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管理:临床检验危急值报告制度
医疗管理-35 项二十、临床检验危急值报告制度
1. “危急值”是指当这种检验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临床医生需要及时得到检验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就可难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机会。
2. 医院要建立危急试验项目表与制定危急界限值,并要对危急界限值项目表进行定期总结分析,修改,删除或增加某些试验,以适合于本院病人群体的需要,关注来自急诊室、重病监护室、手术室等危重病人集中科室的标本。
3. 建立起实验室人员处理、复核确认和报告危急值及了解临床对患者处理情况的程序,并在《检验危急值结果登记本》上详细记录(记录检验日期、患者姓名、病案号、科室床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复查结果、临床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时间(min)、报告人、备注等项目),有关人员都应按此程序办理。
4. 临床医生接到危急界限值的电话报告后应及时识别,若与临床症状不符,要关注样本的留取存在缺陷?如有需要,即应重留取标本进行复查。
5. 在实验室操作手册中应包括危急界值试验的操作规程,并对所有和危急界值试验有关的工作人员,包括医护人员进行培训。
6. 医院医疗管理职能部门应该定期检查和总结“危急值报告”的工作,每年至少要有一次总结,重点是追踪了解患者病情的变化,或是否由于有了危急值的报告而有所改善,提出“危急值报告”的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
7. 临床检验的“危急值报告”作为医院管理评价的重要条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检验医师制。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篇2:医疗管理: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医疗管理-35 项十八、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1.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保证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医疗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系统》的要求,建立相应报告制度与运行机制。
2. 医院内部应建立与完善医疗不良事件和事故监测网络体系。重点是医疗及护理差错、输血反应及输血感染疾病、药物不良反应、医疗器械所致不良事件等项目的监测、报告、登记、处理制度。
3. 报告可根据事件的情况采用书面、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报告。
4. 受理的领导或专业部门工作人员在收到需要批示的请示报告后,应在三日内做出明确的批复。紧急情况当即决定。
5. 任何人不得瞒报、漏报、谎报。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应做好督查、督办,确保报告程序畅通。
6. 对不负责任、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按照有关规定报告者,视情节予以处理。
7. 医疗机构发生或发现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后,应于12 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8. 7 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1) 医疗事故争议未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
(2) 医疗事故争议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定为医疗事故,双方当事人协商或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解决的;
(3) 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
篇3:医院行政管理:护理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医院行政管理制度-30 项
三十一.护理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1. 各科室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
2. 发生差错、事故后,要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于差错、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
3. 当事人按规定时间向护士长、科护士长及护理部上报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后果,并登记。
4. 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以备鉴定。
5. 差错、事故发生后,按其性质与情节,分别组织本病室、本科护理人员进行讨论,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确定事故性质,提出处理意见。
6. 发生差错、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须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7. 护理部应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分析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8. 为了实现最大限度地收集、分析、交流、共享安全信息,需要建立 “安全文化”的新理念,创造条件逐步建立不以惩罚为手段的护理“不良事件”自愿报告机制,促进管理系统的持续改进。
9. 对属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规范内的事件应按医院规定及时报告。
篇4:医院行政管理制度:请示报告制度
医院行政管理制度-30 项
三、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1. 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
2. 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3. 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 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5. 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6. 购买贵重医疗器械及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7. 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8. 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9. 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10. 国内、外学者来院访问、交流、开展临床诊疗活动。
篇5:项目建设工程消防自验报告(晋中市)
***项目建设工程消防自验报告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 * *公司
年 月 日
***项目建设工程消防自验报告
一、工程概况:
二、建筑防火设计措施:
(一)建筑防火;
(二)消防设施。
三、施工概况:
(一)施工方法:
(二)施工过程描述。
1. ***工程于 年 月 日完成;
2.;
3.;
......
四、施工依据:
(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20**版);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
(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
(四);
(五);
(六);
(七);
(八);
......
五、本次验收分部(分项)内容(根据建筑物的设置选填以下内容):
(一)建筑类别与耐火等级;
(二)总平面布局;
(三)平面布置;
(四)建筑保温及外墙装饰防火;
(五)建筑内部装修防火;
(六)防火分隔;
(七)防烟分隔;
(八)防爆;
(九)安全疏散;
(十)消防电梯;
(十一)消火栓系统;
(十二)自动喷火灭火系统;
(十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十四)防烟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防火;
(十五)消防电气;
(十六)建筑灭火器;
(十七)泡沫灭火系统;
(十八)气体灭火系统;
(十九)其它灭火系统。
六、设备材料进场说明及保温、装修材料检验试验情况(包含进场材料名称、厂家、数量、时间、试验情况等);
七、隐蔽工程消防验收情况:
八、建设工程消防检测、检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 | 分部(分项) 工程名称 |
||||
建设单位 | 设计单位 | ||||
施工总承包单位 | 消防专业分包单位 | ||||
监理单位 |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 ||||
资料核查情况 | 资料名称 | 数量 | 核查结论 | ||
现场检查检测 情况 |
检测检查 具体项目名称 |
具体内容 | 检测、检查标准 | 检测检查结论 | |
检测检查结论 | |||||
备注:
1.分部(分项)名称应按建筑类别与耐火等级、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建筑保温及外墙装饰防火、建筑内部装修防火、防火分隔、防烟分隔、防爆、安全疏散、消防电梯、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防火、消防电气、建筑灭火器、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其它灭火设施等名称进行填写;
2.核查资料名称和检查检测的具体项目名称可参照国家或地方相应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
九、结论
本工程共有____个消防分部(分项)工程,经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总包、消防专业分包)、检测单位进行消防自验,评定该项目消防验收合格。
建设单位(签名盖章)
法人代表:
设计单位(签名盖章)
总 工: 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签名盖章)
总 工: 项目总监:
施工总包单位(签名盖章)
项目经理: 技术总负责人:
消防专业施工单位(签名盖章)
技术总负责人:
消防检测单位(签名盖章)
技术总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