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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荷街道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7-31

花荷街道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1、凡属《中国共产章程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其它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党务,凡不涉及党内秘密和工作机密的,都要全面公开。

  2、各党组织成立党务公开监督小组,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由党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

  3、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资格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处事公正,坚持原则;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联系实际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较好地发挥监督作用。

  4、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对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监督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监督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参与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会议和活动;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相关政策;认真填写《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记录簿》。

  5、党务公开监督员聘任期限一般为三年,聘任期满可以续聘,最多聘任两期;受聘期间如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发现有不宜担任监督员的行为,应取消其资格。

  6、各党组织有条件的要设立专线监督举报电话。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员在日常工作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组织人员进行跟踪督查,要求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向监督员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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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办法(2007)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办法》的通知

  发改价检〔20**〕28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贯彻《行政处罚法》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遵守价格和收费法律规定,防止发生价格或者收费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我委制定了《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办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行政处罚法》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遵守价格和收费法律规定,防止发生价格或者收费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尚未构成价格、收费违法行为,或者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时,可以由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实施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措施。

  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具体工作由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负责。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价格主管部门可以实施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措施:

  (一) 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时;

  (二) 市场价格总水平出现剧烈波动等异常状态时;

  (三) 价格举报问题集中或者呈上升趋势时;

  (四) 出现社会集中反映强烈的价格、收费问题时;

  (五) 价格、收费政策出台或者变动时;

  (六) 季节性、周期性价格或者收费行为发生时;

  (七) 节假日或者重大活动期间;

  (八)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提醒告诫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价格主管部门实施提醒告诫措施,可以包含以下内容:

  (一) 提醒告诫的对象;

  (二) 国家的价格、收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三) 提醒告诫对象应当履行的价格、收费义务;

  (四) 不规范的价格、收费行为表现形式;

  (五) 对提醒告诫对象规范价格、收费行为的意见、要求、期限等;

  (六) 提醒告诫对象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五条 价格主管部门实施提醒告诫措施,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一) 公告提醒告诫;

  (二) 会议提醒告诫;

  (三) 书面提醒告诫;

  (四) 约谈提醒告诫;

  (五) 提醒告诫的其他方式。

  第六条 价格主管部门实施公告提醒告诫,可以公告有关的价格、收费违法行为表现形式,或者查处的相关价格、收费典型违法案例。

  第七条 价格主管部门召开提醒告诫会议,应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和要求等提前通知提醒告诫对象,并制作提醒告诫对象签名表和会议记录;提醒告诫对象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价格主管部门应当记录在案,并进行书面提醒告诫。

  第八条 价格主管部门实施书面提醒告诫可以采用上门、信件、传真等送达方式。

  实施书面提醒告诫,可以不明确提醒告诫对象的名称,但提醒告诫对象明确的,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依法送达。

  第九条 价格主管部门实施约谈提醒告诫,应将约见谈话的时间、地点、要求等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提醒告诫对象。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如实记录约谈提醒告诫内容。谈话结束时,价格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和提醒告诫对象应在谈话记录上签字确认。

  第十条 实施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措施,须经有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一条 价格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会同监察、商务、工商、质检等有关部门或者新闻单位等社会各界实施提醒告诫措施。

  第十二条 对经提醒告诫仍未规范价格、收费行为,并违反价格、收费法律规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可以依法从严查处。

  第十三条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可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3:春节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书

  春节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书

  各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

  “春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和《省、州进一步维持物价稳定的有关通知》精神,规范我县节日期间的市场价格秩序,坚决打击乱涨价乱收费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确保节日市场价格稳定,让广大群众平安祥和地欢度节日。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办法》的规定,郑重提醒和告诫各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

  一、各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销售商品和开展促销活动时,必须进行明码标价,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及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

  二、旅*业要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门票价格及老人、抚优军人、残疾人等价格优惠政策;宾馆、酒店、餐饮业的客房、菜肴要明码标价,宾馆要严格标注结算时间、标价醒目清晰;交通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规定的价格,不得趁机涨价和变相涨价。

  三、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有下列价格违法行为的,经查证核实,本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一)不明码标价或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大幅度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欺诈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四、对于经营者的价格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2358或0******2。

  P县发展改革局

篇4:房地产监督检查制度

为严肃工作纪律,提高服务水准和工作质量,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反馈体系,现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与职责
公司设立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对公司的工作和纪律进行检查,对各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监督检查的结果做出决定。
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的组成:
组长:集团主管领导担任
副组长:集团办公室主任、集团人力资源部经理、集团财务部经理、企业管理部经理
成员:各公司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包括:
1、对集团各部门、各直属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集团各部门、各直属公司全体员工的工作态度、仪容仪表、纪律、秩序、安全、环境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
3、对集团例会中落实的重要工作进行跟踪和反馈。
4、定期听取员工个人建议。
5、做出奖惩决定。
6、对管理干部进行考核。
监察小组成员的权利:
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可以直接进行处理,包括:
☆口头批评。
☆签发过失通知单,并当场做出罚款100元以内的决定。
☆提出通报批评的罚款的建议。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各公司及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提议召开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会议。

二、健全员工建议制度
为加强全体员工对监督管理的参与,不仅鼓励员工对企业的发展献计献策,而且鼓励员工对企业的经营管理中所有不合理环节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集团将设立内部员工建议箱,由集团和各公司办公室负责每周开启整理一次,登记后及时反馈给各有关部门。对经采纳实际效果显著的,每半年评选一次,酌情给予奖励。全体员工有权利和义务对任何部门和任何人的不良行为、违纪违规行为提出批评,对违法犯罪的事实进行举报。
集团将十分负责地替批评举报人保守秘密,将其视为热爱公司,认真负责的表现,并将以妥当的方式给予肯定和奖励。

三、工作细则
(一)例行检查程序:
1、小组会上确定检查人(二人或以上)、时间、路线、内容。
2、按决定实施检查。
3、发现违纪违规口头批评、予以纠正。
4、在记录本上记录时间、地点、人物、事实。
5、在下次小组例会上汇报。
6、共同商定每个事例的处理意见。
7、编写会议纪要。
8、根据下发与否的决定实施。
9、填写违章通知单。
10、将违章通知单送达各公司。
11、如需通报或罚款写出通报或罚款单,经组长签字分转办公室或人力资源部。
(二)专项检查
1、在小组会上确定专项检查的内容、人员(包括有关部门领导)、时间、路线、重点、实施方法和纪律。
2、在适当的时间将上述情况和要求通知有关部门领导。
(三)会议、任务跟踪检查程序和方法。
1、重要会议或布置了任务的会议后,组长或日常工作主持人如认为有必要应立即召开小组会研究确定:以何种方式跟踪检查、::检查的部门、检查内容、各内容的责任人、开始实施的时间和完成时间。
2、根据集团领导的要求或发现某项工作、任务在完成过程中存在问题,小组即应指定专人对此项工作或任务进行检查。
3、检查工作应深入了解工作任务完成中的每一细节,分清责任,搞清原因,提出完成工作任务的参考意见,必要和可能时限期完成。
4、无论提出工作时限与否,检查人员都应踊跃落实最后结果并做出完成情况的补充报告。
5、上述报告和据此做出的对有关干部此项工作的评估,经小组审议通过并签字后作为对干部日常考核原始资料的一部分予以保存。
(四)确定奖惩程序
1、通报批评、表扬以下奖惩可由各公司的部门处理,通报批评、表扬以上奖惩均应由各

公司提出书面报告至集团人力资源部。
2、辞退、开除报集团主管领导批准。
3、奖惩经批准后转办公室公布。办公室完成公布工作应将批文转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将奖惩决定记入员工内部档案,并向财务部提交奖罚工作报表。
(五)提供干部考核依据程序
只有集团领导签署要求执行小组提供参考具体干部依据的文件,执行小组才可以汇集并整理有关干部的监督检查材料。
(六)工作要求
1、要认真学习并全面掌握公司的各部各项规章制度。
2、办事公正。
3、敢于负责,不怕得罪人。
4、严守工作秘密。
5、在专用工作记录本上详细记录所有工作情况。
6、严格监督资料保管和使用。
7、逐步实行监检资料的电脑管理。

篇5:建设集团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建设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工会应对安全生产作出全面系统的检查,是领导在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组织,推动检查督促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1、监督检查本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制度和开展安全工作的情况,定期研究分析职业危害趋势和重大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2、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和安全生产目标植。

  3、了解现场安全情况,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不安全问题,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和贯彻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各级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对安全技术规程的执行情况。

  5、参与审查和汇总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和安全措施项目完成情况。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发现不符合安全规定和问题有权提请安全监察机构和主管部门制止其施工和生产。

  7、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树立安全生产典型。

  8、组织三级安全教育和职工安全教育,配合安全监察机构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9、制定年、季、月安全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

  10、负责事故统计、分析、参加事故调查,对造成事故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11、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职工和未年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12、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和先进经验。

  13、在业务上接受地方安全监督机构和上级安全机构的指导,并如实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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