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 导航

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保证服务质量与反不正当竞争公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6-11

  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保证服务质量与反不正当竞争公约

  今年是深圳的服务质量年,也是中国物业管理行业30周年诞辰,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净化物业管理市场,保障和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改善企业面临成本上涨、利润空间萎缩的窘境,保障业主权益,维护企业利益,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部分物业服务企业的建议,经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自律督察委员会讨论论证,经会长办公会5月12日会议讨论,并5月12日经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分别进行书面会议决定,现发布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保障服务质量与反不正当竞争公约”,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遵守:

  一、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调整应当遵守合理原则。

  近年来,随着我国CPI指数上涨,深圳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劳动合同法及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施行,导致我市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成本急剧攀升,多数企业面临经营困境。为此,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成为多数企业摆脱困境的选择。全体物业服务企业清楚并承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调整应当遵循“质价相符”原则,根据物业管理项目的具体情况,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合理上调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二、坚持公平原则,坚决反对低价恶意竞争

  物业管理属微利行业,全体物业服务企业既坚决反对利用涨价非法谋取暴利的行为,也坚决反对企业以低于服务成本价格的方式恶意竞争物业管理项目。尤其当企业因物业服务收费低于服务成本退出物业管理项目时,其他同资质等级企业不得以降低服务质量为前提,以低于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方式接手该物业管理项目。

  三、遵守下调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告知备案制度

  为防止个别企业擅自利用下调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恶意竞争物业管理项目的现象发生,全体企业承诺并遵守下调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告知备案制度。即某企业拟下调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时,应当在作出决定前30日内告知协会,并将具体的下调方案提交协会备案。必要时,协会有权要求下调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企业对下调方案作出合理解释。

  四、遵守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标准的告知制度

  对于因不能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而必须降低服务标准和服务内容时,物业服务企业必须明确告知全体业主所降低的服务内容和标准,并按相关法规要求,征得业主大会的同意。与业主协商过程中,对于因无法及时征得业主大会或业主员委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单方面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标准的,企业必须将成本测算内容向全体业主公示并告知相关主管部门。

  五、违约处理

  协会有权根据举报,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等对违反本约定的企业进行成本和竞标行为调查,对存在降低服务质量、质价不符等不规范竞标和经营行为的将报请主管部门进行监审,存在问题的除政府给予相应处理外,协会将给予从重处分。

  本公约一经企业盖章即具有承诺的法律效力、合同效力,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协会将合理运用法律及广大会员赋予的权力,不断完善行业自律性规章体系,强化行业自律督察工作,采取品质抽查、样板推荐、满意度查验、表彰先进等多种方式督导、鼓励企业保障和提升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完善企业经营行为,对于违反本公约和行业规章的企业与个人,将依规予以惩处。

  发起人:理事会全体成员单位

编辑:www.pmceo.Com

篇2: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廉洁自律公约(2018年版)

  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廉洁自律公约(20**年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从业行为,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市场秩序,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订本公约。

  第二条 凡是在我市开展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均应签署本公约并遵照执行。

  第三条 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廉洁从业委员会(下称:廉洁从业委员会)是在市两新组织纪工委、市社会组织党委和市住建局指导和监督下,依托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下称:行业协会)开展工作,面向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行业自律组织。

  第四条 行业协会应按照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廉洁从业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条件。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廉洁办会,为全行业廉洁从业做出表率。

  第二章 物业服务企业

  第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遵纪守法、文明经营、诚信服务、讲究信誉,严格遵守相关行业廉洁从业规定。

  第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员工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和文化素养,形成推崇法制意识、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良好风气。

  第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该遵守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服务规范,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依法经营服务项目,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物业服务。

  第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业务一并委托给他人。

  第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在参加行业评优、评选、排名等活动时,应当按要求申报并提供真实的数据和资料,不得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

  第十条 物业服务应当依法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

  第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违反规定,故意泄露业主资料或信息。

  第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物业服务企业的公平竞争,损害业主或者其他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与业主委员会(或建设单位)在投标或者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活动中串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选聘。

  第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维护行业整体利益,不得随意发表有损行业和其他物业服务企业名誉的言论,不得做出有损行业和其他物业服务企业利益的行为。

  第三章 物业服务从业人员

  第十七条 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业务,做到依法执业,令行禁止。

  第十八条 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勤奋务实、勇于创新、甘于奉献的职业精神。

  第十九条 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抵制腐败,公平竞争,维护行业共同利益。

  第二十条 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应当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

  第二十一条 物业服务从业人员不得违反《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故意泄露业主资料或信息。

  第二十二条 物业服务从业人员不得收受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损害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 物业服务从业人员不得随意发表有损行业形象和物业服务企业名誉的言论,不得做出有损行业和企业利益的行为。

  第四章 违约处理

  第二十四条 廉洁从业委员会有权依据《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自律规范》及本公约的规定,对企业及从业人员行为进行监督。

  第二十五条 廉洁从业委员会有权对违反《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自律规范》及本公约的行为,依据情节轻重和社会影响作出约谈、警告、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行业制裁。

  第二十六条 行业制裁的适用及程序按照《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制裁规则(修订)》相关规定进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如需修改和补充,由廉洁从业委员会提出预案,经协会理事会审议并经表决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公约解释权归协会理事会。

  第二十九条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签 署 栏

  经认真研读本公约全文,我单位及所有从业人员均已知悉本公约全部内容并完全理解其含义,一致同意签署本公约。

  作为本公约签约单位及所有从业人员的授权代表,郑重承诺:完全接受《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自律规范》和本公约的要求,接受廉洁从业委员会的监督和管理。如有违反,愿意接受依据《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自律规范》和本公约等规定所作出的行业制裁。

  企业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

  20**年6月 日

篇3:惠州市物业管理协会行业自律公约(2017)

  惠州市物业管理协会行业自律公约

  第一条 遵照“相互尊重、共同发展、加强合作、行业和谐、服务社会”的基本方针,为建立惠州市物业管理行业自律机制,以规范行业从业者行为,促进和保障惠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本公约适用于惠州市物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会员单位,倡议行业非会员单位加入并遵守本公约。

  第三条 惠州市物业管理行业自律的基本原则是爱国、守法、诚实、守信、切实履行行业的社会责任。

  第四条 本公约成员单位应充分尊重并自觉遵守本公约。倡议行业非会员单位加入并遵守本公约,从维护惠州市物业行业整体利益的高度出发,积极推进行业自律,创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

  第五条 本公约成员单位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行业发展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道德准则,积极推动惠州市物业管理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

  第六条 自觉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对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 鼓励、支持开展合法、公平、有序的行业竞争,反对采用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自觉维护本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第八条 加强沟通协作,研究、探讨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战略,对物业管理行业的建设、发展和管理提出对策和建议。

  第九条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本行业的监督和批评,共同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第十条 协会作为本公约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公约并对公约成员单位遵守本公约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十一条 本公约成员单位应自觉维护行业团结,维护行业整体利益。成员单位之间发生争议时,争议各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争取以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也可以请求协会进行调解。

  第十二条 本公约成员单位违反本公约的,任何其他成员单位均有权及时向协会进行检举,要求协会进行调查;协会也可以直接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向全体成员单位公布。

  第十三条 本公约所有成员单位均有权对协会执行本公约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进行监督,有权向相关部门检举协会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公约的行为。

  第十四条 本公约自二〇一七年五月一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 本公约由惠州市物业管理协会负责解释。

篇4:业主拒签《物业公约》,物业扣押房屋钥匙

  物业公司是否有权以业主拒签《物业公约》为由扣押房屋钥匙?

  问题解答:

  北京的绝大多数楼盘在交房的时候都有这样的情景:业主去办理入住手续的时候,被告知要找物业管理公司办理。物业管理公司让业主填表、签订物业管理公约、交费、给钥匙等等。顺利办下来倒也无事,但有时就可能出现问题。

  有些物业管理公司要求业主一次性交齐一年或更长时间的物业管理费,引起业主不满而拒绝交费;有些业主认为物业管理公约含有不公平、不合理的内容则拒绝签约;有些业主则是由于其他问题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矛盾或争执。在这种情况下,有些物业管理公司就会采取不给钥匙的做法。

  这种做法的欠妥之处在于,业主购买房屋,就与房屋的开发商之间形成了一种房屋买卖关系,房屋买卖合同就是他们之间这种法律关系的反映。在这一法律关系中,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双方各有多种权利、义务,但是对于开发商而言,最根本的权利是收取业主的购房款项,最根本的义务是向业主交付房屋。

  业主已经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向开发商付了全部的购房款,开发商就应该履行其向业主交付房屋的义务。什么是交付房屋,就是给业主办理入住手续,给业主钥匙,使得业主能够占有、使用该房屋,这样才是履行了开发商的义务。

  既然是合同义务,开发商就应该按照我国《合同法》的约定来履行之。我国《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这里面最少有两个意思,一是当事人应该自己履行,二是当事人应该全面履行。

  先说“自己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是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款也是交给了开发商,那么开发商就应该自己交付房屋,不能让物业管理或其他机构来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如果确实有困难,可以让其他机构代理办理入住手续,那么,作为代理人的其他机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出现,而只能以开发商的名义交付房屋。

  再说全面履行,只要业主没有违约情形,开发商就应该向业主交付房屋,不能增加业主的责任与义务,而物业管理公司作为代理交付房屋的机构,只是替开发商完成交房事务,不能在此过程中加入自己的权利内容,增加业主的责任义务。

  现在我们可以发现问题了,从法律角度上讲,房屋买卖关系与物业管理法律关系是两种独立的法律关系,不应该互相混淆。不管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如何,都是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内容,与房屋买卖法律关系无关。作为房屋买卖关系当事人的开发商,必须向业主交付房屋,而不能把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的内容再强加到房屋买卖关系中来。如果开发商以业主完成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的义务作为交付房屋的条件,这就是变相增加业主的合同义务与责任,是不符合《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的。广大的业主之所以不满,往往就在于此。

  总的说来,无论是开发商也好,物业管理公司也好,都不能因为业主没有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对物业管理费有意见而拒绝给业主办理入住手续、不给业主钥匙等,这种行为构成开发商对业主的违约,也是对业主权益的侵害。

篇5:房地产项目营销部公约

  房地产项目营销部公约

  大家都是通情达理的人,我们且用商量的口吻。

  我们本着坦诚相见互敬互勉,订此公约,意在帮助我们克服一点自说自话和散慢,改掉一些并无恶意的粗心,表现我们将庸俗与陋习拒之门外的决心。

  比如我们的办公桌和文件还是摆得整整齐齐更适合我们的整体气氛。请不要在接待大厅阅读报纸,报纸阅完后请归原位;礼貌的言辞,谦和的举手投足,会增添自己的风采。

  每当电话响起,多半是愉快的消息。大家不妨先说一声:"您好!"当然随之而来的是欣悦的磋商。

  办公室是业务和创作的场所,安静成为必要,请不要高声喧哗和无目的串门,让现代的时间和效益观念在这里更好地体现。

  到处找东西,总有些不舒服。所以用完各种物品、文件、文具属公的请物归原主;属私的,请物归主。

  最令我们欣慰的是,良好的气氛与人际关系。我们鄙视虚伪和势力,也讨厌嫉妒和争斗。在这个大家庭里,各人都应积极地贡献一份真诚和善意。

  我们都是自己的主人,理解自己担负的责任,勇敢地对工作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我们为自己的坦诚自豪,尊重他人和享受他人的尊重,庆幸地省去许多无端的耗费。

  今天我们有缘走到一起,正因为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我们应更加珍惜共同的时光。有温暖、有激情、有体谅、有幽默、对**的事业和灿烂人生充满信心。我们就是这样成长,获得超越。

  剩下的文章由各人分头写。用无言的默契,用沟通的心灵,用满腔的热忱,用理解的目光,用体贴的笑容。

  我们有约。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