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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市委党校主体班教师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6-15

  台市委党校主体班教师管理制度

  主体班次教学质量是党校地位和形象的决定性因素,主体班次任课教师的培养、选拔和使用是党校工作的重心,是形成良好教学氛围的重要条件。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就主体班次教师规定如下:

  一、主体班教师必须忠于党的干部教育事业,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有较高的马列主义理论修养和坚强的党性,有勤业敬业精神和一定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口语表达能力。其中,专职教师至少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含中级职称);兼职教师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在某一领域取得突出成就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校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教师通过自学、函授、进修、培训、会议、调研、挂职等形式提高教研水平,以形成良好的教研氛围和有效的培训机制。

  三、主体班授课教师应根据主体班次学员构成情况,精心选择课题,在自主调研基础上认真备课。所授课题应提前2个星期上交授课提纲,在正式授课前进行试讲,获得评审通过。

  四、主体班教师在课堂上必须坚持“党校姓党”的原则,坚持弘扬主旋律,旗帜鲜明,不得散布与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相抵触的言论。凡在课堂违反政治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主体班教师在授课期间应提前半小时到岗,进行课前准备,并按规定时间上下课。对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的,将依据党校有关制度给予处理。

  六、主体班教师应注重与学员的交流与沟通,加强师生联系,倾听学员意见,了解、掌握学员的思想动态和学习需求,及时反馈情况,为党校更好地为学员服务提供信息服务和决策参考。

  七、主体班教师应做到仪表端正、仪容整洁,在课堂不得使用不文明的语言或作出不规范的行为。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模范遵守党纪、校纪,自觉维护社会和学校的稳定。

  八、加强对主体班次授课教师的考核,对主体班每一课题的授课情况,教务科应下发《教学质量评估表》,及时跟踪了解、掌握教师授课情况;根据反馈意见,适时调整教学安排,并记录汇总。

  九、本规定自20**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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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均豪物业培训教师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培训教师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教师管理,提高授课质量,促进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

  2.适用范围

  均豪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范畴内培训教师的日常管理工作。

  3.2总部部室负责协助做好相关专业培训教师的选配和管理工作。

  3.3项目部负责对项目内课程授课教师的选配和日常管理工作。

  4.术语

  无

  5.程序

  5.1教师条件

  5.1.1公司各级管理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担任培训教。

  5.1.2职业道德高尚,具有较高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表达能力强的人员可作为教师的择定对象。

  5.2教师择定

  5.2.1根据培训课程需要,确定授课教师人选。

  5.2.2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培训课程专业课的授课教师,由专业归属部室推荐;基础知识和综合知识的授课教师由人力资源部推荐。以上每门课程原则上推荐教师不少于2人。

  5.2.3部门经理以下人员培训课程的专业课和岗位管理规范的授课教师,由所属相关专业部门推荐;基础知识和综合知识的授课教师由行政主管部门推荐。

  5.3 教师资格审批

  5.3.1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培训课程的授课教师人选由本人填写《培训教师登记表》,推荐部门签署意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送交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5.3.2部门经理以下人员培训课程的授课教师人选由本人填写《培训教师登记表》,项目部推荐部门签署意见送交同级培训主管人员,经项目部执行经理审批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存。

  5.3.3外聘的培训教师必须经项目执总及行政总监审批后方可授课。

  5.4教师管理

  5.4.1本着资源共享的原则,师资由人力资源部实行统一调配。

  5.4.2总部各部室、项目部须支持授课教师担负的培训工作,并提供时间、设备、场地等必要的帮助。

  5.4.3授课教师在授课与本职工作发生冲突时,原则上非紧急重要工作应以培训为主,特殊情况由培训组织人员与培训教师上级主管领导协商解决。

  5.4.4教师授课费用

  5.4.4.1公司对部门经理以上培训课程授课教师所讲内容经公司总经理审查合格拟制成光盘者,予以发放课时费。

  5.4.4.2部门经理以下培训课程授课教师所讲内容经公司总经理审查合格拟制成光盘者,予以发放课时费。

  5.4.4.3课时费发放标准:每半天(四小时)500元。

  5.4.4.4课程中评比好的教师追加奖励费1000元。

  5.4.4.5课时费的发放仅限于公司规定的职业资格培训必修课程的授课。

  5.5教师讲课程序

  5.5.1经批准担任授课的教师须填写《培训教材工作单》,认真准备培训提纲。

  5.5.2部门经理以上培训课程教师培训提纲须公司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采用。

  5.5.3部门经理以下培训课程教师培训提纲须总部相关部室和项目部执行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采用。

  5.5.4有关教材其它事宜参见《培训工作管理制度》。

  5.5.5授课时应先向参加培训者告知培训概要、培训需要的时间。

  5.5.6原则上培训45分钟后安排5-10分钟课间休息。

  5.5.7培训将结束时,应对培训内容作简要回顾,征询问题并做解答。

  5.5.8培训组织部门应定期发放《培训教师效果评估表》,评估结果汇总后及时反馈授课老师,以便发扬长处,纠正不足,逐步提高授课质量。

  5.6资料存档

  5.6.1教师授课提纲、培训教师工作单、培训教师效果评估表应及时存档。

  6.监督执行

  公司行政总监

  7.相关/支持性文件

  《职业资格培训管理规定》

  《资料档案管理规定》

  《培训工作管理制度》

  8.质量记录及表格

  《培训教师登记表》

  《培训教材工作单》

  《培训工作记录表》

  《培训教师效果评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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