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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机关党委工作职责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6-12

  市水利局机关党委工作职责

  1.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2.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政治理论学习,编制局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所属各级党组织做好党员发展、管理和统战工作,以及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4.协助局党组管理直属单位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5.负责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受理所属党组织党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检查、处理局直属机关党组织和党员违*纪的案件,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党员违*纪的处理决定。

  6.领导局直属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委员会等群众组织,指导各群众组织依照章程开展工作。

  7、负责办理市纪检监察部门和局党组安排的有关工作。

  8.负责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9.承办上级领导和水利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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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市水利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市水利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1、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事务,履行指挥部授权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的职责。

  2、编制市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县区编制各种防御洪水方案、防洪抗旱调度方案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下达全市中型水库汛期控制运用计划。

  3、负责全市水旱灾害和防汛抗洪抢险、防御台风、抗旱等预警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拟定、监督执行防汛抗旱应急处置措施。

  4、负责市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防汛抗旱经费使用计划的安排;指导防汛抗旱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与管理。

  5、负责全市水毁水利工程修复项目的审核和建设监督。

  6、指导和组织协调全市防汛抗旱信息化系统建设和运行。

  7、承办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水利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篇3:市水利局水土保持科工作职责

  市水利局水土保持科工作职责

  1.承担全市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

  2.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拟定水土保持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3.指导全市水土流失监测工作。

  4.负责对有关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水土保持政策法律、法规。

  5.协调指导水土保持项目的前期工作。

  6.协调全市水土保持科技工作,组织推广水土保持科研成果,指导水土保持服务体系建设。

  7.承办水利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篇4:市水利局农村水利科工作职责

  市水利局农村水利科工作职责

  1.组织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2.指导农田灌溉节水排水、农村雨水集蓄利用、农村饮水安全及村镇供水,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泵站建设与改造等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灌溉试验工作。

  3.组织、指导农田水利设施的管理与保护。

  4.指导中央、自治区、市本级补助的重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组织指导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

  5.指导农村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和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6.指导协调县区做好农田水利、农村饮水安全及村镇供水等项目的前期工作。

  7.组织拟订农村水利法规、政策、发展规划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8.承办水利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篇5:市水利局建设管理科工作职责(科学技术科)

  市水利局建设管理科工作职责(科学技术科)

  1.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

  2.组织协调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区)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

  3.指导江河干堤、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组织开展中央、自治区投资的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水利建设市场准入、项目法人组建、工程招投标、建设监理、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5.组织草拟市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指导水利科技项目、成果的管理及推广工作。

  6.承办水利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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