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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5-26

  z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z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年5月22日召开的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的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26,008,09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3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30,780,242.91元人民币(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26,008,0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300000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说,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施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年6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年7月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年6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年7月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z南路76号

  咨询联系人:zz

  咨询电话:zz

  传真电话:zz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z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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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z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z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z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z先生因工作需要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请求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并相应辞去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及提名委

  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z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截止本公告日,z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42,271股,原定任期为20**年1月18日至20**年1月18日,其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3、《公司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20**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z科技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提名z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选举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z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z先生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z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年2月20日

篇3: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z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含义如下:

  z科技、公司、本公司:z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年3月20日收到公司董事长z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战略规划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z先生于20**年3月19日至20日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票8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847%,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59.292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z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增持之前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增持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z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战略规划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而增持公司股票。

  2、增持股份的数量:8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847%。

  3、增持的时间:20**年3月19日-20日。

  4、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z先生承诺在本计划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三、增持股份实施情况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2、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增持人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份,未来转让公司股份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人持有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z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年3月21日

篇4: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z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年4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20**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1、《z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年第一季度报告》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议《z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z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议公司会计正常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z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年4月30日

篇5: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z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z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z先生因工作需要和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z先生除了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z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外,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专注于负责公司参股设立的启赋z新材料并购基金工作。

  截止本公告日,z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41,780股,原定任期为20**年1月18日至20**年1月18日,其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3、《公司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z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忠诚履职,参与并主导公司10年间所有的资本运作、收购兼并、合资合作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曾多次获得媒体评选的上市公司“金牌董秘”、“百佳董秘”和“中国上市公司口碑榜最佳董秘”称号。在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和制定并实施公司发展战略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z先生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z先生为了更好实现个人理想和事业抱负,决定投身新材料、新能源领域、海内外投资与并购整合业务,我们预祝z先生在更广阔的天地中展现

  个人价值,为z科技做出更大贡献。

  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公司董事长z先生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特此公告。

  z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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