读申请单,了解病员是否按要求做好准备。危重病员检查时应有医护人员护送或到床边检查。需预约时间的检查应详细交待注意事项。发现有患传染病患者,应排于最后检查,检查完毕严密消毒仪器和用具。

  4、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患者识别规范、查对程序和技术操作常规,并要了解病情,

  5、及时准确报告检查结果,遇疑难问题应与临床医师联系,共同研究解决。

  6、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注意安全,定期保养、维修,并对机器进行检测。

  7、各种检查记录应保管好,建立档案,经过批准和登记手续后才能借出。

  8、按规定的时限,由执业医师按规范书写检查报告,要密切结合临床。进修

  或实习医师应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工作,不得独立执业。

  9、内窥镜及附设器材要经严格的分类清洗、消毒后方可用于患者。

  10、 建立检查项目质量控制制度、程序与评价体系,有条件的科(室)每天由上级医师主持的集体读图制,确保诊断质量,经常研究诊断技术,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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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医技科室制度:理疗科工作制度

  医技科室工作制度十、理疗科工作制度

  1、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理疗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2、凡需理疗者,由医师填写治疗申请单,经理疗科医师检诊后,确定治疗种类与疗程。

  3、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治疗前交待注意事项;治疗中细心观察,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治疗后认真记录。

  4、理疗工作人员应经常深入病房,了解病情,观察疗效,介绍理疗方法,更好地发挥物理治疗作用。对不能搬动的住院病员,可到床边会诊及治疗。

  5、疗程结束后,应及时作出小结,存入病历供临床科参考。需继续治疗时,应与理疗科研究确定。因故中断理疗,要及时通知理疗科。

  6、进行高频治疗时,应除去病员身上一切金属物,注意地面与病员的隔离。病员和操作者在进行治疗时,切勿与砖墙、水管或潮湿的地板接触。高频之所有机器应避免与地面接触。超高频率治疗器材,电疗前,必须检查导线接触是否完善,板极有无裂纹、破损,否则不能使用。大型超短波禁用单极法。下班时,所有理疗器械一律切断电源。治疗中病员不得触摸机器。

  7、爱护理疗仪器,使用前检查,使用后擦拭,定期检查维修。要避免震动损坏。理疗机器每次治疗后应有数分钟的休息。

  8、体疗病员,由体疗医师及技术人员根据病情决定体疗种类。并对病员介绍治疗作用及注意事项。

篇3:医技科室制度:针灸室工作制度

  医技科室工作制度十一、针灸室工作制度

  1. 严格无菌操作,针具必须严密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2. 凡留针治疗者,术者不得离开岗位,注意观察病员变化。取针时注意防止漏针、断针。

  3. 采取措施,预防晕针、滞针和断针,如有发生,迅速处理。

  4. 使用电针时,应首先检查机器是否完好,输出是否正常,并根据病情,选用适当强度。治疗完毕后将开关关闭,输出扭至零位。

  5. 经常检查针具是否完好,如有不锐利及弯曲时应及时修理、更换。

  6. 针灸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解剖部位,防止发生意外。

篇4:医技科室制度:病理科工作制度

  医技科室工作制度四、病理科工作制度

  1. 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病理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2. 活体组织标本应按要求及时用固定液固定,并注明科别和患者姓名,填好申请单中的要求项目后,一起及时送到病理科。

  3. 送检脏器和较大的标本,不要切开和翻转,对较小病灶加以标记。做术中冷冻切片时,一般应在前一日与病理科联系。

  4. 需检查肿瘤细胞的分泌物、穿刺标本必须新鲜,取材后立即送交病理科。盛检标本的用具必须干净,不得开运送,应放置于密闭器具中,以防污染误诊。

  5. 活检病理标本一般保存一个月,尸检大体标本保存三年。组织切片及蜡块原则上与患者的病历同期保存和借用。有科研或教学价值的标本应分类存档,长期保存。

  6. 诊断报告应由病理医师以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形式出具,并均应留副页存档。活检诊断报告一般于三日内发出,细胞学诊断一日内发出报告,术中冷冻切片诊断在20-40 分钟内发报告。需做特殊检查、会诊等的病例可适当延长发报告时间。

  7. 院外持病理切片会诊者,应办理会诊手续,做出诊断后发正式会诊报告以示负责。

  8. 院内医师仅可借阅与负责治疗患者的切片,并需办理登记手续,院外借切片需凭医疗单位证明,需经本院医疗管理部门备案。蜡块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者需经本院医疗管理部门批准。

  9. 病理医师应与临床医师密切保持联系,有条件(三级医院)的病理科应与临床科室联合,定期与不定期组织临床病例(病理)讨论会,以提高诊疗质量。

  10. 对临床需要而又未开设的病理服务项目,应与上级医院或具备项目资质

  的医院建立院际委托实验室,拓宽服务面。

  11. 尸检按《解剖尸体规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篇5:医技科室制度:中心实验室管理制度

  医技科室工作制度三、中心实验室管理制度

  1、 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实行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管理制度,主要职责是承担全院临床科研、研究生(即为非收费)实验项目,不承担临床诊疗的常规(即为收费)检验项目。

  2、 中心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人民币10 万元以上)实行专人管理制度,建立仪器档案。仪器负责人负责仪器的日常使用、保养、维修和仪器有关的实验技术的指导。

  3、 大型仪器设备的资料由中心实验室统一归档保存。使用此类资料实行借阅制度。未经实验室主任批准,此类资料不准复印,不准借出实验室。

  4、 仪器负责人负责指导使用者使用仪器设备,原则上由本室工作人员操作。使用者独立使用仪器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和考核,并持有实验室负责人签发的上岗证。

  5、 大型仪器设备必须建立作业指导书和保养制度,并有使用登记簿。仪器负责人定期向主任报告仪器使用和运转情况。

  6、 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仪器负责人应立即向技师长、实验室主任报告,并负责与院医学工程部和厂家(公司)联系修理事宜。对于严重故障,仪器负责人必须向实验室主任呈递书面报告,说明造成故障的原因和责任者,存入仪器设备档案。

  7、 仪器负责人根据医院各级课题负责人填写的“使用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申请书”中的实验内容和要求,指导科研人员使用有关的仪器设备。

  8、 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室的安全,包括仪器设备、水电、煤气及危毒试剂的管理。

  9、 中心实验室可为本院承担的各级科研课题提供大型仪器设备和实验技术服务。在满足本院科研工作需要的基础上,可向院外科研课题开放。

  10、 使用中心实验室实行课题管理制度。由课题第一负责人填写“使用中心实验室申请书”,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列入中心实验室的工作计划。

  11、 使用中心实验室实行预约制度。使用者根据科研课题编号按规定提前填写“使用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预约单”,并按预定的日期和时间使用仪器。使用者取消预约实验须提前24 小时通知有关人员。

  12、 中心实验室根据仪器设备的性能规定由中心实验室技术人员操作仪器或在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仪器,并认真填写使用记录。违反操作规程和使用制度导致的仪器损坏,应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予以经济处罚。

  13、 使用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科研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爱护仪器设备和实验场地设备,保持清洁卫生,服从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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