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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管理:急诊工作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10-27

  医疗管理-35 项

  一、急诊工作制度

  1.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凡称“医院”者均应设置急诊科(室),实行24 小时开放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设置相应内部工作部门,医院并能为急诊患者提供药房、检验、医学影像等及时连贯的服务。

  2. 医院应由业务副院长负责与协调医院急诊工作,加强对急危重症患者的管理,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提高急诊科(室)能力,做到专业设置、人员配备合理,医务人员相对固定,值班医师胜任急诊抢救工作。

  3. 急诊科(室)应配有经急诊专业培训的专职医师、护士,固定人员不少于60%, 各临床科室应选派有临床工作3 年以上的医师参加急诊工作,轮换时间不少6 个月。实习期医师与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至少应经科主任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4. 医疗、护理管理部门应加强急诊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协调工作。

  5. 急诊科(室)-入院-手术“绿色通道”畅通,急诊会诊迅速到位。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员应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

  6. 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立即须行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7. 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8. 急诊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技术操作程序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9. 急诊室应设立留院观察病床,病员由急诊医师和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认真写好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留院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72 小时)。

  10. 对危重病人较多有条件的三级甲等医院可设置急诊科病房、急诊ICU,但须由专职医师与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规范管理。

  11. 要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和无名氏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2. 急诊病人不受地域与医院等级的限制,对需要转院的急诊病人须事先与转去医院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得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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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医院护理:夜班督导工作制度

  医院护理-35项

  六.夜班督导工作制度

  1. 了解夜班护士的工作情况,重点是否能按规定巡视病房、对危重患者的观察、病情变化的了解及准确记录出入量、护理记录等情况。

  2. 负责检查夜班护士在患者熄灯前的准备工作情况。包括患者在夜间所需用品是否准备齐全,并放置在合适的位置;年老体弱患者的安全措施是否得当等。

  3. 收取、阅读及检查护士的病室报告书写情况,尤其对抢救患者的记录是否完整、准确。

  4. 检查护士是否有违纪情况,包括仪容仪表、文明礼貌、劳动纪律等方面。

  5. 检查病室是否整洁、安静。

  6. 每日夜班统计数字包括:患者总数、出入院、危重、特级护理、手术、陪伴人数等。

  7. 夜班督导把以上检查情况记录在夜班工作本上,第二日早向护理部及科护士长交班。

  8. 对于床位较多及三级医院,应由护理部领导及科护士长承担夜班督导工作。

篇3:医院护理:执行医嘱制度

  医院护理-35项

  七.执行医嘱制度

  1.医嘱书写要求:

  1.1 必须写明下达医嘱的时间、患者姓名和床号。

  1.2 顺序:a.专科护理常规及分级护理;b.重点护理(如病危、病重、绝对卧床、特殊体位等);c.特别记录(如记出入量、定时测血压等);

  d.饮食;e.治疗医嘱(根据用药种类、时间长短、用药方法等略加归纳,先后排列,以便于执行和打印);f.检查、化验等。

  1.3 停止医嘱应先写“停”,其后写明所停医嘱的内容。

  2. 整理医嘱:

  长期医嘱应及时由医师下达“重整”医嘱,主班护师负责核对,在长期医嘱单的最后一条长期医嘱下用红铅笔划一横线,然后将未停的医嘱按时间顺序依次排列。

  3. 执行医嘱:

  3.1 值班护士必须认真阅读医嘱内容,并确认患者姓名、床号、药名、剂量、次数、用法和时间再执行。

  3.2 执行医嘱时必须按查对要求认真核对,长期医嘱执行后在医嘱执行

  单上立即打蓝“√”并签字,临时医嘱执行后在医嘱单上立即签全名并注明实际执行时间。

  3.3 处理后的医嘱由护士确认,打印于医嘱单、医嘱执行单上,然后在医嘱本上打蓝“√”。

  3.4 需要时(P.R.N)医嘱按长期医嘱处理,每执行一次在医嘱单上按临时医嘱记录一次。

  4.要求:

  4.1 常规医嘱一般在上午10Am 前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

  4.2 医护人员对患者的一切处置必须开写医嘱,不得口头吩咐(对患者紧急抢救时可先处理,后补开医嘱)。

  4.3 开写医嘱应字迹清楚、整洁,意义明确、完整,不得随意涂改,不用的医嘱用红笔写明“取消(DC)”字样以示停用,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一律注明时间和签全名。

  4.4 书写检查、治疗、饮食、护理常规等医嘱一律用中文,通用药名、用法用中文也可以用外文缩写。

  4.5 患者进行手术或转科时,术前医嘱或原科医嘱一律停止,在医嘱单上以红铅笔划一横线,以示截止,重新开写术后医嘱和转科后医嘱。

  4.6 医生开写特殊医嘱后,应向值班护士口头交待清楚。

  4.7 护士执行医嘱时须经第二人认真核对。每班核对医嘱,并签名。每周全面核对医嘱一次。

篇4:医院护理:病房消毒隔离制度

  医院护理-35项

  十一.病房消毒隔离制度

  1. 医务人员在做无菌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洗手,戴好帽子、口罩。换药车或输液车上的无菌器械、罐、槽、盘等,使用后应及时盖严,定时更换和灭菌,并注明灭菌日期和开启日期及时间。

  2. 治疗室每日定时通风换气,用消毒液擦地,每周大扫除一次,无菌物品抽样做细菌培养,每月一次,并有报告,结果存档。治疗室用的擦布及墩布等应有标记且专物专用。

  3. 病室各房间应每日定时通风两次,每日晨间护理时用湿布套扫床,一床一套;每日擦小桌,一桌一布,均浸泡消毒后清洗晾干。

  4. 每周至少更换被服一次,并根据情况随时更换。

  5. 患者用过的口服药杯应浸泡于含氯制剂溶液中,消毒液每日更换一次。

  6. 注射器使用后将针头弃于锐器收集盒中,注射器放入黄色垃圾袋中,各种器械浸泡在消毒溶液中。

  7. 餐具每餐后必须执行一洗,二涮,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工作程序。隔离的患者必须使用一次性餐具。

  8. 便盆每周用含氯制剂(有效氯含量1000mg/L)溶液浸泡消毒,隔离患者使用专用便器。

  9. 治疗室、产房、手术室、换药室要定期进行空气消毒,并做空气培养。

  10. 体温表一人一支,每次使用后浸泡于70%酒精(或含氯消毒剂)溶液中,每日更换消毒液一次,每周清洗消毒一次,由专人负责。

  11. 门诊采取血标本,实行一人、一针、一巾、一止血带,使用过的棉棍、棉球要集中放入医用拉圾袋中,以免污染环境。

  12. 婴儿使用的餐具如小杯、小匙等,需经高压蒸汽灭菌后备用。

  13. 床单元隔离:

  13.1 隔离患者有条件时住单间,病室内或病室门口要备隔离衣,悬挂方法正确。

  13.2 清洁区挂避污纸,以便随时使用。

  13.4 隔离单位门外应设泡手盆,内盛含氯消毒剂(有效氯含量250mg/L健之素)溶液。

  13.5 患者专用体温表、药杯、便器,应用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餐具,使用后回收集中处理。

  13.6 隔离患者用过的医疗器械应用含溴或含氯消毒剂(有效氯含量2000mg/L )浸泡消毒,血压表、听诊器等用消毒液擦拭,血压计袖带若

  被血液、体液污染应在清洁的基础上使用含有效溴或有效氯的消毒剂浸泡30 分钟后清洗干净,晾干备用。

  13.7 保持室内良好的新鲜空气流通,必要时在有条件的病室可保持负压状态。

  13.8 脏被服放入有隔离标志的黄色袋中,送洗衣房单独消毒后再洗涤。

  14. 凡患者有气性坏疽,绿脓杆菌等特殊感染伤口,应严格隔离。所用的器械、被服均要进行消毒处理,所用敷料放入专用塑料袋烧毁。

  15. 口腔科护理中要求一律使用一次性漱口杯,口腔科牙钻针单支包装后必须经过高压灭菌方可使用,做到一人一钻针。

  16. 对呼吸机螺旋管、呼吸气囊、气管套管、氧气用的湿化瓶、牙垫、舌钳、开口器等使用后应严格消毒灭菌,所有接触过口腔的用具,必须用乙肝有效的消毒方法处理。

  17. 各种内镜使用后必须认真分类清洗,彻底消毒,对乙肝患者应固定内窥镜,用后进行严格消毒。

  18. 诊疗、换药、注射、处置工作前后,认真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手。

  19. 转科、出院、死亡患者单位要进行终末消毒。

  20. 医疗垃圾与生活拉圾分类放置,并有标志,生活垃圾放入黑色袋中,医疗垃圾放入黄色袋中,做到每日清,医疗垃圾应及时送到医院暂存地。

篇5:医院护理:分级护理制度

  医院护理-35项

  八.分级护理制度

  1.新患者入院每天测体温、脉搏、呼吸三次连续三天;体温在37.5℃以上及危重病员每隔四小时测一次。一般病员每天早晨及下午测体温、脉搏、呼吸各一次,每天问大小便一次。新入院病员测血压及体重一次(七岁以下小儿酌情免测血压)。其他按常规和医嘱执行。

  2.医师根据病情下达护理分级医嘱后,作出分级护理的标记。

  (1)特级护理

  1.1 病情依据:

  a.病情危重,随时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b.各种复杂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后的患者。

  c.严重外伤和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d.某些严重的内科疾患及精神障碍者。

  e.入住各类ICU(重症监护病房)的患者

  1.2 护理要求:

  a.除患者突然发生病情变化外,必须进入抢救室或监护室,根据医嘱由监护护士或特护人员专人护理。

  b.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保持呼吸道及各种管道的通畅,准确记录24 小时出入量。

  c.制定护理计划或护理重点,有完整的特护记录,详细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

  d.重症患者的生活护理均由护理人员完成。

  e.备齐急救药品和器材,用物定期更换和消毒,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f.观察患者情绪上的变化,做好心理护理。

  g.由监护护士或特护人员专人护理。

  (2)一级护理

  2.1 病情依据:

  a.重症患者、各种大手术后尚需严格卧床休息以及生活不能自理患者。

  b.生活一部分可以自理,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2.2 护理要求:

  a.随时观察病情变化,根据病情,定期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

  b.加强基础护理,专科护理,防止发生并发症。

  c.定时巡视病房,随时做好各种应急准备。

  d.观察用药后反应及效果,做好各项护理记录。

  e.观察患者情绪上的变化,做好心理护理。

  f. 每三十分钟巡视一次

  (3)二级护理

  3.1 病情依据:

  a.急性症状消失,病情趋于稳定,仍需卧床休息的患者;

  b.慢性病限制活动或生活大部分可以自理的患者。

  3.2 护理要求:

  a.定时巡视患者,掌握患者的病情变化,按常规给患者测量体温、脉膊、呼吸、血压;

  b.协助、督促、指导患者进行生活护理。

  c.按要求做好一般护理记录单的书写。

  d.每一至两小时巡视一次。

  (4)三级护理

  4.1 病情依据:生活完全可以自理的、病情较轻或恢复期的患者。

  4.2 护理要求:

  a.按常规为患者测体温、脉膊、呼吸、血压;

  b.定期巡视患者,掌握患者的治疗效果及精神状态;

  c.进行健康教育及康复指导。

  3.根据病情变化及评估的结果,应及时变更护理等级。

  附:死亡病员料理事项

  1.经医师检查证实死亡的病员方可进行尸体料理,护士对其家属应予心理的安慰。

  2.医师填写死亡通知单,即送住院处,由住院处通知死者家属或单位。

  3.需有两人在场检查死者有无遗物,如钱、票证、衣物等各种物品,交给死者家属或单位。如家属和单位不在,应交由护士长保存。

  4.当班护士要用棉花塞好死者之口、鼻、耳、肛门、阴道等。如有伤口或排泄物,应擦洗干净包好,使两眼闭合。穿好衣服,用大单包裹,系上死亡卡片,通知太平间接尸体。

  5.整理病室,拆走床单、被褥等物,通风换气,床铺、床头柜按常规消毒处理。如系传染病员,即按传染病消毒制度处理。

  6.整理病案,完成护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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