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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5-26

  z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年4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20**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1、《z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年第一季度报告》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议《z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z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议公司会计正常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z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年4月30日

编辑:www.pmceo.Com

篇2: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定安县20**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考试阶段已经结束,根据《定安县20**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经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各职位入围考察人选予以公告。

  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位考察人选:

  zz

  二、县民政局副局长职位考察人选:

  zz

  三、县科技局副局长职位考察人选:

  zz

  四、团县委副书记职位考察人选:

  zz

  五、镇政府科技副镇长职位考察人选:

  zz

  六、女副镇长职位考察人选:

  zz

  接受群众反映情况电话:zz

  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单位:*定安县委组织部干部组

  公示期限:20**年12月17日-12月24日

  附:定安县20**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综合成绩及职位排名表

  *定安县委组织部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 ***年*月*日召开临时会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会议的召集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参与表决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同意公司出资 37,392 万元收购天津置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授权总经理许立先生签署与本次收购相关的法律文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篇3:房地产企业监事会职权

  监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明确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具体内容见附件1"授权管理"中的1-3)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的财务,对公司的重大生产经营活动行使监督权;

  (2)对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对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予以纠正;不予纠正的,有权向股东大会报告;

  (4)经监事会监事表决同意,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5)列席董事会会议;

  (6)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篇4:房地产集团公司监事会会议制度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 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工作,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确保监事会依法独立、有效行使监督权,依照《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常设监察机构,对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及董事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三条 监事会议事方式主要采取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的形式进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因故不能出席,应委托一位监事主持。

  第四条 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召集,每年召开1 至2 次会议。

  第五条 监事连续2 次不能亲自出席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监事代其行使职权的,应视为无行使职权能力,由监事会提请股东会更换监事人选。

  第六条 会议主要议题一般应包括:

  (一)审核公司年度、期中财务报告,从监督角度提出监事会的分析意见及建议;

  (二)重点分析评价公司预算执行情况、资产运行情况、重大投资决策实施情况、公司资产质量和保值增值情况;

  (三)讨论监事会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四)审议对董事、总经理违法行为的惩罚措施;

  (五)议定对董事会决议的复议建议;

  (六)讨论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事会主席或 l/2 以上监事提议,或应总经理的要求,监事会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一)公司已经或正在发生重大的资产流失现象,股东权益受到损害,董事会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二)董事会成员或经理层有违法违纪行为,严重影响公司利益的;

  (三)对公司特定事项进行专题调研论证或请董事会、经理层提供有关咨询意见的;

  (四)监事会认为有必要召开临时会议的其他情况。

  第八条 监事会主席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召集和主持会议,决定是否召开临时会议;

  (二)签署监事会决议和建议,检查监事会决议实施情况,并向监事会报告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组织制定监事会工作计划和监事会决定事项的实施,代表监事会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和其他监事出席。监事会认为必要时,可以邀请董事长、董事和总经理列席会议。监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事先向监事会主席请假,并提出书面意见或书面表决,也可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行其职权,

  但委托书应写明授权范围。监事无故缺席且不提交书面意见或书面表决的,视为同意依法召开的监事会的决议。

  第十条监事会召开定期会议应在10 天前,召开临时会议应在3 天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题书面通知全体监事,并附会议相关材料。

  第十一条 会议的决议要由监事记名表决,监事在表决时各有一票表决权。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对等时,监事会主席有多投一票的权利。表决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监事的2/3以上赞成方为有效。

  第十二条 会议必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监事会指定人员担任,出席会议的监事和记录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有权对本人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

  第十三条 会议召开后应形成会议纪要,并和会议记录、决议等作为监事会工作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年终时交综合管理部统一归档。

  第十四条 监事会的决议由监事执行或监事会监督执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监事会,所属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可根据本公司章程参照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监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七条 本制度经监事会批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5:房地产公司监事会职责(5)

  房地产公司监事会职责(五)

  1.监督检查公司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2.对董事会重大决策、企业经营活动中数额较大的投融资和资产处置行为等进行重点监控;

  2.监督检查公司财务,通过查阅财务会计及与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验证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3.监督检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监事会成员应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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