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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文本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6-06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文 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供应商:

  采购人:

  签订日期:

  政 府 采 购 合 同(样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20** 年 月 日政府采购结果及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经

  协商达成以下 合同。 一. 服务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

  服务名称

  质量标准 单

  位

  数量 单价

  (元) 总金额

  (元)

  供货时间

  (注:以上空格不够用,可以另接)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三.交货地点:

  四.运输、安装费用: 。

  五.验收方式: 。

  六.货款结算方式:

  七.售后服务: 。

  八.违约责任: 。

  九.合同经济纠纷的解决:

  十.其它约定事项: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采购办一份、招标代理公司一份。

  甲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开户行: 帐号:

  电话: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开户行: 帐号:

  电话:

  采购办审查意见

  采购办:(盖章) 电话:

  签约地点: 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双方可根据项目情况对合同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与采购内容有实质性 的违背)。

采编:www.pmceo.cOm

篇2:商品采购合同管理

一、商场采购合同的内容
商场采购合同的条款构成了采购合同的内容,应当在力求具体明确,便于执行,避免发生纠纷的前下,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商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
商品的品种应具体,避免使用综合品名;商品的规格应规定颜色、式样、尺码和牌号等;商品的数量多少应按国宝统一的计量单位标出。必要时,可附上商品品种、规格、数量明细表。
2.商品的质量和包装
合同中应规定商品所应符合的质量标准,注明是国家或部颁标准;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应由双方协商凭样订(交)货;对于副、次品应规定出一定的比例,并注明其标准;对实行保换、保修、保退办法的商品,应写明具体条款;对商品包装材料、包装式样、规格、体积、重量、标志、及包装物的处理等,均应有详细规定。
3.商品的价格和结算方式
合同中对商品和价格的规定要具体,规定作价的办法和变价处理等,以及规定对副品、次品的折扣办法;规定结算方式和结算程序。
4.交货期限、地点和发送方式
交(提)货期限(日期)要按照有关规定,并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商品特点和交通运输条件等确定。同时,应明确商品的发送方式(送货、代运、自提)。
5.商品验收办法
合同中要具体规定在数量上验收和在质量上验收商品的办法、期限和地点。
6.违约责任
签约一方不履行合同,违约方应负物质责任,赔偿对方遭受的损失。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规定,供应者有以下三种情况时应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1)未近合同规定的商品数量、品种、规格供应商品;
(2)未按合同规定的商品质量标准交货;
(3)逾期发送商品。购买者有逾期结算货款或提货,临时更改到货地点等,应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7.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条件
在什么情况下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什么情况下不可变更或解除合同,通过什么手续来变更或解除合同等情况,都应在合同中予以规定。
除此之外,采购合同应视实际情况,增加若干具体的补充规定,使签订的合同更切实际,更有效力。

二、采购合同的签订
1.签订采购合同的原则
(1)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备法人资格。这里的法人,是指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独立支配财产,能够独立从事商品流通活动或其他经济活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企业。
(2)合同必须合法。也就是必须遵照国家的法律、法令、方针和政策签订合同,其内容和手续应符合有关合同管理的具体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
(3)必须坚持平等互利,充分协商的原则签订合同。
(4)当事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委托别人代签,必须要有委托证明。
(5)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签订采购合同的程序
签订合同的程序是指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并签署书面协议的过程。一般有以下五个步骤:
(1)订约提议。订约提议是指当事人一方向对方提出的订立合同的要求或建议,也称要约。订约提议应提出订立合同所必须具备的主要条款和希望对方答复的期限等,以供对方考虑是否订立合同。提议人在答复期限内不得拒绝承诺。
(2)接受提议。接受提议是指被对方接受,双方对合同的主要内容表示同意,经过双方签署书面契约,合同即可成立,也称承诺。承诺不能附带任何条件,如果附带其他条件,应认为是拒绝要约,而提出新的要约。新的要约提出后,原要约人变成接受新的要约的人,而原承诺人成了新的要约人。实践中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内容反复协商的过程,就是要约→新的要约→再要约→……直到承诺的过程。
(3)填写合同文本。
(4)履行签约手续。
(5)报请签约机关签证,或报请公证机关公证。
有的经济合同,法律规定还应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签证。对没有法律规定必须签证的合同,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是否签证或公证。

三、商场采购合同的管理
采购合同的管理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强商场采购合同签订的管理
加强对采购合同签订的管理,一是要对签订合同的准备工作加强管理。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认真研究市场需要的和货源情况,掌握商场的经营情况、库存情况和合同对方单位的情况,依据本商场的购销任务,收集各方面的信息,为签订合同、确定合同条款提供信息依据;二是对签订合同过程加强管理,在签订合同时,要按照有关的合同法规定的要求,严格审查,使签订的合同合理合法。
2.建立合同管理机制和管理制度,以保证合同的履行
商场应当设置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建立合同登记、汇报检查制度,以统一保管合同、统一监督和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解决纠纷,保证合同的履行。同时,可以加强与合同对方的联系,密切双方的协作,以利于合同的顺利实现。
3.处理好合同纠纷
当经济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4.信守合同
合同的履行情况好坏,不仅关系到商场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而且也关系本商场的声誉和形象。

篇3:置业集团企业采购合同管理规定

  置业集团公司采购合同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合同谈判、签订、评审、档案管理、分析评估的严肃性、有效性及规范性,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采购管理中心。

  第二章各业务阶段的合同管理

  第三条合同谈判:

  (一)谈判人员必须通过公司组织的正规商务谈判和合同知识培训;

  (二)在和客户谈判之前,主谈人员必须用规范的表格做好详尽的谈判计划;

  (三)所谈物资为固定资产时,必须按公司相关文件的要求向请购部门索要董事长的批文;

  (四)所谈物资含有较强的专业性、技术性时,必须邀请相关技术人员参与谈判,并对相关技术参数签字确认;

  (五)大型安装项目合同,除商务谈判外,还必须连同总经办、工程项目人员一起到供应商处实地考察,以全面了解其实力、资质和以往的工程业绩等。

  (六)无论何种物资,原则上杜绝独家供货,必须找至少三家以上的客户进行投标、洽谈

  (七)工程部等其他部门配合谈判的合同,采购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前后台管理,做好各方人员的协调工作。

  (八)所谈供应商为新客户时,则其必须提供相关的证件(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签字的委托书);

  (九)物资涨价时,必须有确凿的信息来源,并经部门经理批示后方有权涨价。

  第四条合同签订

  (一)所有进行洽谈的合同必须有需求部门正规的物资申购单,并经过本部门领导审核后方可进入采购程序;

  (二)属于招标采购的,必须严格按照部门的《招标手册》开展工作,开标、议标、谈判增值表等各项资料必须齐备。

  (三)所用合同文本必须是我司法务人员颁布的标准版本,不得随意更改。

  (四)在签订合同前,须要求供应商提供各项有效的证件,作为合同附件一起评审、存档。

  (五)买卖双方单位名称要做到"四一致"(抬头、落尾、图章与营业执照),不可相差一厘一毫。

  (六)若因技术、质量约定条款较多无法在主合同上表述清楚时,要单独以合同附件的形式签订,附件号可按签订合同时的日期编号,如:20**年12月2日签订合同的附件可编号为20**-12-02号附件。

  (七)合同上所有栏目都必须认真填写,若有些栏目不需填写时可用"/"代替。

  (八)"标的"中单位栏的填写应符合现行国家计量标准,不能以"捆、扎、堆、斤"等模糊或不规范词语填写;合计金额栏应用规范的大写文字填写。

  (九)我方签约人员须向对方认真讲解我公司合同文本的相关条款,特别是保密、商品生产、变更、商业贿赂之禁止等。

  (十)合同条款中原则上不允许出现笔误或删改,特殊情况出现笔误或删改,应由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并在笔误或删改处加盖双方的公章。(不准在合同文本上涂改任何文字)

  (十一)所谈对方是个体户时,则必须填写对方家庭住址,并附有身份证复印件。

  (十二)除合同外,还须和供应商签订单独的《廉政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一起评审、存档。

  第五条合同评审

  (一)合同签订后,首先由供应商签字盖章,之后由我司的合同签订人员认真填写合同评审表进行合同评审,合同评审表上各项内容必须完备、真实、准确。

  (二)合同评审表上除中标单位外,还必须认真填写各竞标单位的信息。原则上只找一家供应商洽谈合作的合同,拒绝评审。若是特殊情况,须认真在评审表上详尽说明。

  (三)合同原件要求一式五份,并要求供应商在每份合同上盖骑缝章。一份档案室存档,一份财务部保存,一份部门留存,一份供应商,一份备用。

  (四)合同签订人在填写好的合同评审表上签字确认后,按照如下流程进入评审程序:合同签订人──招标处负责人──采购管理中心法务人员──采购管理中心评审处──采购管理中心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总经办合同评审人员。

  (五)合同签订人负责合同评审过程中的跟催和解释等各项事宜,直至合同盖章、存档。

  (六)上述每个流程的评审人员都须认真审核合同的各项条款,并在合同评审表上签字确认。

  (七)合同评审时间原则上要求当天结束,特殊情况评审人员须及时和合同签订人说明清楚。

  (八)合同评审人员发现合同问题,须及时反馈给合同签订人,以保证大家口径一致,共同谈判,提高工作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九)总经办人员审核签字后,即表示合同评审结束。之后即可填写《用章申请单》,由采购管理中心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到行政部盖章。

  (十)盖章后的合同一式四份,并按要求分发给各部门。

  第六条合同执行:

  (一)盖章后的合同即表示合同正式成立,具有法律效力。

  (二)若本合同所采购的物资隶属某工程项目,且该工程项目采购管理中心在工地现场派驻有专职的人员,则合同签订人可以直接把该合同交给现场的负责人员由其执行,如:办理预付款、接受货物、报批发票等。

  (三)若本合同不隶属某特定的工程项目或采购管理中心没有安排专职的工程负责人员,则合同签订人即为合同执行的直接负责人,负责合同执行中各项事宜的安排、协调等。

  (四)合同开始执行,材料进场或供应商工人进驻工地时,合同执行的直接负责人要积极协调各项事宜,妥善处理好供应商和工地人员之间的关系,在处理好前后台管理的同时,保证项目的顺利进展。

  第七条合同档案管理

  (一)行政部评审盖章后的原件合同(每份一式四份)先由行政部存档一份,采购管理中心留存一份,其他两份由采购管理中心转交给财务部和供应商。其他部门若有需求则自行复印合同。

  (二)合同管理员在接受合同时,应对评审表、合同内的相关内容、以及客户的相关证件进行审核,并进行书面交接。

  (三)当别的部门因工作需要要查阅相关的合同时,一定要其部门第一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方可查阅。

  (四)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复印合同。

  第三章附则

  第八条本规定解释权、监督执行权归采购管理中心。

  第九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前期相关规定自行废止。

  采购管理中心

  颁发日期:二零零七年一月八日

篇4:文化馆物业管理采购合同

  文化馆物业管理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zz市政府采购中心"zz市**区文化馆物业管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GPC-[20**]001)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服务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一、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位置:

  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甲方和本物业的使用人,甲乙方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委托服务的具体事项:。

  (详见附件一)。

  四、委托服务期限

  委托服务期限为年(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二)在收到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后,向乙方提供申请办理"内部保安组织许可证"须由甲方出具的相关资料。

  (三)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制度。

  (四)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

  (六)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办公用房(产权属甲方)供乙方使用。

  (七)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服务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适时提供给乙方。

  (八)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九)按时支付服务费给乙方。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并经甲方审定后实施。

  (二)对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有责任告知甲方处理。

  (三)乙方不得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乙方不得分包或转包甲方委托管理事宜。

  (四)在物业管理服务日常管理过程中对无法解决的事项要及时向甲方反映。

  (五)负责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

  (六)对本物业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七)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办公用房及物业管理服务的全部档案资料。

  (八)在服务期内,乙方必须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人员所需要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措施,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工作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人员要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岗证,要严格政审,没有刑事犯罪记录,重要岗位人员聘用要经甲方审定。同时,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须听从甲方调动指挥。

  七、服务质量要求:。

  (详见附件二)

  八、服务费用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本合同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元(¥)。

  (二)物业管理服务费按月结算。每月末乙方给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支票、转帐等方式支付服务费。乙方提供服务不足一个月的按日计算物业管理服务费。

  九、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为人民币元(¥)。若乙方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无息退还。

  十、违约责任

  (一)甲方应按期付清服务费,每逾期一天,支付欠款总额3‰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不超过服务费总额的5%。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所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要求,甲方书面提出整改通知,累计提出达三次,乙方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

  十一、不可抗力

  (一)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存在。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方和乙方应当积极寻求以合理的方式履行本合同。如不可抗力无法消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均不互相索赔。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一)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zz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合同的诉讼管辖地为zz有管辖权的法院。

  (三)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有争议部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一个签字日为准。

  十四、其他

  (一)本项目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解释顺序除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二)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日期。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zz市政府采购中心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合同附件

  (一)委托服务的具体事项;

  (二)服务质量要求;

  (三)。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日期:二〇年月日签约日期:二〇年月日

篇5:三方订货合同之设备材料采购合同

  三方订货合同之设备材料采购合同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条件、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丙方联合招标,决定由乙方承包本材料设备的供货工程,三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下列文件为本工程的合同文件(以下简称"合同文件")。

  1、提交投标文件后三方签署的中标协议及往来函件

  2、本合同条件

  3、附件

  4、投标书、报价明细表、投标单位须知、招标范围、基本技术要求、交货期及安装工期要求、质量要求、商务标报价要求

  5、图纸、设计变更

  6、技术法规、强制性标准条文

  7、国家、地方其余行政或技术规定。

  行业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上述各文件是相互解释的。但在出上述各文件是相互解释的。但在出现含糊不清或彼此矛盾时,上述文件的排列次序将作为对合同意义解释的优先次序。

  合同履行中,三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一经三方签字盖章,即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三方明确遵守合同文件内所有条款。

  三、定义

  1、甲方项目经理:,甲方文件经甲方项目经理签署后生效。

  2、乙方项目经理:   ,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乙方文件经乙方项目经理签署后生效。

  丙方代表:,丙方的指令经丙方代表签署后生效,其权限为:代表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丙方权利和义务,签署丙方指令,其中对本合同的任何修订、重大的设计变更及增加工程(5万元以上)、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工程决算款的审定等等,需要另外获得丙方法定代表人的授权。

  3、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按国家监理条例履行监理职责。

  4、总监:,监理单位的指令经总监签署后生效。

  5、质量监督检验单位: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6、安全监督检查单位: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7、合同价款:指甲乙三方在协议书中约定,由丙方代为支付的甲方用于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0、追加/扣减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的需要增加/扣减合同价款的情况,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减少的合同价款。

  11、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甲方或乙方承担的经济支出。

  12、工期:指乙方投标书中承诺,按照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总工期),已充分考虑下雨、下雪、台风、停水、停电等因素在内。

  13、工日期:指协议书中约定,乙方完成施工,并通过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承包范围内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未完工或经甲方组织的验收评定为不合格,均视为竣工日期延误。

  14、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文件(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资料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四、合同价款及支付

  1、合同签署后,合同中的各单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2、合同价款支付:

  (1)因乙方无法及时提供有效的付款证明文件导致的付款延误,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不得以非正当理由推迟和延误乙方上报的付款要求,否则,一旦发现,甲方向丙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次,该款在当月丙方向甲方支付进度款时扣除。

  (2)质量、交货期、工期达不到合同要求的,在处理完成之前,乙方无权有求支付任何款项。

  (3)丙方以转帐方式向乙方付款。乙方在办理每一次付款手续时,都必须提交一份乙方银行的户名和帐号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4)监理根据乙方申请,在以上文件齐备后,审核本期进度款并将审核结果报甲方审定,丙方于收到监理审核结果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向乙方支付当期工程进度款,因文件不全引起的付款延误,由乙方承担责任,并不得影响任何工程进展。

  (5)款项支付达合同价款的80%,不再支付。

  (6)乙方移交全部竣工资料经验收合格,并填写《设备材料及安装工程质量保修书》且结算审核后支付到结算合同价款的95%。

  (7)其余款项按照《质量保修书》约定方式支付。

  五、设备材料数量及计量方法

  (1)甲方接受设备材料的数量计量以交货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由乙方负责安装的,丙方有权进行或不进行货到现场的计量,以实际安装到现场的材料设备为准,但不能超过设备材料清单约定数量。

  (2)现场数量计量时,甲方、乙方至少应有一人参与,甲方委托安装单位参与交货验收的,甲方负责协调安装单位有一人参与。现场计量由乙方准备计量记录,计量完成后,各方签字作实。因乙方没有准备计量记录造成48小时内未及时补签字的,根据

需要,可进行重新计量,费用乙方负责。

  (3)类似瓷片等以箱为单位,无法进行精确计量的材料,可以箱数计量。但甲方有权抽检,有不足量情况的,以最少装箱数×箱数为准,乙方应尽快配合补足数量,如因此造成工程工期、人力资源浪费等情况的,甲方有权提出索赔。

  (4)乙方接受甲方增加供货数量的要求,具体方式为:甲方提前一个生产周期发出有甲方代表签发的书面通知,乙方项目经理进行书面确认后即可执行。有成品存货的,乙方应尽快交货。

  六、变更

  1、当甲方提出设备材料数量增减时,合同价款可进行调整。调整的依据为:设备/材料清单中的单价×增减的数量。

  2、涉及甲方在设备材料变更的,在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合同价款的报告,经甲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设备材料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设备/材料的单价,可以参照类似单价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设备/材料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单价,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3、乙方在三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甲方提出变更签证的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4、甲方提出的对已交货或安装完成的部分进行变更,乙方对于有可能被重复利用的材料设备,必须报甲方确认,否则视为全部重新利用。

  5、现场签证须由乙方填写,甲方及监理单位审核数量和单价,经总监、甲方代表审定后方为有效。

  6、乙方不得对合同约定的清单内容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7、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清单内规定的设备材料或安装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甲方代表及总监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8、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签证及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因甲方原因产生的变更,由甲乙方单独结算及支付。

  9、本合同变更除非指令由丙方提出,丙方不再同甲方结算时增加因非丙方原因产生的变更、现场签证费用,也不会向乙方支付此费用。

  七、结算

  (1)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后20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乙方未能向甲方递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25天内进行核实(不含与三方核对时间)。甲方确认结算报告后丙方方能支付竣工结算价款。

  (3)丙方在同甲方结算时按本合同条款及双方签署的《施工补充合同》执行。

  (4)水电费: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不含设备费)的0.8%作为水电费总价,结算时一起付清。

  八、产品包装和保护

  1、设备材料的包装由乙方负责,按适合运输及仓储的方式设计,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2、乙方应在产品明显部位应注明产品标志:制造厂名或商标、产品名称、产品型号规格、安装部位、制造日期、编号、装箱数量、产品等级、堆放要求、保存环境要求、生产商等资料标识,因标示缺少或不清导致安装、推放、保管错误并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对甲方造成工程工期、人力资源浪费等情况的,甲方有权提出索赔。

  3、包装应根据材料设点具备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等的功能,乙方对包装的风险负责,因包装设计、制作、质量等原因造成产品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对甲方造成工程工期、人力资源浪费等情况的,甲方有权提出索赔。

  4、运输中捆扎稳妥,以保证产品不受磨擦损伤。对没有进行保护或受损的产品,甲方将不予接受。由此产生的一切工期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必须提供产品安装后详细的保护措施,并配合甲方进行监督和保护,直至工程验收通过为止。

  6、包扎标准可由乙方先做一个样板供甲方、监理等认可。

  7、考虑对环境的保护,如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负责包装物的回收,应支付给甲方的回收费用三方另行协商。

  九、运输

  本合同设备材料的运输及运输风险由乙方负责,运输费用及运输保险费用包含在合同中,甲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十、交货

  1、交货

  (1)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方式为乙方送货,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必须按上述规定的地点、时间安排交货。乙方不能按时开始交货,应当于不迟于上述约定的最早开始交货日期前十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始交货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同意后交货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始交货要求,交货工期不予顺延。甲方未同意而乙方未按时交货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索赔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甲方亦可不解除合同,而要求乙方根据下面(4)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

  (2)交货48小时,乙方书面知会甲方到货的准确时间并得到甲方确认,应精确到小时,到货时间迟到4个小时以上的,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伍佰元。

  (3)乙方接受甲方对交货期调整、暂停交货、恢复交货的要求,具体方式为:甲方提前十五天发出有甲方代表签发的书面通知,乙方项目经理进行书面确认后即可执行。对此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产品不能按期交付,工期每拖延1天,乙方向甲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负责赔偿相应的间接损失。

  2、验收

  (1)交货验收应在货物在指定地点落地之后进行。

  (2)甲乙三方及监理等甲方委托的验收参与人员,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计量方式、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进行交货计量和验收,主要核对:数量、规格型号、产地、质量等级、尺寸、颜色、铭牌参数、包装及标识完整、完好程度、交货资料,各方签字后即表示交货验收完成,可以进行安装施工,但并不免除任何乙方对交货产品存在质量、制造、设计、性能方面的缺陷和不合格的责任、违约责任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

  (3)抽样检验:按每项品种、规格抽检5%,并不少于3个单位样本(以箱包装的,指三箱),当其中有一个样本不符

合合同规定的标准技术要求时,应加倍抽检,其中仍有抽检后仍有一个样本不符合要求时,则视为乙方违约,应全部拒收,因此对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加倍抽检后合格的,则本批货按90%的合格率计,扣除10%部分10%的质量违约金。

  (4)存在数量、规格型号、产地、质量等级、尺寸、颜色、铭牌参数、包装及标识完整、完好程度、交货资料方面不合格情况的,甲方有权拒收、部分拒收、退货、部分退货、解除合同,并向乙方索赔因此造成的其他诸如工期、返工等损失。

  (5)交货之后三天内,甲方应与乙方约定时间共同取样送检,送检不合格的,按本合同十二条处理。

  (6)在生产期间,甲方有权派人员到生产现场跟踪检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并需提供配合。

  (7)如发现交货设备材料与清单约定生产商不符的,甲方有权采取拒收、部分拒收、退货、部分退货、解除合同等行动,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同时每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8)验收合格的产品才能用于本工程。

  十一、安全

  1、乙方进场后应遵守施工现场安全有关管理规定。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自行安排工作人员的食宿问题,本工程不提供食宿设施。

  十二、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1、产品质量以甲、乙和监理三方共同签字盖章确认的产品封样为准。

  2、必要的技术方案、设计图纸等作为合同附件,作为生产及交货验收的依据。

  3、乙方必须保证交货产品各项性能不得低于此标准。甲方保留在例行送检之外随时抽检及送检产品的权利,检验机构为政府法定检验机构。对于产品的任何技术及质量不合格,乙方承担检测费用,甲方有权拒收、部分拒收、退货、部分退货,并要求乙方支付因此造成的其他诸如工期、返工等损失。

  4、合同中未明确但适用的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自动成为乙方交货及甲方验收的质量标准。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乙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生产加工工艺,经甲方认可后执行。

  5、材料设备及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标准,验收未达到工程质量优良标准或按照执行规范验收时出现缺陷时,乙方应采取措施修补并承担一切费用,仍未达到的,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丙方同意按照合格验收的,乙方向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并由乙方负责赔偿相应的间接损失。。

  丙方仍要求达到优良的而乙方无法做到的,丙方可委托第三方完成且不需要乙方批准,发生的所有费用(不需要乙方批准)由乙方承担,丙方可代付并可在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

  6、甲方对本工程有保密要求,乙方必须履行图纸保密义务,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或甲方提供的样品转给第三人。除乙方存档使用外,其余图纸及甲方提供的样本应在交货时退还。三方同意无保密措施费。

  7、甲方提供图纸和资料不完整的,乙方应于收到图纸后15日内,向甲方提交补充图纸及资料所需时间表,列明在不影响生产的条件下,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之补充图纸及资料的种类及最后期限。且乙方也必须以书面形式及早向甲方进行提示,若因乙方未能及时提出以上要求而致使生产交货延误,延误所引起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8、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三方应将确定的设备/材料样板放置于丙方或监理单位办公室或专用地点,监理单位将按照此样品检查乙方施工时实际使用的材料是否合乎甲方的要求,样品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9、质量缺陷保修

  (1)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设备材料质量保修及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设备材料及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三方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样板、图纸或使用技术要求,并对乙方提出的生产加工工艺进行审核,但并不能免除乙方责任,此工作可由丙方完成。

  2、对乙方提供的包装、运输方式进行审核,但并不能免除乙方责任。

  3、对乙方提供的到货确认函进行确认,但并不能免除乙方责任。

  4、根据工程协调实际需要,提前48小时向乙方发出参加工程每周例会之通知。

  5、组织交货验收。

  6、对合同约定应由乙方完成的工作,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甲方有权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按所发生的费用×120%从乙方扣除。

  7、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增加供货、供货期调整、取消订货等指令。

  8、根据需要对乙方的加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9、现场协调配合管理,监督检查安装质量,隐蔽验收、签署验收合格报告。

  10、在乙方不按合同要求进行交货或安装,以及安装质量明显与合同文件不符时,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并在乙方整改完毕提出报告后进行审核和批准复工。

  十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按照协议约定设备/材料清单、合同价款、交货地点、交货方式和时间向甲方供应满足协议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的产品。承担因乙方质量缺陷、工期延误因素对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2、乙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公司盖章后提交甲方和监理单位,否则,甲方和监理有权拒收。

  3、项目经理按照合同和甲方或监理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生产及交货。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和总监联系时,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设备材料、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甲方代表和总监送交报告。由责任方承担费用,属于乙方责任的,工期不顺延。

  4、乙方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随函附上拟任项目经理的详细资料和工作业绩,并征得甲方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5、甲方可以与乙方协商,要求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6、即时遵照实施甲方或监理发出的整改或停工指令。遵照实施总监或甲方代表发出的指令。

  7、向甲方支付招标文件之商务标报价要求第3条规定的费用。

  8、若承包范围包含设计,乙方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并报总监和甲方代表确认并经过图纸会审后方可使用。

  9、在接到甲方或监理通知后,乙方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在获得总监批准后方可缺席,但对会议纪要确定的指令应无条件执行,否则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伍佰元。应在每周工程例会

前一天向总监和甲方代表提交周报,内容: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情况说明,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

  10、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11、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将复印件抄送总监和甲方代表,自行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政府处罚及罚款。

  12、在安装及交货过程中必须优先配合丙销售需要,如样板房及室外环境的要求。

  合同包含安装的,以下条款生效:

  1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14、工程未交付甲方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丢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因乙方责任对现场其它承包单位元工程或材料设备造成损坏的,乙方承担修复及赔偿责任,如乙方未能按照甲方及监理公司的要求及时修补和赔偿,甲方有权另请他人完成,费用及后果由乙方负责。

  15、做好对甲方移交的临时设施、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的保护工作。做好施工地下市政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必要时,对地下管线设施,乙方应进一步探明。

  16、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期间须及时将垃圾清理出施工现场,竣工前清理至不影响竣工验收程度。移交甲方前清理完废料、垃圾、施工机具等,并将工程成品擦拭干净。乙方未能按照甲方和监理的要求和指示做好文明施工、垃圾清运、成品保护、现场保安工作的,监理公司及甲方有权另请他人完成上述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及产生后果由乙方负责。

  17、乙方出现以下情况人员,经总监确认,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并应尽快用甲方批准的合格人员代替。

  (1)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熟练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等等;

  (2)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者;

  (3)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4)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5)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

  18、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一式三套(其中一套必须为原件),包括竣工图、施工中间检查记录、各种原材料的材质证明等。按市城建档案管理规定属单独交验的,由乙方负责交档案馆验收并取得《城建档案移交书》,其中一份原件交回甲方;无法单独移交的,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该资料并配合其向档案馆移交竣工资料。

  19、乙方在本工程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应在竣工后两天内或在甲方制定时间内全部撤离及拆除,做到工完场清;如乙方不能及时拆除或清理,甲方和监理单位有权派人强行拆除并清理,造成的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0、乙方应与总包单位及有关其它分包单位核对各专业图纸间需统一的尺寸、标高等,按监理单位和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相关的资料,防止各单位之间出现因轴线尺寸、标高不清造成的差错。如因乙方不提供或提供的轴线尺寸、标高等资料有误,造成其它单位的损失须由乙方承担。

  21、甲方为乙方提供水电源接驳点,由连接点至使用点之间的管线由乙方自行敷设。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22、乙方须使用甲方搭设的井架、室外电梯、脚手架等,应事先提出需用时间和要求,经监理单位同意后,由总包单位提供。

  23、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安全监督检查单位、甲方、监理单位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4、乙方全体现场施工人员应统一服装,全部人员应佩带工作牌。

  25、乙方应妥善管理机械、工料、建筑垃圾等,建筑垃圾必须通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高空抛物。

  26、自行安排施工人员的食宿问题,本工程不提供食宿设施。

  27、乙方应与安装单位约定时间,进行设备材料安装施工技术交底,并邀请监理单位及甲方参加。安装过程中,乙方必须派3-5名固定人员常驻现场配合甲方进行安装指导、随检及验收。因未交底导致安装施工出现质量问题、损坏设备材料、验收无法通过及对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等情况的,除安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的违约金。

  十五、丙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1、与甲方共同授权监理单位享有材料款支付签证权。

  2、根据销售等需要,对施工现场布置进行调整、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

  3、在甲方项目经理签字及监理初审后,审核并向丙方支付工程款。

  4、同甲方办理工程结算。

  十六、违约

  1、三方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除非三方协商终止本合同,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必须履行合同。

  2、如果乙方对合同的执行敷衍了事,或忽视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任何工作及责任,而且从书面要求其改正之日起5日内仍未采取有效措施并体现效果的,丙方、甲方、监理协商一致后有权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后收回工程,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丙方、甲方有权在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提取补偿。

  3、因乙方原因终止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违约金可重复计算。

  4、本合同中所有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乙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后未及时支付给甲方的,甲方有权通知丙方在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不够补偿而乙方又未即时支付的,甲方在得到丙方认可的情况下有权采取法律途径或没收及处理乙方在工地的一些设施、设备及材料用于补偿。

  十七、争议

  1、三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调解、和解或调解、和解不成的,

三方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三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三方协议停止施工;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三方接收;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八、分包

  1、除甲方、监理单位、丙方同时同意外,本次设备材料供货或安装工程严禁分包,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分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分包给他人。如现场发现未经甲方代表及总监书面同意的第三方进入现场施工,甲方有权采取勒令停工、驱逐出现场或解除合同等行动,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甲方、监理单位、丙方同时同意的,部分工程可以分包,但不能解除乙方任何责任和义务,乙方对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十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六级以上的地震、战争、*、空中飞行物坠落、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国家调整与本工程有关的重大政策。

  二十、保险

  乙方应自行为进入现场的乙方人员办理保险,所有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人员伤亡(包括第三方人员在内),所造成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抚恤费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二十一、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1、甲方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甲方和监理单位认可,乙方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十二、施工临时设施广告权益

  三方约定施工现场安全网、施工围板广告权益属丙方,未经丙方许可,乙方不得在这些设施上面悬挂任何广告,违反规定的,丙方有权派人强行拆除。

  二十三、合同解除

  1、发生乙方将其承包的设备材料供货或安装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乙方原因超过五个工作日仍未按期交货或安装完成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因乙方原因导致设备材料或安装工程出现不可弥补的质量缺陷或对甲方造成媒体曝光等社会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三方应协商解除合同:

  a: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b:因其它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甲方根据合同文件要求解除合同的,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不影响三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二十四、合同生效与终止

  1、除本合同条件十一、质量缺陷保修外,三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三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4、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

  5、本合同三方约定由三方法人代表下面签署并加盖三方公章后生效。

  6、本合同正本三份,具有同等效力,由三方分别保存一份,本合同副本六份,由三方分别保存二份。正本与副本不符合时,以正本为准。

  7、有条款未涉及到的,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丙方:(公章)

  住所: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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