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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细则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5-27

  湖南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细则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细则》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建筑工程预拌混凝土的质量管理,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使用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等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湖南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年12月1日

  湖南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建筑工程预拌混凝土的质量管理,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使用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41号)《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2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预拌混凝土》(GB/T149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等规范标准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使用的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

  自拌自用混凝土质量管理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全省预拌混凝土的质量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预拌混凝土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四条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实现绿色环保生产。

  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建立和完善预拌混凝土行业自律机制,加强诚信建设,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五条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设立(含新建、迁建)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预拌混凝土行业专项规划,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本辖区内的城市发展需求及建设规模牵头科学制定本地区预拌混凝土专项规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专项规划不得设置歧视性、排他性条款,不得限制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取得工商注册所在地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并在资质范围内开展预拌混凝土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采购管理

  第六条采购单位应当向取得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的生产企业采购预拌混凝土。

  建设单位采购的预拌混凝土,施工单位应当在预拌混凝土进场以前查验生产企业的资质证书,严禁无相应资质或处于停业整顿期内的生产企业生产的预拌混凝土进入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第七条采购单位应当与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签订预拌混凝土采购合同,采购合同中应当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有关规范标准载明以下技术和质量内容:

  1.工程名称、工程地址、浇筑部位、浇筑方式、用量、强度等级、坍落度等要求;

  2.对原材料品种、规格的要求;对外加剂和掺合料品种的要求;对混凝土性能的特殊技术要求(如抗冻、抗渗、抗折、氯盐含量、缓凝、早强、无收缩等);

  3.供应方式,交货地点、日期、时间,小时供应量,运距等;

  4.专用生产配合比,指定的外加剂、掺合料和专用材料以及技术条件;

  5.供需双方单位名称及联系人。

  第三章生产质量管理

  第八条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按要求设置混凝土试验室(以下简称试验室),承担本企业内部质量控制的试验工作,具体要求见附件。

  试验室应及时完成内部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试验数据自动采集的设备改造,实现机构、人员和设备等信息与“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的互联互通,并实现力值数据自动采集、数据和报告的实时上传。

  第九条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健全预拌混凝土生产的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必要的技术管理和质量控制措施,建立原材料(水泥、骨料、水、矿物掺合料、外加剂等)、生产设备、产品销售等台帐。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生产、运(输)送预拌混凝土。

  第十条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对生产预拌混凝土的原材料质量管理,建立原材料进场检验检测制度,按《预拌混凝土》(GB/T1490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等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所有使用的原材料按不同规格、批次及批量进行自检,其中水泥、外加剂等原材料主控项目的检测应按不少于30%检验批量的频次,送至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以下简称验证检测)。原材料性能指标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用于生产。

  第十一条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范标准的要求,健全原材料检验检测的档案管理制度,建立逐一对应的检测试验台帐。使用的水泥、砂、石、矿物掺合料、外加剂等材料应具有进场验收、检验检测和验证检测记录等质量证明文件,外加剂还应具有使用说明书。所有资料应完整、真实并及时归档备查。

  第十二条试验室应根据采购合同规定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技术要求及相关规范规定,按《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要求,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计算、试配、调整与确定;严格控制矿物掺合料和外加剂用量,混凝土配合比应满足施工性能、力学性能和耐久性能的相关要求;生产配合比应根据现场原材料性能指标的变化进行调整,对混凝土性能有特殊要求或原材料(水泥、外加剂、矿物掺合料等)品种、质量有显著变化时,应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配合比试验报告(含生产配合比)应经试验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建立试验和现场调整记录台账。

  首次使用、使用间隔时间超过3个月的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

  第十三条预拌混凝土生产人员应严格按照试验室提供的生产配合比执行,并做好生产记录,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生产配合比。

  第十四条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生产过程的原材料计量宜采用电子计量设备,其精度应满足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计量器具除按有关规定及时委托计量部门进行检定外,企业还应做好自校工作,并做好记录。

  第十五条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严格控制预拌混凝土的运送时间,当混凝土因凝结而降低流动性后,不得二次加水拌和使用。混凝土拌合物在运输和浇筑成型过程中严禁出现加水等影响质量的行为。

  第十六条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制定混凝土质量控制措施,定期对混凝土强度以及其它性能进行统计分析,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关整改措施,确保预拌混凝土的生产质量。

  第十七条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T149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及合同要求留置混凝土试件,并对其进行养护和检验检测;建立留置试件和试验台帐。严禁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代替施工企业留置和养护混凝土试块试件。

  第十八条采购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预拌混凝土质量有疑异时,应抽查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生产记录、设备计量检验记录、原材料检验检测和验证检测报告,生产企业应当予以配合。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作出处理并及时报告相关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采购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必要时可以对预拌混凝土的生产配合比设计及试配、运输方式、运输时间、生产质量控制等实施延伸监理。

  第四章检验与验收

  第十九条预拌混凝土质量检验分为出厂检验与交货检验,出厂检验由生产企业负责。交货检验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在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工程监理单位旁站见证下,由施工单位按规定在混凝土浇注的工程部位随机取样和制样。预拌混凝土质量判定应以交货检验结果为依据,交货检验的检测报告应作为工程质量验收的质量控制资料。

  第二十条出厂检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T14902)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等技术标准规范和合同的规定对出厂的预拌混凝土质量进行出厂检验,检验检测结果存档备查。坍落度、拌合物性能等不符合要求的,预拌混凝土不得出厂。生产企业在供应预拌混凝土时应向采购及使用单位提供下列出厂资料:

  1.原材料检验检测、验证检测报告及生产配合比报告;

  2.预拌混凝土供货单及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

  预拌混凝土供货单应做到一车一单,随预拌混凝土送料车送达工地,作为预拌混凝土交货验收的依据,其中到达时间及卸料完毕时间应由采购单位在施工现场如实填写。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应按出厂时间即时签发。

  第二十一条交货检验。预拌混凝土进入施工现场时,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督下,会同生产企业对进场的每一车预拌混凝土进行交货验收,并建立预拌混凝土进场验收台账。交货验收合格后,施工、监理及生产企业应当在预拌混凝土供货单上会签。交货验收内容包括:

  1.查验预拌混凝土的出厂时间,记录搅拌运输车的进场时间、卸料和卸料完毕时间。预拌混凝土的运输时间(拌和后至进场)超过技术标准和合同规定的,禁止使用。

  2.测定预拌混凝土的坍落度。坍落度不能满足规范和合同要求的,预拌混凝土不得使用。施工单位认为合同规定的坍落度无法满足泵送要求而需增大坍落度时,应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征得工程监理单位同意后,书面通知生产企业作出调整。

  3.预拌混凝土交货验收后,在工程监理、生产企业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按照规范要求在混凝土浇筑部位随机取样,制作有唯一性标识的试块,经各方签字认可。

  4.施工单位应按照规范要求建立标准养护室对试块进行标准养护,试块送检时应在监理单位的见证下共同送至有相应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收样记录、台账应由三方共同会签。

  5.当必需检测混凝土拌和物的氯离子含量和碱总含量时,应按有关规范和合同约定进行。

  第五章施工质量控制

  第二十二条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如对所提供预拌混凝土的浇注和养护有特殊要求的,应对施工单位作出书面技术交底,施工、监理单位应将交底文件存档,并按照交底要求组织施工。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根据预拌混凝土的使用要求制定混凝土的浇筑、养护及拆模等方案,做好施工组织工作,严格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和相关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及经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现场混凝土浇筑、养护。

  预拌混凝土在运输、泵送和浇筑过程中严禁加水,严禁将已经初凝的混凝土用于建筑工程。

  第二十四条工程完工时,施工单位应及时收集预拌混凝土质量控制资料,一并纳入工程质保资料。

  第六章质量责任

  第二十五条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对预拌混凝土生产及运输质量负责。

  第二十六条采购单位对下列情形引起的质量纠纷、问题、事故负责:

  1.明示或暗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降低混凝土生产质量标准;

  2.使用无资质或处于停业整顿期内的生产企业生产的预拌混凝土。

  第二十七条采购项目施工单位对下列情形引起的质量纠纷、问题、事故负责:

  1.未按规定对进场预拌混凝土进行交货验收、试块留置和养护、见证取样检测;

  2.施工现场混凝土浇注、振捣、养护、拆模等浇筑过程及浇筑后的质量控制违反有关规范、规程、标准;

  3.对进场的预拌混凝土加水、二次运转、二次搅拌,或将已经初凝的混凝土用于工程的。

  第二十八条采购项目建设单位应制定预拌混凝土质量检查、考核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工程监理、施工单位对预拌混凝土生产过程的质量进行检查。

  第二十九条采购项目监理单位应认真履行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理职责,发现降低预拌混凝土质量的相关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报告。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应用“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及时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技术人员、设备使用和生产过程控制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其核发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试验室岗位人员的动态管理,当发现人员不满足最低配备要求时,应责令其限期整改或依法撤回资质。

  第三十一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生产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抽查,检查生产企业对原材料检验检测的批次、批量和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重点检查水泥、砂、石、粉煤灰、掺和料、外加剂等材料的质量情况,必要时,应按规定进行抽检;定期组织比对试验,生产企业试验室比对试验结果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内生产企业的相关试验和检验检测项目应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

  第三十二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和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进入被检查企业及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2.要求被检查企业提供有关预拌混凝土质量、生产、施工的相关资料;

  3.对影响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试块、试件、材料、构(配)件,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抽取一定比例的试样委托相关检验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4.责令被检查单位纠正违法违规的质量行为,并依法予以处理;

  5.责令被检查单位消除质量隐患;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三条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其他行为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责令限期改正,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1.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人员、设备、管理不能满足预拌混凝土生产要求的;

  2.使用不合格、已淘汰、已禁用原材料的;

  3.未按照规范要求对原材料、混凝土试块进行检验检测或验证检测的;

  4.未按规范要求进行生产配合比设计与生产的;

  5.未按规定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并进行数据上传的;

  6.未取得相应资质生产并提供预拌混凝土的;

  7.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质量行为。

  第三十四条预拌混凝土采购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违反本管理细则规定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依法依规做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五条工程项目使用了无相应资质生产企业的预拌混凝土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结构工程检测鉴定;未经检测鉴定或检测鉴定不合格的,工程不得验收投入使用。

  第三十六条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试验室人员有弄虚作假、伪造数据行为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第三十七条本细则自20**年1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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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房地产公司质量管理职责

1.管理承诺

1.1公司领导的重视和亲自参与是质量管理体系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公司总经理通过以下活动,以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同时为所做出的承诺提供证据:
a)向全体员工灌输满足顾客要求、合同要求、法规要求的重要性;
b)明确管理者代表,在手册中发布任命令;
c)主持制定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在手册中以文件形式发布;
d)主持组织进行管理评审,并不断寻求改进质量管理体系;
e)为质量管理提供必要而且充分的人力、设备、资金,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f)根据顾客的要求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总经理要针对每个开发项目,强调项目运作中的重点注意事项,并在项目的信息管理、运作过程的监督、适用的法律法规、项目的论证以及人员配备等几个方面,提供相应的资源配备。

1.2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依存于顾客,公司总经理将坚持以不断增强顾客满意度作为公司的根本追求,确保:
a)将以顾客为关注焦点的意识融入各项质量管理活动中;
b)识别并确定顾客的需求和期望,包括公司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以及法律、法规方面的规定要求;
c)将顾客的需求转化为具体的质量要求,通过质量体系的运行、与顾客有关过程的控制,达到预期的目标。

1.3质量方针
公司的质量方针是:服务用户信守合同赢得信誉塑造形象
1.3.1公司质量方针的含义是:
服务用户--公司的各种开发经营活动,要紧紧围绕客户的利益开展,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最大程度地满足顾客的需求。
信守合同--在项目开发建设的各阶段活动中,严格履行各种合同、协议和约定的规定,不隐瞒欺诈用户,以信取人,为用户提供良好的投资条件。
赢得信誉--通过对公司各项开发经营活动的控制,确保项目运作质量,在房地产开发行业中创建良好的企业信誉。
塑造形象--在公司的开发经营过程中,不断总结完善,提高公司各项管理水平,塑造良好的公司形象,不断拓展公司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1.3.2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质量方针和目标,它体现了公司对质量的承诺,是公司质量管理的宗旨和方向,所有员工都要认真贯彻;
1.3.3公司将通过宣讲、培训,使职工了解质量方针的内涵,并通过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将质量方针落实到每个员工;
1.3.4通过定期的管理评审对质量方针进行评审,确保其适宜性和有效性。

1.4策划
1.4.1质量目标
1.4.1.1公司的质量目标是:
a)开发工程项目优良率80%,年递增1%以上;
b)顾客满意率95%,年递增0.5%以上;
c)合同履约率98%,年递增0.2%以上。
d)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率100%。
1.4.1.2质量目标的考核办法是:
a)开发工程优良率=(优良工程项目总数÷交验工程项目总数)×100%
考核时间为:工程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前
b)顾客满意率=(满意户数÷考核总户数)×100%
考核时间:每半年考核一次
c)合同履约率=(履约合同总数÷签定合同总数)×100%
考核时间:每半年考核一次
d)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率=(通过审查的工程设计文件÷工程设计文件总数)×100%
1.4.1.3 工程部负责开发工程优良率和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率、策划营销中心负责顾客满意率、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合同履约率的统计考核。
1.4.1.4公司总经理确保各有关部门和项目部,都要制定本部门的目标和实现目标的措施,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测量性,并认真组织实施。工程部负责将质量目标的完成情况,提交公司的管理评审。
1.4.2质量管理体系策划
围绕公司的质量目标,公司按照标准4.1总要求,根

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质量管理体系四大过程给予识别,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形成了文件化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总经理将带领全体员工不断改进,通过管理评审及时调整质量目标,针对性采取措施,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及相互关系见"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过程图"。
当质量管理体系需要更改时,由公司管理者代表组织进行策划,制定更改计划,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平衡过渡的完整性。

1.5职责、权限和沟通
1.5.1公司各级人员质量职责
1)总经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工程开发建设全面负责,确保公司所有人员遵守公司的《手册》,保证影响质量的所有活动得到充分控制;负责制订落实公司的发展规划;负责任命公司管理者代表,组织制订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负责主持管理评审,协调所分管开发项目的重大事项。
2)生产副总经理:分管工程部,对公司的工程项目施工全面负责,平衡协调各工程项目施工进展计划和有关的重大事项,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
3)经营副总经理:分管经营部,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全面负责,协调公司经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组织进行重大不合格品的处理,监督有关部门采取纠正措施;组织向顾客提供质量保证,处理有关顾客意见。
4)综合部经理:负责公司的综合协调工作,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指示精神,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处理公司的对外联络、接待和外事管理;负责公司的会务管理、发文管理、档案管理、图书资料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和培训工作,制订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各部门的工作质量进行检查考核。
5)秘书:负责公司领导讲话、会议资料及上报资料等综合性文字的搜集、撰定工作;负责定期编辑出版公司简报;负责公司发文的核稿;负责公司大事记的编写工作; 负责公司会议的组织管理;负责公司会议确定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 负责公司的音像设备管理及摄像、照相等工作;协助经理抓好指导档案、文书岗位工作;协助经理抓好小车班的管理工作。
6)法律事务管理: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与合同管理工作;负责提供公司内部法律咨询工作;负责公司经济合同的规范性审查;参与公司重大合同和编制和签署过程;负责公司合同文件的管理工作;负责处理公司法律纠纷及诉讼; 负责有关房地产业政策信息的搜集、整理、对内发布工作。
7)档案管理:负责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工程档案、文书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对分公司、子公司的档案管理指导工作;负责公司图书管理工作;负责公司保密工作;负责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工作。
8)文书:发文的登记、呈批、承印和分发工作;收文的收签、分阅、批办和催办工作;领导之间传阅文件的管理工作;一切文件的登记、收退及清理工作;文件的缮打、校对和盖印工作;机关收发通信工作;文书立卷工作;有关电话和接洽工作。
9)政策信息管理:负责公司信息化建设;负责公司计算机维护及公司网站建设;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单身公寓的管理工作;负责驻外公司的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公司的消防、保卫工作。
10)小车班长:负责公司车辆的管理工作;负责车辆的调度管理工作;负责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维修工作;负责有关车辆的对外联系工作。
11)驾驶员: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保持良好车况;遵守交通法规,不发生违章现象;加强安全学习,做到安全行车;做好出车日志,出车、回车及时向班长报告。
12)公寓管理员:负责公寓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公寓的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住宿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公寓的安全、保卫、消防工作;负责公寓的卫生管理工作。
13)财务经理:组织本公司财务核算和经营管理工作,及时准确提供财务信息;协调和理顺公司与税务、审计、金融机构等外部单位关系;负责组织召开公司月度会议、季度经济活动分析会议,抓好会议精神的落实与贯彻;负责制定、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办法及各项内控管理制度;负责本公司的财务培训工作。落实部门成员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及时进行检查与考核。部门副经理协助经理做好上述工作。
14)财务管理:接受部门经理的领导,组织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基础管理工作,及时准确提供财务信息;负责审核公司日常经济业务和会计凭证;负责编制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权报表及统计报表;负责迎接外部税务检查、审计部门审计工作。协助制定、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办法、各项财务开支规定。负责公司财务档案整理、归档及保管工作。
15)财务核算:负责公司会计帐务与核算,编制公司会计报表;负责各种收入、成本、费用的核算;负责计提各种基金、税金,并按规定足额上缴;负责登记各种明细分类帐、总分类帐,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提取和低值易耗品的摊销;负责公司社保基金会计核算工作。
16)成本稽核与控制:负责制定公司成本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进行项目成本综合分析,并制定降低成本措施;负责公司本部可控费用控制,及时发现执行过程中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负责公司项目成本的核算,并根据资金计划对各项目

成本进行控制;参与公司经济活动分析;负责本部门的合同管理。
17)资本运营与资产管理:参与项目开发,提出项目资本运作方案;协助营销策划中心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项目融资方案,联系贷款单位和办理相关融资工作;负责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等管理工作;负责公司资金管理工作,按月编制公司月度资金收支计划;负责和协调公司债权债务清理工作;关注国际及国内资本运营及资产管理发展动态,探索公司项目融资新渠道,实现公司低成本扩张。
18)计划管理:负责公司年、月度生产计划的编制,组织有关部门对生产计划研讨,以及生产计划的制订、下达与调整;负责公司年、月度生产计划的落实与考核;负责向统计局、开发办报送房地产生产经营月报、年报;负责健全和完善公司的统计制度,监督、指导各部门、分(子)公司建立健全各种原始记录和计划统计台帐,并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负责对有关统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公司工商年检、组织机构代码年检工作。
19)经济活动考核与分析:负责修订和完善公司经济活动分析及经营考核管理办法;负责编制公司本部年度财务预算和月度及项目分部预算;负责汇总编制集团公司财务预算;负责起草公司各部门、所属各公司年度经营承包合同;协助计划统计岗位对公司各部门、所属各公司月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负责对公司各部门、所属各公司年度经营承包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负责进行公司月度及季度经济活动分析工作,编制公司经济活动分析报告。
20)出纳:在本部门经理(副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现金、银行的收付及结算工作;负责现金、支票、有价证券等相关票据的保管工作;负责现金、银行收付款凭证的填制工作,并及时汇总、整理现金和银行凭证;负责备用金的清理工作;负责每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编制银行存款调节余额表,及时清理未达账项;对违反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行为,有权抵制、拒绝付款,并向部门经理汇报。
21)人事经理:负责提出公司人力资源理念和战略建议;负责建立健全公司人力资源体系,组织制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编制公司人力资源规划,提交年度、季度、月度人力资源平衡计划;负责组织研讨建立公司组织机构,编制、修订公司部门职责;负责审核人力资源管理、党群管理、企业文化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组织公司人员招聘、考核、专业技术评聘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组织公司干部考察、绩效考核、教育培训及员工职业生涯设计;负责组织开展公司党群、工会、青年工作;负责审定部门工作流程、协调部门间工作联系和协调;代表公司解决劳动争议、纠纷或进行劳动诉讼;负责外派董事、监事的管理工作;部门副经理协助经理做好工作。
22)人事与董事管理:负责制定中高层管理及技术队伍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中层管理人员的考察、培养、考核、奖惩、调配、聘用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认定、考核、聘任的管理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中高层管理及技术后备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的管理与工作协调;负责领导班子管理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负责人事统计管理工作。
23)人力资源开发:负责员工职业生涯规划、设计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员工培养管理工作;负责员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做好员工技术比武、劳动竞赛等活动;负责联系人力资源市场、与主要的员工招聘渠道建立并保持固定联系;负责组织新增或缺员岗位员工的招聘、面试、录用等工作;负责调查培训需求,制定年度、季度、月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的整理、保存、归档管理工作。
24)劳动管理:负责劳动组织管理,做好公司机构设置、定岗、定员、定责工作;负责公司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做好员工绩效考评工作;负责员工流动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调配人力资源;负责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员工请假管理、考勤管理工作;负责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做好劳动合同的签定、中止、变更、终止和解除等工作;负责组织确定公司工时定额、岗位说明书和岗位工作标准;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公司劳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责员工劳动保护工作。
25)工资管理:负责编制公司薪酬制度、福利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公司薪酬计划;负责制单核发在职人员工资、奖金、福利费用;负责组织确定员工薪酬标准;负责建立和维护薪酬、福利台帐;负责公司劳资统计管理工作;负责代扣员工社会保险。
26)社会保险管理:负责公司社会保险政策管理;负责员工社会保险账户管理;负责员工收入台帐管理;负责计算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提取、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负责办理员工社会保险金的结算、转移等手续;负责社会保险报表及有关调查资料的填报工作;负责制定社会保险方面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
27)离退休管理:负责离退休职工离退休金制单及发放工作;负责办理离退休职工医药费用报销手续;负责协调处理离退休职工病、亡事宜;负责离退休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离退休职工参加党、工会活动及文娱活动;负责建立健全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台帐;负责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编制本单位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28)企业文化建设:负责规划公司企业文化体系;负责征集、提炼企业价值、企业理念、企业精神方案并提出建议;负责健全和推广企业形象识别系统;草拟并员工手册并提出修改意见;负责组织企业文化基本知识培训;负责提出公司基本制度和政策的修订或

补充完善的意见。
29)党群管理:负责党委材料、文件的草拟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管理工作、及时将有关问题提交党委或分管领导研究;定期进行职工思想动态调研并向党委提交报告;负责思想政治、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公司工会日常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公司青年管理工作。
30)工程部经理: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各项目部的全过程管理;落实公司的项目责任制;负责监督落实工程施工计划;负责按质量体系要求,组织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监控;负责组织调查和处理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公司职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的安全政策、法规;负责保障公司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负责对本部门工作的安排、监督和工作成果考核;部门副经理协助经理做好工作。
31)项目设计与技术审查:负责项目的设计和设计审查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设计单位进行项目的设计工作;负责办理设计图纸的审批工作;负责项目设计审查工作;负责设计变更的有关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有关技术问题的处理工作。
32)施工与技术管理:负责完成本项目部的施工基本任务,负责本部门工程的技术及管理工作;办理工程建设中的有关手续;参加工程的初设及施工中与有关单位的协调工作;协调好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工作;对施工过程各工序及所有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出详细记录及办理签证;对工程的用工用料进行核实、检查、监督;及时处理工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
33)工程规划与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项目的规划管理工作;依据项目的开发定位,组织协调规划机构进行项目的规划工作;办理项目的有关规划手续和报批手续,负责办理项目的规划许可证;负责与规划设计机构的联络工作;负责项目规划调整工作;负责与施工设计的衔接协调工作。
34)招投标管理:负责公司的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招投标计划,组织招投标会议,办理有关招投标手续;组织编制招标文件,收集有关投标单位资料;办理中标通知手续;协助办理与中标单位签定施工合同。
35)工程部项目经理:在工程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工程项目部的全面工作,实行集中领导、分级管理、统一指挥;负责制订项目的施工组织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与考核;负责组织政策研究,掌握市场信息,正确决策生产经营和工作方式;负责建立健全项目部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检查和考核;履行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的职责,组织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与监督体系;负责维护财经纪律,合理使用各项资金。
36)计划与资料管理(兼):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好工程总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深入现场,每天认真做好工程量的汇总工作,及时掌握工程形象进度,确保按期完成施工计划;根据工作程序,做好计划的年报、月报工作。认真做好周计划的上报工作;负责合同的申报会签工作;负责支票的报销、工程款收支工作;负责本部门的资料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内务管理工作。
37)质量体系运行管理:负责公司质量体系运行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对公司各部门的体系运行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负责公司质量体系运行管理的有关标准和管理文件的培训工作;负责公司质量体系内审员的培训取证以及内审员队伍的建立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进行公司的质量体系内部审核、整改验证工作。
38)安全和质量管理:负责公司的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编制有关安全质量管理的制度和规定,报有关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定期开展安全与质量检查工作,监督检查整改情况,并提出考核意见;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的安全与质量管理的培训工作。
39)工程概预算管理:参加项目的初步设计、图纸会审和预算的审查工作;参加项目施工协议合同的签约,提出执行合同的意见和条件;参加甲方、设计、监理和施工四方进行的图纸会审;参加签定设计合同及土地勘察合同;参加检查验收各项隐蔽工程;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材料计划、设备计划;审核甲方供货材料设备计划;审查办理工程结算及月度盘点结算;负责办理工程合同会签、材料付款、盘点结算会签工作。
40)审计部经理:负责审计公司建设项目的前期策划、规划、审批等手续、程序及文件;负责审计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征地、拆迁、施工设计、监理、施工等合同的签定;负责审计并参与建设项目的有关招投标工作等;负责审计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的招投标等工作及物资管理工作;负责审计工程项目的概(预)算、结算、决算;负责审计工程项目资金来源到位、控制及资金支出情况;负责审计工程项目的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编制年度工程建设审计计划,并负责实施;负责组织工程、财务的审计工作;部门副经理协助部门经理做好工作。
41)工程审计:在审计部副经理领导安排下,负责审计公司建设项目的前期策划、规划、审批等手续、程序及文件;负责审计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征地、拆迁、施工设计、监理、施工等合同的签定;负责审计建设项目的有关招投标工作等;负责审计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的招投标等工作及物资管理工作;负责审计工程项目的概(预)算、结算、决算;负责审计工程项目的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编制年度工程建设审计计划,报部门领导审批,并监督实施;负责向审计部上报监督、审计情况。
42)财务审计:在审计部副经理领导安排下,负责编制部门年度、季度财务审计计划经批准后实施;审查工程资金落实到位情况。财务运做程序;审查建设项目资金收支计划;审查建设项目物资采购资金计划;与财务配合完成财务自查工作;负责审计工程项目的财务概决算;负责审计

工程项目的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审查并参与建设项目几物资采购的招投标等工作;负责向审计部上报监督、审计情况。
43)策划营销中心经理:主持本中心全面工作(副经理协助经理工作);组织人员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考察、研究、分析,定期提交市场分析报告;组织项目的前期策划和规划设计;开拓市场,参入与政府洽谈购买土地事宜,开展项目的前期工作;参加土地拍卖竟标,购买土地;进行销售策划,负责房产、地产的销售工作;策划公司的对外宣传,负责公司的广告业务;制定企业的长远发展规划;负责售后服务。
44)发展规划:负责收集国内、外相关房地产企业的信息、资料;调查研究国内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走势和动向;探讨本企业自身的发展空间;制订企业的长远和近期发展规划;保管本部门文字、电子等各方面的资料和设备器具;负责处理本部门的内勤工作。
45)市场研究与策划:收集房地产市场及金融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参加国内房地产方面的学术会议、阅读有关报刊网络等各种方式,收集信息);对收集到的信息、资料进行整理、分类,把有价值的信息、资料及分析意见编成报告,定期提交给公司领导;按照公司的按排,对某地区(或某项目)的市场情况进行重点调查分析,研究策划,提出研究成果,指导下一步的市场开发;滚动预策全国及重点省市房地产市场2年、3年、5年10年的发展情况,每年提出一份报告;策划包装项目及公司的外部形象;策划宣传广告。
46)规划设计:编写各个阶段的设计任务书(提出具体设计要求);联系规划设计单位;参与设计招标、议标,确定规划设计单位;起草、洽谈规划设计合同;组织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提出调整、修改规划设计的意见;组织对规划设计成果的评审和汇报;贯彻落实规划设计成果,协调规划设计单位与施工图设计单位的关系。
47)市场开发:协同市场研究与策划人员进一步对某个项目(或一个地区)的市场进行重点调研,掌握市场行情;有目标的对某城市的土地存有量;空房存有量;居民购买力等市场情况进行重点调查掌握;有目标的对某城市的总体规划熟悉掌握;与项目所在地的政府进行洽谈、签定开发合同,订购土地,项目立项;参加土地拍卖竟标,购买土地;办理土地的有关手续;参入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进行项目前期的运作。
48)房地产销售:制定或编写营销方案;负责房产证及销售手续的办理;负责楼花或熟地的销售;负责楼房的销售;负责售房款的回收;负责楼盘的包装策划;负责办理广告业务;负责售后服务。
49)物资供应中心经理:在公司主管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各项目材料、物资、设备的采购、供应的计划管理工作;在公司主管经理的领导下,按照公司质量体系文件的要求,负责组织工程材料、物资、设备采购的招标和评审管理工作;在公司主管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材料、物资、设备的采购、供应管理工作;在公司主管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材料、物资、设备的利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本部门物资计划、采购、供应负责指导和监督;对本部门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进行监督;副经理协助经理做好工作。
50)物资计划:在本中心经理(副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物资、设备采购计划管理工作;及时汇总编制各子公司(分公司)及项目上报的材料、物资、设备需求计划表;参与材料、物资、设备采购的招标和评审工作;参与、配合物资采购供应员进行材料、物资、设备采购供应工作;落实采购计划的进展情况;参与检查工程项目对材料、物资、设备的利用情况;负责制定材料、物资、设备采购供应计划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负责材料、物资、设备需求计划的资料管理工作。
51)物资采购供应:在本中心经理(副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材料、物资、设备采购供应管理工作;根据批准的材料、物资、设备需求计划实施材料、物资、设备的采购供应工作;参与、配合物资计划员进行材料、物资、设备采购计划的编制审查工作;参与材料、物资、设备采购的招标和评审工作;负责组织材料、物资、设备采购合同的签订工作;落实供应商对材料、物资、设备的供应的进展情况;参与检查工程项目对材料、物资、设备的利用情况;参与制定材料、物资、设备采购供应计划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负责材料、物资、设备采购供应合同的具体管理工作。
52)财务核算:在本中心经理(副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中心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负责会计电算化、会计基础工作,使之符合《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的要求;负责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财经纪律,确保财产不受损失;负责本中心的会计凭证审核工作,确保合规、合法、合理;负责本中心财务预算管理工作;负责本中心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调度和筹措工作;负责本中心经营过程中的各项税收管理工作;负责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参与制定材料、物资、设备采购供应计划管理及财务核算及财务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参与材料、物资、设备计划采购的招投标评审工作。
53)出纳:在本中心经理(副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现金、银行的收付及结算工作;负责库存现金、支票等有价证券的保管工作;负责现金、银行收付款凭证的填制工作;负责备用金的清理工作;负责与银行对账单的对账工作,编制银行存款调节余额表,及时清理未达账项;参与、配合财务核算员做好资金的筹措和调度工作;参与材料、物资、设备采购的招投标评审工作。

1.5.2管理者代表
管理者代表由公司总经理任命,其职责和权限见0.7章《管理者代表任命书

》。

1.5.3内部沟通
公司由最高管理者建立适当的内部沟通过程,并确保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沟通,通过公司内各职能部门和层次间的沟通,达到交流信息增进理解和协调行动,促进过程输出的实现和提高过程的有效性,提高公司效益。公司常用的沟通方式主要有:
(a)行政会议和经营生产例会
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有关的重大问题、工作安排、上阶段工作的检查及相关问题进行交流、研究、落实。
(b)文件和布告
公司质量方针、目标的调整,管理体制、机构及职能分配的变化,中层以上人员的调动等,均应以文件、布告等方式沟通。
(c)情况通报
质量管理体系重要信息包括:招投标、工程进度及竣工验收、房屋销售等均应由归口管理部门采取情况通报的方式沟通。
(d)各部门相互走访:各部门采取口头或书面方式互通情况、增进理解、协调配合,加强接口联系,确保体系有效性。
(e)对发生特殊情况的信息:如发生顾客投诉、安全质量事故等特殊信息,应迅速按规定渠道加以传递沟通,并采取相应措施。

篇3:地产公司质量管理评审控制工作程序

1.目的
通过管理评审,定期对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有效的评审,确保持续有效地满足标准要求。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管理评审。

3.职责
3.1 公司总经理负责主持管理评审会议,并对评审结果做出决定性意见;
3.2 管理者代表负责向总经理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组织编制管理评审报告,检查落实管理评审意见;
3.3 工程部负责管理评审的组织准备工作,收集管理评审所需的资料,编制管理评审报告,组织实施和验证评审中提出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3.4 各部门负责准备并提供所分管的评审所需资料,实施有关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4.控制程序
4.1 公司每年(间隔不超过12个月)组织进行一次管理评审,由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经理参加。在公司发生重大的质量事故、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组织结构发生重大改变以及外部审核等特殊情况时,由公司总经理决定,增加管理评审的频次。
4.2 管理评审会议准备工作
4.2.1 公司总经理决定会议的召开时间,由管理者代表负责安排有关部门,进行会议资料的准备工作:
a. 工程部负责准备并提供年度内部及第二、三方质量体系审核和重大不合格品的处理情况、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情况的汇总分析;
b.策划营销中心负责准备并提供顾客意见调查分析报告和对顾客投诉处理情况的汇总分析;
c.工程部负责准备并提供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情况;
d.财务与资产经营部负责准备并提供年度公司经济活动分析报告;
e.管理者代表负责准备并提供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报告;
f.以往管理评审跟踪措施的实施情况;
g.质量管理体系变更机会的识别;
h.改进的建议。
4.2.2工程部负责收集整理有关的评审资料,经管理者代表审阅后,于评审会一周前,连同评审会通知发至参会人员。
4.3 管理评审会议
4.3.1 管理评审会议由公司总经理主持召开。
4.3.2 管理者代表汇报质量体系的运行情况和分析意见。
4.3.3 根据各部门提供的评审资料,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审:
a.质量体系审核的结果;
b.顾客反馈;
c.过程的业绩和产品的符合性;
d.预防和纠正措施的状况;
e.以往管理评审的跟踪措施;
f.可能影响质量管理体系的变更;
g.改进的建议。
4.3.4 公司总经理对评审会议进行总结,并确定质量管理体系的改进意见和措施。
4.3.5 工程部负责管理评审会议的记录并保存。
4.4 管理评审报告
4.4.1 工程部根据评审结果和会议记录,起草管理评审报告。
4.4.2 管理评审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a.质量体系运行的总体情况;
b.实施质量体系审核和纠正预防措施的情况;
c.公司的经营状况;
d.顾客意见及处理情况的汇总分析;
e.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具体的体系改进、产品改进和资源配置改进的需求及措施,以及这些措施实施和验证的要求;
f.管理评审的结论;
g.参会人员名单等。
4.4.3 管理评审报告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发放,并归档保管。
4.5 管理评审结果的验证
4.5.1 工程部根据管理评审报告,对需要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的问题,填写"纠正和预防措施通知单",下发责任部门,执行《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4.5.2 各责任部门负责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经工程部审

核,管理者代表批准后,组织实施并验证。
4.5.3管理评审结论要求修改《手册》和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的,由工程部负责组织进行修改。
4.5.4 对本次管理评审报告的落实情况和效果,要在下次管理评审中进行评审。

5.质量记录
5.1 QR01-01管理评审报告

篇4:房地产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承诺

一.公司领导的重视和亲自参与是质量管理体系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公司总经理通过以下活动,以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同时为所做出的承诺提供证据:
a)向全体员工灌输满足顾客要求、合同要求、法规要求的重要性;
b)明确管理者代表,在手册中发布任命令;
c)主持制定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在手册中以文件形式发布;
d)主持组织进行管理评审,并不断寻求改进质量管理体系;
e)为质量管理提供必要而且充分的人力、设备、资金,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f)根据顾客的要求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总经理要针对每个开发项目,强调项目运作中的重点注意事项,并在项目的信息管理、运作过程的监督、适用的法律法规、项目的论证以及人员配备等几个方面,提供相应的资源配备。

二.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依存于顾客,公司总经理将坚持以不断增强顾客满意度作为公司的根本追求,确保:
a)将以顾客为关注焦点的意识融入各项质量管理活动中;
b)识别并确定顾客的需求和期望,包括公司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以及法律、法规方面的规定要求;
c)将顾客的需求转化为具体的质量要求,通过质量体系的运行、与顾客有关过程的控制,达到预期的目标。

三.质量方针
公司的质量方针是:服务用户信守合同赢得信誉塑造形象
3.1公司质量方针的含义是:
服务用户--公司的各种开发经营活动,要紧紧围绕客户的利益开展,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最大程度地满足顾客的需求。
信守合同--在项目开发建设的各阶段活动中,严格履行各种合同、协议和约定的规定,不隐瞒欺诈用户,以信取人,为用户::提供良好的投资条件。
赢得信誉--通过对公司各项开发经营活动的控制,确保项目运作质量,在房地产开发行业中创建良好的企业信誉。
塑造形象--在公司的开发经营过程中,不断总结完善,提高公司各项管理水平,塑造良好的公司形象,不断拓展公司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3.2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质量方针和目标,它体现了公司对质量的承诺,是公司质量管理的宗旨和方向,所有员工都要认真贯彻;
3.3公司将通过宣讲、培训,使职工了解质量方针的内涵,并通过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将质量方针落实到每个员工;
3.4通过定期的管理评审对质量方针进行评审,确保其适宜性和有效性。

四.策划
4.1质量目标
4.1.1公司的质量目标是:
a)开发工程项目优良率80%,年递增1%以上;
b)顾客满意率95%,年递增0.5%以上;
c)合同履约率98%,年递增0.2%以上。
d)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率100%。
4.1.2质量目标的考核办法是:
a)开发工程优良率=(优良工程项目总数÷交验工程项目总数)×100%
考核时间为:工程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前
b)顾客满意率=(满意户数÷考核总户数)×100%
考核时间:每半年考核一次
c)合同履约率=(履约合同总数÷签定合同总数)×100%
考核时间:每半年考核一次
d)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率=(通过审查的工程设计文件÷工程设计文件总数)×100%
4.1.3 工程部负责开发工程优良率和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率、策划营销中心负责顾客满意率、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合同履约率的统计考核。
4.1.4公司总经理确保各有关部门和项目部,都要制定本部门的目标和实现目标的措施,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测量性,并认真组织实施。工程部负责将质量目标的完成情况,提交公司的管理评审。
4.2质量管理体系策划
围绕公司的质量目标,公司按照标准4.1总要求,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质量管理体系四大过程给予识别,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形成了文件化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总经理将带领全体员工不断改进,通过管理评审及时调整质量目标,针对性采取措施,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及相互关系见"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过程图"。
当质量管理体系需要更改时,由公司管理者代表组织进行策划,制定更改计划,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平衡过渡的完整性。

五.职责、权限和沟通
5.1公司各级人员质量职责
1)总经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工程开发建设全面负责,确保公司所有人员遵守公司的《手册》,保证影响质量的所有活动得到充分控制;负责制订落实公司的发展规划;负责任命公司管理者代表,组织制订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负责主持管理评审,协调所分管开发项目的重大事项。
2)生产副总经理:分管工程部,对公司的工程项目施

工全面负责,平衡协调各工程项目施工进展计划和有关的重大事项,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
3)经营副总经理:分管经营部,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全面负责,协调公司经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组织进行重大不合格品的处理,监督有关部门采取纠正措施;组织向顾客提供质量保证,处理有关顾客意见。
4)总经理工作部经理:负责公司的综合协调工作,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指示精神,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处理公司的对外联络、接待和外事管理;负责公司的会务管理、发文管理、档案管理、图书资料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和培训工作,制订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各部门的工作质量进行检查考核。
5)秘书:负责公司领导讲话、会议资料及上报资料等综合性文字的搜集、撰定工作;负责定期编辑出版公司简报;负责公司发文的核稿;负责公司大事记的编写工作; 负责公司会议的组织管理;负责公司会议确定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 负责公司的音像设备管理及摄像、照相等工作;协助经理抓好指导档案、文书岗位工作;协助经理抓好小车班的管理工作。
6)法律事务与合同管理: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与合同管理工作;负责提供公司内部法律咨询工作;负责公司经济合同的规范性审查;参与公司重大合同和编制和签署过程;负责公司合同文件的管理工作;负责处理公司法律纠纷及诉讼; 负责有关房地产业政策信息的搜集、整理、对内发布工作。
7)档案管理:负责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工程档案、文书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对分公司、子公司的档案管理指导工作;负责公司图书管理工作;负责公司保密工作;负责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工作。
8)文书:发文的登记、呈批、承印和分发工作;收文的收签、分阅、批办和催办工作;领导之间传阅文件的管理工作;一切文件的登记、收退及清理工作;文件的缮打、校对和盖印工作;机关收发通信工作;文书立卷工作;有关电话和接洽工作。
9)政策信息管理:负责公司信息化建设;负责公司计算机维护及公司网站建设;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单身公寓的管理工作;负责驻外公司的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公司的消防、保卫工作。
10)小车班长:负责公司车辆的管理工作;负责车辆的调度管理工作;负责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维修工作;负责有关车辆的对外联系工作。
11)驾驶员: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保持良好车况;遵守交通法规,不发生违章现象;加强安全学习,做到安全行车;做好出车日志,出车、回车及时向班长报告。
12)公寓管理员:负责公寓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公寓的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住宿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公寓的安全、保卫、消防工作;负责公寓的卫生管理工作。
13)财务与资产经营部经理:组织本公司财务核算和经营管理工作,及时准确提供财务信息;协调和理顺公司与税务、审计、金融机构等外部单位关系;负责组织召开公司周例会、月度经营计划会议、季度经济活动分析会议,抓好会议精神的落实与贯彻;负责制定、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办法及各项内控管理制度;负责本公司的财务培训工作。落实部门成员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及时进行检查与考核。部门副经理协助经理做好上述工作。
14)财务管理:接受部门经理的领导,组织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基础管理工作,及时准确提供财务信息;负责审核公司日常经济业务和会计凭证;负责编制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权报表及统计报表;负责迎接外部税务检查、审计部门审计工作。协助制定、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办法、各项财务开支规定。负责公司财务档案整理、归档及保管工作。
15)财务核算:负责公司会计帐务与核算,编制公司会计报表;负责各种收入、成本、费用的核算;负责计提各种基金、税金,并按规定足额上缴;负责登记各种明细分类帐、总分类帐,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提取和低值易耗品的摊销;负责公司社保基金会计核算工作

16)成本稽核与控制:负责制定公司成本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进行项目成本综合分析,并制定降低成本措施;负责公司本部可控费用控制,及时发现执行过程中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负责公司项目成本的核算,并根据资金计划对各项目成本进行控制;参与公司经济活动分析;负责本部门的合同管理。
17)资本运营与资产管理:参与项目开发,提出项目资本运作方案;协助营销策划中心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项目融资方案,联系贷款单位和办理相关融资工作;负责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等管理工作;负责公司资金管理工作,按月编制公司月度资金收支计划;负责和协调公司债权债务清理工作;关注国际及国内资本运营及资产管理发展动态,探索公司项目融资新渠道,实现公司低成本扩张。
18)计划统计:负责公司年、月度生产经营计划的编

制,组织有关部门对生产经营计划研讨,以及生产经营计划的制订、下达与调整;负责公司年、月度生产经营计划的落实与考核;负责向统计局、开发办报送房地产生产经营月报、年报;负责健全和完善公司的统计制度,监督、指导各部门、分(子)公司建立健全各种原始记录和计划统计台帐,并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负责对有关统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公司工商年检、组织机构代码年检工作。
19)经济活动考核与分析:负责修订和完善公司经济活动分析及经营考核管理办法;负责编制公司本部年度财务预算和月度及项目分部预算;::负责汇总编制集团公司财务预算;负责起草公司各部门、所属各公司年度经营承包合同;协助计划统计岗位对公司各部门、所属各公司月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负责对公司各部门、所属各公司年度经营承包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负责进行公司月度及季度经济活动分析工作,编制公司经济活动分析报告。
20)出纳:在本部门经理(副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现金、银行的收付及结算工作;负责现金、支票、有价证券等相关票据的保管工作;负责现金、银行收付款凭证的填制工作,并及时汇总、整理现金和银行凭证;负责备用金的清理工作;负责每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编制银行存款调节余额表,及时清理未达账项;对违反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行为,有权抵制、拒绝付款,并向部门经理汇报。
21)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提出公司人力资源理念和战略建议;负责建立健全公司人力资源体系,组织制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编制公司人力资源规划,提交年度、季度、月度人力资源平衡计划;负责组织研讨建立公司组织机构,编制、修订公司部门职责;负责审核人力资源管理、党群管理、企业文化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组织公司人员招聘、考核、专业技术评聘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组织公司干部考察、绩效考核、教育培训及员工职业生涯设计;负责组织开展公司党群、工会、青年工作;负责审定部门工作流程、协调部门间工作联系和协调;代表公司解决劳动争议、纠纷或进行劳动诉讼;负责外派董事、监事的管理工作;部门副经理协助经理做好工作。
22)人事与董事管理:负责制定中高层管理及技术队伍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中层管理人员的考察、培养、考核、奖惩、调配、聘用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认定、考核、聘任的管理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中高层管理及技术后备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的管理与工作协调;负责领导班子管理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负责人事统计管理工作。
23)人力资源开发:负责员工职业生涯规划、设计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员工培养管理工作;负责员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做好员工技术比武、劳动竞赛等活动;负责联系人力资源市场、与主要的员工招聘渠道建立并保持固定联系;负责组织新增或缺员岗位员工的招聘、面试、录用等工作;负责调查培训需求,制定年度、季度、月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的整理、保存、归档管理工作。
24)劳动管理:负责劳动组织管理,做好公司机构设置、定岗、定员、定责工作;负责公司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做好员工绩效考评工作;负责员工流动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调配人力资源;负责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员工请假管理、考勤管理工作;负责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做好劳动合同的签定、中止、变更、终止和解除等工作;负责组织确定公司工时定额、岗位说明书和岗位工作标准;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公司劳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责员工劳动保护工作。
25)工资管理:负责编制公司薪酬制度、福利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公司薪酬计划;负责制单核发在职人员工资、奖金、福利费用;负责组织确定员工薪酬标准;负责建立和维护薪酬、福利台帐;负责公司劳资统计管理工作;负责代扣员工社会保险。
26)社会保险管理:负责公司社会保险政策管理;负责员工社会保险账户管理;负责员工收入台帐管理;负责计算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提取、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负责办理员工社会保险金的结算、转移等手续;负责社会保险报表及有关调查资料的填报工作;负责制定社会保险方面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
27)离退休管理:负责离退休职工离退休金制单及发放工作;负责办理离退休职工医药费用报销手续;负责协调处理离退休职工病、亡事宜;负责离退休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离退休职工参加党、工会活动及文娱活动;负责建立健全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台帐;负责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编制本单位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28)企业文化建设:负责规划公司企业文化体系;负责征集、提炼企业价值、企业理念、企业精神方案并提出建议;负责健全和推广企业形象识别系统;草拟并员

工手册并提出修改意见;负责组织企业文化基本知识培训;负责提出公司基本制度和政策的修订或补充完善的意见。
29)党群管理:负责党委材料、文件的草拟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管理工作、及时将有关问题提交党委或分管领导研究;定期进行职工思想动态调研并向党委提交报告;负责思想政治、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公司工会日常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公司青年管理工作。
30)工程部经理: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各项目部的全过程管理;落实公司的项目责任制;负责监督落实工程施工计划;负责按质量体系要求,组织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监控;负责组织调查和处理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公司职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的安全政策、法规;负责保障公司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负责对本部门工作的安排、监督和工作成果考核;部门副经理协助经理做好工作。
31)项目设计与技术审查:负责项目的设计和设计审查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设计单位进行项目的设计工作;负责办理设计图纸的审批工作;负责项目设计审查工作;负责设计变更的有关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有关技术问题的处理工作。
32)施工与技术管理:负责完成本项目部的施工基本任务,负责本部门工程的技术及管理工作;办理工程建设中的有关手续;参加工程的初设及施工中与有关单位的协调工作;协调好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工作;对施工过程各工序及所有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出详细记录及办理签证;对工程的用工用料进行核实、检查、监督;及时处理工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
33)工程规划与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项目的规划管理工作;依据项目的开发定位,组织协调规划机构进行项目的规划工作;办理项目的有关规划手续和报批手续,负责办理项目的规划许可证;负责与规划设计机构的联络工作;负责项目规划调整工作;负责与施工设计的衔接协调工作。
34)招投标管理:负责公司的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招投标计划,组织招投标会议,办理有关招投标手续;组织编制招标文件,收集有关投标单位资料;办理中标通知手续;协助办理与中标单位签定施工合同。
35)工程部项目经理:在工程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工程项目部的全面工作,实行集中领导、分级管理、统一指挥;负责制订项目的施工组织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与考核;负责组织政策研究,掌握市场信息,正确决策生产经营和工作方式;负责建立健全项目部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检查和考核;履行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的职责,组织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与监督体系;负责维护财经纪律,合理使用各项资金。
36)计划与资料管理(兼):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好工程总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深入现场,每天认真做好工程量的汇总工作,及时掌握工程形象进度,确保按期完成施工计划;根据工作程序,做好计划的年报、月报工作。认真做好周计划的上报工作;负责合同的申报会签工作;负责支票的报销、工程款收支工作;负责本部门的资料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内务管理工作。
37)质量体系运行管理:负责公司质量体系运行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对公司各部门的体系运行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负责公司质量体系运行管理的有关标准和管理文件的培训工作;负责公司质量体系内审员的培训取证以及内审员队伍的建立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进行公司的质量体系内部审核、整改验证工作。
38)安全和质量管理:负责公司的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编制有关安全质量管理的制度和规定,报有关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定期开展安全与质量检查工作,监督检查整改情况,并提出考核意见;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的安全与质量管理的培训工作。
39)工程概预算管理:参加项目的初步设计、图纸会审和预算的审查工作;参加项目施工协议合同的签约,提出执行合同的意见和条件;参加甲方、设计、监理和施工四方进行的图纸会审;参加签定设计合同及土地勘察合同;参加检查验收各项隐蔽工程;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材料计划、设备计划;审核甲方供货材料设备计划;审查办理工程结算及月度盘点结算;负责办理工程合同会签、材料付款、盘点结算会签工作。
40)审计部经理:负责审计公司建设项目的前期策划、规划、审批等手续、程序及文件;负责审计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征地、拆迁、施工设计、监理、施工等合同的签定;负责审计并参与建设项目的有关招投标工作等;负责审计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的招投标等工作及物资管理工作;负责审计工程项目的概(预)算、结算、决算;负责审计工程项目资金来源到位、控制及资金支出情况;负责审计工程项目的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编制年度工程建设审计计划,并负责实施;负责组织工程、财务的审计工作;部门副经理协助部门经理做好工作。
41)工程审计:在审计部副经理领导安排下,负责审计公司建设项目的前期策划、规划、审批等手续、程序及文件;负责审计
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征地、

拆迁、施工设计、监理、施工等合同的签定;负责审计建设项目的有关招投标工作等;负责审计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的招投标等工作及物资管理工作;负责审计工程项目的概(预)算、结算、决算;负责审计工程项目的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编制年度工程建设审计计划,报部门领导审批,并监督实施;负责向审计部上报监督、审计情况。
42)财务审计:在审计部副经理领导安排下,负责编制部门年度、季度财务审计计划经批准后实施;审查工程资金落实到位情况。财务运做程序;审查建设项目资金收支计划;审查建设项目物资采购资金计划;与财务配合完成财务自查工作;负责审计工程项目的财务概决算;负责审计工程项目的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审查并参与建设项目几物资采购的招投标等工作;负责向审计部上报监督、审计情况。
43)策划营销中心经理:主持本中心全面工作(副经理协助经理工作);组织人员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考察、研究、分析,定期提交市场分析报告;组织项目的前期策划和规划设计;开拓市场,参入与政府洽谈购买土地事宜,开展项目的前期工作;参加土地拍卖竟标,购买土地;进行销售策划,负责房产、地产的销售工作;策划公司的对外宣传,负责公司的广告业务;制定企业的长远发展规划;负责售后服务。
44)发展规划:负责收集国内、外相关房地产企业的信息、资料;调查研究国内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走势和动向;探讨本企业自身的发展空间;制订企业的长远和近期发展规划;保管本部门文字、电子等各方面的资料和设备器具;负责处理本部门的内勤工作。
45)市场研究与策划:收集房地产市场及金融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参加国内房地产方面的学术会议、阅读有关报刊网络等各种方式,收集信息);对收集到的信息、资料进行整理、分类,把有价值的信息、资料及分析意见编成报告,定期提交给公司领导;按照公司的按排,对某地区(或某项目)的市场情况进行重点调查分析,研究策划,提出研究成果,指导下一步的市场开发;滚动预策全国及重点省市房地产市场2年、3年、5年10年的发展情况,每年提出一份报告;策划包装项目及公司的外部形象;策划宣传广告。
46)规划设计:编写各个阶段的设计任务书(提出具体设计要求);联系规划设计单位;参与设计招标、议标,确定规划设计单位;起草、洽谈规划设计合同;组织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提出调整、修改规划设计的意见;组织对规划设计成果的评审和汇报;贯彻落实规划设计成果,协调规划设计单位与施工图设计单位的关系。
47)市场开发:协同市场研究与策划人员进一步对某个项目(或一个地区)的市场进行重点调研,掌握市场行情;有目标的对某城市的土地存有量;空房存有量;居民购买力等市场情况进行重点调查掌握;有目标的对某城市的总体规划熟悉掌握;与项目所在地的政府进行洽谈、签定开发合同,订购土地,项目立项;参加土地拍卖竟标,购买土地;办理土地的有关手续;参入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进行项目前期的运作。
48)房地产销售:制定或编写营销方案;负责房产证及销售手续的办理;负责楼花或熟地的销售;负责楼房的销售;负责售房款的回收;负责楼盘的包装策划;负责办理广告业务;负责售后服务。
49)物资供应中心经理:在公司主管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各项目材料、物资、设备的采购、供应的计划管理工作;在公司主管经理的领导下,按照公司质量体系文件的要求,负责组织工程材料、物资、设备采购的招标和评审管理工作;在公司主管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材料、物资、设备的采购、供应管理工作;在公司主管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材料、物资、设备的利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本部门物资计划、采购、供应负责指导和监督;对本部门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进行监督;副经理协助经理做好工作。
50)物资计划:在本中心经理(副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物资、设备采购计划管理工作;及时汇总编制各子公司(分公司)及项目上报的材料、物资、设备需求计划表;参与材料、物资、设备采购的招标和评审工作;参与、配合物资采购供应员进行材料、物资、设备采购供应工作;落实采购计划的进展情况;参与检查工程项目对材料、物资、设备的利用情况;负责制定材料、物资、设备采购供应计划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负责材料、物资、设备需求计划的资料管理工作。
51)物资采购供应:在本中心经理(副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材料、物资、设备采购供应管理工作;根据批准的材料、物资、设备需求计划实施材料、物资、设备的采购供应工作;参与、配合物资计划员进行材料、物资、设备采购计划的编制审查工作;参与材料、物资、设备采购的招标和评审工作;负责组织材料、物资、设备采购合同的签订工作;落实供应商对材料、物资、设备的供应的进展情况;参与检查工程项目对材料、物资、设备的利用情况;参与制定材料、物资、设备采购

供应计划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负责材料、物资、设备采购供应合同的具体管理工作。
52)财务核算:在本中心经理(副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中心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负责会计电算化、会计基础工作,使之符合《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的要求;负责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财经纪律,确保财产不受损失;负责本中心的会计凭证审核工作,确保合规、合法、合理;负责本中心财务预算管理工作;负责本中心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调度和筹措工作;负责本中心经营过程中的各项税收管理工作;负责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参与制定材料、物资、设备采购供应计划管理及财务核算及财务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参与材料、物资、设备计划采购的招投标评审工作。
53)出纳:在本中心经理(副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现金、银行的收付及结算工作;负责库存现金、支票等有价证券的保管工作;负责现金、银行收付款凭证的填制工作;负责备用金的清理工作;负责与银行对账单的对账工作,编制银行存款调节余额表,及时清理未达账项;参与、配合财务核算员做好资金的筹措和调度工作;参与材料、物资、设备采购的招投标评审工作。
5.2管理者代表
管理者代表由公司总经理任命,其职责和权限见0.7章《管理者代表任命书》。
5.3内部沟通
公司由最高管理者建立适当的内部沟通过程,并确保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沟通,通过公司内各职能部门和层次间的沟通,达到交流信息增进理解和协调行动,促进过程输出的实现和提高过程的有效性,提高公司效益。公司常用的沟通方式主要有:
(a)行政会议和经营生产例会
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有关的重大问题、工作安排、上阶段工作的检查及相关问题进行交流、研究、落实。
(b)文件和布告
公司质量方针、目标的调整,管理体制、机构及职能分配的变化,中层以上人员的调动等,均应以文件、布告等方式沟通。
(c)情况通报
质量管理体系重要信息包括:招投标、工程进度及竣工验收、房屋销售等均应由归口管理部门采取情况通报的方式沟通。
(d)各部门相互走访:各部门采取口头或书面方式互通情况、增进理解、协调配合,加强接口联系,确保体系有效性。
(e)对发生特殊情况的信息:如发生顾客投诉、安全质量事故等特殊信息,应迅速按规定渠道加以传递沟通,并采取相应措施。

篇5:房地产公司工程施工技术质量管理

  房地产公司工程施工技术、质量管理

  第一节责权划分

  一、建设单位

  1、协调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的关系。

  2、根据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规定、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承包合同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作质量和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国家规定和设计的行为提出整改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均应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改进工作。

  二、施工单位

  1、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国家标准、规范、规程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

  2、及时按建设单位和监理的指令改进工作,对建设单位及监理的书面指令应在建设单位及监理指定的期限内完成书面答复。施工单位有权拒绝建设单位、监理不正确的指令,但必须陈述"拒绝"的正当理由,并得到建设单位和监理的确认。在建设单位、监理坚持其指令必须执行时,其后果由坚持人负责。

  三、监理单位

  1、根据国家标准、规程、规范、规定、设计文件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理。对违反国家规定和设计文件的行为发出整改指令。施工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监理指令,监理可发出停工令。复工令亦由监理发出。

  2、确认施工质量。并对已确认的施工质量负责(但并不免除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的责任)。

  第二节技术质量管理方针

  三全管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预控为主、确保质量。

  第三节技术质量管理体系

  一、建设单位、施工、监理都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质量管理系统。

  二、管理系统的人员必须到岗,职责必须划分明确、管理到位。

  第四节图纸收发和审核

  一、工程图纸及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一律由建设单位档案员分发给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或档案员)以及监理工程师。

  二、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审查图纸。

  三、图纸审查要点:

  1、要尺寸、标高、位置、预留孔洞埋件是否正确。

  2、重要构造是否合理。

  3、图纸、文件是否互相矛盾。

  4、执行标准、规范是否明确。

  5、土建与安装的衔接有无问题。

  6、现在施工技术、装备、供应条件是否适应技术难点的特殊要求。

  7、有无危及安全的因素。

  第五节设计交底

  设计交底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的主要目的在于说明工程特征、了解设计意图、澄清图纸会审中的问题、更正图纸错误等。设计交底记录由设计单位整理,经建设单位、设计、监理、施工各方共同签署后建设单位分发有关单位。

  第六节施工组织设计

  一、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编制。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人员审核。

  二、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施工总平面图;

  3、综合计划:包括进度、材料、预制件、设备、劳动力、施工机具、临时设施计划;

  4、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5、季节施工措施;

  6、质量保证措施;

  7、安全技术措施;

  8、环保及文明施工技术措施。

  三、施工组织设计的修改、批准程序要符合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度,同时应通知建设单位、监理重大修改应由建立组织有关人员重新审定。

  第七节技术交底

  由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向各自的属下进行技术交底。尤其是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必须深入到基层,交底应有针对性,说明操作要点、质量标准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八节施  工

  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规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第九节设计变更

  一、变更设计施工必须按设计变更图(通知)及洽商记录进行。

  二、施工中有下列情况由施工单位向监理提出,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提交设计单位书面批准后可以变更施工。

  1、图纸错误

  2、合理化建议

  3、施工条件、材料规格、品种无法满足原设计要求。

  三、不影响结构建筑美观和使用功能的次要部位,可以在得到建设单位及设计人同意的前提下先施工,后补充洽商记录。

  四、设计变更图、变更通知、洽商记录是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是监理的依据。

  第十节材料检验

  一、主要材料、构件、配件、设备、仪表必须具备合格证、检验报告方可使用。新材料、新产品应具备鉴定证明、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方可使用。

  二、 对较大、无合格证、部位特别重要的材料、构件、配件、设备、仪表必须按规范、标准的要求由施工单位复验。

  三、建设单位、监理对材料、构件、设备、仪表产生疑问,可以抽样复验,复验合格由建设单位承担费用,复验不合格,施工单位承担费用,并严禁使用。

  第十一节技术检验

  施工规程、规范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检验(比如:强度、压力、绝缘、探伤等)一律按有关规定由施工单位进行,不得任意减少内容和降低标准。关键的检验应通知监理到场。施工单位应将检验报告提交监理审查登记。

  第十二节隐蔽验收

  一、上道工序的工作结果被下道工序所掩盖,无法或很难进行再次检查;发生错误无法或很难弥补的工程部位,必须进行隐蔽检查合格后方准开始下道工序。

  二、监理单位必须事先按分项工程编制隐蔽验收部位计划表,表中应注明项目、部位、检查内容,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三、工程进行到监理单位规定的隐检部位,施工单位在自己进行了技术复核、质量评定之后,准备好相应的档案资料和检验工(量)具,报请监理验收。

  四、隐蔽验收各专业人员都须参加,而且必须作出记录并有施工和监理代表签字确认。

  第十三节中间验收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对主体工程分层次、某一部分特殊工艺、特殊设备的分部工程完成之后,由建设单位召集施工、监理、设计联合进行验收,做出书面记录,后续的分部工程方可插入。

  第十四节设备试运转

  一、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进行试

运转

  1、 安装工作完成,并经质量检验合格;

  2、技术文件规定的检验工作完成并合格;

  3、 试运转方案编制完毕;

  4、测试量具,工具齐备。

  二、试运转由施工单位主持实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参加。

  三、试运转记录应完整归档。

  第十五节竣工验收

  一、竣工验收条件:

  1、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施工完毕,并达到质量标准;

  2、档案齐备,已通过监理、质监部门审核。

  二、竣工验收由质量监督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联合进行。

  三、竣工验收应填写验收单。

  第十六节工程质量管理

  1、各施工单位应当认真贯彻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立质量管理机构,设置专职质检员,建立质量责任制,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对各自施工工程范围的施工质量负责。

  2、施工单位应按照新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系列规范的标准,控制工程质量,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采取有效的手段,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为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3、业主要求总承包单位按照本工程的总体质量目标参与全部工程质量管理,总承包单位应按照总体质量目标,针对充分满足使用功能、设计效果和观感质量,全面提高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目的,提出合理化建议,各分包施工单位应给予配合执行。

  总承包单位配合监理单位加强施工单位自身质量管理能力,充分强化和调动各施工单位的质量意识和积极性,实现全员、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4、为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质标准,每周至少定期一次由监理组织,业主、总包单位和各分包单位责任人参加质量检查,对各施工单位本周完成的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对不合格工程或质量隐患下达整改指令,并将评定结果在监理例会上通报。

  5、各分包施工单位应服从总包单位质检员的各项口头或书面的整改要求,对不服从管理的施工单位,总包单位应报业主和监理,经批准后可采取强制措施。

  6、各分包单位必须编制分项工程作业设计或施工方案,由总包单位报业主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实施,方案必须符合工程总体质量目标要求。

  7、各分项分部工程所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验标准、设计和相关合同文件要求,材料进场时,提供产品合格证和有效质量证明文件,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材料,必须有施工单位和监理方见证取样,并送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检验。

  8、对施工单位私自更换工序做法及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品牌或自行更换具有同样效能的材料的行为,一经发现监理单位将给予严厉处罚,并对已施工的部位予以返工处理。

  9、施工过程中的上一道工序未经验收,不得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责任人对分项工程的工序节点和成品验收,验收时必须先向监理报验,并提前24小时向监理单位送报验材料。

  10、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是施工质量可追溯的依据,各单位应该与工程同步,及时有效的整理,要求项目齐全,内容具体,手续完备,真实、准确、可靠。

  工程资料的填写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统一用表》的规定整理填写。

  11、工程竣工时,施工单位必须交业主一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音像资料),必须是原件,复印件必须字迹清晰,有关签字完整有效。

  第十七节质量评定

  一、质量评定按《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按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进行检验评定。

  二、质量评定由施工单位按标准规定组织相应的人员进行。施工单位自检核定合格报监理单位核准。

  第十八节持证上岗

  一、需要持证上岗特殊工种,施工单位必须安排持证人员操作。

  二、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随时检查特殊工种的持证情况,并有权停止无证人员工作或拒绝确认由无证人员进行施工的工程质量。

  第十九节质量保证资料

  施工单位应按自治区建设厅的有关文件的规定整理质量保证资料。质保资料应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整理,严禁写"回忆录"和编假数据。质量保证资料应报监理审查、登记、竣工后由施工单位整理成卷,一式三份报监理核定。

  第二十节质量事故

  一、 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时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有效措施。

  二、质量事故不得擅自修补掩饰。施工单位需组织有关方面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写出书面方案报监理。经设计和监理同意后方可进行处理。

  三、事故处理完毕,施工单位应写出事故报告,报告应说明事故原因,

  处理方法和处理结果,并对处理结果进行检查、登记备案。

  第二十一节计量

  一、施工使用的仪器、量具必须合格,并在规定的计量检定周期内使用。

  二、监理应对在用的量具的"检定合格证"进行检查、登记。

  第二十二节分包工程质量

  分包单位的资质由建设单位和监理确定,分包工程质量由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的施工技术由总包单位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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