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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营业收入审核流程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6-02-14

  公寓营业收入审核流程

  一、出纳员每日上午8点到前台,根据昨日前台收入日记表记录收取现金,在《前台收银交接本》上签字,填写"前台收入交款单"一式两联,一联前台留存,一联出纳记账。

  二、会计每日上午8点到前台收取昨日入住登记单、客人账单、押金收据底联、电脑交易汇总、前台收入日记表,根据以上原始单据审核无误后,编制营业收入日报表报财务经理。若发现不符,应立即查证,并备注说明。

  三、据收入日报表中明细内容,登记收入账、往来账。

  四、月未电脑打出长包房所发生的费用总账单,一份送交客人签收认可,一份与客户单据核对后留存财务部。

  五、财务经理不定期对收入报表进行抽查审计。

  签署人: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

篇2:公司费用报销审核管理制度

  公司费用报销审核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费用报销程序,确保各项费用支出得到合理控制。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项报销费用的控制。

  三、职责

  1、财务部主管负责报销单据的及时审核。

  2、公司各部门经理依总经理下发权限审核、核准,超出权限的交由总经理核准。

  四、程序要点

  1、费用报销的标准

  (1)行政管理费用报销的标准(见下表):

  项目职务 交通费 业务费 电话费 办公费 差旅费

  交通工具 伙食标准 住宿标准 其他补助

  总经理 合理开支,实报实销。

  部门经理

  员工

  备注:

  1、业务费开支须事先向总经理申请。

  2、差旅费标准是指出差时间超过一天的市外出差。

  (2)经营费用的报销审核,以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为依据。

  2、报销单据的填制要求

  (1)费用经办人原则上应在费用发生后的3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特殊情况可另行处理。

  (2)将原始单据剪齐边角,正面朝上(与报销单据同向)粘贴在报销单的反面左边。

  (3)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如实填写报销单的各项内容,如:报销时间、报销人、费用摘要、单据张数等。

  (4)采购类经营费用,须凭有效的《请购单》和发票到仓库办理物品验收入库手续,并将《请购单》、《入库单》附在报销单据的后面。

  (5)非采购类的行政、办公或其他费用,直接填制报销单据。

  3、报销单据的审核

  (1)公司费用报销由总经理下发主管权限,各主管依据权限给予审核\核准办理。

  (2)费用报销由报销人填写,各部门负责人依权限签字确认。

  (3)财务部主管应在收到报销单据的一个工作日内,对各项报销费用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核,凡符合报销标准的,审核人在财务审核栏内签署姓名、审核日期后。报销费用超出权限的交由总经理审批。

  (4)经审核报销单据不符合费用开支标准或存有其他疑问,而报销人又无法提供总经理批准的报告时,审核人应退回报销单据。

  4、费用的给付

  (1)报销人依据审批手续完整的报销单到财务部领取费用。

  (2)财务部会计根据报销单填写《费用报销登记表》的各项内容。

  (3)报销人持《费用报销登记表》到出纳处签名领取费用。

  (4)单位价格在1000元以下的报销费用,由出纳员用现金支付。

  (5)单位价格在1000以上的报销费用,原则上由出纳员用支票支付,特殊情况的可报总经理批准后,以现金支付。

  (6)费用发生前借支备用金的,由出纳员在借支费用中作冲减备用金处理。

  5、费用报销单据的保管

  (1)费用报销单据由财务部会计按顺序编制记帐凭证,月末财务部经理审核后,由会计根据会计核算制度汇总、记账、编制相关财务分析报表。

  (2)所有报销的费用单据,由财务部加密长期保存。

  五、记录

  1、《费用报销登记表》

  2、《费用报销单》

  附件一:费用报销登记表

  NO:

  报销日期 报销人 办公费 交通费 业务费 差旅费 物料消耗 其他 合计金额 领款人

篇3: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培训试题(附答案)

  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培训试题(附答案)

  单位:______姓名:______

  一、是非题

  请回答下列各题,对的在()内打√,错的打×,每题2分共20分。

  1.ISO9001:2000标准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于2000年12月15日正式发布的...( )

  2.ISO9001:2000标准替代了94版的ISO9001、ISO9002和ISO9003...............( )

  3.ISO9001标准规定6个过程必须要建立程序文件,其他过程不需要写文件...( )

  4.质量方针应包括对满足要求和持续改进的承诺.................................( )

  5.质量目标应在组织内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建立(展开)...........................( )

  6.实施ISO9001:2000标准必须包括设计和开发过程..............................( )

  7.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不管任何人只要经过培训就可以担任...( )

  8.顾客规定的要求就是指产品质量的要求..........................................( )

  9.产品标识就是要求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使用适宜的方法识别产品.........( )

  10.以消除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再发生,应采取预防措施...............( )

  二、选择题

  在下列a、b、c中找出正确的答案填入_____内,每题2分,共20分,

  1.产品是否可接受,最终由_____确定。

  a.组织b.顾客c.供方

  2.质量方针为建立和评审质量目标提供了_____。

  a.依据b.要求c.框架

  3.ISO9001所规定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是对_____。

  a.产品的要求b.管理的要求c.产品要求的补充

  4.PDCA循环方法可适用于所有过程,其中D是指_____。

  a.策划b.实施c.检查

  5.任何影响产品符合要求的外包过程,组织应确保对其实施_____。

  a.控制b.评审c.检查

  6.最高管理者应以增强_____为目的,确保顾客要求得到确认并予以满足。

  a.持续改进b.有效性c.顾客满意

  7.为确保产品能满足规定的使用要求,应依据所策划的安排对设计和开发进行____。

  a.评审b.验证c.确认

  8.作为对质量管理体系业绩的一种测量,应用_____来评价。

  a.顾客满意b.内审结果c.管理评审结论

  9.不合格品得到纠正之后,应对其再次进行_____,以证实符合要求。

  a.测量b.验证c.确认

  10.为评审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应采用_____。

  a.内部审核b.外部审核c.管理评审

  三、填充题

  在下列空格处填上正确的答案,每1空格1分,共20分。

  1.本标准规定的所有要求是通用的,旨在适用于__________、不同规模和提供_________的组织。

  2.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应当包括与管理活动、_________、_________和测量有关的过程。

  3.最高管理者应确保在组织的___________和__________建立质量目标。

  4.最高管理者应按策划的__________评审___________。

  5.确保员工认识到所从事活动的__________和__________,以及如何为实现质量目标作出贡献。

  6.组织应评审与产品有关的要求,评审应在组织向顾客作出提供产品的_________之前进行。

  7.组织应根据供方按组织的要求提供产品的能力_________供方,应制定选择、评价和_________的准则。

  8.当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输出不能由后续的_________加以验证时,组织应对任何这样的过程实施__________。

  9.组织应确定需要实施的监视和测量以及所需的__________,为产品符合确定的要求提供____________。

  10.除非得到有关____________的批准,适用时得到顾客的批准,否则在策划的安排已圆满完成之前,不应____________和交付服务。

  四、判断题

  请判断下列各题中案例,有否不符合,如有,请列出违反ISO9001:2000标准中条文,只要写出条文编号。每题3分,共15分。

  1.新招聘的生产线操作工,因其组装工序简单,还未进行培训,就已让其独立操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与顾客签订的订单上要求某批产品在5月30日交付,因生产部品不足,需要延期一周交付,销售部门认为延期时间很短,不需要向顾客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在注塑车间成形机旁边的废料箱内,内审员发现有部分变形的注塑件,没有记录和统计,就问操作工为什么放在废料箱内,操作工说变形件已不能使用,可以作为废料一起利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在手工焊接工序,作业指导书上规定每2小时要确认并记录铬铁温度,在下班时,记录表上只有2次温度确认记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采购员在采购部品时,发现某一供方提供的部品外观不差,价格也低,就与其签订了采购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问答题

  请回答下列各题,每题5分,共25分。

  1.请写出质量管理八项原则的名称。

  2.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哪几类文件?

  3.请列出ISO9001标准所要求的5种记录。

  4.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其受控条件应包括哪些?

  5.ISO9001标准规定,哪几个过程必须要建立程序文件?

  答案:

  一、是非题:每题2分共20分。

  1.(√)2.(√)3.(×)4.(√)5.(√)6.(×)7.(×)8.(×)9.(√)10.(×)

  二、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1.b2.c3.c4.c5.a6.c7.c8.a9.b10.c

  三、填充题:每1空格1分,共20分。

  1.各种类型、不同产品

  2.资源管理、产品实现

  3.相关职能层次上

  4.时间间隔质量管理体系

  5.相关性重要性

  6.承诺

  7.评价和选择重新评价

  8.监视或测量确认

  9.监视和测量装置证据

  10.授权人员放行产品

  四、判断题:每题3分,共15分。

  1)6.2.2a)2)7.2.33)7.5.34)7.5.15)7.4.1

  五、问答题:每题5分,共25分。

  1.答:

  质量管理八项原则是:

  1)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2)领导作用;

  3)全员参与;

  4)过程方法;

  5)管理的系统方法;

  6)持续改进;

  7)基于事实的决策;

  8)与供方互利的关系。

  2.答: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

  a)形成文件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b)质量手册;

  c)标准要求的形成文件的程序文件;

  d)组织为确保其过程的有效策划、运行和控制所需的文件;

  e)标准所要求的记录。

  3.答:

  ISO9001标准所要求的5种记录为:

  1)管理评审的记录

  2)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的适当的记录;

  3)为实现过程及其产品满足要求提供证据所需的记录;

  4)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评审记录;

  5)设计和开发输入的记录。

  4.答:

  受控条件包括:

  1)获得表述产品特性的信息;

  2)必要时,获得作业指导书;

  3)使用适宜的设备;

  4)获得和使用监视和测量装置;

  5)实施监视和测量;

  6)放行、交付和交付后活动的实施。

  5.答:

  必须要建立的程序文件包括:

  1)文件控制程序;

  2)记录控制程序;

  3)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4)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6)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篇4:物业管理营业收入渠道

  物业管理营业收入渠道

  物业管理营业收入主要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如多种经营收入),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又包括物业管理费收入和物业经营收入(如房产销售与出租收入)等。

  一、物业管理费收入

  物业管理费是指在物业管理范围内,物业管理公司为业主或用户提供标准服务和委托服务所收取的有偿服务费。

  物业管理公司在根据业主或用户的需要向其提供服务时,可收取相应的有偿服务费,而形成物业管理费收入。但是,物业管理收费数额的大小并不能由物业管理公司随意确定,而是应当根据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或用户所提供服务项目的不同性质,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协议定价来确定:

  1.公共服务费

  按照《××市商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见附录六)的规定,商品住宅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应按物业管理范围内各业主(或用户)所占房屋建筑面积或按户分摊。其费用构成为:管理费,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楼内公用设施维修及保养费,绿化管理费,清洁卫生费,保安费,办公费,物业管理公司固定资产折旧费,法定税费。物业管理服务的利润不超过15%,房屋所有人应支付前述各项费用。房屋用户除缴房租外,同时还应缴付清洁卫生费和保安费。

  (1)住宅管理费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人员经费、办公经费等构成,收取标准由市房管局提出,经市物价局核定后执行。1995年标准为:多层住宅每户每月3~5元,高层住宅每户每月5~10元。住宅管理费由业主向提供管理服务的物业管理公司支付。

  (2)非居住房屋管理费,不论是营业用房,还是办公用房,均按租金的25%计算,由房屋业主支付。

  (3)清洁、保安服务费按物价管理机关的批准执行。1995年标准为:住宅每户每月3~6元,由房屋居住户支付;非居住房屋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2~0.5元/月计算,由房屋使用人支付。

  清洁、保安服务费的收取,应根据住宅区域的实际情况,由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管理组织或业主代表协商,在上述规定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并订立相关服务制度。清洁、保安服务费应实支实收,合理分摊。

  2.高层住宅电梯和水泵运行费

  高层商品住宅的电梯和水泵运行费用,由电梯驾驶人员经费开支、实际耗用的电费构成。具体收费由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商定的服务方式、时间,按实结算,单独列账,并按各房屋所有人的建筑面积比例合理分摊。

  公有住宅出售后,高层住宅电梯、水泵运行费的收取办法和标准由市房管局规定。

  3.专项服务收费

  专项服务是为某些业主(或用户)群体提供的特定服务。该项服务可使部分人受益,如高层电梯维修管理、检修楼宇的公用设施。专项服务的收费,原则上以成本价格收取,按各业主的建筑面积分摊。

  4.委托服务收费

  为满足业主(或用户)特别需要而提供的个别服务,只为那些愿意接受或主动要求的人提供,一般与业主(或用户)的日常生活关系密切,如代管车辆、代管房屋、代购商品、代接送子女入托、土木工程维修装饰、清洁委托等。特约项目的收费,凡物价部门已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暂未规定的,由委托人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议定。

  二、物业经营收入

  物业管理公司通过经营业主管委会或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经营收入,如开展房产的销售或租赁、经营停车场等。这些经营业务都可收取相当可观的佣金,而形成相应房产销售与出租等经营收入。例如,物业管理公司为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房产,一般按售房收入的2%~4%收取佣金:或视销售价格的高低,确定不同的提成比例。如果在售房合同中特别约定,那么佣金也可由房地产开发公司和购房业主各付2%。如果物业管理是委托管理形式,则物业管理公司代业主出租房产,双方可签定协议,由业主支付年租金收入的3%~5%的佣金。佣金的计付主要有以下二种方式:

  1.业主实行物业出租方式

  佣金标准按业主年租金收入的3%~5%计取,业主每年支付一次或分多次支付,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2.业主实行物业出售方式

  佣金标准按业主售房收入和物业约定使用年限计取。年佣金=(售房收入÷物业约定使用年限)×5%

  三、多种经营收入

  由于物业管理在我国还是一个启动时间不长的行业,人们收入水平又普遍较低,目前各物业管理公司所收取的费用是微利的,有些公司甚至是赔本经营,所以,物业管理公司要生存和发展就必须增加积累,扩大经营规模,因而要靠多种经营取得收入。多种经营收入是当前物业管理公司发展不可忽视的重要资金来源。

  有些新建住宅小区,由房地产开发公司按该物业总建筑面积的0.5%,拨给物业管理公司开展多种经营使用,或以成本价转让给物业管理公司。

  物业管理公司开展多种经营活动的范围非常广泛,但是,物业管理公司要搞好多种经营,则要把自身优势与有利机会结合起来。物业管理公司自身优势,主要体现在围绕物业管理来开拓多种经营领域,比如,物业管理公司开办建材公司、装修装饰材料公司、卫生洁具公司,以及利用小区建设的配套设施开办商业服务、餐饮服务、信用社、储蓄所、电影院、卡拉OK厅、健身房、幼儿园、职业介绍所、婚姻介绍所等等。对大型的物业管理公司业说,其多种经营可以涉足物业开发经营,形成物业开发经营、管理与服务一条龙;对有条件的物业管理公司来说,则可以在其他领域进行多种经营,当然,所要付出的代价可能要更大。

  总之,要按“一业为主、多元经营”的方针,发展多种经营业务,即从市场需求出发,以发展与物业管理相关的多种经营业务为主,诸如超市、百货、副食品等商业,洗熨、沐浴、餐饮、幼托、娱乐、旅游、邮电、搬家等服务业,银行、信用社等金融业,房产中介、咨询、建筑装潢等房地产业,这样,就发挥了物业管理公司的优势,既能满足物业业主和用户的多种需要,又能增加物业管理公司的资金来源,弥补物业管理经费的不足。因此,物业管理公司应想方设法开展多种经营活动。

篇5: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审核管理办法(2015)

  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审核管理办法(20**)

  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

  《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审核管理办法》

  《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审核管理办法》已经20**年1月23日市人民政府第1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年4月1日起施行。

  市长 万勇

  20**年2月25日

  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审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的审核管理工作,根据《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的审核管理工作。

  第三条 市规划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项目,其配套绿地面积审核管理工作由市园林部门负责,区规划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项目,其配套绿地面积审核管理工作由区园林部门负责。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审核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 园林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在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方案审查阶段对项目规划配套绿地面积情况进行审查,并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向规划部门反馈。

  在建设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条件核实阶段,园林部门应当对项目配套绿地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监督检查意见向规划部门反馈。

  第五条 建设工程项目用地总面积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定的范围为准;尚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以规划设计条件确定的范围为准。

  第六条 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率应当符合《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标准。确因条件限制无法达到规定标准的,经园林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规定标准的70%。

  建设工程项目属于兼容用地性质的,其配套绿地率标准按照所含各类别用地比例的加权平均值确定;各类别用地面积不明确的,按照不同类别建筑面积比例的加权平均值确定。

  第七条 建设工程项目审批部门在对道路绿地等城市绿化工程项目进行前期审批时,应当会同园林部门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以及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审核意见组织设计单位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

  第八条 住宅项目配套绿地边界起止点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临宅间路、组团路、小区路的,公共绿地边界算到路边1米,宅旁(宅间)绿地边界算到路边;

  (二)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的,算到人行便道边缘;

  (三)临城市道路、居住区级道路的,算到道路红线;

  (四)临建筑物的,算到建筑物墙脚0.9米;

  (五)临围墙、院墙的,算到其墙脚。

  第九条 住宅项目公共绿地(包括中心绿地和其他带状、块状公共绿地)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居住区级住宅项目的中心绿地面积不得小于10000平方米,小区级住宅项目的中心绿地面积不得小于4000平方米,组团级住宅项目的中心绿地面积不得小于400平方米;

  (二)其他块状、带状公共绿地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且宽度不小于8米;

  (三)第一项所述的各级中心绿地至少有一个边与相应级别的道路相邻,并采用开敞式布局;

  (四)绿化面积(含水面)不小于70%;

  (五)《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共绿地北侧边界线与南侧基准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应当不小于该基准建筑物高度的1.5倍;基准建筑物以绿地南侧相邻的正南北向平行布置的建筑物为准;南侧建筑物采取非正南北向平行布置的,其距离按照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换算确定。

  第十条 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折算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独立人工造景水域按其面积的30%计算为配套绿地面积,但不得大于配套绿地总面积的10%;

  (二)单株种植的乔木,按照树池实际面积计算为配套绿地面积;成行种植的乔木,株距小于5米且数量在5株以上的,按其实际种植长度乘以树穴平均宽度计算为配套绿地面积;采用树阵方式种植干径大于8公分的乔木、株距小于5米且每排每列乔木株数均在4株以上的,按其树阵整体面积计算为配套绿地面积;

  (三)采取种植槽方式、且种植槽宽度大于0.5米的垂直绿化,按其种植槽面积计算为配套绿地面积;采用立式种植方式的垂直绿化,按其实际立面绿化面积的40%计算为配套绿地面积。

  第十一条 建(构)筑物顶板标高低于周边现状城市道路的,其顶板上方覆土绿化按照下列规定计算配套绿地面积:

  (一)覆土厚度在1.0米以上的,按其实际绿化面积的80%计算;

  (二)覆土厚度在0.6米以上不足1.0米的,按其实际绿化面积的65%计算;

  (三)覆土厚度不足0.6米的,按其实际绿化面积的30%计算。

  第十二条 建(构)筑物顶板标高高于周边现状城市道路的屋顶绿化,平均覆土厚度在0.4米以上的,按其屋顶绿化面积的30%计算为配套绿地面积,但不得大于该项目配套绿地总面积的20%。

  第十三条 采用镂空植草砖方式铺设的停车位,按其面积的25%计算为配套绿地面积。

  采用镂空植草砖方式铺设且每个停车位均种植干径大于8公分庇荫乔木的,按其面积的40%计算为配套绿地面积。

  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不得计入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

  (一)阳台绿化、室内绿化、盆栽花草树木,墙、栏杆上的花台、花地;

  (二)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等。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园林部门审核确定的标准实施配套绿地建设,配套绿地建设完工后,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测量机构进行实地测量。

  园林部门应当加强对配套绿地建设的监督管理,根据配套绿地实地测量结果,形成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监督检查意见,并向规划部门反馈,规划部门应当在规划条件核实时,将其作为该项目配套绿地率是否达标的依据。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未按照园林部门审核确定的标准建设配套绿地,实际建成的绿地面积小于批准绿地面积的,由园林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差额绿地面积占批准绿地面积比例在5%以下的部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差额绿地面积缴纳绿化补偿费;

  (二)差额绿地面积占批准绿地面积比例超过5%的部分,按照差额绿地面积处以绿化补偿费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擅自占用配套绿地或者有其他损害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化行为的,按照《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年4月1日起施行。20**年7月15日制发的《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化用地面积审核计算办法》(武政〔20**〕3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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