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 导航

福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2018)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7-14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近期,我区物业管理区域连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为加强辖区物业小区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发生,提高各方安全责任意识,我局制定《安全告知书》,并就进一步加强物业小区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当前辖区物业小区安全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物业小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辖区内物业小区安全工作实际,分析物业管理安全形势,研究制定对策措施,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物业管理安全会议,及时传达上级相关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和工作要求,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切实把安全管理落到实处。

  二、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强化高空及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认真落实《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对从业人员实施的作业活动以及物业管理区域内商住户作业活动的管控,物业管理单位应在事前和事中分别对业主和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告知书》(附件),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和人员进行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立即向区、街道相关部门报告。

  三、切实加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广泛开展安全文化宣传工作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安全管理投入,建立安全管理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条件。对本企业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新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采取多种形式安全文化活动,开展安全文化宣传,提高管理区域内商住户人员的安全意识。

  特此通知。

  福田区住建局

  20**年5月30日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

篇2:物业安全管理部主管(兼环境领班)岗位工作职责描述

  物业安全管理部主管(兼环境领班)岗位职责描述

  1、岗位人数:1人

  2、直接上级:管理处经理和主任

  3、直接下级:班长

  4、本职工作:安全管理部管理工作。

  5、任职要求: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1年以上,熟悉治安和队伍管理工作,具有沟通能力,身体健康。

  6、直接责任:

  (1)制订本部岗位职责、目标、作业文件;

  (2)制订本部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培训和日工作讲评;

  (4)安排本部门工作并检查完成情况;

  (5)考核本部门员工;

  (6)提出本部门资源需求;

  (7)总结、汇报本部门工作;

  (8)代表本部门与其他部门协调;

  (9)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篇3:办公大厦物业安全管理制度

  办公大厦物业安全管理制度

  1.0目的

  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搞好劳动保护,使员工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从事生产活

  动,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大厦管理服务活动中的安全管理。

  3.0职责

  3.1作业人员严格按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进行操作。

  3.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安全知识培训与检查。

  3.3管理处经理对安全生产与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4.0管理制度

  4.1设备运行

  4.1.1值班人员严格按各设备操作规程操作,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4.1.2对设备的运行情况认真做好巡检和记录。

  4.1.3维护好设备,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保养工作规程》,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4.1.4保持设备机房环境整洁,温度、湿度应保持于正常值内。

  4.1.5设备运行发生故障,应立即采取安全应急措施处理跟进。

  4.2安全作业

  4.2.1电工作业

  a.电工工作前,应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仔细检查各种工具,保证使用的工具绝缘性能良好。

  b.绝缘手套使用前,必须进行仔细检查和空气实验,如发现有裂纹或漏气,不得使用。

  c.绝缘鞋不准裸足穿用。

  d.在作业场所检修低压线路和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总闸必须挂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志牌,或者拆除熔断丝,即有明确地"断点",以防止误合闸。

  e.各供电回路的操作开关,要有清楚明显的标志。停电时,先停负荷开关,后停隔离开关(即先用电点后供电点);送电时,先送隔离开关,后送负荷开关(即先供电点后用电点)。

  f.尽可能不要带电作业。如必须带电作业时,应遵守带电作业的有关规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设隔离板,有专人监护等)。

  g.在带电检修或操作电气设备时,不准用湿手或带油、湿手套触摸电气设备。

  h.在危险的场所或者危险的情况下,严禁带电作业。

  i.严禁在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过程中交接班。若交接班过程中有事故发生,应停止交班。由交班人员处理事故,接班人员协助。电工必须熟练掌握触电解救和人工呼吸的方法,以备急用。

  j.如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如来不及切断电源且为低压时应用干燥的不导电物体,将触电者脱离电源。如为高压,则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切断电源,然后对触电者及时采取人工呼吸法进行急救,同时尽快通过"120"与医院联系。

  4.2.2电梯工(包括电梯维修工)作业

  a.机房设备的维护保养,必须特别注意安全。维护保养时一般必须切断电源,特殊情况下不能拉开电源时,应有足够的安全措施,并小心谨慎地工作,以免触电或卷入引绳轮等造成人为伤亡和设备事故。

  b.机房内禁止带入火种,严禁在机房或电梯轿厢内吸烟。机房内消防器材应齐备良好。

  c.电梯因检修或保养须停机时,必须确认轿厢内无乘客后,方可停机。

  d.在保养、维修中必须注意工作的协调和配合。有人协同工作时,行机停机都必须扬声,得到对方的答应后方可操作。

  e.在轿厢做检修、保养工作时,除了判断故障和调试需要外,禁止快车。在井底作业时,首先开亮井底灯,按下井底安全掣,若上方有人必须佩带安全帽。

  f.下井底作业时,禁止闭厅(厅站留有人监视时例外),厅门口必须摆设告示牌,防止无关人员靠近。

  g.进入井道、井底作业时间共计超过一小时者,必须严格执行井道、井底作业指令规定。

  h.进出厅门或维修保养厅门时,只许用工具垫门脚,严禁挂门缆仔,防止门缆仔放不正,造成事故。

  i.维修、保养工作完工时,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清点工具和物品,切勿遗留。

  j.机房、井道因工作需要进行动火作业时,须在保安部办理动火证,必须遵守大厦动火作业规定,指定专人操作,专人监视,事后清理火种,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k.严防水渗入机房或电梯。如电梯有水渗入应立即停止使用,以免发生触电事故,并立即采取措施。

  l.须盘车救人时,须切断一切电源,方可按程序救人。

  m.维修、保养停用电梯时,均应在该梯首层挂告示牌。

  4.2.3焊工作业

  a.焊工(含电焊、气焊,下同)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和防护用品,不准裸露身体,以防止烫伤和触电。

  b.焊工进行焊接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各种工具,如电焊钳握把与电缆的联接是否牢固、可靠,焊把线皮是否有破损,确认一切正常后才能施焊。

  c.焊接前,还应检查工作场地周围有无易燃、易爆物,应清除或隔离后才能进行焊接。必要时还应配备灭火器等相应的消防器具及有专人监护。

  d.地线连接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不得将地线随便捆绑或缠绕在被焊工件上。

  e.开启电焊机前,应检查电焊地线是否与工件或其他导体连接,以防短路或触电。

  f.焊接时,应戴好防护面罩,不得用手或其它物件遮眼,以防弧光伤眼。

  g.在通风不良的条件下进行焊接时,除采取措施防止触电外,还应采取用排风扇排风等措施,保证通风良好,并有专人在外监护。

  h.焊接时如采用行灯照明,一般情况下,应采用24伏的行灯。

  i.凡有压力或装有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管道、容器,严禁焊接作业。如果必须施焊,应先排空管道、容器内的压力,彻底清洗净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经过检查测试,确认达到安全要求后,再将所有孔、盖敞开,方可施焊。

  j.焊接用电缆接头处必须接触良好,绑扎牢固,


做到焊接时接头处"不冒烟"。

  k.焊接电缆的载面积应根据焊接电流和所露电缆长度选用,防止电缆超载过热而引起胶皮损坏、燃烧,造成事故。

  l.焊工敲焊缝药皮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防止焊渣溅伤眼。

  m.焊接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前,应检查工作场地有无火源隐患,并关闭焊机。

  5.2.4高空作业

  a.凡在高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的,均应执行本制度。

  b.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及其它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c.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闪电、打雷、下雨;

  六级以上台风;

  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当上述情况过后,统经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无问题后,才

  能恢复作业。

  d.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e.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人员。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脚手架或其它高空作业架上乱放工具。

  f.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擦窗机吊篮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g.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h.电焊在两米以上高空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i.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要采取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等事故。

  j.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一同带下。

  k.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传递物件。

  l.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足板上站立作业人员不能超过2人。

  m.高空作业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n.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4.2.4车辆驾驶

  a.严禁无证人员驾驶各种车辆,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b.开车前,必须仔细检查刹车、制动器、喇叭、前、后灯转向系统等是否良好,不符要求时应立即修理。严禁驾驶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c.身体不适,不能保证安全行车时,不得担任驾驶工作。

  d.在行车时,必须集中精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e.行车应遵守下列规定:

  严禁酒后开车;

  严禁超速行驶;

  严禁超载行驶;

  如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可能会车时,不得超车;

  不准超越正超车的车辆;

  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f.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与人闲谈或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g.汽车、调头时,应注意地形及四周情况,并用喇叭或手势使周围的车辆、行人避让。

  h.在大厦区内驾驶车辆时,要低速慢行,随时注意上空及道旁的物体、行人。

  i.车辆没有停稳前,不准打开车门和上、下人。开车门要注意周围情况,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过。

  j.人货车载重行车时,要注意防止争刹车、急转弯。

  k.随车携带的消防灭火器要确保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及时配换修理。

  l.停泊车辆应安全牢靠。为防止偷盗要上安全锁或启用防盗报警器。锁闭车门窗。取车时,应仔细留意车辆情况,有无遭意外损坏。

  4.3场地设施管理

  4.3.1保持场地、设施完好,破损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以防止偷盗、雨浸等

  不安全情况发生。

  4.3.2室内应保持通风、照明度好,地板应保持平整,翘起或破损地砖要及时修补。

  4.3.3办公室的电脑、电气设备等,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准使用,以避免触电和损坏。

  4.3.4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持证电工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4.3.5禁止将几个电器插头插入同一个插座内,以防插座超负荷引起火灾。电缆也不宜埋设在地毯下面,以免电缆残旧或损坏也不易发现。

  4.3.6下班后,必须将办公室所有电源切断,并关好门窗。

  4.3.7存有重要资料(档案、帐册等)、保险柜等或设有技防装置的办公室,下班后应将技防装置设定在工作状态。

  4.3.8规定禁止吸烟的场地,应严格执行不得吸烟,并对违者执罚。

  4.3.9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修理。

  4.3.10客户在节、假日和晚上时间原则上不准进入大厦或办公室。如因工作需要,应征得大厦保安的同意,填写《加班登记表》方可进入。

  4.3.11发生火灾时,应尽快报警,同时疏导区域所有人员撤离现场,并积极控制和扑灭火灾。

  4.3.12一旦发生地震时,在高楼层工作人员,应尽快从防火门走下楼梯,切记不要乘搭电梯。

  5.0相关记录

  5.1《加班登记表》QR/GR-079

篇4:经典物业安全管理制度

  经典物业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经理是企业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人,应把安全保卫工作切实提上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对本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责。

  2.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组织管理部门是安保部,安全责任分区管理,设立责任人,层层落实。综合部负责组织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3.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员工要认真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进行安全培训。

  4.不得挪用各种消防设施,运行部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无损。

  5.易燃、易爆品要按消防规范要求妥善存放,并派专人保管,不得乱放、混放。

  6.进行明火作业(如电焊等),应事先报主管领导批准,同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7.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防火通道。

  8.电线、电器残旧不符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

  9.配电室、空调机房、电梯机房等重地,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入内。

  10.重要部门的房间要设置防盗装置,办公房间无人在时要关好门窗和用电设备。

  11.公共财物不能随便乱放,重要文件及贵重物品必须锁好。

  12.安全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要经常检查、督促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

  13.全体员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关安全规范的义务,凡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篇5:物业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项目安全用电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为工程部和保安部。物业各部门要配合主要职能部门,切实做好项目的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确保项目用电安全事故的零发生率。

  一.严禁擅自迁移、改动或者擅自操作供电部门安装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控制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部门控制管理的用户受电设备。

  二.严禁无证操作电力供电设施。

  三.严禁擅自改变用电类别。

  四.未经供电部门许可,严禁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者将自备电源擅自并网。

  五.不准超负荷使用电源。

  六.严禁随意乱扯、乱装电源线、电源插座 。严禁使用铜丝或不合规格的保险丝替换开关的保险丝。

  七.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电气装置附近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禁止在架空线上放置或悬挂物品。

  八.禁止将暖气管、煤气管、自来水管道作为保护线使用。

  九.严禁带电维修、更换用电电器设备。

  十.严禁使用未经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许可的任何电器。

  十一.在有儿童活动的场所,不应使用低位置插座,否则须采取防护措施。

  十二.在插拔插头时人体不得接触导电极,不应对电源线施加拉力。

  十三.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绝缘必须良好,灯头、插座、开关等的带电部份绝对不能外露,严防人体触及带电部分。

  十四.使用日常用电电器时,必须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使用带有接地的电源插座。使用电器时,应由专人负责看管,人员离开时注意断电。

  十五.白炽灯泡、电炉等电热器具不能靠近易燃物,电源插座周围不得堆放易燃物,以防因长时间使用或无人看管时发生意外。

  十六.项目工程部门电工人员应对项目电气线路和业户安全用电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一旦发现电源、电线设备发生故障, 必须及时处置,报请供电部门派员修理,以防发生不应有的事故。

  十七.电工作业人员在进行电工作业时应按规定使用经定期检查或试验合格的电工用个体防护用品。

  十八. 注意用电安全,严防发生人身伤害事件和用电灾害。项目内的外露电闸箱、配电柜等带电设备、设施应注意锁闭,并在显著位置粘贴"带电危险"等警示标识。进行带电作业或外接电源线作业时,现场应有人员看护。

  十九.项目保安人员应注意对项目内施工现场的检查,检查中发现安全用电隐患应及时要求整改,按项目的"施工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十.各项目应对操作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用电安全的基本知识和触电急救知识。

  二十一.发现有人员触电,应先设法断开电源(如在高处触电,要防止触电者跌落)然后进行急救。对失去知觉的触电者急救的主要方法是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迅速请医生到现场检查处理,或送医院就医。(参见"保安安全预案手册"《人员触电事故的处理》)

  管理依据:

  GB/T13869-92《用电安全导则》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