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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学院反恐怖袭击工作预案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8-30

  旅游学院反恐怖袭击工作预案

  为保证我校教学秩序的正常开展,防止恐怖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证师生安全和减少学校财产损失,特制订本预案。

  一、学校恐怖事件易袭重点区域、目标

  成为恐怖袭击的重点,因为学校位居城内,规模较大,影响范围广。其中师生人身、学生宿舍,食堂食品、自备水源、学生所乘车辆、教室、锅炉等可能成为恐怖袭击的目标

  二、恐怖分子可能实施的袭击手段

  恐怖分子有可能通过以下手段达到其胁迫、伤害等目的:

  (一)袭击、劫持师生或直接通过暴力进行人身伤害。

  (二)针对学生密集的教室、功能室、食堂、宿舍实施放火、爆炸。

  (三)对学校自备水源进行投毒或投放病源。

  (四)对食堂食品投毒或投放病源。

  (五J对师生乘坐的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进行劫持或爆炸。

  (六)通过散布谣言等形式引起师生恐慌,造成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

  (七)对锅炉、危险化学药品等药品实施袭击。

  (八)通过高科技等手段造成高考、中考考试泄密或严重违规,引起社会强烈反映。

  三、防范措施

  (一)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反恐怖工作应急预案并成立反恐领导小组,加强师生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反恐怖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严格执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控外来人员进入学校。

  (三)严格食堂用品采购、食品操作人员管理等制度,严防有毒、有害食品进入学校。

  (四)严格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日常排查,防止发生危害。

  (五)严密保护学校自备水源,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六)严格值班和查宿舍制度,防止不法人员进入。

  (七)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记,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八)有组织的针对恐怖袭击手段进行反恐怖演练,教给广大师生自救和逃生的方法。

  (九)使用好人防、物防、技防,并及时、准确地进行紧急报警。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反恐怖工作的领导,做到对恐怖袭击有效预防,我学区特成土反恐怖袭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是学区所辖中小学重点区域、目标的责任人,副组长及各成员是所包学重点区域、目标的责任人。副组长负责协凋调度,各学校校长为本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对重点区域、目标进行日常监控和防范,并组织开展反恐怖袭击演练。

  五、应急处理措施

  发生恐怖事件后,学校必须以最快速度甸教育局、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援助。学校应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并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反恐怖袭击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一)袭击,劫持师生或直接通过暴力进行人身伤害事故:

  (1)学校应视情况进行制服,同时立即向11 0报警,拨打1 2 0请求救援;

  (2)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伤亡;

  (3)向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报告.并与受伤害师生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4)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爆炸或放火袭击事故:

  (1)立即电话报警,请求110/120救援.

  (2)指挥学生紧急疏散,迅速远离火灾、爆炸现场并积极开展自救;

  (3)向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报告、并与受防害师生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兄,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中毒或流行传染病事故:

  (1)立即将有关情况用电话方式报告教育局和卫生防疫部门,并请求12 0救援.

  (2)协助卫生机构对中毒或患病师生进行救治:

  (3)追回已出售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并通知师生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中毒物品,

  (4)停止出售和割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

  (5)控制或切断司疑水源:

  (6)与中毒或患病师生(特别是病情严重者)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隋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7)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传染病人实施隔离措施,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8)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四)拥挤踩踏事故

  (1)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拨打1 2 0求援,向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报告;

  (2)迅递通知受份者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3)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锅炉、危险药品等事故:

  (1)及时抢救受伤人员:

  (2)立即拨打l 1 9、1 2 0请求救援;

  (3)立即向教育局、当地政府报告,并与受伤害师生亲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座,稳定其情

  (4)保证事故现场;

  (5)配合安监部门开展调查,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考试泄密,违规事故

  (1)立即报告公安、保密等有关部门,并配合其开展调查、处理、侦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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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旅游学院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旅游学院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为提高我校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台风、大雪、洪涝、冰雹、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救助反应。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灾时有备,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原则,增强全校师生防灾、减灾的意识,提高师生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救本领,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生安全,减少由于灾害带来的财产损失。

  二、领导机构

  成立校园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救灾工作。救灾领导小组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

  由主管院长担任总指挥,净月校区管理办公室主任担任副总指挥,副主任担任各组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部门成员担任组员。下设救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地点设在综合管理科。

  三、紧急工作

  (一)及时向市教育局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处理校救灾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和日常事务。

  (二)联系区民政局,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三)负责灾后防疫和校园卫生整治工作,联系防疫部门进行传染病的预防。

  (四)落实灾后校园各项安全规范和措施,监督检查灾后学校饮水,食品卫生工作。

  (五)做好危困教职工的救助和校园灾后重建工作。

  (六)保障救灾信息畅通,做好救灾宣传,加强灾后值班纪律。

  四、灾情报告

  应密切注意气象、地震和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的灾情预警。在自然灾害发生后,总务处必须立即向市教育局和区救灾办报告有关情况,启动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师生生活安排情况。

  五、应急反应

  (一)救助领导小组进入工作状态,研究确定救灾工作事宜。

  (二)迅速组织受灾师生按照预案,紧急转移,安排他们的学习、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

  (三)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六、防灾制度

  (一)保卫处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课室、地下排水管道、配电房、食堂、消防安全设施、树木、墙报栏、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监督及时整改。

  (二)保卫处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组织和训练,并指导校内师生模拟预防演练。全校二千多名师生,做好疏散撤离学生工作和转移保护学校贵重物品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每学期进行疏散撤离演习一次。

  (三)办公室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系统、预警信号,需要停课,则通过学校通讯网络设备在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给有关老师、学生及家长,立即采取措施停课放假。

  (四)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随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在接到台风、暴雨及冰雹等信息时,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待命。

  (五)在发生灾害时,后勤人员在下班前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窗外的悬挂物,检查旗杆、墙报栏,防止高空悬挂物和衣盆摔落伤人。

  (六)各处室、年级组、班主任负责关好室内门窗。电脑室的老师负责检查电脑室内电脑总电源的开关。

  (七)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八)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九)灾后要科学安排学习科目和课时,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篇3:旅游学院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旅游学院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的发生,保护全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保障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健全责任机制,最大限度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和学院财产安全,确保学院安全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一)学院设立灭火指挥部,其组成如下:

  由主管院长担任总指挥,净月校区管理办公室主任担任副总指挥,副主任担任各组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部门成员担任组员。

  (二)学院指挥部下设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安全救护组。

  三、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一)报警。发生火灾后,发现人要立即向学院保卫处报警,并说明着火地点、部位、火险情况。紧急情况,火势已起难以控制,立即报火警119。校内报警电话:8******8

  (二)接警。保卫处接到报警后,根据发现火险报告的情况,立即判明火险的性质(燃气火险、电路火险、爆炸火险、实验火险、违规用电器火险、违章作业火险等),迅速组织第二灭火力量赶赴现场。同时通知相关部门切断电源、关闭燃气阀门等,并向学院主管领导报告,视火险情况报119火警,请求消防队支援。

  四、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一)贯彻速战速决的指导思想及“先控制、后消灭”的基本原则。

  (二)初始火灾单位的处置程序。

  发生火灾时,楼宇管理员要组织人员形成第一灭火力量,及时使用最近的灭火器和消火栓进行扑救,有效地控制火势,阻止蔓延速度。同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并报警。学院领导及灭火队员赶到火灾现场后,楼寓管理员要简明汇报火灾情况,为领导提供准确信息。

  (三)不同部位初始火灾的处置程序。

  1.学生公寓学生寝室发生火灾,楼寓管理员应立即赶到火灾现场,组织人员利用周围一切能够运用的灭火条件(灭火器、消火栓、水盆,棉被等),扑灭火灾或阻止火势蔓延,同时组织学生疏散。

  2.学生餐厅操作间发生起火,餐厅业主和管理人员应立即赶到火灾现场,指挥操作间人员切断电源、燃气源,利用灭火器材扑灭火灾或阻止火势蔓延,同时组织就餐人员疏散。

  3.教学楼内教室发生火灾,正在上课时,教师应组织学生利用灭火器材进行灭火,保卫部门接警后应迅速赶到现场,切断电源,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并做好学生疏散工作。

  4.图书馆、体育馆等局部发生火灾时,负责人及管理员,应一边利用灭火器材扑灭火灾,一边组织人员疏散,避免人员受伤,减少物品损失。

  (四)不同性质初始火灾的处置原则。

  1.因违章使用电器造成超负荷或短路而引起火灾,应立即切断电源再进行扑救,避免因导电造成伤亡。

  2.因使用燃气不当而引起的火灾,应立即关闭燃气阀门切断气源,待喷出来的气体燃完再进行灭火,避免喷出气体蓄积引起爆炸、中毒事故。

  3.因爆炸而引起的火灾,应用水流冷却着火油(气)罐,防止其受热变形或破裂再次发生爆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伤亡。

  4.因其他不明原因引起的火灾,起火单位管理人员应迅速判明起火原因,根据不同情况组织灭火。

  五、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一)现场疏导。

  火灾一旦发生,部门负责人及楼寓管理人员,要听从指挥组的指令,迅速组织楼内人员从安全通道有序疏散,撤离火灾现场。门卫负责为前来灭火的消防部门人员、车辆清除道路障碍,开辟通道,引导其进入火灾现场,为消防人员就近提供消防水源,积极配合消防部门进行扑救。

  (二)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

  1.学生公寓、学生餐厅、体育馆、教学楼等部位发生火险时,管理人员在现场指挥员的指挥下,迅速打开疏散通道,组织人员有序撤离火灾现场至安全地带。

  2.现场指挥组成员,在火灾初始阶段,应准确判定火情,正确通报火灾情况,镇定地组织指挥疏散。要利用广播、喇叭、喊话等形式,说明起火部位和火势严重程度;说明哪些部位的人员需要疏散,哪些部位是安全的;说明利用哪条疏散通道和到达何处最安全;说明疏散通道及采取的措施,减轻人们对火灾的恐惧,稳定情绪,维持疏散秩序。

  3.对火势较大,直接威胁人员安全,影响疏散时,现场指挥组应立即组织有关精干人员,会同起火单位工作人员与及时到达火场的消防队员,可利用各种灭火器材及水枪,全力堵截火势,掩护被困人员疏散。如人员较多,由于惊慌混乱而造成疏散通道和出入口堵塞时,要采取必要的手段强制疏导,防止出现伤亡事故。

  4.对疏散出来的人员,要加强脱险后的管理,制止脱险者重返火场内,必要时应在建筑物内外的关键部位配备人员。

  六、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一)通讯联络程序。

  保卫处接到报警后,要迅速向学院领导汇报并视情向消防部门请求支援,启动灭火应急疏散预案。通讯联络组迅速通知有关战斗组集结,随时下达指挥部命令;迅速启动学院广播室。

  (二)安全防护程序。

  当火势危及到人员生命安全时,疏散和抢救生命是灭火指挥部的主要责任;火势威胁到贵重物资时,要尽力保护和疏散贵重物资;当火势向上下左右不同方面蔓延时,要利用现有灭火器具阻止火势发展;当火场有爆炸、倒塌、扩大灾害事故等特殊险情时,要指挥人员撤离险区。灭火指挥部根据火场情况,在公安消防人员到来之前,必须把首先到场的灭火力量用于火场的主要方面,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控制火势蔓延。

  (三)火场救护的程序。

  1.安全救护组赶赴火灾现场后,按照灭火指挥部的指令,就近组织火灾伤员救护,根据人员伤情作出留置观察或转送医院。视情况与120救护联系,或报指挥组调派校内车辆。

  2.安全救护组在火灾扑灭后,根据指挥组的指令要维护起火点现状,以备公安消防部门查清起火原因和确定火灾责任,同时清理和清点过火物品和烧毁物品,以备评估火灾损失。

  七、各部门要熟知学校的《应急预案》,结合本部门实际,抓好落实。

篇4:旅游学院校园安全应急预案

  旅游学院校园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安全工作,切实维护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妥善处理学院突发安全事故,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校区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组

  学校设立安全应急指挥部,由主管院长担任总指挥,净月校区管理办公室主任担任副总指挥,副主任担任各组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部门成员担任组员。

  统一指挥和组织学院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根据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的需要,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全院上下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种类

  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包括学院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校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学校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学校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学校外来暴力侵害安全事故、学校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学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学校内发生的其它危及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的重大事故等。

  三、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一)报告制度实行学校领导负责制,由主管领导、值班领导、学校总值班、治安保卫人员、值班辅导员向领导报告。

  (二)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信息后,岗位主管人员必须在 5 分钟内向主管领导、校长报告,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院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四、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学校保卫人员及各部门值班人员指挥学生紧急疏散,离开危险区域,确保师生安全。

  2、组织值班人员到火场指挥学生有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保卫人员值班人员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视情况及时报告 119 、 120 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在校园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各值班人员要迅速通知校医务室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 122 、 120 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2、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学院有关领导。

  3、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及时报告 120 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一)学校定期检查锅炉使用情况,做好锅炉工的培训工作,要持证上岗。

  (二)一旦事故发生,及时抢救受伤师生,做好其他师生疏散工作,及时报告 119 、 120 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并迅速将情况报告学院有关领导。

  (三)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一)学校组织外出大型活动,经学院同意后才能实施,必须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安全。

  (二)事故发生后,学校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汇报有关领导。

  (三)及时报警 120 、 122 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四)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一)学校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院门卫、保卫人员即时制止,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院,并由保卫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二)学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报警 110 、 120 请求援助。

  (三)凡是对学校造成不法侵害或影响学院的正常教学秩序的不法分子,学校保卫人员和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警告,严重者转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

  (五)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八、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一)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辅导员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二)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利用学院隔离室对患病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报警120 电话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三)学校对传染病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九、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一)食物中毒发生后,立即停止学院饮食摊点、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汇告,及时报警 110 、 120 请求援助。

  (二)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三)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四)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五)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十、本应急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篇5:虹口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细则(2015)

虹口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细则

  一、总则

  (一)为加强本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和执行力,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上海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二)本细则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区政府及其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三)本细则所称应急预案管理,是指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备案、发布、培训、宣传教育、演练、评估、修订等。

  (四)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单元补充、动态管理”的原则。

  二、应急预案体系

  (一)本区应急预案体系由区总体应急预案、区级专项应急预案、区级基层应急管理单元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应急预案、街道应急预案及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组成。

  区应急委负责本级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区应急办承办具体事务。

  (二)应急预案分类和管理责任主体如下:

  1.区总体应急预案是本区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区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区政府制定和管理。

  2.区级专项应急预案是区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者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保护和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职责的工作方案,由区有关议事协调机构或部门(单位)牵头制定,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管理责任主体为区有关议事协调机构或部门(单位)。

  3.区级基层应急管理单元应急预案是区政府为应对基层应急管理单元内的突发事件而预先制定的涉及该单元内多个单位职责的工作方案,由区政府明确的基层应急单元牵头单位制定,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管理责任主体为基层应急单元牵头单位。

  4.部门应急预案是区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区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本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本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区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管理责任主体为区政府有关部门。其中与专项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套的部门应急预案,定位为该专项应急预案子预案。

  5.重大活动应急预案是为保障区内大型会议、展览、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顺利平稳举办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活动承办单位制订,报公安分局批准后实施。管理责任主体为活动承办单位。

  6.街道应急预案是为应对街道辖区内各类突发事件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街道办事处制定和实施。管理责任主体为街道办事处。

  7.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是为应对本单位各类突发事件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居委会等法人和基层组织制定与实施。管理责任主体为相应的法人和基层组织。

  三、规划和准备

  (一)区政府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领域上全覆盖”的要求,并针对本区多发易发突发事件、主要风险等,制定本级政府及其部门的应急预案编制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对应急预案编制规划进行修订完善。

  (二)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制定本单位、本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计划。下列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

  1.学校、医院、商场、宾馆、大中型企业、大型超市、幼托机构、养老机构、旅游景区、文化体育场馆等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

  2.建筑施工单位以及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放射性物品、病源微生物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

  3.其他人员密集的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等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

  4.区政府规定的其他单位。

  (三)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组成预案编制工作小组,吸收预案涉及主要部门和单位业务相关人员、有关专家及有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编制工作小组组长由应急预案编制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

  (四)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在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进行。

  1.风险评估。针对突发事件特点,识别事件的危害因素,判断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分析事件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判定风险级别,提出控制风险、治理隐患的措施。

  2.应急资源调查。全面调查本区域、本部门、本单位第一时间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

  (五)编制应急预案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的意见,与相关的预案衔接。涉及其他部门和单位职责的,应当书面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四、应急预案编制

  (一)应急预案编制应当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区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的具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

  2.区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和处置措施、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涉及单位和街道职责等内容,重点规范区级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响应和处置的主体职能。

  3.针对特定区域内突发事件应对的区级基层应急管理单元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组织指挥机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和处置措施、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成员单位职责、与所在地街道合作机制等内容,重点规范单元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响应和处置的主体职能和先期处置特点。

  4.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活动安全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和处置、人员安全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等内容。

  5.街道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组织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报告、人员临时安置等内容,重点规范街道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先期处置特点。

  6.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应急响应和处置、人员安全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情况及如何实施等,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

  (二)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可编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或应急处置流程图,内容包括信息报告、处置工作程序、响应措施、应急队伍和装备物资情况,以及相关单位联络人员和电话等。

  五、应急预案审批、备案和发布

  (一)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将预案送审稿、编制工作说明、各成员单位复函和意见采纳情况等有关材料一并报送预案审批单位。

  (二)应急预案审核内容主要包括预案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是否与有关应急预案进行衔接,各方面意见是否一致,主体内容是否完备和规范,体例格式是否合规,责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确,应急响应级别设计是否合理,应对措施是否具体明确、管用可行等。必要时,预案审批单位可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三)区总体应急预案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以区政府名义印发;区级专项应急预案报区政府审批,必要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审议,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区级基层应急管理单元应急预案报区政府审批,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部门应急预案由部门有关会议审议,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由活动承办单位牵头,召开专题会议审议,以承办单位名义印发;街道应急预案由街道办事处有关会议审议,以街道办事处名义印发。

  (四)报请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应急预案,预案编制单位应当以请示性公文上报区政府审批,并由编制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签发。公文中应当明确提出发文理由和依据,并对预案报审前是否经过实战或演练检验、预案有效期限是否明确、预案全文是否公开等作出说明和评估。凡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预案编制单位报审前应主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经协商后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当列出问题症结、各方意见及理由,提出办理建议。对标注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说明理由。对涉及国家秘密的,提出定密意见,包括密级、保密期限、定密依据等。

  (五)应急预案编制或审批单位应当在预案印发后的20个工作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单位备案:

  1.区总体应急预案报送市政府备案。

  2.区级专项应急预案报送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3.区级基层应急管理单元应急预案报送区应急办备案。

  4.部门应急预案、街道应急预案报送区应急办备案。

  5.区级重大活动应急预案报送区应急办备案。

  6.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凡区政府及其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在预案印发后的20个工作日内,由应急预案编制单位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媒体等主动向社会公布。因特殊原因,经审批单位同意也可公布应急预案简本。对确需保密的应急预案,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的审批、备案和发布,由其上级主管或监管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培训和宣传教育

  (一)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在预案印发后3个月内,组织开展预案培训和解读工作。

  区委组织部、区公务员局应当将应急预案培训作为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公务员培训、应急管理干部日常培训内容。

  (二)对需要公众广泛参与的非涉密的应急预案,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制作通俗易懂、好记管用的宣传普及材料,向公众免费发放。

  七、应急演练

  (一)区应急委负责统筹本级年度重大应急演练,按照“规范、安全、节约、有序”的原则,指导预案编制单位开展应急演练,推动应急预案落实。

  (二)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依据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的制度,年度演练计划报送预案审批单位备案。区级专项应急预案、区级基层应急管理单元应急预案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重大活动应急预案在活动举办前至少进行一次检验性实战演练。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在预案报审前进行演练,予以验证。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单项与综合相结合、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

  (三)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当组织演练评估或委托第三方进行演练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演练的执行情况,预案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指挥协调和应急联动情况,应急人员的处置情况,演练所用设备装备的适用性,对完善预案、应急准备、应急机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演练评估于演练结束后1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区应急办。

  (四)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单位应当于每年9月底前编制下一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并报送区应急办。

  八、评估和修订

  (一)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每两年对预案进行评估。评估报告针对每次突发事件处置或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出预案是否修订的明确意见,并报请预案审批单位批准。

  (二)预案修订工作参照本细则规定的预案编制、审批、备案和发布程序进行。应急预案应当设定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

  (三)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预案修订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组织开展预案修订和完善: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7.预案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九、组织保障和奖惩

  (一)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应急预案管理具体工作,将应急预案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培训、宣传教育、评估、修订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预算统筹安排。

  (二)区政府负责对本区应急预案管理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未按照本细则执行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且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十、附则

  本细则自20**年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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